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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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4-01-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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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国孩子,在一些公益活动中也能看到他们的身影。”〔2〕而且这样的活动“从来都是自愿的”。说完全是自愿,也不符合事实,学校对学生也有相应的要求,不过像中国这样日益流于形式的“学雷锋”恐怕还是少见。
  个人主义的美国也能有“学雷锋”,而且还相当普遍,可见我们过去的设想是多么的主观,这使得我们必须对“美式个人主义”要重新认识和解读。如果过去我们对个人主义的认识不是因为长期封闭而产生了主观偏见,就是有人别有用心地进行歪曲宣传,那么我们今天大可不必为此惊谔不已。其实如果对美式个人主义稍有了解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这种理念下必然会产生这样的行动,这是因为,个人主义理念下酝酿产生的有限政府是在法治及多种力量平衡中行使自己权力的。社会中依托市场这个服务平台,顾客就是上帝的观念深入人心。各行各业的服务周到,质量上乘。政府由于多种力量的制约,其本身具备的本能扩张性受到有效抑制,社会公正问题、吏治腐败问题都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社会信用度高,社会服务系统完善。所以,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一个人在美国想要做点义务工也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因为各种事都有人干,而“雷锋”又是这样的多,更不用担心像我们中国一样往往出现以做好事为名行骗的事。一个信用社会可以保障人人都可心安理得地享有被服务的机会。可见,要真正出现众多的“雷锋”,让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社会公益事业,这个社会的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先有法治的保障,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司法有其自身的公正性,社会公正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美国人不会把一个社会的发展动力完全建立在一个人自愿做好事这样的事情上,而中国却一直寄希望于此。
  这些正是我们所要认真思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学习“雷锋”,其结果如何呢?出生于计划经济年代,在阶级斗争中成长起来的雷锋,在全国紧锣密鼓地被学习了三年之后,紧接着来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很少有人会把“中国式的学习雷锋”与“文化大革命”这两个历史事实联系起来考虑。其实,这二者之间恐怕是有某种内在联系的。在中国式的道德至上传统中,学习雷锋的潜在危险就是“文革”前已经出现了一大批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镙丝钉”。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说:“我们社会的罪恶并非由于我们是聪明而又邪恶引起的,而是善良而又愚蠢的混合引起的。”〔3〕我们过去为数众多的“镙丝钉”不正是这种善良而又愚蠢的混合产物吗?
  我们只知道雷锋精神是助人为乐,做了许多好事,但是从来分不清在中国小农意识浓厚、私德盛行的社会里产生的社会分工不发达、社会服务系统不完善等缺陷与法治社会有健全的制度与完善的服务系统之间的差别。雷锋所做之事其实大多是社会服务系统分内之事。“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在美国是行不通的,因为他们在“学雷锋”的时候已经有了健全的社会服务系统及社会保障体制,各行各业都十分发达,而我们却是分工不明,“学雷锋”往往是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以雷锋在列车上做好事而言,请问当时列车上的服务员到哪里去了呢?如在美国,雷锋出差,花钱坐车,理应享受到一个顾客的待遇,只要做到文明乘车就做到了一个合格公民所应做的。在市场社会里,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是服务员,离开自己的岗位又都成了被服务的上帝。如果实在想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在美国也只是在社会服务系统不能完全顾及到的地方或者社会慈善机构里才有必要。这也许是黄全愈先生感叹的儿子矿矿想打点义务工而苦于没有门路的原因吧。在美国学雷锋不易出现把自己的钱财无偿送给别人的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双手,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他们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被施舍的人也可能会从中感觉到人格的受辱。这个道理连总统的子孙都非常清楚,所以才有美国总统里根的孙女为了得到自己心爱的礼物,而在酒店里打工一个星期以挣钱买礼物这样的事。但是他们却可能把钱捐给一个遥远的非洲难民营,因为这是公益事业,事关人道主义的终极关怀,而前者不是。
