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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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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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我。”
“搞什么!为什么那么半天不说话?害我以为打错了。”
“不,我只是在想为什么你还活着?”
“咦?为什么我非死了不可?”
“那天你打电话……”
“呜哇,那个女人,太可怕了。到家才知道是我老爸委托她带我回去的。要是早听说她的名号,我一开始就乖乖投降了。现在我被禁足两个月,要不然早就过来找你玩了。哎,不说那么多废话了,我问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呵呵,少来,得了便宜还卖乖。那家伙可是名副其实的天然呆,把这里的怪叔叔们萌得七荤八素死去活来。”
“所以说,到底是什么啊。”
“呃,咦?难道你们还没见面?奇怪了,按理说这个时候该到了。难道说错过火车?我还把我的手机借给她了。啊,啊啊!可恶,本来还想耍一下酷,这下子反而变成出丑了。哇啊!要死,我好想死啊!”
电话挂断了。
这家伙什么毛病?打扰人家上课,结果就说了那么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还擅自挂断。不过考虑那家伙的个性,也是情理中的事。在北京犯下十几桩命案,得到的惩罚只是禁足两个月吗?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啊,想当初我只间接害死三个就被发配美国。现在电话打完了,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教室里去呢?算了,既然已经出来了,索性先去买听可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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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饭前喝了一肚子可乐的缘故,虽然到了午饭时间但仍不感觉饿,所以便坐在小花园的长凳上发呆,却不知危险正在靠近。
“呐,朱宏兴。嘻嘻。”
呜哇!歌帆干什么,怎么笑得那么……猥亵。我下意识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她以为我是让她坐,于是坐在我原先的位置上,一副别有所图的样子看着我。我感觉好像被蛇盯上的青蛙。
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况?我有做过什么让她不高兴的事了?还是说这丫头喝三鹿牛奶喝多了?对了,最近听说鸡蛋里也有三聚氰胺,这年头连喝瓶牛奶吃个鸡蛋都得赌命。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这时候你居然没去食堂,发烧了?”我伸手摸摸她的额头,这不是没……等等,好像慢慢热起来了。
“嘿嘿,我打算给你个惊喜。”
惊喜?你没少让我“惊”,“喜”到时从来没有过。
她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从中取出一个塑料盒,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应该是饭盒。我的背脊一阵发凉,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忽然想起来曾经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要做炸鸡,至于结果,我只能说那只鸡死得冤。我再次向旁边挪了挪,一秒钟后她也跟着挪了挪。我们俩大腿贴大腿。我往旁边看了看,再挪就掉下去了。
“锵锵。”她用嘴配音像揭开艺术品幕布一样揭开饭盒盖子,呈现在眼前的是六个黑乎乎的圆东西。
“这、这是什么?”虽然没地方了,但我的上半身还是本能的往后躲。
“当然是,爱妻便当啦。你高兴吧。”
爱你个头啊。
“虽然我们家比较富裕,但其实我也是个能够勤俭持家,喜欢相夫教子的小女人哦。像做饭,做家务,带孩子,照顾丈夫这些事情我也能做得很好哟。”
你们家“比较”富裕?拥有业务领域涉及世界各大城市的传媒业巨头华歌传媒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的欧阳家,拥有一座孤岛,五辆游艇,十二座别墅,三十多部高级轿车的欧阳家,恨不得冬天拿钱当差火烧的欧阳家,如果你们那只叫“比较”富裕,我就不知道谁敢说自己是有钱人了。
“我知道这是便当,我是问,你做的这是什么菜?”
“呵呵,因为你不吃肉,但又需要补充蛋白质,所以我做了茶叶蛋。我很聪明吧。”
茶鸡蛋,足足六个,而且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你就那么想让我得肾结石吗?相夫教子,我看你是想谋杀亲夫吧。等一下,茶叶蛋?为什么是茶叶蛋?我记得这丫头……
“你哪儿来的茶叶?”
“呵呵,你注意到了吗?这是你给我的,你出茶叶,我出鸡蛋,然后再煮熟,可以说这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结晶。哇,我在说什么?羞死人了。”
抛开歌帆在那里自言自语发神经不提。我记得开学的时候她到我房间来玩,看见我正在泡茶,就死皮赖脸跟我要。我虽然知道她也就是三天热乎气儿,不过还是给了她点,莫非……
“莫非是我开学时给你的?”
“对呀。”歌帆用力的点点头。
该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呢?应该是欲哭无泪吧。那可是我老爸托朋友从无锡带来的云海白豪,八千一斤,而且市面上绝对找不到。用八千一斤的茶叶煮茶叶蛋……这恐怕是世界上最贵的茶叶蛋了吧。如果被学校里的其它人知道了,一定会大骂:“你这杀人凶手!”
