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贝日记 作者:约翰·拉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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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贝日记 作者:约翰·拉贝-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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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所,他们不是拖走妇女,就是当着他人的面,甚至包括当着家属的面,发泄他们罪恶的兽欲。有多起这样的事件得到了证实:同案的日本士兵不让受害者的丈夫或父亲离开,强迫他们亲眼目睹自己家庭的名誉受到凌辱。马吉牧师试图在一德国顾问处保护中国基督教徒,他证实说,多数情况下有军官共同参与。数周以来,日军官兵滥施淫威。针对单独的犯罪活动或部队集体参与的犯罪活动,日本军队的上级机关是否采取了以及采取了什么样的惩罚和预防措施尚不得而知,因为日本人想把此事沉默了之。他们不愿认识到,坚决杜绝有损于自己事业的事情总比想方设法掩盖一切事实真相要好。任何不再战斗的士兵,或被低级军官以终审的方式随意判定是这种士兵的人,都必须被立即处死(有成千上万之多),这种做法在日军看来是一种荣耀。这一点在南京已经成了理所当然的了!就在1月9日的上午,在我们重新到达前数小时,克勒格尔和哈茨先生(奥地利人)在距大使馆很近的地方目睹了武士道精神的一次实际应用:英国庚子赔款委员会和所谓的巴伐利亚广场之间,使馆街的左侧,有一个尚未全部封冻的小水潭,一个身着平民服装的中国人站在水潭齐臀深的地方,潭边趴着两个日本兵,他们正在举枪瞄准,根据站在身后的军官的命令,他们开枪射击,将这人枪杀。尸体至今还漂在水中。南京市内和周围地区的许多池塘和小水潭均已经被尸体污染。需要指出的是,穷苦百姓仍然靠这种池塘的水过日子。尽管我们每天都同日本人交涉,但市自来水公司至今仍未向我们楼内供水,我们一直还在靠深井泵抽地下水。

  日本军队的军纪和秩序崩溃了,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国旗不受尊重就不足为奇了。我在一份写给大使先生的特别报告中曾具体说明过,许多德国房屋被蓄意烧毁,有些楼房被洗劫一空,几乎所有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劫掠。有一个很明显的现象,这些强盗在元首和陆军元帅兴登堡的画像前甚至都不驻足,这一行动也许是出于日本人对其天皇的崇拜。我从一开始就明确地向日本人指出,我们要求全额赔偿所有损失,因为这些损失不是因为军事行动必然会造成的,而是在日本人占领城市后,而且有些是在占领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蓄意造成的。关于日本人选用的“安慰金”这个字眼,我只能看成是他们自己觉得听上去比较入耳的概念,我不承认这是对同意哪怕是部分赔偿的表态。

  这份报告所展示的阴暗画面之所以会使身居南京的外国人感到震惊,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以前会相信日本人竟然会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人们原先只做好准备防范大规模逃跑的中国士兵的暴行,尤其是四川军,人们从未想过去防范日本人的暴行。相反,人们还指望,随着日本人的到来,和平和繁荣也会随之恢复。因此,对那些凭着正直的良心指证日本人残酷罪行的先生们,怎么能指责他们有忌恨和偏见呢!以上所说的思想变化,我本人也有切身体会,在满洲观察局势期间以及在扬子江上(见前面的报告),我始终是本着德国的利益来看待日本军队和他们的道德士气状态。我们大家肯定都希望在这里所看到的是一个有绅士风度的日本。英国人主要关注的是市郊下关港,据英国人对我说,在下关掌管军机大权的是日本海军,那里情况总的讲要好得多,百姓对他们有某种程度的信任。日本军队本来是可以得到这种信任的,但是他们因为自己的不当彻底丧失了这种信任。这不仅在南京是如此,在整个地区都是这样。

  鉴于和汉口的邮路还不畅通,我将此篇报告直接呈送给外交部。我将通过安全渠道向驻汉口的大使先生、驻沪总领事馆和驻东京大使馆送发本报告副本。

  签名:罗森博士

  德国驻南京大使馆秘书

  南京,1938年1月17日

亲爱的拉贝先生:

  请允许我提醒您,明天(星期二)上午9时召开各难民收容所负责人会议,讨论恢复秩序委员会的报告。我希望您能参加大会,至少参加一段时间。

  致最友好的问候

  您的

  签名:菲奇

  同意。请做好警察抄家的准备。

  签名:拉贝

  德国大使馆秘书罗森博士先生的报告副本:

  南京,1938年1月13日

  南京的德国人财产

  谨在附件中呈上这里德国人的财产目前状况一览表,同时必须说明,待相应的调查结束后,将呈上一份详细的目录。遗憾的是日本军队的抢劫仍在继续,例如博迪恩的房子今天再次遭到了抢劫,估计今后的情况还会进一步恶化。

