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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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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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第19页,第二版第33页;中文译本第47页)感性有形式和材料之分。它的形式是空间和时间;它的材料是感觉。感性之所以按照对象所感染我们的样子,这是因为“感性并不表象自在之物本身,而只表象自在之物的现象”(《导论》“附释一”)。因此“感性世界的一切对象仅仅是现象”(《导论》“附释三”)。    
  理智是思维的能力,它的作用在于判断。在判断的过程中,它是用感性所提供的现象作为材料,同时用它本身的概念(范畴)作为形式,用这些形式把材料统一起来而成为经验。因此,“理智是一种通过规则把现象统一起来的官能。”(《批判》第一版第302页,第二版第359页,中文译本第247页)理智概念虽然是理智本身的(先天的)概念,但这些概念仅仅使用在经验上。它们“一旦离开了经验的对象而涉及自在之物时,就毫无意义。……一旦超出经验,这些原则就成为毫无客观实在性的任意结合”。(《导论》,第三十节)所以,理智和理性不同。    
  理性这一词的意义,康德的用法自己也并不一致,有时是按哲学上传统的用法,在这种意义上,是广义的,它包括理智,指人类全部认识、理解的作用,相当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但绝大部分场合是狭义的,即康德所特别给的意义,在这种意义上,它是比理智更高一级的认识阶段,专门对待理智所提出的、超出经验以外的问题。理智所对待的只是经验以内的认识;但理智能提出有些是不能为经验所证实的东西,比如灵魂不灭、世界整体、上帝存在,这时就由理性把这些问题接过去加以对待,不过这些问题都是完全超出经验的,因此它们的解决只能建筑在假定之上。“理性,按其本性来说,是要求某种东西来满足它自己,而不是单独为了别的目的或爱好之用的。”(《导论》182页)这样的“理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根本没有的。    
  理性如果完全是关于认识的,就是“理论理性”,或“思辨理性”;如果是关于道德规律的,就是“实践理性”。    
  4。“先天”(a priori)、“后天”(a posteriori)。这一对词在西方中世纪有其特殊的用法;近代的意义是:1。来自经验并且根据经验的知识,叫做“后天知识”,反之是“先天知识”;或者2。先于经验的观念或知识叫做“先天观念”或“先天知识”。康德对这一对词的用法,其意义与上述不完全相同。“后天知识”是根据个人、一时的知觉得来的知识,它不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先天知识”是对于一切人、一切可能情况都适用的必然的、普遍有效的知识。先天知识和天生的、人脑所固有的“天赋观念”不同,因为在康德看来,先天知识不是人一生下来就有的现成观念,而仅仅是能够适用于一切经验的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这一对词在中文是根据我国古代《易·象传》中“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译的。    
  5。“直观”(Anschauung)、“经验的”(empirisch)、“经验”(Er-fahrung)。    
  德文 Anschauung一词在英文、法文里普遍译为 Intuition。但 Intuition基本上有两个意思,中国按照两个不同意思分别译为“直觉”和“直观”。直观(Anschauung),在康德是对一个对象的直接观察,也是这种直接观察所得到的印象、知觉,同时又是经由这种直接观察所得到的对象。因此直观一般说来都是属于感性的,也叫“感性直观”。感性提供给我们的对象有时是后天的,经过“经验的直观”,所得的是对对象的知觉;有时是先天的,经过“纯直观”(或“先天的直观”),所得的是对对象的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因此空间和时间有时也叫直观。直观有时是属于理智的,叫做“理智的直观”,通过它,可以把客体的存在提供出来;但“客体”本身是什么样子,由于我们缺少“理性的直观”,所以是不可知的。总之,康德在“直观”的用法上是多种多样的,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体会它的意思。    
  经验的(empirisch),不是经验(Erfahrung)的形容词,千万不要误解。“经验的”是从感官直接知觉到的东西,不成为经验。(参见《导论》第十八节)    
  经验(Erfahrung),不单纯是经验的(empirisch)知觉积累,它是远远超过知觉并且给经验的判断以普遍统一性的东西。(参见《导论》第二十六节)经验等于直观加上判断:直观是属于感性的东西,而判断是属于理智的东西。(参见《导论》第二十一节乙)    
