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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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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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是的。”
  “连同关节一起?”
  “是的。”
  “很整齐?”
  “非常。”
  “嗯。”
  他嗯了一声就不说了。我等了一下,便主动问:“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嗯’了一声不是想说什么吗?”
  “我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用厨锯的家伙啊。他每个部位都抓得很准,显然很明白该如何肢解人体,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做。”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
  他沉默了一下。
  “但是每次他都直接把手砍断。这怎么解释?”我说。
  “这个嘛,布兰纳博士,这应该是心理学家的问题吧?”
  我同意他的说法,把话题转开。“你的女孩们好吧?”
  奥隆没结过婚,而且,我认识他20年了,从没看过他和人约会过。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养马。从塔尔萨到芝加哥、到路易维尔。再回到奥克拉荷马市,这个兴趣从来就没断过。
  “兴奋极了。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头种马,我的母马们个个仿佛都年轻了起来。”
  我们谈了一会彼此的生活状况,聊一些共同朋友的消息,然后约好明年2月一起出席学院聚会。
  “那么,唐普,祝你早日逮到凶手。”
  “谢谢。”
  我的手表指着4点40分。再一次,办公室和走廊又都寂静无声。此时,电话铃声又响了,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起话筒,耳朵仍能感觉到刚才留下的余温。
  “我昨天看到你了。”
  “戈碧?”
  “别再这样做了,唐普。”
  “戈碧,你在哪里?”
  “你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可恶!戈碧,别耍我!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我现在不能见你。”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又来了。我感到胸中的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离远一点,唐普。离我远一点,离我的……”
  戈碧的自私和无礼的态度使我压抑的愤怒全炸开了。加上克劳得尔的妄自尊大、加上变态凶手的惨无人道、加上凯蒂的年轻无知,全被戈碧给引燃了。
  “你以为你是谁?”我对着话筒吼道,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冲入话筒中的音量足以把塑胶震破。我大声咆哮着。“我会离你远一点!没问题!我就离你远一点!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戈碧,但是我不奉陪了!滚吧!游戏结束了!我不吃你精神分裂那套!我不吃你妄想症那套!而且我不,绝不,再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起舞了!”我体内每一条神经都已超载,就像110伏特的家电用品插入220伏特的插座一样。我胸腔鼓胀,泪水在眼眶盈绕。
  我颓然坐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也没想,只觉得头晕目眩。
  慢慢地,我挂回话筒。闭上眼睛,我在脑海里翻着歌本,选了一首歌。音乐旋律轻轻从我口中流出,低沉而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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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头在说话   二十一
  清晨6点,一阵大雨敲打在我窗前。一辆偶尔经过的汽车,没过街上的积水,开始清晨的旅程。这几天来,这是我第三次看到黎明破晓。我不是磕睡虫,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这星期三看到的三次日出,有两次是太晚睡,而今天则是起得太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11个小时,一直睡不好,也没有得到休息。昨天接完戈碧的电话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大吃了一顿。炸鸡、加上综合作料的马铃薯片、玉米粥和苹果派。然后洗了热水澡,花很长时间把右脸的结痂揭去。这个小小手术没什么作用,我脸上的伤痕还是很明显。在晚上7点,我打开电视运动节目,在播报员简介选手资料声中,才昏昏睡去。
  现在是清晨6点,我打开电脑。我得写封电子信给凯蒂,透过麦吉尔大学的主机,传送到她的信箱。她只要打开笔记电脑,接上数据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然后在卧房马上回复我。真棒!网络的确好处多多。
  荧幕上滑鼠的游标对我眨着眼睛,告诉我开启的文件上没有任何资料。它没错。电脑上现在是空白一片,什么文字也没有。我是什么时候建立这个档案的?是游行那天。只不过一个星期,感觉像过了一年那样久。今天是13号。离发现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已过了四星期,离玛格莉特·爱德基遇害的时间一个星期。
  这些日子来,除了又发现另一具尸体之外,我们有什么收获呢?警方在圣博杰街的公寓外监视了一个星期,确定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回去过。真意外。上次的追捕一点用也没有,我们不知道“圣杰魁斯”的真名,就连最后发现的那个死者的名字也查不出。克劳得尔仍不愿承认这是连续杀人案,而莱思则认为我是太空闲了,没事找事做。
  回到荧光幕上,我开始在表格上打下文字。身体特征、居住地、家居情况、工作、朋友、家人、生日、死亡日期、尸体发现日、时间、地点。我把种种可能有关联的资料全输入电脑,在最左边,则打上玛格莉特、伊莉莎白、茜儿和“无名氏”的名字,随后,我把无名氏消掉,打上“圣伦伯特白骨。”到了7点30分,我关掉档案,盖上笔记电脑,准备上班。
  交通十分拥挤,于是我决定绕行维尼马利隧道。天空很黑,厚厚的乌云包围了这座城市,街上的水渍反映早晨拥挤车阵煞车灯的光彩。
  车前的雨刷单调地摇摆着,把雨水刮离挡风玻璃两块交叠的扇形之地。我的头凑近挡风玻璃,像一只中了风的乌龟,努力透过被雨水浇湿的挡风玻璃看清前面视线。该换新雨刷了,我对自己说,但是明白没有时间去换。光是从家里开到研究所,就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我本来想去档案室,看看有没有更细的资料可以登记在表格上,但是我办公桌上已有两份文件堆在那儿。一个婴儿被发现死在市立公园里,尸体躺在小溪河床上的石堆间。拉蒙斯在文件上附上注记,说尸体的组织已经干燥,内部器官也无法辨识,其他部分则保存良好。他想知道这婴儿的年纪。这花了太多时间。
  另一份文件是警方送来的报告。“在树林间发现白骨”,我最常见的案子,代表的情况很多,有可能是一只死猫,也可能是另一件谋杀案。
  我打电话给但尼斯,要他准备替那具婴尸照x光片,然后下楼去检视刚送来的白骨。丽莎从陈尸室抱了个大箱子过来,放在解剖台上。
  “就这些?”
