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白话中阿含经11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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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白话中阿含经11good!-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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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居士轻视农业与畜牧,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
  19。 “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自有财物者,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麻(1360)自有财物。若工师
      轻慢麻者,则便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犹如放牛人不能看牛
      者,则便失利。如是,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麻自有财物。若工师轻慢麻者,则便
      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
      “佛陀!婆罗门为工师规定财物,即工师应当以镰刀与担棒为财物。如果工师轻视
      镰刀与担棒,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犹如牧牛者窃取〔他人
      的〕财物。佛陀!这就是婆罗门为工师规定财物,即工师应当以镰刀与担棒为财物
      。如果工师轻视镰刀与担棒,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
  20。 世尊问曰:“梵志!居士诸梵志颇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为梵志施设自有财
      物,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一切世人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奉事吗?”
  21。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不知也,瞿昙!但诸梵志自说:我于此世,天及魔、梵、沙
      门、梵志,从人至天,不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为梵志施设自有财物,
      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1361)。”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并不是一切世人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财物
      。但是,婆罗门自己却说:在现世中,一切的天、人、恶魔、梵天、各种修行人、
      婆罗门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财物。”
  22。 世尊告曰:“梵志!犹如有人,强与他肉,而作是说:‘世夫可食,当与我直。’
      梵志!汝为诸梵志说亦复如是。所以者何?梵志不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
      ,为梵志施设自有财物,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
      佛陀又说:“婆罗门!譬如有人强行把肉给与他人,然后说:‘你必须把肉吃下去,
      然后付钱。’婆罗门!你所提到的婆罗门也是一样。为什么呢?因为虽然不是一切
      世人都同意,可是他们还是规定了四种财物,即为婆罗门规定财物,为王族武士、
      居士、工师规定财物。”
  23。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四三三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四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施设自有财物(1362)。”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与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24。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颇有梵志于此虚空不着不缚,不触不碍,刹利、居
      士、工师不然耶(1363)?”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在此世间,是否只有婆罗门可以没有染着与束缚
      ,不接触染着与束缚,不受到染着与束缚的障碍,而王族武士、居士、工师则不可
      以呢?”
  25。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梵志于此虚空不着不缚,不触不碍,刹利、居士、工
      师亦然如是。”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在此世间,不是只有婆罗门可以没有染着与束缚,
      不接触染着与束缚,不受到染着与束缚的障碍,王族武士、居士、工师也可以。”
  26。 “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施设
      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27。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颇有梵志能行慈心,无结无怨,无志无诤,刹利、
      居士、工师不然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只有婆罗门可以修习慈心,没有烦恼与怨恨
      ,没有瞋恚与诤论,而王族武士、居士、工师则不可以呢?”

四三五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六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28。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梵志能行慈心,无结无怨,无恚无诤,刹利、居士、
      工师亦然如是。”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不是只有婆罗门可以修习慈心,没有烦恼与怨恨,
      没有瞋恚与诤论,王族武士、居士、工师也可以。”
  29。 “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施设
      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0。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百种人来,或有一人而语彼曰:‘汝等共来,若
      有生刹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持澡豆(874)至水洗浴,去垢极净。’梵志!于意云何?
      为刹利族、梵志族者,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耶?为居士族、工师族者,
      彼不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耶?为一切百种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
      极净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如果有一人对大众说:‘各位!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带
      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只有王族
      武士与婆罗门可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而居士与工师不可
      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还是一切大众都可以带着沐浴粉至
      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呢?”
  31。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彼一切百种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一切大众都可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
      得到洁净。”
  32。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施设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四三七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八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3。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百种人来,或有一人而语彼曰:‘汝等共来,若生
      刹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以极燥娑罗(457)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长养。
      ’梵志!于意云何?为刹利族、梵志族者,彼能以极燥娑罗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
      钻钻之,生火长养耶?为居士族、工师族者,彼当以燥猪狗槽、伊兰檀木及余弊木(1364)
      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长养耶?为一切百种人皆能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
      钻之,生火长养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如果有一人对大众说:‘各位!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用
      干燥的娑罗木或栴檀木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婆罗门!你认为
      如何?是否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用干燥的娑罗木或栴檀木作为火母,再用火
      钻钻火母,使火生起,而居士与工师应取来自于狗食槽、猪食槽、染师所用糟、篦
      麻树的较好木片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还是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
      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呢?”
  34。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彼一切百种人皆能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
      生火长养。”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再用
      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
  35。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施设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四三九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四○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6。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彼百种人皆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
      火长养,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为彼火独有焰、有色
      、有热、有光,能作火事耶?为彼火独无焰、无色、无热、无光,不能作火事耶?
      为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虽然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树木作为
      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但是只有某些火有火焰、颜色、热度、亮度,
      有火的作用,而某些火则没有火焰、颜色、热度、亮度,没有火的作用?还是所有
      的火都有火焰、颜色、热度、亮度,都有火的作用呢?”
  37。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若百种人皆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长
      养者,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若彼火独有焰、有色、
      有热、有光,能为火事者,终无是处。若彼火独无焰、无色、无热、无光,不能为
      火事者,亦无是处。但,瞿昙!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
      。”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如果说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
      ,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那么不可能会只有某些火有火焰、颜色、热度、亮
      度,有火的作用,而某些火则没有火焰、颜色、热度、亮度,没有火的作用。因为
      所有的火都有火焰、颜色、热度、亮度,都有火的作用。”
  38。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施设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9。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彼百种人皆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
      火长养。彼或有人以燥草木着其火中,生焰、生色、生热、生烟,颇有焰、色、热

四四一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四二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烟,焰、色、热、烟而差别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如果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
      ,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那么,是否不同的人把〔同种、同量的〕干草放入
      〔同一堆的〕火中燃绕,会产生不同的火焰、颜色、热度、烟呢?”
  40。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若彼百种人皆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
      长养。彼若有人以燥草木着其火中,生焰、生色、生热、生烟,我于彼火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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