  6。内在的(immanent)、超越的(超验的)(transzendent)、先验(Transzendental)。    
  “内在的”,是指完全限于经验之内说的,与内在论所使用的“内在”不同。“内在的原则”,是指只应用于经验界以内的原则;“内在的使用”,指这些法则只使用于经验界以内。    
  “超越”(“超验”),指超出一切可能经验界限以外。“我们把完全应用于可能经验的限度以内的原则叫做‘内在的’原则,把超出这些界限的原则叫做‘超验’的原则。”(《批判》第一版第296页,第二版第352页,中文译本第243页)在康德看来,超越(超验)的东西是不合法的。    
  “先验”这一词在康德的哲学著作里是相当混乱的。超越和先验这两个词原来是一个字源,首先把它们分开的是康德。先验是虽然不来自经验但也不背于经验并且对于经验有效的东西,并没有“完全在经验以外”或“先于经验”的意思。康德说:“我把一切决不是有关对象,而是一般有关我们对对象的先天概念的知识,称之为先验的知识。”(《批判》第一版,第11—12页。)(《批判》第二版第25页改为:“我把一切决不是有关对象的知识,而是一般有关对象的认识样式的知识称之为‘先验的知识’,就这种知识必须是先天可能的而言。”)因此“先验”是指一切对经验和对象的先天形式、先天原则等必然关系的研究,如先验哲学、先验逻辑论、先验分析论,……。    
  康德有时也把“先验”一词用做与“超验”相近的意思上去。当内在的原则应用到经验界线以外,即应用到自在之物上去,而不是应用到现象(即可能经验的对象)时,就叫做“先验的使用”。(参见《批判》第一版第238页,第二版第298页,中文译本第210页)不过它和“超越”(“超验”)仍然是不同的。“一个原则抹杀这些界线甚至强行越过这些界线,叫做‘超验’的。”而“先验的使用或在范畴上错误的使用,是不小心越出经验的界线。”(《批判》第一版第296页,第二版第253页,中文译本第243—244页)因此康德强调说,二者是“不可互换的”的名称。    
  7。“自在之物”、“客体”、“对象”。    
  “自在之物”(Ding an sich),是我们只知其存在而不知其本来面貌的本身自在的物。“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自在之物〕是已有的,只是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们的现象,也就是当它们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在我们之内所产生的表象。因此无论如何,我承认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导论》“附释二”)“事实上,既然我们有理由把感官对象仅仅看做是现象,那么我们就也由之而承认了作为这些现象的基础的自在之物,虽然我们不知道自在之物是怎么一回事,而只知道它的现象,也就是只知道我们的感官被这个不知道的什么东西所感染的方式。理智由于承认了现象,从而也就承认了自在之物本身的存在。”(《导论》第三十二节)    
  “客体”(Objekt)和“对象”(Gegenstand)这两个词在英文、法文都统一译为Object和Objet,《批判》的中文译本也都译为“对象”。其实在康德的用法,这两个词是有分别的:Objekt(客体)是指自在之物说的,而Gegenstand(对象)是指自在之物感染我们的感官而产生的现象说的。不过,康德自己在这两个词的分别上用得也不十分严谨,在个别场合,Objekt也按一般的用法作对象的意思用。    
  8。本体和现象。    
  “本体”(Noumena),和“本体论”(Ontologie)的“本体”不同。但中文一时还没有更恰当的词来译,因此暂时还译做“本体”。康德自己对这一词的解释是:“言过其实的客体”,是“纯粹理智的产物”,是纯粹由于思维想出来的“思想的产物”。不过康德不仅把这一词用做纯粹主观上的意义,同时也用在客观上的意义,即“自在之物”本身。    
  “现象”(Phanomena、Erscheinung),就是对象。(参见(《导论》第十一节)。凡是可能经验的对象都是现象。即凡是出现在时间里或空间里由范畴连结起来成为一定关系的东西,都是现象。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可知的是它通过我们的感性和理智所现之象。在康德看来,我们所认识的都是现象界,在现象界背后作为它的基础的是本体界。    
  9。理念。    
  “理念”(Idee)是理性提供出来的概念,也叫做“理性概念”,它的对象是不能在任何经验中提供的。理念是“一个不是在经验的连结、经验的秩序和经验的统一性中想出来的存在体,它是一种纯粹的假设。”“这种假设是必要的”,比如“我们一定要设想一个非物质性的存在体”,因为不这样,“理性就得不到满足”,“理念永远不能实现”。(参见《导论》第四十节、第五十七节、第五十八节)    
  10。设想。    