  建国以来“英雄”出了无数,但还没有哪个英雄人物像雷锋那样牵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如果雷锋仅仅是做点好事,恐怕难有这样的效果。我们现在是不大愿意再提到当年雷锋爱憎分明的阶级感情和斗志昂扬的革命精神,以及最为需要的“听某人的话”这些事了。但当年雷锋不正是这些精神的存在才得以成为美谈的吗?“听话”,而且是要只听某一个人的话;“读书”,只读某一个人的书;有“钉子精神”,但只钻研一个人的思想,并做他的“好学生”。对工作有火一般热情的同时,对敌人也非常残酷无情。但是谁是“敌人”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有人会告诉他,而且他也只需听这一个人的话就可以了。在美国会这样去学一个人吗?会有这样的道德之神出现吗?中国是最注重榜样教育的国家,在这方面有着深厚的传统。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始终走不出道德社会的怪圈。我们一方面在圣人的经典里为国民营造了一个美好的仁义道德社会;另一方面,在历史和现实中却总能见到太多的不如意,因此我常常怀疑道德榜样的力量是否是无穷的。因为,如果是无穷的,那么只要一个道德榜样就足够了,但是,即使是孔圣人时代也已经是有了一堆榜样了,而且二千多年来中国在树立榜样方面从来没有间断过。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及经济全球化使中国越来越融入世界这一趋势的到来,榜样的效应也越来越短。更要命的是我们在树立榜样的时候似乎都不喜欢一个健全人的道德榜样,而是非要弄到非死即残或病才足以做这个榜样。生命在极端的道德面前如此脆弱,有时其价值就不如一根集体的烂木头〔4〕,以致让人深深体验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注释:
  〔1〕〔2〕黄全愈:《“高考”在美国》,广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第54、56页。
  〔3〕(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519页。
  〔4〕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176页。

  公平是效率的敌人吗?

  
  ——从北京大学的改革说开去
  ? 张不一
  由张维迎教授主持的北京大学改革方案刚一露面,即有巨大反响。这既符合北大的地位,也符合张维迎教授海归派经济学博士的身份。面对一些质疑诘责,张教授适时地在一些场合为其改革方案做了辩解(见7月10日《南方周末》载《北大激进变革》一文)。然而,张的解释却招致了更强烈的批评——“不仅在事实上和逻辑上都有问题,而且都是明显为不公平辩护”(见7月12日《南方都市报》马少华文《评为北大“辩护”的三点看法》)。而以张教授声望之隆,自也不乏支持者。在7月19日的《南方都市报》上,青岛社科院研究员杨曾宪先生发表《我为北大砍向教师第一刀而辩护》一文,他说:“改革第一刀砍向谁是个策略问题。这也是整个中国改革难题的缩影,即效率与公平孰为优先的问题。放到北大,就是教研水平提高与校内社会公平问题。鱼与熊掌兼得是不可能的。中国的改革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中国大学的改革也是同样。因此这第一刀的目标,就要着眼效率,砍向教师队伍。”
  如果“效率与公平孰为优先”的“公平”与“教研水平提高与校内社会公平”的“公平”之间可以划等号的话,那么,我们除了佩服杨先生的机敏之外,还不得不承认,他对马少华的反驳与对张维迎的支持同样有力,用无可争辩、不容置疑来形容并不过分。
  一、经济学里,谁是“效率”的敌人?
  很遗憾,此杨先生的“公平”非彼马先生的“公平”,二者之间恐怕连“约等于”都算不上。
  后者的“公平”是“公正”的孪生兄弟,是“fair”,即“费厄泼辣”之“费厄”,“公平竞赛”之“公平”。而前者的“公平”则几乎纯粹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特别指向社会成员的收入或者经济成果的分配,是“equity”——中国的经济学人将其解成“公平”,是令人生疑的。就算一定要含糊其词,那么“平等”也比“公平”更接近“equity”的原义。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看看“equity”的兄弟们:equal-相等的、同等的;equally-相等的、均衡的;equality-平等、均等;equated——平均的。可以说,以“equ”为词根的家族,几乎都带有“相等、均等、同等、平均”这样类似的血统,它们与fair-公正的、公平的,及其兄弟fairness-公正;fairly-公正的、正当的,有着什么样的区别,不是一目了然吗?