“别愣着呀,快尝尝味道吧。我可是很有自信哦,绝对不比姓尚的那个女人差。”她笑嘻嘻的用叉子叉起一个鸡蛋就往我脸上捅。
哈啊?她刚才提到了泽轩姐姐?难怪我一回来就问我武汉这武汉那的,原来是在意那种事啊,那就是我遭遇劫难的导火索。不过我说,好歹泽轩姐姐也是我们的前辈,你怎么能用“那女人”来称呼她呢?女郎蜘蛛发起彪来我都未必罩得住啊。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这顿“饭”我肯定会吃得一根茶叶都不剩,冲着这八千一斤的茶叶,就算吃了以后会肠穿肚烂也会吃的。我的云海白豪啊,你们死的冤啊。
就在我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准备吃下的时候,突然脚脖子一紧,被什么东西抓住了。我吓了一跳,一盒酱汁差点泼到歌帆头上。低头一看,是个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显然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奇怪了,学校门口的警卫是怎么让这个进来的?
声音幽幽的传来:“肚子饿了……”
、第十九章 万象皆杀
史金涛恋爱了。
他是在回家路上看见她的。当时她只是从他身边走过,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但已足以让他魂牵梦绕。在连续跟踪了十天,摸清她的路线之后,他把她带回了家。
其实史金涛一直有种自卑感,因为他是个结过婚的男人。当他发现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时候,便亲手掐死了她。所以他结过婚,却没有离过婚。杀死妻子的当晚,史金涛又气又怕又恨。他是那么爱自己的妻子,虽然标本厂的收入不多,可他总是尽量为妻子买些她喜欢的东西,可是他买的衣服化妆品反而成了妻子出去勾引男人的工具。
即便这样,他依然深深爱着自己的妻子。
他不想爱妻像一块肉一样慢慢腐烂变臭,他想让她永保容颜,永远陪在他身边。他想到了自己的手艺。制作动物标本不是那么轻松的,但是为了心爱的人他不怕辛苦。
工具是不可或缺的。解剖刀、解剖剪、骨剪、长镊子、塑料布、金属丝、取脑勺、针、线、棉花、竹丝、亚砷酸与明矾相混合的防腐剂。史金涛庆幸工作就是自己的爱好,平时没事的时候他也会做一些小型动物的标本。
用手术刀切开皮肤,用镊子将皮肤与肌肉分离,把生殖器、直肠与皮肤连接处剪断,掏空内脏,用棉花包裹骨骼以代替肌肉,用金属丝支撑肢体……一天做不完就把尸体放进冰柜,第二天接着做,终于在第三天夜里,他成功了。
他很高兴,他的妻子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别紧张,很快就结束了。”他这么对她说。
绑住她的麻绳几乎嵌入肉中,一动也动不了,嘴巴被胶布封着,只能发出绝望的“呜呜”声。
屋子里的光线很暗,灯影一晃一晃的。墙边五具标本的影子如狂舞的妖魔般扭动着。是的,这个是第六个。他爱她,他渴望继续和她一起生活。所以在城市里寻找她的影子,她的代替品,然后让她们像她一样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她的下体喷出一股污浊的液体,那是过度恐惧导致的大小便失禁的现象。
“啧。”他咂了一下嘴,好在这里是洗手间,清洗方便。当他拿起手术刀打算开始工作的时候,手停在了空中。从洗漱台的镜子上他看到一个瘦小的女孩儿正站在自己身后,面无表情的,如同鬼魅般。
她怎么进来的?什么时候进来的?带着这两个疑问猛然回头的史金涛在下一秒停止了思维。一支牙刷从他的右眼刺入,直接破坏了脑干。
“呼,工作完成。”丁玉玲一副索然无味的样子,垂着双肩,无视被害者的求救,慢悠悠的走进起居室拨通一个电话:“杀害你女儿人已经死了,按照约定将剩余的钱存入这个帐号……啊?你说证据?我不会用数码相机,你看明天的报纸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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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来说,丁玉玲是丁家百年一遇的天才。当她手中空无一物的时候,她就像小绵羊一样温顺,人畜无害,可如果手里有东西,这只小绵羊便会露出隐藏在羊皮下的獠牙,将猎物撕成碎片。
很多人都有被纸片划破手的经历,打湿的毛巾韧度甚至能把铁棍拉弯,飞驰的汽车迎面撞上西瓜也会像被炮弹击中一样车毁人亡。这就是丁玉玲杀人的原理,只要控制好时机、速度、位置,即便是一片纸,一把牙刷,一部手机都可以变成杀人工具。
对于任何杀手来说,这种能力都是梦寐以求的。可以在对方完全不会戒备的情况下接近,武器又是随手可得,难怪丁玉玲被业内同仁们评价为最强的杀手——万象皆杀。
正所谓上天在给某人特别的长处后,一定会给他另一个特别的短处,丁玉玲对于精密的电子产品相当的苦手。家里的遥控板被她弄坏好几个,丁曦俊的GB、GBA、PS、PS2、PSP全部毁于她手,多皮实的手机在她身边的存活时间也没有超过一个星期的。从某种意义来讲,这也是一种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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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瞪口呆,这是毋庸置疑的;叹为观止,还不足以表达现在的心情;我的天!嗯,这个差不多了。
六个茶叶蛋,一口气吃下,途中没喝一口水。这家伙莫非是逃荒来的?不过也多亏了她我才逃过这一劫,阿弥陀佛,多谢上帝保佑。不过,另一个当事人的心情恐怕就没我这么好了。
“哇啊!你干什么?这是我给朱宏兴的爱妻便当,你怎么给吃了!你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抓狂的歌帆拉扯她的衣服,但这一切抵抗都是徒劳的,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凶器,不对,便当被吃光。
吃完后,她掏出口袋里的纸巾擦擦嘴,整理了整理衣服,恭恭敬敬的站好,深鞠一躬说道:“一饭之恩感激不尽,小女子叫丁玉玲。请问这位是鑫帝地产的朱宏兴先生吗?”
