《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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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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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6 《汉书·艺文志》:《文子》九篇。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
    327 '清'孙星衍《问字堂集·文子序》
    328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六·子部五十六·道家类·《文子》条:……因《史记·货殖传》有“范蠡师计然”语,又因裴骃《集解》有“计然姓辛,字文子,其先晋国公子”语,北魏李暹作《文子》注,遂以计然、文子合为一人。文子乃有姓、有名,谓之辛猓Вò福哄咦⒔褚巡淮司荨抖潦橹尽匪!
    329 详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34-135页,第252-253页)
    330 《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
    331 '法'摩莱里:《自然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版)
    332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版),下同。
    333 '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6章:“这就从家庭传播到较为广阔的范围。部族的自然形成道路,就是由家庭或群体形成部族,这种群体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扩大并分成许多经济单位,而这许多经济单位彼此仍然承认是亲属。这种亲族关系作为整个部族的关系,被所有的人都如此深刻地承认,甚至当各不同的部族发生混合的时候,只要一想为所有群体建立一种想象的关系,那么人们就常常虚构一位共同的祖先。因此,kindred(亲属关系)和kindness(爱护)是携手前进的——这两个同源的派生词,最恰当地表现了社会生活中主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334 图腾与旗帜的渊源可参考伊利亚特·史密斯《人类史》和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335 详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
    336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984年第1版,第216页)
    337 详见许地山:《道教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版)
    338 '清'魏源《老子本义序》(《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第1版,第255页)
    339 舜圣人也有可能是“西域人”。'清'王谟辑《汉魏遗书》'汉'颖容《春秋释例》:“舜居西域,本曰妫汭。”不过这个“西域”并不是碧眼胡僧的那个西域。
    340 《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従,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341 '唐'杜佑《通典·职官七》:汉宣帝地节三年,初于廷尉置左、右平,员四人。宣帝诏曰:“今遣廷吏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正平,员四人,其务平之。”涿郡太守郑昌上言曰:“圣王立法明刑者,非以为理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就,奸吏无所弄法。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代襄听怠,则廷平将摇权而为乱首也。”宣帝始置左、右平。
    342 详见'伊朗'拉明·贾汉贝格鲁:《伯林谈话录》(杨祯钦/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43 《吕氏春秋·淫辞》:宋王谓其相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对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居无几何,宋君杀唐鞅。唐鞅之对也,不若无对。
    344 这两句的释文一直有争议,相关文章一大堆,我就举一个好了。裘锡圭:《纠正我在郭店〈老子〉简释读中的一个错误——关于“绝伪弃诈”》(收录于裘锡圭:《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230-241页,原载《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345 详见'英'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王贤海、刘文远、知寒/译,潘蛟/校,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1章)
    346 '清'崔述《考信录提要》“以己度人”条:“人之情好以己度人,以今度古,以不肖度圣贤。至于贫富贵贱,南北水陆,通都僻壤,亦莫不互相度。往往径庭悬隔,而其人终不自知也。汉疏广为太子太傅,以老辞位而去,此乃士君子常事;而后世论者谓广见赵、盖、韩、杨之死故去。无论盖、韩、杨之死在此后,藉使遇宽大之主,遂终已不去乎!何其视古人太浅也!昭烈帝临终托孤于诸葛武侯,曰:‘嗣子可辅,辅之;若不可辅,君可自取,毋令他人得之。’此乃肺腑之言,有何诈伪,而后世论者谓昭烈故为此言以坚武侯之心。然则将使昭烈为袁本初、刘景升而后可乎!此无他,彼之心固如是,故料古人之亦必如是耳。……”
    347 详见'意'马基雅维里:《论李维》(冯克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244-245页)
    348易顺鼎《读老札记》:按此章有后人窜入之语,非尽老子原文。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老子原文也。盖本以“雌”对“雄”,以“辱”对“白”。辱有黑义,仪礼注:“以白造缁曰辱。”此古义之可证者。后人不知“辱”与“白”对,以为必“黑”始可对“白”,必“荣”始可对“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于“知其白”之下,加“知其荣”一句于“守其辱”之上;又加“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四句,以协“黑”韵,而窜改之迹显然矣。以“辱”对“白”,此自周至汉古义,而彼竟不知,其显然者,一也。“为天下溪”,“为天下谷”,“溪”“谷”同意,皆水所归,“为天下式”,则与“溪”“谷”不伦,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晋之初,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78-179页)
    349 详见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外一种)》下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766-768页)
    350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76-77页)
    351 全文见《圣西门选集》第一卷(王燕生、徐仲年、徐基恩/译,董果良/校,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版)“组织者”。圣西门显然认为那些所谓的“国家栋梁”们并不比我们普通人强出多少,他继续论述道:“这首先是因为遗缺的职位可很容易补上。能履行国王兄弟职务的,法国大有人在,而且完成得能像这位先生一样好;民多人能够胜任大公亲王的职务,而且跟安古雷姆公爵殿下、贝利公爵殿下、奥尔良公爵殿下、波旁公爵殿下完全一样胜任;许多法国女性都能象安古雷姆公爵夫人、贝利公爵夫人、奥尔良夫人、波旁夫人和龚德小姐一样,成为贤良的公主或王妃。
    “宫廷里有的是侍从可以出任高官,军队中有许多人比我们现在的元帅们还善于治军带兵。有多少听差可以充任我们的国家大臣!有多少职员比现任的省长和副省长更善于管理省务!有多少律师同我们的法官一样精通法律!有多少神甫跟我们的红衣主教、大主教、主教、大本堂神甫和议事司铎一样精明能干!至于那些数以万计的养尊处优的财主,他们的继承者无须经过什么训练,便能像他们本人一样善于送往迎来,保持其沙龙的荣誉。”
    ——看来圣西门时代的政治、军事和法律对技术要求并不太高哦,而且,“有多少律师同我们的法官一样精通法律”——这至少说明他们在任的法官确实都是精通法律的,这难道还不够吗?