  “就这些了。”
  她把手套递给我,我从箱子里抽出一根骨头。骨头上全是泥土,而且都硬掉了。我试着把包在骨头外的泥土剥掉,但土块硬得像水泥一样。
  “先拍些照片和x光片,然后拿去泡水,把这些泥土剥掉。我待会开完会就回来。”
  我和法医研究所的另外四位病理学家,每天早上都会和拉蒙斯开会,讨论旧案子或分配解剖工作。只要我有来上班,都会参加这个会议。当我上楼后,拉蒙斯、娜斯莉、伯格诺、派利第等人都已在拉蒙斯办公室里的小会议桌旁就位完毕。我从走廊的公布栏得知玛西去法院了,而爱蜜丽今天则请事假。
  他们看到我来了,每个人都起身挪动位置,腾出一张空椅子给我。“早安”、“你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伯格诺,你明天分配到什么工作?”我问。
  “明天放假。”
  我完全忘了明天是国定假日。加拿大国庆。
  “要去参加游行吗?”派利第绷着一张扑克脸问。他的法文有浓厚的魁北克腔,教人很难听出他在说什么。我刚来的那几个月,都听不借他的话,使他总是对我皱眉头。现在,过了四年了,他说的话我每一句都懂得。
  “这次我不去了。”
  “你可以把脸漆成红色,这样就看不出脸上的伤了。大家一起笑了起来。“干脆就画一片枫叶,比较简单。”
  “很好笑。”
  我一脸无辜,扬扬眉毛,耸耸肩,手掌平摊。派利第用枯黄的手指夹着最后两寸的无滤嘴香烟,深吸了一口。有人曾说派利第从未离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旅行。他今年已经64岁了。
  “今天只有三件案子要解剖。”拉蒙斯说,把今天的案子全拿了出来。
  “假日前夕的安宁。”派利第说,他的假牙嘎嘎作响。
  “没错,”拉蒙斯拿出红笔。“至少天气冷了点,这也有帮助。。他浏览今天要解剖的尸体档案,每一份档案都附上详细的报告。一个人用一氧化碳自杀,一个老人被发现死在床上,一个婴儿被丢弃在公园。”
  “这件自杀案看来很单纯,”拉蒙斯看着警方的报告。“白人……27岁……在自家车库自杀身亡……油箱全空、钥匙插在起动器上。”
  他把几张拍立得相片摊在桌上。一辆深蓝色福特汽车停在车库中央的相片,排气管被人用干衣机的通风管封住,另一端塞进右边车窗内。拉蒙斯继续念道:
  “有忧郁症病史……他杀嫌疑不高。”他看了娜斯莉一眼。“艾尔博士?”
  他点点头,伸手接过那份文件。拉蒙斯在工作单上填上她的名字,接着拿起下一份文件。
  “第26742号案件,死者是男性白人……78岁……思有糖尿病。”他略过一些内容,直接跳到有用的资讯。“失踪数天……他妹妹发现他……无外伤迹象。”他自顾自地看了一会儿。“奇怪的是,从发现尸体到她向人求援,中间的时间有些耽搁。显然这位太太在这段时间清理过现场。”他抬起头。“派利第博士?”
  派利第耸耸肩,无奈地伸出手。拉蒙斯用红笔在表格上填上名字,便把整份文件交给他。连同这份文件,还有一个装满病历处方和各式药物的塑胶袋。派利第接过这些东西,说了一句玩笑话,但是我没有听清楚。
  我注意力转向剩下的那个婴儿案件。桌上有好几张从不同角度拍的拍立得相片,可以看到现场是一条有小桥横跨的浅溪,婴孩的尸体被弃置在石堆间,小小的肌肉已经枯萎,黄色皮肤看来有点像旧羊皮纸。他的头发有的飘在水面上,有的盖住他呈蓝色的眼险。这孩子的手指张得很开,好像想抓什么能救他的东西。他全身赤裸,身子一半装在深绿色塑胶袋中。他看起来就像迷你埃及法老,被暴露丢弃在野外。我开始对塑胶袋有强烈的痛恨感。
  我放回相片,听拉蒙斯分派工作。他已把这案子的摘要念完,并在档案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亲自解剖,要我帮忙分析骨骼以缩小年纪范围,要柏格诺帮忙看看牙齿。大家都没有问题,也没别的案子要讨论,会议便到此结束。
  我倒了一杯咖啡进办公室。桌上有一个棕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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