呜哇,想不到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她还蛮可爱的嘛。水汪汪的大眼睛,修长的四肢,纤细的手指……等一下,她知道我是谁?我忽然想到丁曦俊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还有这家伙也姓丁。正当我由于要不要回答的时候,歌帆气鼓鼓的站了出来。
“对呀,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鑫帝地产的大公子朱宏兴,而我是他未来的妻子,你破坏了我们的亲密时间,想怎么赔偿!”
这个……刚才那句话里可吐槽的地方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才好了。
正在这时,一件出乎我预料的事件发生了。丁玉玲突然伸出双臂揽住我的脖子,然后脸渐渐向我贴近,再然后我的嘴唇碰到一个软软的东西。
“上次我弟弟给你添麻烦了,这是谢礼。”
“呀!!!!!”掺杂着歌帆愤怒惊讶与嫉妒的尖叫响彻校园,树上一群喜鹊逃命似的飞走。
刚才那是什么?亲吻?嘴对嘴的?!为什么我至今为止都是被别人强吻啊,完全不听我的意见,完全不考虑我的立场,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完全不看周围的环境,这简直,这实在是……好吧,其实我也不讨厌,毕竟这个女孩子还是蛮可爱的。只是我一定要忍住,绝不能笑出来,否则的话……
“呜呜呜,人家不干嘛,朱宏兴的初吻明明应该是人家的。”歌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顾身份的号啕大哭。喂喂,你好歹也是华歌传媒未来的继承人吧,这个样子要是被小报记者登出去怎么办?其实你也没必要伤心啦,歌帆,我的初吻在十岁那年已经被泽轩姐姐夺走了。
丁玉玲露出小狗一样的困惑表情:“我弟弟告诉我男人都喜欢这个,难道……你在生气?”
“怎么会不高兴……”歌帆在瞪我。
“……稍微有一点高……”歌帆举起了拳头。
“……其实不太高兴,任何一个男人突然被强吻都不会高兴的。”我一副正人君子的表情严肃地说道。原谅我吧,我的良心。
“怎么这样?弟弟明明告诉我……这可怎么办好?我要怎么才能感谢你呢?”
坏了,我突然有种想抱她的冲动,这种略显困扰扭捏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我的荷尔蒙指数直线上升。必须转变话题。
“你是丁曦俊的姐姐吧,来北京玩儿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哇!你怎么知道的?我还什么都没说。”
不是你自己说的“我弟弟给你添麻烦了”吗?除了丁曦俊还有谁啊。
“你果然像我弟弟说的一样,像变态一样聪明吔。”
“下次见到你弟,我要教训他。”
“等一下,别把我排除在外好吗?”歌帆插到我们中间,然后两手一分,“人家从刚才起就不明白你们在说什么!你这个变态星人!”
咦?我?我哪里惹你了?不过我也可以理解她啦,作为中国最大传媒集团的继承人,竟然有不知道的事情,确实很不爽。关于丁曦俊就是“手舞足蹈”杀人鬼这件事我一直都没告诉歌帆,因为如果她知道了的话,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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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趣了!”歌帆两手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聚集起周围无数目光。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子。
我们现在的位置是明华大学的茶座里,丁玉玲捧着茶杯大口大口的喝着茉莉花茶,看来六个茶叶蛋果然把她咸到了。
“朱宏兴!这么有趣的事你居然不告诉我,你实在是太残酷,太残忍了!虐待狂!”歌帆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的手指险些捅破我的眼睛。
好啦,好啦,就当作是我不对好了,可是你说这话也该注意一下场合,我不想被人误会啊。好在这位大小姐的个性已经被校内人士所熟知,所以没有人去报警。
在来北京之前,歌帆的父母拜托我照顾她,当时想都没想便答应了,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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