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目的美好生活(完)作者:洪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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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的美好生活(完)作者:洪晃-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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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际沧芡晨萍嘉被岬墓宋剩珻ISCO 的董事。
好啦,就汇报到这里,天啊,写这种东西比写男女关系累多了。

魔鬼是有道理的
上周去美国,到处都是好莱坞新片《魔鬼穿Prada〉的宣传。这魔鬼是个时装杂志总编,对她的助手来说,她就是个魔鬼,因为她要求助手24小时开机恭候,随叫随到,在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的时候,她要助手给她搞一架专机送她回家,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说,就这么几个雨点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一直提心吊胆地等着这个电影出来,因为我也是办时装杂志的,而且在我自己管编辑部的时候曾经留下过恶名,就是骂人骂得狠,估计从我们这儿走的编辑叫我“魔鬼”已经是很文雅的称号了。这种电影一上市,我怕大家马上又对号入座了。
可是看了所有的电影评论以后,我发现这电影可能是替魔鬼说话的。首先,所有魔鬼都应该非常骄傲,因为电影里面是Meryl Streep(斯特里普)扮演魔鬼这个角色。评论里面都说,本来这角色就是一个母狗式人物,可是斯特里普演就演出深度来了,大家发现这个魔鬼并不像骂她的那些小编辑那么肤浅,只知道图便宜,骗点昂贵的衣服回家穿穿,而这个魔鬼是把服装当作一本学问去钻研的。评论说,如果原著里面是把主编说成魔鬼,电影是给魔鬼翻案的。
说起时装杂志我想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拍摄时装大片,这是所有时装编辑最喜欢干的活。我曾经暴跳如雷得骂人也都是因为这些大片。这些小屁孩子,借了一堆高级衣服,脑子里的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感念,比如拍一组“很未来的”、“很性感的”、或者“有点欧洲古典优雅的”,再找几个合得来的摄影、化妆、模特就出发了。记得有一年,Ferragamo的衣服有点军队色彩,我看见片子差点倒立:几个模特穿这衣服,拿着玩具冲锋枪,在一个迪司尼乐园背景前面和小孩玩打战。我冲着编辑喊:你肠子不拐弯无所谓,怎么脑子也不拐弯,看见军队风格就非得打仗?结果,编辑第二天就把我炒鱿鱼了。
所以,当魔鬼容易吗?穿着Prada,这活儿也不好练哪。

