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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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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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儿,不由苦笑了一下。虽然陈忠伤了他的飞羽,星楚斩断了他的白木枪,可是他心里却总是恨他们不起来。

一样的人而已。他想着。都是一样的人,只是信念不同,才会成为敌人,这究竟有什么意义?

陈星楚沉吟了一会,道:“毕将军所言可是属实?”

毕炜道:“毕炜一言九鼎,绝无虚言!”

陈忠忽然喝道:“胡扯!毕炜,当初你也信誓旦旦,要将共和叛贼扫平,怎么今日自己也成了叛贼?”

毕炜和方若水的旧部都知道当年之事,听得陈忠这般痛骂,心头不由好笑。毕炜却连脸色都不变,道:“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我军已将你们尽数包围,若再不肯投降,那便是冲锋了!”

他说着,忽然天边划过一道闪电,象是为他的话助威,大雨倾盆而至。朗月省很少下雨,这一场雨也大为难得,毕炜站在雨中,恍如天神一般。

半晌,陈忠忽然有气无力地道:“好吧,毕炜,你赢了。”

毕炜长声大笑,道:“陈忠,天命如潮,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五德营非作战不力,实是天命难违,逆天而行,终究难逃一败!哈!哈!哈!”他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响。郑司楚象看着什么怪物一般看着他,心里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既钦佩,又害怕,还有一些羡慕。

毕炜退回来时,五德营派出特使前来商议受降之事,说好了今日五德营全军缴械,大帅入共和军为质,明日举行正式受降。

雨过之后,天变得更加清澈。

星楚背着手站在军前,陈忠站在她背后道:“星楚,你真的要去当人质么?”

星楚点了点头,道:“不这样他们不会信的。”她转过身,淡淡道:“爹,孩儿无能,让五德营经此大败,也该我付出代价了。”

陈忠道:“这不能怪你,我不相信世上有人能打胜这样一场仗——除非是他。”说到这儿,眼中更加黯然。也许那个人还活在世上,但他一定是心灰如死,对于五德营而言,那个人就已经死了。

星楚伸手捋了一把鬓发。她向来身着戎装,只有这个动作才显出十足的女子气。她向陈忠单腿跪下,道:“爹,恕孩儿不孝了。不过爹您说过,一个人只要为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后悔。”

陈忠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抚了一下星楚的头发,眼中又落下了几滴泪水。

夕阳在山,东边的天幕上已经显现出无数明星。朗月省地势高峻,在这儿看夜空,星星也象大了许多。满天星斗仿佛悬挂在空中,逼得一轮残月黯然无光。星楚向陈忠最后行了一礼,戴上头盔向共和军的营地走去,陈忠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只是不住地流下。

虽然枪械都已缴了,但星楚已经准备好一条秘道,可以越山而出,向西北而去。那个地方据说是比朗月省要大千百倍,地肥水美,物产丰茂的所在,在那儿,五德营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处。只是,星楚却已经不在了。

一个副将默默地走上来,站在陈忠身边,小声道:“陈将军,楚帅说得没错,共和军确在准备火器,看来想将我们一网打尽。陈将军,快准备走吧。”

陈忠抹去了眼里的泪水,也小声道:“好吧,马上传令下去,让妇孺先走。一旦被叛军发现,全军全力抵御,也一定要让女人和孩子出去。”

那副将行了一礼,道:“遵命。”陈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摸了下腰刀。

现在长兵都已缴械,身边只剩这些短刀了。可是只要五德营还在,希望就还在。

他的眼角里忽然有什么东西一亮,抬眼望去,天宇中有一颗流星向着西北角飞坠而下。这颗星棱角分明,锋芒毕露,陈忠心头忽地一疼,鼻翼又是一酸,泪水也又要夺眶而出。他抬起头,让天风吹着脸,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西边仍然是鲜血一般的红,东边的夜幕中却是群星灿烂。每一颗星都亮得耀眼,拖着一条长长的光芒,如亿万柄长剑。

尾声

壶中的水刚烧开,冲在杯中时,杯中的茶叶也上下翻滚,满杯皆绿。只是,当郑司楚说到他听方若水说要将五德营统统烧死时,这只手颤了颤。

“五德营全军覆没了么?”

郑司楚端坐在老师对面,头也没抬,道:“没有。毕将军扑了个空,五德营留下的居然只是个空营。而五德营逃到后山,也是走了一半时方将军的埋伏方才发动。”

“那么还逃出了一半。”老师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出神地望着对面。“后来呢?”

