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碰撞:2004-2006中国改革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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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碰撞:2004-2006中国改革纪事-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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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机构要“有诉必理”。
  看重产权改革是一个错误,更是对国企改革实践的无知。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荣明说,郎咸平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发表个人见解,只要这种见解不是无中生有、凭空臆造,就无可非议。郎咸平的言语有些过激或尖锐,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让少数官员、少数学者决定我国经济生活的重大问题,容易造成失误。学术需要民主,学术需要活跃。对不同的声音不应苛求它表达的方式以及措辞是否严谨。郎咸平确实不客气地指责了某些国企、上市公司。但国企与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公众企业,公众企业理应受到社会的关注。如果不同意郎先生的观点,可以反驳。社会公众也很希望听到这些老总们的见解。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罗培新认为,郎作为公民提出,希望看到在不久的将来,“郎顾之争”的实质焦点——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的操作争议将不再停留在理念和道义层面,而是通过一套公开、独立、公正和严格的司法程序,让这种争议成为一个法律判断,从而消灭一个个具体的社会罪恶。
  次日,《南方周末》约请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牵头,由其组织6位法学专家,围绕着郎咸平的观点进行了一番研讨与对话。
  在郎咸平的发难是否妥当问题上,法学专家就各持己见。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吴弘华认为,郎咸平与张维迎等的争论,双方有些观点都过于情绪化、绝对化;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顾功耘则认为郎咸平称企业家“就在想怎样圈国家的钱”的说法很不妥,是以偏概全。郎的推论逻辑极不严密,对法律更是缺乏必要的了解。
  法学家们都承认,郎咸平所指认的国资流失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个现象应当引起全社会尤其是监管部门的重视。但是顾功耘教授强调国企改革很复杂。在卖国企问题上还存在着另一种现象,或许是郎咸平不够清楚的,这种现象可称为“惜售现象”。任荣明质疑那些国企的老总只要国企一上市就可以一夜暴富,甚至再经过几次改革可以达到巨富?这种暴富与巨富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这种暴富与巨富的财产中有没有国有资产或“职务资产”的成分?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鸿高不赞成郎氏关于“国企比民企好,不需要再改革和改制”的观点,但是认为郎氏提出的“在国资退出竞争性行业的过程中,国家应该做什么”这一问题,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在国资、国企买卖中,卖的是谁的资产?谁能代表国家出卖这些资产?价格应该怎么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有很大的缺失。他提醒人们,如果制度建设不到位,必然使中国国有资产在一片“防止国资流失”的口号声中流失殆尽。郎氏提出的问题不从制度上解决,那么,就有可能沿着这一条可怕的道路走下去:什么时候国资折腾完了,什么时候国企改革也就结束了。罗培新力主不能因为遇到困难就停止产权改革,关键是要作出一套合理的法律制度安排,明确高管、职工等主体在产权变革中应分得多少利益。
  哪些原因造成国资流失?任荣明认为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解决好国企管理层的激励机制问题,国企老总的贡献与国企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其利益机制如何制衡?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在学术界,认识上都比较模糊。因此,不可能制定出一套合理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在此情况下,国企老总们必然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为何国企在制定改制方案时大多采取MBO方式,并千方百计、削尖脑袋将企业包装上市的根源所在。


法学家终于“登场”了(2)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韩长印认为,我国的财务法律制度也很成问题。一些实施MBO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调剂或隐藏利润的办法扩大账面亏损,然后利用账面亏损获得较低的收购价格,甚至逼迫地方政府低价转让股份给管理层控股的公司,如果地方政府不接受,则继续操纵利润,扩大账面亏损,直至上市公司被ST、PT后,再以更低的价格收购。罗培新则将国资流失归咎于我国目前薄弱的司法体系。一些地方国企搞破产逃债,形成银行呆坏账,而有的当地法院推波助澜,助纣为虐。
  法学家们为防范国资流失开出了自己的法律处方。顾功耘主张应当运用法律手段。要选择合适的国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在进行相关立法的基础上,依靠监管机构的监管,保障改革的顺利展开。当务之急是从三个层面加紧立法:一是国有资产监管法,二是国有资本运营法,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法。监管法解决体制、职责问题,运营法解决国有资产转为国有资本经营运作问题,改革法解决国企的内部体制和治理问题。他希望高层领导把注意力尽快转移到相关的法制建设中来,以法律引导、规范和促进改革;吴弘华则认为,国企与国资改革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完善相应的法制才是唯一出路。由于立法相对滞后、执法监管不严,总有一些预想不到的侵害国资的行为发生,这需要法制及时应对。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是现代市场的基本要求,也是医治市场痼疾的一剂良药。国企与国资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透明度不够。国资的转移或是暗箱操作,或是故布迷云。国资改革万众瞩目,不应该也不必要秘密进行;任荣明建议,先不必急于否定MBO的做法,因为MBO毕竟也是一种激励方式。任何偏离兼顾经营者、企业、国家三者利益的改革都无法取得成功,更不会为社会所认可。中国应当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国企老总的能力与贡献形成科学的市场评价体系,将国企老总的收益与其贡献挂钩,而不是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挂钩;胡鸿高认为郎咸平的“炮轰”,迫使人们去考虑“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国企”,以及如何造就平等机会、防止两极分化进一步扩大等问题;韩长印提出,针对目前问题最多的MBO,应当强制性地引入信息披露规定,要求转让方将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于相关的报刊和网站上,并广泛征集受让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很多问题,都会在阳光下的竞争中消失。
  罗培新强调,不能对转轨时期的法律期望过高。法律的确定性或者说刚性,往往是和社会变革时期对规则的弹性需求相矛盾的。他引用北京大学吴志攀教授的话说,如果在社会转轨时期,一切规则都用法律的形式来固定,那必然会增大改革的成本。将国资流失一味归咎于国资部门失察,或者一味归咎于法律的粗疏,都有失公允。国资流失,在目前经济体制变革的背景下,很难完全避免。目前法律能够做的地方是,如何将地下交易推到阳光之下,在设计规则时要多注意避免产生道德风险。设计法律规则时,要对人性做最坏的设计,才能避免道德风险,并取得最好的效果。


