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中期生活习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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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生活习俗史-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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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心。有人描写了荷兰移民围绕厨房火炉的家庭生活:“说到家庭, 

他们常在大门出入,而生活于厨房里。一个人看见很多家人集中于火光 

的周围,就会想像已回到那个简单的快乐日子了。”“火炉确实是家族 

的重心,全家的老少主仆、白人、黑人乃至猫狗等,都有占一席地的权 

利。”“孩子群集于火炉的四周,屏息静听黑人老妈妈(她是家族的圣 

使,蹲在烟囱的角隅,像一只老鸦)絮絮不休地说了很多不可信的新英 

格兰巫婆的故事。” 

     许多移民的孩子在襁褓时期就早早夭折了。妇女只能靠不断地怀 

孕、生育来保证得到一定数量的孩子。所以一个妇女一生怀十几个乃至 

二三十个孩子是不足为奇的。17世纪末,新英格兰家庭平均是9口人, 

随后200年左右,人们一直喜欢人丁兴旺的大家庭。19世纪初,一位国 

会议员声称:“到西部去,你可以看看一个男青年有一个18岁的配偶。 

过了30年,你再去拜访他,见到的已经不是两个人,而是22个人。这 

就是我们所说的美国人口倍数表。”殖民地时期的孩子都是由邻近的妇 

女帮助接生的。这些临时接生婆在产妇分娩时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帮助 

产妇照料新生儿。产妇康复以后,即以盛宴来答谢邻人。邻里关系比较 

融洽。由于学校数量少,交通不便,为孩子上学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家 

庭承担了教育孩子的责任。移居北美的大多数人是英国清教徒,清教徒 

是一种“道德运动员”,孜孜不倦地要努力达到人类由于本性所限而达 

不到的道德标准,反映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则是严厉和可怕的,给许多孩 

子身心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一位清教教士在一篇专论儿童教育的文章 

中写道:“显然,所有的孩子(虽然不尽相同)都自有一种桀骜不训的 

倔强与无惧。我们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打掉这种倔强和无惧。从而使教 

育建立在谦卑的基础上,使孩子在上学期间即树立起温顺驯良的美德。” 

对儿童进行体罚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体罚工具包括桦木条、笞杖、鞭子 

等。学校中还有罚站的凳子、罚戴的圆锥形纸帽以及罚挂的上面写着羞 

辱性字句的小牌子。孩子必须绝对服从父母。当时不仅家庭和学校有训 

戒,社会上还有严厉的法规。康涅狄格州规定,如果年满16岁的孩子不 

服父母管教,父母可将他送交法院。法院根据父母的申诉,可以判处这 

个孩子死刑,有些家庭遵照英国的风俗,不许孩子与父母同桌进餐,而 

是站着吃饭。“他们站在成年人的后边,接受给他的东西。下流阶级及 

卑微人家也是如此。而在很多家庭中,他们在横桌那边站着吃,手中拿 

着木碗跑到大桌会领食物。”孩子们很少有闲散的时间及快乐的游戏。 

他们大部分时间要待在家里干活,帮助大人纺纱、织布、做苹果汁、肥 

皂、酿造一些家用食品。儿童的劳动不完全是由性别来分的。有时男孩 

子在织机上织造袜钮和挂带,而女孩子在田间播种灌溉。在弗吉尼亚及 

新英格兰的移民家庭中,制作苧麻是一项重要的家庭手工劳动,收入不 

错。苧麻制作十分复杂,大约要经过20道工序,其中一半以上的工序是 

由儿童完成的,诸如理麻、梳麻、捆束纱线等。虽然殖民地时期已经有 

了一些中小学;不过这些学校主要是为男孩子开设的。只有男孩子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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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的时间,学校才偶尔对女孩子开放。可见新大陆流行重男轻女的风气。 

康涅狄格州的某个城镇竟然通过居民表决,一致决定不“浪费”钱财去 

教育女孩子,女孩子主要是学习“缝纫、磨面粉、书写和跳舞”。总之, 

孩子们是在一种清教徒式的严厉气氛中长大的。 



                                3。衣食住行 



     新大陆对移民最有吸引力的,也许就是那用之不竭的肥沃土地。南 

部殖民地的土壤和气候,非常适于种植烟草、稻谷和兰靛。中部殖民地 

特别适于生产谷物。新英格兰地区多属瘠薄土地,岩石多,但也能生长 

多种庄稼。移民们只要努力劳动就能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不致于挨饿 

受冻。殖民地时期家庭对每个人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家庭意味着住宅、 

食物和衣服,许多生活必需品是由家庭提供的,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 

一个工作单位。一位姑娘在给未婚夫的信中写道:“约翰,我知道你爱 

我,我也爱你。让我们结婚罢,我必助你建立家庭。”一旦“建筑好房 

子,我就维持它。我要拿你供给我的原料,织成温暖的毛毯及毛织的衣 

裳,供我们俩使用。我补缀你的破袜子,我播植大麻、苧麻的种子,把 

它们的纤维织成麻织布、茶巾及铺床铺台的布。我从事一切光耀我家的 

工作,预备你从田园拿回来给我的食物。” 