“毕将军大发雷霆,下令将陈星楚斩杀,首级号令。”郑司楚眼中露出了一丝不忍之色,“这个女子真了不起,毫不慌乱,直到最后一刻。我向毕将军求情,可是他说不能饶恕。”

“陈忠的女儿饶有父风,哪是会投降的人,毕炜一天到晚算计人,被人算计了一回也不冤。”老师放下杯子,又叹道:“可惜星楚了。”

“老师认识她么?”

老师淡淡地笑了笑,笑容里却带着无尽的苦涩:“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呢。”他似乎也不想多谈,又道:“方若水怎么会在五德营过了一半时才发动?他虽然没多少了不起,也算个名将了。”

郑司楚嘴角抽了抽,道:“老师,有些事我并不知情。”

老师怔了怔,才点点头,道:“是,你不知情的。”

老师不再说话,郑司楚等了一会,再也忍不住,道:“老师,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说吧。”

“老师,您姓楚吧?我名字中也有个‘楚’字,有什么关系么?”

他偷偷打量着老师,但老师的脸上平静如常,不动声色,只是淡淡道:“有些事,我也不知道。喝茶吧。”

“是。”郑司楚端起杯子来喝了一口。胸口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喝茶时仍然有一丝丝痛意。留下这个伤口的女子却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有太多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把尸骨抛在那块荒凉的高原上,被风吹,被日晒,被雨淋。他在喝着这杯茶时,觉得比上一次来这里时又长了好多岁。

喝完茶,郑司楚双手伏地,行了一礼道:“老师,我得回去了。今日是庆功仪式,我获得了共和国二等勋章,大统制也会接见我。”

“你去吧。”

郑司楚走到门口,穿上了军靴,又回过头向老师道:“老师,这次去朗月省,我失去了太多东西,可是也知道了什么叫‘仁者之心’。老师,你说的也不对,仅仅有仁者之心是不够的,4020更重要的是手中的力量。”

老师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坐在屋中。郑司楚掩上门,跳上马走了。

在他走出一程,老师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郑司楚的背影,象耳语般喃喃地道:“司楚,我们都是为了纪念某个人。”

后记

写完这个故事,心中有说不出的厌倦。书生有笔曰如刀,但笔终究是笔,变不成刀子,比最锋利的刀子更锋利千百倍的则是岁月,能把谎言变成真理,把美丽变成丑恶,也把火焰变成劫灰。当热情已成余烬,还能再写什么?想想也只有可笑而已。当理想破灭了,有些人能够奋起,有些人却一蹶不振,笔下的郑司楚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我却已经懒得再写下一个故事了。

诗能穷人,这是古人的老话,因为爱诗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强脾气,碰个头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欢的人便来个白眼,来个不理不睬,自然难觅货殖之利。虽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冲之富,山巨源之贵,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却如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不知不觉地有了几分。如果说在人的岁月里写作还是一件轻松的事,那么在这十八年的驴子岁月里,写作也象压到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鹅羽,已是不堪重负。如果在这段行程中有人清谈相伴,不必是什么知交,纵然倾盖相交,只消谈吐不俗,那么多少还能忘掉一些疲惫。只是当盈耳都是吠声的狺狺,只怕还未启程就举步维艰,懒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话里有一则《寿命》,颇有几分冷隽之妙,说上帝给万物寿命时,都是三十年,驴子、狗和猴子都嫌多,于是各减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独人嫌三十年寿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于是人的头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乐逍遥,三十以后的十八年是驴子的岁月,生活的重担压在肩上,换来的却是拳打脚踢;然后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墙角愤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后十年是猴子的,傻头傻脑,糊里糊涂,成了孩子们捉弄、嘲笑的对象。这则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话中,如果小时候读到,肯定会觉得无聊和可笑,信口雌黄说这也算什么破故事。幸运的是,第一次读到这故事时已经在大学里,感到的只是一阵失落。虽然还在故事中人的岁月里,却已对未来感到迷惘。

金圣叹在伪造的《水浒》施耐庵序里写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何以言之?用违其时,事易尽也。”在肩负着重担的驴子岁月里,写一些无关痛痒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违其时”吧。只是写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事已是易尽,仍然拼命写下去,虽然只堪覆瓿。

驻足吧,象浮士德博士那样叹息一声:“等一等,你真美丽。”从少年时第一次读到《三侠五义》,开始在笔记本上涂涂抹抹一个可笑的武侠故事开始,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对所谓的武侠感觉失望乃至绝望。本来就是用违其时,何况周围尽是些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厌的观众,又何必恋栈不去?