    352 看看唐兰的有趣小考据:“……旧式的训诂学家,往往不懂得‘字’和‘语’的分别,被字面所误,把双音节语拆开来,一个一个去解释。例如:……‘犹豫’也本是双音节语,可从《老子》就说‘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分做两处,那就难怪要把两个多疑的兽名来解释了。‘狼狈’的意义本等于‘狼跋’、‘剌癶’,也是一个双音节语,由于字面是两个兽,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附会着说:‘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后来人就更说到‘狼狈为奸’了。”(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6页)
    353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下同
    354 这像是战国时代的流行故事,除《孟子》记载之外,还可见《庄子·让王》和《吕氏春秋·审为》。
    355 熊逸:《孟子他说》
    356 比如《资治通鉴》第二百五十六卷讲的这个典型的例子:“时溥遣使献黄巢及家人首并姬妾,上御大玄楼受之。宣问姬妾:‘汝曹皆勋贵子女,世受国恩,何为从贼?’其居首者对曰:‘狂贼凶逆,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播迁巴、蜀;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上不复问,皆戮之于市。人争与之酒,其馀皆悲怖昏醉,居首者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人心并不都在唐僖宗一边,宋代周煇《清波杂志》“黄巢姬妾”条特别感谢司马光把这位奇女子载入史册,并惋惜唐史记《列女传》遗此不载。
    357 “盛世”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经常很难搞清,哪些是真实情况,哪些是被粉饰出来的。汉武帝的“盛世”即便在正史里也有不少骇人的记载,后来的一些“盛世”却往往只在一些野史笔记里留存些个不那么主旋律的说法。就拿被很多人誉为中国历史第一盛世的康乾盛世来说吧,清人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回忆了乾隆年间的物价飞涨,树皮被吃光了,还有不少人吃观音土致死——这可是杭州附近,不是什么塞外边荒。清人俞蛟《梦盦杂著》记载“棚民”之患,等等等等。
    358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11页)
    359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版)
    360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
    361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版)
    362《老子》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363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11页,第221页)
    364 夏勇:《中国民权思想》(三联书店2004年第1版,第2-3页)
    365 '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77页)。另外,关于卢梭时代的日内瓦,详细可参看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版)
    366 虽然墨家主张薄葬,极力反对儒家的厚葬主张,但王充《论衡·薄葬》却把厚葬之风分别归咎于儒、墨两家,各打五十大板。听起来好像不可思议,但王充批评墨家的理由是:墨家虽然主张薄葬,但他们的“明鬼”主张却必然导致人们的厚葬行为——如果大家都知道死人会变鬼,还敢对死人吝啬么?——“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论不明,墨家议之非故也。墨家之议右鬼,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类以为效验。儒家不从,以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赙祭备物者,示不负死以观生也。陆贾依儒家而说,故其立语,不肯明处。刘子政举薄葬之奏,务欲省用,不能极论。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议,外闻杜伯之类,又见病且终者,墓中死人来与相见,故遂信是,谓死如生。……”
    367 熊逸《孟子他说》第二册:儒家推崇礼治,有各式各样的很复杂的一些仪式,其中丧礼是特别讲究的。做人要做孝子,这在儒家的理论里可绝不仅仅是伦理范畴的事,而是政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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