  在《经济学》(萨缪尔森、诺德豪斯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下同)第十四版中文版里,我们看到了第四篇第二十一章中的一节“平等与效率:需要多大的再分配?”在这里,我们应当向译者致敬——不论其出于良知,还是出于无奈。
  从“平等与效率,需要多大的再分配”来看,从“我们不能同时既烤出市场效率的烧饼,又平等地分享它”来看,从“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的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来看,从“如果经济要有效率的运行,经济结果的某些差别是必不可少的”来看,与“效率”发生关系时,“equity”的指向是明确的。它几乎只对经济结果的分配及再分配说话——在它与“效率”负相关时,解为“平等”说得过去;解为“平均分配”大概更贴切;解为“平均主义”也未尝不可,而且更容易被中国人理解。
  那么,经济学里的所谓“效率”是如何受到损害的呢?
  有这样的原因——“对不同种类的工作如果在报酬上没有某种差别,我们如何能保证人们像干令人愉快的工作那样去干令人不愉快的工作呢?又如何能保证人们像愿意在漂亮的公园里工作那样愿意在危险的离岸石油钻台上工作呢?一味坚持结果的平等,会严重妨碍经济完成它的职能”〔1〕。
  还有这样的原因——“如果一个国家以对最富的人们实施高税率的形式进行再分配,那么他们的储蓄和工作的努力就可能被压低或误导,并造成总的国民产出的减少。他们可能在税收律师身上花更多的钱,可能减少为退休准备的储蓄,可能少参加一些有风险的革新投资。同样,如果社会在穷人的收入下面装上一块保证收入的安全地板,贫困的刺激就会降低,穷人可能会因此工作得更少一些。对再分配计划的所有这些反应,都会降低总的国民收入的规模”〔2〕。
  从以上分析来看,平等分配、平均分配或平均分配倾向不仅有损效率,而且也谈不上公平,因此,“equity”不能——乃至万万不能解为“公平”!这不仅因为其狭窄的词义与理当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公平”不相匹配,而且,人们一旦误以为与正义、公理、公正血肉相连的“公平”居然成了经济效率的绊脚石死对头(如杨先生),“效率”势必将成为不公的天然屏障!那就不知有多少坏家伙会打着“效率”的旗号,心安理得地干伤天害理的事——到那时,中国人可就真正糟糕透顶,有万劫不复之虞了。
  查《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7月修订第3版),其中有如下解释:“公平: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例:公平合理,公平交易,裁判公平。”“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例:为人公正,公正的评价。”“平等:1。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2。泛指地位相等。例:平等互利,男女平等。”在此,我们不难看出公平与公正的紧密联系,也不难看出公平与平等有什么样的差异。
  如果说经济学在中国成为“显学”为时尚短,粗糙疏漏在所难免,“equity”被误读可能是无心之失的话,那么,在喝足了洋墨水的海归派经济学人到处讲经布道的今天,怎么还能对这么明显、这么严重的误读视而不见或装作视而不见?以致连贵为研究员的杨曾宪先生都大上其当,更不用说芸芸众生了。
  二、公平不是、也从来不是效率的敌人!
  公平与效率也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经济学里的所谓“负相关”,否则,如何解释这样的论断——“歧视和被分隔的劳动市场可能导致不平等的就业机会,带来经济非效率性和社会不平等。”〔3〕“社会不平等”无疑是不公平的一种,如果“公平”与“效率”负相关的话,它们怎么会同时受到损害呢?
  恰恰相反,公平不仅是效率的助燃剂,甚至可以说是效率的营养品必需品!换言之,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愈公平就愈有效率。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也不需要什么高深的专门学问,有些粗浅的逻辑知识以及不至于睁眼说瞎话的一点勇气就够用了。
  “假球黑哨”无疑是不公平的,谁能告诉我它效率高在哪里?是啊,它可能会“制造”出惊人的进球率,但它能制造出高的上座率和收视率吗?事实是,“假球黑哨”愈猖獗,上座率和收视率就会愈低下,而上座率和收视率才是职业足球活命的本钱。“假球黑哨”这种不公平现象正是职业足球的票房毒药。
  中国围棋界近来一个劲的反思:谁家过年不吃顿饺子,世界冠军下雨淋也该淋到中国了,怎么还老是韩国人的?原因找了不少,什么尖子不尖、心有旁骛、不够刻苦不够努力等等,真正的原因没找到,但愿不是不想找到——公平!几乎每一次世界大赛,韩国都要举行选拔赛,只有优胜者才有资格参加世界大赛(特例也有,极少但也极有争议。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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