前言

 

《天行健》这个故事,起源于十几年前的一个构思。当时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刀》,情节大致是这样的:共和军攻破了帝都雾云城,一个近卫军的小卒风云和同一伍的几个袍泽逃入了西边的沙漠,准备南逃到帝国仅存的诸候国香虎国去。在沙漠边上,他们被追兵赶上了,奋战之下,只剩了风云孤身一人进入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沙盗伽洛王一族,不敌遭擒,但伽洛族的刀术师傅救了他,两人结伴而逃,却被追来的伽洛王赶上,又是一番恶斗,风云陷入一个沙窟,结果碰到了一个机器人十一号。在十一号的帮助下,他总算逃到了香虎国,先成了香虎国青月大公的奴隶,帮他赢得了刀术比赛后,被香虎王太子看中,收为己用,成为香虎国近卫军统领,也成了与香国虎权臣增长天抗衡的一件工具。这时香虎王决定称帝,然后北伐共和军,这时却发现三大公之一的苍月公有异动,风云受命前去查探底细,在那儿结识了苍月公一对了不起的子女百武公子和百兰郡主两人。写到三十万字时,其中一本突然不知扔到哪儿去了,可能被我当垃圾扔掉了,于是索然无味,就此搁下。

二零零年的时候,突然又想起这个故事了,因为这故事实在很象黄易的《大剑师》。于是重新起了个头。当时想只写两到三万字的一个小短篇,但写了一半后发现实在写得太仓促,于是准备再加一些内容。可还是扔在那儿。过了一年,重新动笔写完,再看看还是不满意,于是就干脆不定字数,一直写下去。没想到这一写就一发不可收拾,花了一年时间,打出了二十四万字,也就是《天行健》的第一部《烈火之城》,最先写的一段就成了第一章。

说实话,地摊文学是对文学的亵渎,这种故事无非是让自己的想象力有个归宿,只是写出来后还是敝帚自珍了。接着写下去,到现在,居然成了一个超过一百万字的大部头,当初写下那第一段话的时候,只怕自己都没有想到。

《展翅》是《天行健》的一个外传。外传中,可能以这个为最长了,写到现在已经七万多字,全写完可能会达到十一二万。内容其实是抄袭了一篇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个》。这篇小说看过的人不会多,说一个红军女战士的枪上划了四十条划痕,因为她击毙了四十个白匪。一次她抓住一个白匪,在押送回来的途中,这个英俊的白匪却救了陷入泥沼的女战士。两人产生了感情。似乎应该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尾了,可是,在结尾处,那个白匪见到自己一方的队伍,兴奋地不顾一切冲了过去,然而,正当他以为自己自由的时候,从身后飞来一颗子弹,他成了死在女战士枪下的第四十一个亡魂。

这篇小说当初在苏联被拍成过电影,也招到了批判。对俄苏文学,除了布雷切夫的科幻,我喜欢的不多,记得住的只有叶夫图申科的《浆果处处》,还有写《鱼王》的阿斯塔菲耶夫的一个中篇《流星》。前者是讽刺小说,后者却是一个纯朴的爱情故事,一个年轻的俄罗斯士兵,在卫国战争时期和一个女护士无望而凄婉的恋爱,而这篇《第四十一个》同样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只是,用垃圾小说改编这样的好作品,实在是刻画无盐,唐突西施了。

八三年,老师给我们出了一个作文题叫《我长大以后》,我就写我想当个文学家。现在当然已经长大了,人生七十之途,行程有半,渐渐也踏入了桑榆晚景。姚遂《醉高歌》曲有云:“荣枯枕上三更,傀儡场中四并。人生幻化总泡影,几个临危自省。”能临危自省的,只怕也少,所以人是暮气沉沉,文学梦虽然也早醒了,可是总还有点碎片在,仍然会写下去,即使明明知道写下的充其量只能灾梨祸枣,换几个烟钱,根本算不上有多少价值,只是仍然想写下去。昔皖贤张心远公不忍见贩夫走卒沉溺于口吐剑光和后花园私订终身,撰说部数千万言,虽不为道学先生所重,然有目者皆喜闻乐见。愚也不肖,唯愿学步心远公。

抄一段《金粉世家》原序吧。高二时第一次读这部小说,读到下面这段话时,黯然无欢竟日。

“吾之作《金粉世家》也,初尝作此想,以为吾作小说,何如使人愿看吾书?继而更进一步思之,何如使人读吾之小说而有益?至今思之,此又何必?读者诸公,于其工作完毕,茶余酒后,或甚感无聊,或偶然兴至,略取一读,藉消磨其片刻之时光。而吾书所言,或又不至于陷读者不义,是亦路矣。主义非吾所敢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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