表扬张大川
张大川同志是奥地利优秀的都市玉男,才三十多岁,为了帮助中国的享乐运动,自己派遣自己,不远万里,来到中国。2002年春上到北京,2005年加入了我们公司,担任全公司的创意总监,还在杂志上写专栏,还帮着拉广告,还做特殊项目,最近还和其他几个国际都市玉男在798开了CAFéPAUSE。今天终于开了博,累得半死,真怕他以身殉职。
一个外国人,虽然有很重的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享乐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纯粹的享乐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享乐主义者都要学习这种精神。都市玉男也是一场新的革命运动,是享乐主义的新路线,真正的都市玉男都认为:发达国家的都市玉男要拥护发展中国家都市玉男在有限条件下为享乐所进行的斗争;发展中国家的都市玉男要拥护发达国家的都市玉男在强大的男子汉政治压力下的解放斗争,这样,世界享乐才能胜利。张大川同志是实践了这一条享乐主义的都市玉男的路线。我们中国都市玉男也要实践这一条路线。我们要和一切发达国家的都市玉男联合起来,要和日本的、英国的、美国的、德国的、意大利的以及一切其他国家的都市玉男联合起来,才能打倒禁欲主义,解放我们的民族和人民,解放世界的民族和人民。这就是我们的国际享乐主义,这就是我们用以反对狭隘民族享乐主义的国际享乐主义。
张大川同志既利己也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都市玉男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会自娱自乐,把工作弄得很累,这些人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穿上两件名牌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都市玉男,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都市玉男。从时尚前线回来的人说到张大川,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在各大派对,凡亲身接触过张大川、亲眼看过张大川吃喝玩乐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都市玉男,一定要学习张大川同志的这种真正吃喝玩乐主义者的精神。
张大川同志是个玩家,他以玩为职业,对玩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吃喝玩乐系统中,他的玩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帮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帮鄙薄玩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我和张大川同志天天见面,从来不写信。可是因为忙,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太少。对于他开博,我是很高兴的。现在大家知道他,可以常去他博上面玩玩。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禁欲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乐子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时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乏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新人,新词,新社会
最近,我的英文有长进,学了不少新词汇,拿两个出来跟大家交流一下。
BLINGBLING
前几天介绍一个搞投资的老外哥儿们去见一个正在融资的IT类中国姐儿们,两人见面之后,哥儿们回来跟我说:“这是个vanityproject,她太blingbling,你想什么呐?”我别的没听明白,但是这老兄在埋怨我这一点听明白了。好几年没去美国了,突然觉得不会说英文了,抓住机会学习一下。
“什么叫blingbling啊?”我问,这词的声音很动听。
“就是一个把自己银行账号戴在胸前的人。”他回答道。
“那什么叫vanityproject?”我又问。“光挣脸,不挣钱的项目。”他说,“像什么肯尼迪的儿子做本叫《乔治》的杂志,就是烧钱,没别的。”他突然意识到我也是个办杂志的,便嘱咐道:“以后你要融资,别说是办杂志的,说做媒体的。”
“明白了,”我说,心里嘀咕着“我是做媒体的,不是做杂志的,我是做媒体的,不是做杂志的。”
回家后我又在网上找了一下,发现blingbling是从rap歌手的打扮延伸出来的。这些歌手都喜欢珠光宝气,有的解释说,bling,是形容光反射在大克拉钻石上blingbling地闪光;也有说法是大金链条在一起碰撞时,发出blingbling的声音;总而言之,跟咱们这儿一些从头到脚都是名牌的人有一拼。
YOU ARE MY BITCH
我的一个好朋友是好莱坞一个主流制片公司驻北京的首席代表,她简直是一本带腿的《好莱坞谁是谁》字典,是好莱坞在中国的大忽悠。有一天说起一个制片,她非常随意地跟我说:“你要是见到他,跟他说,你是我的BITCH。”直接翻译成中文是“你是我的母狗。”我当然能猜到这是说我们俩是好姐们的意思,但是什么时候母狗又有了这层意思对我还是新鲜事情。十几年前,我在美国的时候,bitch一般用来形容女老板,比如:我,一大bitch。这个词用法和中文里面的母夜叉、母老虎比较接近。我的朋友告诉我,近几年的街头文化给了bitch新的定义,刚开始,bitch是用来贬低一个男人的男性意识,比如可以用这个词来骂黑手党老大和名人身边的马弁。后来就变成了一种哥们的相称,但是必须非常熟悉才能这样开玩笑,不然一定板砖伺候。
这些词汇都太好玩了,我最近一直挂在嘴边,看见说英文的就练几句。
“Hey;bitch;what's up?〃
〃Yo;look at that bling bling dog!〃
说的时候难免混杂一些中文中的同类词,比如“你丫的”。不巧,有一次被我妈妈无意中听到,她问我,这到底是什么一种称呼,怎么你们互相都这么叫?我赶紧打马虎眼说,特别、特别好的好朋友都可以这么叫。谁想到第二天我妈去单位开会,看见一个跟她很要好的老上级,张口就说:“X 部长,听说你丫出国了?”
吓得所有人都说,你可真不能再跟你女儿混了。
学来就用是在我们家的光荣传统,不学好大概还是我这代开始的,新人新社会,总得跟上辈子有点不一样。