     由于移民不断地变换定居点,出外打猎和采集,他们的服装以结实 

耐穿为特点,款式以印第安式样和开化民族式样兼而有之。移民及其子 

女的服装一般由家庭主妇缝制,“所有的人都穿 着整洁的家庭纺制的 

衣服”。她们用家里男人鞣制好了的兽皮裁制衣裳。野牛皮用来做成漂 

亮的大衣,河狸皮可做成保暖的不分指手套,浣熊皮和一般熊皮可做成 

高级皮帽子。特别受欢迎的是鹿皮,可做成经久耐穿的衬衫、马裤、裙 

子、软鞋等。衣服上的纽扣一般是用废旧的锡勺、锡盘放在皂石模子里 

熔化制成,谈不上漂亮①。袜子是粗羊毛织物,通常穿到膝盖,但在农 

村地区的夏天,成年男女一般不穿鞋袜。在宾夕法尼亚,袜子只能在晚 

上穿,男子在白天的唯一装束是一件衬衫和“一条一直拖到脚的长长的 

薄裤子”。 

     有一种印第安式猎衫颇为流行,几乎人人都穿。这是一处宽大的长 

上衣,长及大腿;衣袖很大,前面敞开,而且很宽,系上腰带时叠起来 

有一英尺多。猎衫内有许多口袋,可装进面包、饼、肉片干、擦枪筒的 

粗麻布及其它必备之物。腰带一般是系在身后,把衣服系紧。在冬天, 

把手套、子弹袋挂在腰带前面,右侧挂战斧,左侧挂剥皮刀。猎衫一般 

用亚麻羊毛混织物或粗亚麻布制成的,偶尔也用加过工的鹿皮缝制。身 

穿猎衫者头戴一顶大帽子,缘边是一块与猎衫不同颜色的散开的布。下 

身穿衬裤或带绑腿的马裤,脚上穿一双皮靴,靴内垫上鹿毛或干树叶, 

舒适而保暖。衬裤、马裤、皮靴,均用鹿皮制作而成。年青人更多地穿 

着印第安式服装,将裹腿绑到大腿上,用印第安人的腰带代替内裤。由 

于他们的奇特装束,这些人被称作“穿鹿皮马裤的人”。 

     妇女通常还制作毛织品。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羊毛 (没有羊毛 

就用狼毛代替)清洗之后,浸入用浆果、树根、树叶、花瓣、树皮等提 

炼出的粗劣染料之中,然后就把毛纤维梳理并纺成毛纱。有了毛纱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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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一天能织出3码绒面呢。由于纺织品奇缺,各地方当局鼓励居民 

纺纱织布。1640年,马萨诸塞州决定,对用“产在这里的羊毛或苎麻” 

织成麻布、毛布及棉布的人给予奖励。1656年,马萨诸塞州当局指令各 

城市管理机关鼓励男女纺织,要求每个家庭要出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做织 

工,每人每年的纺织时间不少于33周,每周要纺一磅棉纱或羊毛,不够 

一磅者将被罚款一便士,以满足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妇女喜欢穿亚麻 

羊毛混织物制成的裙子和睡衣。她们在天暖时光着脚;天冷时,穿鹿皮 

靴,或穿粗皮鞋或防水靴。 

     尽管移民不能象欧洲人那样,在服饰方面精益求精,不断变换花样; 

然而随着生活的安定,他们的服饰逐渐摆脱实用的模式,开始讲究漂亮 

和时髦了。英国的最新服饰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北美社会。起初,教会想 

方设法限制穿戴英国传来的“有失体统的某些新款式服装”,社会地位 

低下的人如穿华丽的服装被认为是学上等人的时髦,忘了自己的身分。 

1651年,马萨诸塞州议会促请移民注意有“过分讲究衣着的倾向袭来, 

特别是在条件差的人中间,这给上帝丢脸,有损我们的信仰,消耗钱财, 

不合我们贫困处境。”因此通过一项法律,宣布“我们完全不赞成并且 

厌恶条件差的男人穿绅士服装,用金银饰边,膝部钉钮扣,脚登皮靴; 

同类女人头戴丝绸和亚麻帽兜,或围头巾。这只有在产业较多的人,或 

受过人文教育的人中间才能允许,在条件差的人中间是不能允许的。” 

①但是,这种服饰上的清规戒律很快被突破,因为爱美是人的天性。在 

北美清教徒中间盛行英国文艺复兴时代的服装款式,他们并不是只穿清 

一色的黑衣服,比较流行的服饰颜色是橘色和棕色,也有红、蓝、绿、 

黄、紫等多种颜色。教会头面人物的妻子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入各 

种社交场所。有些上层社会 人士直接从英国订购服装,衣、帽、鞋、 

袜无所不包。1768年8月27日,弗吉尼亚一位种植园主向伦敦一家公司 

发出一份订单,其中包括“普通帽子一顶(尺码6号),同上饰边帽一 

顶,八岁男童所穿结实布鞋及浅口无带皮鞋八双,另为十三岁及十五岁 

男孩备同样数量之鞋帽。” 

