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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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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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 
     平居必尽其敬。就养能致其欢。 

     病则致其忧, 
     色不满容,行不正履。 

     丧则致其哀, 
     擗踊哭泣,尽其哀情。 

     祭则致其严。 
     斋戒沐浴,明发不寐。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 
     五者阙一,则未为能。 

     事亲者,居上不骄, 
     当庄敬以临下也。 

     为下不乱, 
     当恭谨以奉上也。 

     在丑不争。 
     丑,众也。争,竞也。当和顺以从众也。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谓以兵刃相加。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三牲,太牢也。孝以不毁为先。言上三事皆可亡身,而不除之;虽日致 
太牢之养,固非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五刑谓墨、劓、劊⒐⒋蟊僖病L跤腥В镏笳撸恍ⅰ!

要君者无上, 
君者,臣之禀命也。而敢要之,是无上也。 

非圣人者无法, 
圣人制作礼乐,而敢非之,是无法也。 

非孝者无亲, 
善事父母为孝,而敢非之,是无亲也。 

此大乱之道也。 
言人有上三恶,岂惟不孝,乃是大乱之道。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 
     言教人亲爱礼顺,无加于孝悌也。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 
曰:莫善于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也。 

     礼者,敬而已矣。 
     敬者,礼之本也。 

     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 
悦, 
     居上敬下,尽得欢心,故曰悦也。 

     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言教不必家到户至,日见而语之。但行孝于内,其化自流于外。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 
者也; 
     举孝悌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子弟者,无不敬其父兄也。 

     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举臣道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臣者,无不敬其君也。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恺,乐也。悌,易也。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 

     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以孝事君则忠。 

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 
以敬事长则顺。 

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君子所居则化,故可移于官也。 

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修上三德于内,名自传于后代。 



                               谏争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 
父之令可谓孝乎?” 
     事父有隐无犯,又敬不违,故疑而问之也。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 
     有非而从,成父不义,理所不可,故再言之。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 
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 
     降杀以两,尊卑之差。争,谓谏也。言虽无道,为有争臣,则终不至失 
天下,亡家国也。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 
     令,善也。益者三友,言受忠告,故不失其善名。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父失则谏,故免陷于不义。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 
     不争则非忠孝。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孝乎!”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言能敬事宗庙,则事天地能明察也。 

     长幼顺,故上下治。 
     君能尊诸父,先诸兄,则长幼之道顺,君人之化理。 

     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事天地能明察,则神感至诚,而降福祐,故曰彰也。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父谓诸父,兄谓诸兄。皆祖考之胤也。礼:君宴族人,与父兄齿也。 

     宗庙致敬不忘亲也。 
     言能敬事宗庙,则不敢忘其亲也。 

     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天子虽无上于天下,犹修持其身,谨慎其行,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 

     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事宗庙,能尽敬,则祖考来格,享于克诚。故曰著也。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能敬宗庙,顺长幼,以极孝悌之心,则至性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故曰 
无所不通。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义取德教流行,莫不服义从化也。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 
     上,谓君也。 

     进思尽忠,退思补过。 
     进见于君,则思尽忠节。君有过失,则思补益。 

     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将,行也。君有美善,则顺而行之。匡,正也。救,止也,君有过恶, 
则正而止之。 

     故上下能相亲也。 
     下以忠事上,上以义接下。君臣同德,故能相亲。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遐,远也。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义取臣心爱君,虽离左右,不谓为远。爱君之志,恒藏心中,无日暂忘 
也。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 
     生事已毕,死事未见,故发此章。 

     哭不偯, 
     气竭而息,声不委曲。 

     礼无容, 
     触地无容。 

     言不文, 
     不为文饰。 

     服美不安, 
     不安美饰,故服衰麻。 

     闻乐不乐, 
     悲哀在心,故不乐也。 

     食旨不甘, 
     旨,美也。不甘美味,故疏食水饮。 

     此哀感之情也。 
     谓上六句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 
     不食三日,哀毁过情,灭性而死,皆亏孝道。故圣人制礼施教,不令至 
于殒灭。 