  Ideal在康德不是“理想”,而是“设想”。“理想”是一定能够实现的行动目标。反之,“设想”仅仅是一种假设,它“似乎比理念更进一步脱离客观实在性。我把设想理解为理念,它不仅是具体的,而且是个体的,即一个个体的东西,……只有理念才可以规定它。”(《批判》第一版第568页,第二版第596页,中文译本第412页)“理性为其自身设想出一个对象,它把它视为应该完全可以按照原则规定的东西;为了规定它而要求的条件并不能在经验中找到,而且它的概念因而也完全是超越的。(《批判》第一版第571页,第二版第599页,中文译本第413—414页)    
  11。辩证法。    
  “辩证法”(Dialektik),在康德的用法上和我们马克思主义哲学上的意思不同,康德把辩证法称之为不合理的虚假推论,他把它定义为“假象的逻辑”(或“辩证的假象”)。假象有三种:逻辑的假象、经验的假象和先验的假象。先验的假象是把经验之内的条件用在经验之外去所产生的假象,如“世界在时间上有始”这一命题,时间是经验中的感性形式,而世界整体是经验不到的,因此得出来的结果必然是“假象”。    
  “先验的辩证法”是对这种假象的研究。    
  应该怎样看待康德哲学的实质?    
  我们知道,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之一,而德国古典哲学就是由康德哲学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把德国古典哲学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只一次地指出,他们的智慧的发展,有很多地方得益于德国的大哲学家,尤其是黑格尔。恩格斯说:‘没有德国哲学,就不会有科学的社会主义。’”(列宁:《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版,第5页脚注。)“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这个革命是由康德开始的,他推翻了前世纪欧洲各大学所采用的陈旧的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体系。”(恩格斯《大陆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版,第588页。)“德国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是连贯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的,——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以致除了上面提到的体系而外,其他任何体系都是站不住脚的。”(同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里多次提到康德,特别是列宁在他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本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批判了康德,并且非常有力地驳斥了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者和马赫主义者对康德哲学的误解和有意的歪曲。由此看来,弄清德国古典哲学对于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重要的。    
  怎样读懂康德最重要的哲学著作《纯粹理性批判》,我自己是有沉痛的体会的。当时,新康德主义柯恩(Cohen)学派流行,一些康德研究者不少是按照柯恩的意思来“修正”康德的;况且,当时还缺少西方哲学术语的统一译名,尤其是康德用的主要术语又和传统的意义不同,比如有的人常讲Gegenstand,我慢慢体会才知道这就是“对象”,但是,当时一些研究者是按照柯恩的意思把“对象”和“客体”(这两个术语当时中国还没有正式译名)混为一谈的,而且什么是“先天”?什么是“先验”?二者的分别究竟在哪里?他们都弄不清楚,当时我只能按照朱熹的一句话“闭门造车,出门合辙”的意思来慢慢体会。一直到多年以后有机会读到了伟大导师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再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和他的《导论》,我才基本上弄清了康德哲学的要点。我谈了谈我的亲身体会,个人走过的弯路,主要目的是为了说明我下列的看法,免得青年人在读康德时重走我痛苦的弯路。    
  应该怎样看待康德哲学的实质?我认为伟大的导师列宁关于康德哲学的评语始终是正确的,应该是我们理解康德哲学永远不能背离的指导原则。列宁说:“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是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使二者妥协,使各种相互对立的哲学派别结合在一个体系中。当康德承认在我们之外有某种东西、某种自在之物同我们表象相应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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