     当移民飘洋过海来到美洲时,发现当地的农业已经相当发达。玉米 

是主要农作物,印第安人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遍地种植玉米。此外,他 

们还种植南瓜、豆子、西葫芦、甜瓜、蕃茄、胡椒、向日葵和烟草等。 

北美盛产水果,各种水果树、灌木、藤本植物非常茂盛,诸如栗子、胡 

桃、樱桃、葡萄、草莓、桑葚、蔓越橘、李子和野生酸苹果等。丰富的 

食用植物为移民在美洲立足创造了有利条件。有人曾说过“要不是运气 

好,使我们的人民能够获得这种美好的粮食作物,那么我们征服这一大 

陆的进度一定会比较迟缓。”印第安人不仅向移民贡献了各种食物,还 

贡献了玉米和其他作物的种植方法。因此移民模仿印第安人,一方面去 

采集各种野生水果;另一方面在菜地或杂粮地种植玉米、南瓜、西葫芦、 

蚕豆和土豆。玉米的产量很高。玉米饼、玉米面甜糕成了早期移民早餐 

和午餐的唯一食品,晚餐的常用食品是牛奶和玉米面粥。当牛奶供应不 

足的时候,就只能喝玉米粥了。喝玉米粥时常加些糖浆、熊油或煎肉的 

肉汁。由于受欧洲食俗的影响,移民们喜欢吃面包。他们最初吃的一种 

面包名叫“黑麦与印第安人”。这是用黑麦粉同玉米粉混合在一起制成 

的面包。随着中部殖民地小麦产量的逐年提高,小麦成了主要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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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 

     印第安人在畜牧业方面建树不多。牛、马、羊的饲养是欧洲人对美 

洲农业的重大贡献。每年都从欧洲运来不少牲畜。1620年,北美有牛500 

头,到1639年竟高达3万头。从1650年起,欧洲运来的牲畜愈来愈少。 

各个殖民地便互相大量交换小公牛和小母牛,“土产牛”由于异种交配 

逐渐繁衍进化。南卡罗来纳是最重要的养牛殖民地,“一个人拥有三百 

头到一千二百头甚至二千头奶牛、公牛、耕牛和小牛以及大量的猪”, 

并非罕见。畜牧业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饮食生活,改善了他们的 

饮食结构。一位作家用下面的话描写了独立战争前夕纽约的供应情况: 

 “我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地方能供应这样丰富而廉价的食品,如鲜肉、熏 

肉、火腿、羊肉、奶油、干酪、谷物、鲜鱼、牡蛎等。这些食品结合起 

来,既有益于健康,又相当便宜。”家庭主妇用晾晒、烹煮、熏烤、卤 

泡、腌制、发酵等方法来储存食物。她们把大块大块的肉用文火熏上几 

天存放起来,用自制土罐里发酵的面团来烤制面包,把容易糟塌掉的牛 

奶做成能长期存放的奶酪,把新鲜水果密封保存或制成果酱和果子冻。 

此外,男人们还出外打猎,弄些野牛、野兔、鹿等来丰富饮食。家庭主 

妇常把玉米、南瓜、西葫芦、蚕豆和土豆同猪肉、鹿肉、熊肉一起煮调 

后食用。这种大杂烩,以量取胜,至于色、香、味就谈不上了。餐具也 

是因陋就简,以实用为第一。餐桌上的餐具一般是白苧镴盘子、盆、匙 

和木碗、木盘。有时用葫芦制成的容器代替木碗。木盘是用一块四方木 

制成的。餐桌上备有大量餐巾,因为使用刀叉进餐的风俗直到18世纪才 

形成。 

     北美很多地方是天然的丰产果树园,水果品种繁多,质量上乘。一 

位作家承认,美洲草莓比“英国草莓大四倍,味道也好得多”。移民们 

就用水果来酿酒。1682年,有人在一份报告中说:“数不清的桃树结下 

硕果累累,榨出果汁供种植园主酿造新鲜美酒;用不完的鲜果成了猪、 

牛的美食。”一桶储藏了二年至三年的好酒仅值50美分。所以殖民地时 

期的美国人很爱饮酒,甚至连小孩也用水把苹果酒冲淡当作饮料,各种 

小酒店应运而生。早在1641年,马里兰行政当局就开始颁发酒店执照。 

饮酒在社会各阶层中广泛流行。饮酒习惯的形成除了有大量价廉物美的 

果酒可供饮用以外,还有以下一些原因。首先,早期移民面对茫茫荒野, 

生活艰苦,劳动强度大,需要用酒来恢复体力,刺激工作。据记载,当 

时田间劳动者要消耗大量的甜酒或苹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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