     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三年之丧,天下达礼,使不肖企及,贤者俯从。夫孝子有终身之忧,圣 
人以三年为制者,使人知有终竟之限也。 

     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 
     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衣谓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内于棺也。 

     陈其簠簋而哀戚之, 
     簠簋,祭器也。陈奠素器,而不见亲,故哀戚也。 

     擗踊哭泣哀以送之, 
     男踊女擗,祖载送之。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 



     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葬事大,故卜之。 

     为之宗庙以鬼享之, 
     立庙祔祖之后,则以鬼礼亨之。 

     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寒暑变易,益用增感,以时祭祀,展其孝思也。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 
终矣。” 
     爱敬哀戚,孝行之始终也。备陈死生之义,以尽孝子之情。 



                                 孝经刊误 
                                (宋)朱熹撰 

     仲尼闲居,曾子侍坐。子曰:“参,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 
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 
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大雅》云:‘毋 
念尔祖,聿修厥德。’”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 
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 《甫刑》云:‘一人有 
庆,兆民赖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 
贵;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 
人,盖诸侯之孝。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 
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 《诗》 
云: ‘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 
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 
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 《诗》云:‘夙 
兴夜寐,毋忝尔所生。’” 
     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 
也。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此一节,夫子、曾子问答之言,而曾氏门人之所记也。疑所谓《孝经》 
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则或者杂引传记以释经文,乃《孝经》之传也。窃 
尝考之,传文固多传会,而经文亦不免有离析增加之失。顾自汉以来,诸儒 
传诵,莫觉其非。至或以为孔子之所自著,则又可笑之尤者。盖经之首统论 
孝之终始,中乃敷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结之曰: 
 “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应, 
次第相承,文势连属,脉络通贯,同是一时之言,无可疑者。而后人妄分, 
以为六、七章,(今文作六章,古文作七章。)又增“子曰”及引《诗》、 
 《书》之文以杂乎其间,使其文意分断间隔,而读者不复得见圣言全体大义, 
为害不细。故今定此六、七章者合为一章,而删去“子曰”者二、引《书》 
者一、引《诗》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复经文之旧。其传文之失,又别论之 
如左方。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 
民之行。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是 
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 
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 
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 
民具尔瞻。’” 
     此以下皆传文,而此一节盖释“以顺天下”之意,当为传之三章,而今 
失其次矣。但自其章首以至“因地之义”,皆是《春秋左氏传》所载子太叔 
为赵简子道子产之言,唯易“礼”字为“孝”字,而文势反不若彼之通贯, 
条目反不若彼之完备。明此袭彼,非彼取此,无疑也。 (子产曰:“夫礼, 
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 
其下便陈天明、地性之目,与其所以“则之、因之”之实,然后简子赞之曰: 
 “甚哉,礼之大也!”首尾通贯,节目详备,与此不同。)其曰“先王见教 
之可以化民”又与上文不相属,故温公改“教”为“孝”,乃得粗通。而下 
文所谓“德义、敬让、礼乐、好恶”者,却不相应,疑亦裂取他书之成文而 
强加装缀,以为孔子、曾子之问答,但未见其所出耳。然其前段文虽非是, 
而理犹可通,存之无害。至于后段则文既可疑,而谓圣人见孝可以化民而后 
以身先之,于理又已悖矣。况“先之以博爱”亦非立爱惟亲之序,若之何而 
能使民不遗其亲邪?其所引《诗》亦不亲切。今定“先王见教”以下凡六十 
九字并删去。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 
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 
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 
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 
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如此。 《诗》 
云: ‘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此一节释“民用和睦、上下无怨”之意,为传之四章。其言虽善,而亦 
非经文之正意。盖经以孝而和,此以和而孝也。引《诗》亦无甚失。且其下 
文语已更端,无所隔碍,故今且得仍旧耳。(后不言合删改者,倣此。)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其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 
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 
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 
海之内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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