  颐和路15号办公楼除了上面提到的有两部公用车被盗外,还有3辆自行车被盗,为此我将要求像赔偿从我屋里被盗的自行车一样进行实物赔偿。

  这里之所以说到愉和盗,是因为到处都没有履行合法征用的法律手续,即是说没有开具征用单。唯一能够炫耀收到过一张类似证明文件的南京人就是约翰·拉贝先生,他在一个日本军官拿走他一辆汽车时收到一张纸条,上面仅有寥寥数字:“感谢你的赠送!日本皇军,K.佐藤”。

  上述综合列举的为南京的德国人遭受的损失,敬请按附上的一览表通知他们本人。天津、上海、广州、香港的总领事馆和在北平的办事处将收到本报告的副本及其附件,敬请核实。

  签名:罗森博士

  德国大使馆秘书,南京

  1938年1月15日德国人的住宅状况

  (译注:本书中有关德国人的住宅状况的3种表格,其内容有少量出入,原文如此。)

  姓 名 住 址 住 宅 状 况

  D 1.罗德 高楼门17号 洗劫一空;绝大部分家具损坏严重,几乎不能再使用。

  C 2.阿尔纳德 江苏路55号 一些物品被窃,包括汽车的部件,如启动器、发电机、电瓶。

  B 3.瓦菠尔 颐和路11号 完好无损。

  C 4.鲍姆巴赫 珞珈路3号 轻度遭劫。

  C 5.米勒(通用电气公司)珞珈路12号 盗走一些小件物品和自行车。

  DF 6.鲍茨 高楼门8号 遭严重抢劫,汽车被偷,佣人失踪。

  DF 7.布卢默 四维新村 门关闭着。据观察,似乎受过严重抢劫,汽车被偷。

  DF 8.博迪恩 大树根94号 遭严重抢劫,似乎被中国军队占领过。一个苦力被日本人打死。如有汽车,已被偷走。

  C 9.伯勒尔 五台山46号 轻度遭劫。

  DF 10.博尔夏特、波勒、迈尔 陵园路11号 遭严重抢劫,博尔夏特的汽车被盗。

  C 11.布尔布利斯 扬州路21号 一些物品被盗。

  C 12.布瑟 琅玡路16号 一些物品被盗。房子里找不到佣人。

  B 13.施勒特尔 高楼门20号 屋门和院门关闭,房子看上去无损坏。

  E 14.埃克特 苜蓿园6号 房子全部烧毁。

  B 15.杨森 普陀路2号 完好无损。

  B 16.法尔肯豪森 西康路21号 完好无损。

  B 17.菲舍尔 汉口路20号 完好无损。

  C 18.格尔蒂希 天竺路23号 一些小物品被盗。

  C 19.格利姆普夫 中山北路446号 一些小物品被盗。

  CF 20.海因里希 宁海路32号 一些物品以及汽车被盗。

  E 21.黑姆佩尔 中山东路178号 被抢后烧毁。

  C22.希尔施贝格 上海路73号 一些物品被盗。

  C23.雅备布 山西路81号 一些物品被盗。

  D24.尤斯特 中央路新村3号刘凹(音译)遭严重抢劫,佣人失踪。

  B25.克莱因 珞珈路13号 完好无损。

  D26.孔斯特一阿尔贝斯公司 中央路392号 抢劫一空,遍地脏物。几件家具和冰箱未损坏。

  C27.克鲁姆马赫尔 金银街12号 一些物品被盗,佣人估计价值为150元。

  D28.兰道尔(马丁)上海路7号 遭严重抢劫(放在皮尔纳处的汽车被盗)。

  C29.劳膝施拉格尔 牯岭路34号 佣人的一些物品被盗。

  B30.莱布桑夫特 颐和路37号 完好无损。

  DF31.林德曼 中央路沅江新村3号 遭严重抢劫,汽车被盗。

  32.封·洛霍 放在罗森博士处的物品完好无损。

  F33.洛伦茨 慈悲社5号 房屋尚未察看,汽车被征用。

  CF34.礼和洋行 中山北路244号 福特双座汽车和几件物品被盗。

  B35.穆克 大方巷4号中 完好无损。

  A36.内维格尔 老菜市68号 难民居住,房子里无家具,看护人被日本人拉走。

  C37.诺尔特 珞珈路6号 一些物品被盗。

  C38.皮罗 玉泉路6号 一些物品被盗。

  C39.皮尔纳 珞珈路16号 佣人们的一些物品被盗。

  B40.拉贝 小桃园 情况正常(洛伦茨停放该处的汽车被征用)。

  C41.罗森 牯岭路20号 饮料等被偷走。

  D42.沙尔芬贝格 高楼门33号 遭严重抢劫。

  E43.谢尔 中山东路25号 遭抢劫后被烧毁。

  CF44.施罗德 宁夏路22号 一些物品和汽车被盗。

  B45.舒尔彻—潘丁 四条巷10号 完好无损。

  B46.施温宁 琅玡路 l号甲 房屋看上去完好无损,佣人失踪。

  DF47.增切克 沅江新村15号 遭严重抢劫,汽车被盗。

  B48.施佩曼 薛家巷13号 完好无损。