程恩富等十位学者发表公开声明


  程恩富
  2004年9月14日,以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导程恩富为首的十位学者,在新浪网上发表了《关于郎咸平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声明全文4000字,态度鲜明地对郎咸平“观点的基本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表示深刻理解和赞同,并予以支持”。人们在仔细阅读该文以后,对于领衔的程恩富产生了浓厚兴趣,纷纷打听其人。
  距此3个多月前,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13次集体学习,听取两个教授就繁荣和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的讲解。一个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崇富,另外一位就是程恩富。时年54岁的程教授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他1950年7月出生于上海,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担任上海财经大学重点研究基地——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是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委。他先后提出“重建中国经济学论”、“后马克思经济学综合方法论”、“社会主义三阶段论”等。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13次集体学习时,李崇富和程恩富就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两位教授认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还不能完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需要,滞后于与时俱进的要求。研究成果往往不能解决现实问题,而党和政府的决策也有时得不到社会科学理论的支持。因此二人提出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5条建议,其中之一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一些学术领域存在的淡化政治、淡化意识形态、淡化马克思主义的倾向,值得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目前,这方面主要是缺少一个统筹宏观管理的机构,多头管理,力量分散,资源浪费”。
  在《关于郎咸平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上签字的,除了程恩富,还有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丁冰、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等学者。
  在全文4000字的声明中,程恩富为首的10个大学教授对郎咸平“观点的基本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表示深刻理解和赞同,并予以支持”。他们说:
  最近,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讲座教授和长江商学院首席教授郎咸平博士,在各种场合公开追问某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有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并指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突出问题,“不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争利的问题,而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在联合起来侵吞国有资产。现在不存在竞争问题,现在是比谁快。谁快,谁侵吞国有资产就多。相当数量的公司不是正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呢!”“整个产权改革的误区是什么?就是认为民营化、自由经济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也就是说产权的问题是唯一的问题,不管碰到银行改革出现问题,产业出现问题、国企出现问题,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上市。……产权不是没有问题,国企不是没有问题,而是大家把所有的矛盾都放到产权上,这是非常危险的。民营企业能解决问题吗?”我们对他上述观点的基本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表示深刻理解和赞同,并予以支持(据搜狐网的民意调查,认为郎咸平是有良知的经济学家,说得对的人,约占90%)”。
  声明说,要分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分清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领下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观同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开放观及其“华盛顿共识”的界限。声明援引日本著名经济学家伊藤诚和大西广的话,“中国要真正完善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克服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的影响”。声明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走出来的”郎咸平教授抨击西方产权理论和产权改革误区,反对把企业、金融和产业等方面存在的一切问题归咎于公有产权,以为转制为私有产权便可实现高效率这一流行做法,是及时和正确的,“我们不能鼓动主要通过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层收购来推行一种比俄罗斯更不公正的私有化”。
  他们主张“必须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必须依靠工人阶级来推进改革开放,而不能以牺牲工人阶级的利益为代价来进行所谓的改革开放”。他们认为,笼统主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是违反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历次指示的错误思潮。“我国国有企业大量亏损、破产和效率低下的现象,主要发生在90年代中后期,而且是由一些非本质的原因造成的,其中也包括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利用‘自私经济人理论’鼓动经营者和干部贪污腐败所致。我们绝不能以此为借口而提出‘国退民进’的方针”。他们痛斥当前正在推行的MBO“实际上是让国企老总无能或有意做亏后自卖自买,这无异于纵容监守自盗,必然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私人腰包”。“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大量的客观事实,一味替‘国退民进’的错误方针和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辩护,类似的言论,我们在俄罗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被公认为‘私有化部’)主任丘拜斯和盖达尔‘激进改向派’那里都曾听说过”。
  他们建议有关部门要把推行国企改革与反腐败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以亏损、破产、出卖国企为反腐败的切入点,严查其中是否有贪污、腐败现象发生,主动出击,而不能“守株待兔”,坐等有人举报或案发后才被动地去查处。贪污、腐败一经发现,一定要坚决、彻底查清,依法严加惩处。对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要雷厉风行地推行引咎辞职制。凡是该部门或地区出现严重经济问题,主要领导须引咎辞职。要像中央抓“非典”那样,狠抓国有经济的相关干部和经营者队伍,重奖重罚,经过改革洗礼和重振后的国有企业必有更高的效率。
  第二天,该声明正式发表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科学报》上,一时间洛阳纸贵。


经济争论不要泛政治化(1)


  上海经济学人圆桌会议:经济争论不要泛政治化
  就在程恩富领衔10位京沪学者在沪发表联合声明前后,有两场会议分别在南京和上海召开,两个会议发出的截然不同的声音,吸引了各方的关注。
  2004年9月11日,南京地区海派学者举行了“国企产权改革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委党校教授李炳炎主持。中国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2003年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成立。出席“国企产权改革研讨会”座谈会的专家学者来自南大、东大、南理工大、南航、南京财大、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社科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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