时尚到底是什么?
我听见“时尚”俩个字就头大,这个词包罗万象,英文里的fashionable,trendy ,stylish; a la mode; in vogue; hip; chic都被翻译为“时尚”。我们的语言的层次感被“时尚”这块大抹布给擦平了,反倒是英文给了“时尚”更加细腻的解释。上面那些词大概意思一样,但用起来还是不一样。
Fashionable,这个词源于Fashion,时装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非常能够“跟趟”,每个季都愿意把自己改头换面。Trendy,这个词似乎比fashionable更前卫一些,前者有潮流先驱者的含义,也就是说任何trendy的东西没有fashionable那样普及。一个trendy的人可以是个“弄潮儿”,而一个fashionable 的人是个跟着潮流走的人。stylish这个词严格得说是很有风格的意思。如果说一个人非常有风格并不等于说这个人时尚。其含义甚至和“时髦”相反,一个风格是持久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生活方式。A la mode实际上是法语,在英语里面和流行的用法非常相似,比如我们不会说一个人非常流行,而更多的是说一个东西或者做法非常流行。在英文里面; a la mode 也更多地借来形容东西、做法、风尚,而不太用来形容人。In vogue是一半英文,一半法文,由于用了个 in ,其时间感特别强,任何 in vogue 的东西似乎不会超过一个季节。如果让我翻译hip; 那就是实实在在“时髦”的意思。时髦用在年轻人身上似乎很合适,如果说某某是一个六十岁的时髦老太太,似乎这个人又有点超出常规范围、不传统的感觉。chic的发音是“希克”,不是“切客”。如果发音成为后者便是小妞的意思,而且是英文里面男人把女人当作猎物时对女人的称呼,含义大大不同。有一个时尚刊物叫《CHIC》,几乎所有人都读“切克”,如果一个女编辑能够号称是“切克”杂志,和标榜自己是“花花公子”杂志也差不多。 chic要比hip更有派头,可以登大雅之堂,而hip更是街头巷尾的时髦。
说了这么多冠冕堂皇的话以后,我该说点实话了。实际上“时尚”对我来讲,就是“竞争对手”的意思。《时尚》是时尚类期刊的大哥大。比我经营的小刊物要大好多好多。有高人曾经指点我和《时尚》挑战一下,这样是推广自己的好办法。《时尚》的俩个老板既聪明又大度,我们经常在好多公共场合碰到,在我写了篇文章骂“COSMO”之后碰到《时尚》老板刘江,他笑嘻嘻地说:“怎么着,洪晃,咱不是挺哥们儿的嘛。”
我心里有鬼,支支吾吾说了些对不起的客套话。
“我们还讨论了一下,”刘江笑眯眯地说,“决定不接你的招。”
我及其佩服他们不仅一眼看穿我的把戏,并且还采取了“好男不跟女斗”的态度,都是上上的对策,厉害!难怪他们是行业的老大。
今天这篇文章似乎又有点要挑战点什么的概念,特此说一声,我的确有点心怀鬼胎,贼心不死,俩位老大干脆帮一把,接招吧。

Armani男人
我做了一圈调查,已经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不管是异性恋女人,还是同性恋男人,都最喜欢穿ARMANI西装的男人。异性恋的女人说,穿ARMANI西装的男人给人感觉比较靠得住,但是又不是太保守。 同性恋男人给的理由和异性恋女人几乎一样,只是加了一个对细节的观察,他们说穿ARMANI西装的人都是好身材的男人。我本来也想调查同性恋女人,问了一对,高兴地说,她们是ARMANI粉丝,去PARTY肯定一人一身,但是从来没注意过这西装穿在男人身上好看不好看,反正穿在女人身上挺帅的,这答复好像有点跑题了。
1983年,ARMANI 同志登上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这个杂志特别把自己封面当回事儿,在这之前很少把设计师、艺术家放在封面上,一般都是些有权力发动战争、扔原子弹的人在封面上晃悠。ARMANI 是第一个上封面的设计师。
Armani 是简约主义设计师,最喜欢半调子的颜色,特别是浅咖啡(beige)。以至于有人曾经问过他:“你说浅咖啡色对你来说是几个颜色?”ARMANI在美国火起来要感谢好莱坞,理查德·基尔在American Gigolo 这电影里穿了一身又一身的Armani。从那以后,这个牌子就成了“宇宙之主”的制服。宇宙之主(master of universe)是当时一群乳嘎巴没洗干净的华尔街小能人的自称,他们一年几百万,穿着ARMANI,开着跑车,吸着白面。 有本小说叫《American Psycho 美国神经病》,就是讲这群人当时的生活。前ARMANI 时代的华尔街穿得都是老牌西装,中等靠上的有个牌子叫Brooks brothers; 象制服一样,争分夺秒的资本主义战士一人一套。Armani的到来改变了西装语言,大家还是为资本主义而奋斗,但不是一般战士,是切·格瓦拉型的战士,都变成有人格魅力的赚钱机器了。
我个人更喜欢后Armarni时期的男人西服,比如me de Garcon 和Paul Smith。 但是我的嗜好根本没有普遍性,问了一圈,大家都非常坦率地说这都太时髦,让男人显得不够稳重。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男人要想得到性伙伴,首先要在表面上做出稳重的模样;这很有意思,和女人正好相反,给女人设计的所谓性感衣服,几乎是疯狂地在否认任何稳重的感觉。
据说男人是可以为Armani 西装发疯,有个朋友告诉我,她认识一个艺术家为了得到几套Armani西装居然当了一回三陪,伴着一个香港阔太太在澳门赌了一晚上,还让她摸了他小手和其它一些部位。这种不稳重的表现,当然穿上稳重的西装就全部被掩盖住了。

且院螅飧雠谱泳统闪恕坝钪嬷鳌钡闹品S钪嬷鳎╩aster of universe)是当时一群乳嘎巴没洗干净的华尔街小能人的自称,他们一年几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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