  CF49.施彭勒 灵隐路15号 饮料被盗,小马从车库里被牵走。

  BF50.施塔克 北平路62号 房屋情况正常,汽车被盗。

  D51.施秦因布雷歇尔 永庆巷6号 遭严重抢劫。

  52.施泰内斯 琅玡路l7号 一些物品被盗,屋内住有难民,家具锁在一个房间内。

  D53.施特雷齐—乌斯 上海路11号 遭严重抢劫。

  B54.特劳特曼 萨家湾9号 完好无损。

  D55.福伊格特—R上海路13号 遭严重抢劫。

  A56.维尔克 永庆村 l号 最近已无人居住,损失无法确定。

  C57.威廉 黄鹂巷38号 轻度遭劫,里查德·威廉博士已将信函放在安全处。

  C58.齐姆森 琅玡路11号 一些物品被盗。

  D59.齐默尔曼 竹林新村1号 遭严重抢劫(中国人?)。

  CF60.奥托·沃尔夫 慈悲社12号 汽车和一些物品被盗。

  E61.施梅林 苜蓿园33号 遭抢劫后被烧光。

  小结

  1.目前无法确定的:3所房屋;

  2.完好无损:14所房屋;

  3.轻度遭劫或一些物品被盗:24所房屋;

  4.遭严重抢劫:15所房屋;

  5.房屋被烧毁:4所房屋;

  6.汽车被盗:13辆。

南京平仓巷1938年1月15日致 J.M.阿利森先生美国大使馆南京

尊敬的阿利森先生:

  1月8日刘易斯·斯迈思先生发给您一份简报,标题为《双塘难民收容所的一天》,它记录了从1938年1月6日下午至7日早晨这段时间里日本士兵“光顾”或骚扰双塘的美国长老会布道切创纪录的次数。我现在想对这种创纪录的情况作些补充供您参考:

1月8日

  5时10分:2个日本人“光顾”。

  11时25分:2个日本人“光顾”。

  15时25分:2个日本人“光顾”,带走一个中国人去干活。

  15时50分:中岛部队和惩罚队的2个日本人“光顾”,撕下我们各个门上的公告。

1月9日

  14时:3个日本人“光顾”,从教堂大厅抢走一个中国女子。

  16时:4个日本人“光顾”,他们对全体难民搜身找钱,同时寻找女子,拖走一个已婚女子。抢走一个姓刘的中国人2角钱,拿走一个姓关的人手镯和安全区袖标。

1月10日

  9时:1个日本人“光顾”。

  14时:3个日本人“光顾”。

  15时:1个日本人“光顾”。

  15时10分:2个日本人“光顾”,拖走一个姓陈的已婚女子。

  15时12分:2个日本人“光顾”,拖走一个姓陈的女孩。

1月11日

  13时30分:3个日本人“光顾”,施走姓秦和姓范的2个已婚女子。

  16时30分:3个日本人“光顾”,施走一个姓潘的女子。

  上述列举事实表明,日本士兵不顾各国国旗和美国以及日本大使馆的公告,依然一再闯入我们的区域和房内。难民们虽然不是一直但遗憾的是依然经常受到这些“光顾”的伤害,这些“光顾”无论如何是一种折磨和严重侵扰。

  我非常希望您的帮助会成功,促使日本大使馆制止这持续不断的侵扰。

  您十分忠实的

  签名:W.P.米尔斯

南京平仓巷3号1938年1月17日9时致约翰·阿利森先生美国大使馆南京

尊敬的阿利森先生:

  随函附上事件汇编一份,供您了解当前局势。

  有一件特别的事情未在列举事项中提及,即明天是和日本人签订协议“流产”一周的日子。按该协议,应该由自治委员会给市民提供大米。

  我们等候着日本大使馆对我们如下的要求表明态度:

  1.尽快按商业原则为分配米和煤采取预防措施;

  2.发给我们领取国际委员会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购买的米和面粉储备的通行证;

  3.准予我们从上海船运600吨补充食品(根据全国基督教总会<NCC>电台昨天晚上广播,这些食品已作好装运准备,医护人员收到旅行许可证后也可立即动身)。

  我们请求您敦促日本大使馆:

  1.发给医护人员来南京的许可证;

  2.准许鼓楼医院从今天早晨向您供煤的那家煤栈购买50吨软煤;

  3.同样准许本市居住的外国人住户也从这家煤栈购煤。

  对您的帮助预致诚挚的谢意。

  您十分忠实的

  签名:刘易斯 S.C.斯迈思

  事态报告

  189)1月14日,日本士兵从汇文女子中学外国教师住宅里偷走两张床及床上用品。(贝茨)

  190)1月14日,一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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