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灯 作者:八爪南宫(鲜网2013.8.18完结,be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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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灯 作者:八爪南宫(鲜网2013.8.18完结,be短篇)-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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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士,”她的年轻和美丽让校长惊豔,“请问您要攻读哪个学院呢?”
  “东洋史。”
  美丽的女学生态度温和,眸子温婉,她的语调清澈,犹如冻结的玉。
  “好的。那麽请问女士的名字?”
  “挽灯。”她回答,迟疑了一会儿,复又开口“宁挽灯。”
  “好的。”校长记下来,却又好奇的眯起蓝色眼眸,“我想要冒昧的问问可爱的女士,您为什麽要选修东洋史麽?”
  挽灯开口,“因为文明。”
  “啊?”校长有些不解。
  “日军侵华,将中国人赶成一堆,枪杀、赐死、绞刑、烧死、棍击、勒死,无所不用其极,街头到处都有砍下的人头,房屋里到处悬有被肢解的身体。
  他们血洗了无数村镇,虐杀男子,女子先奸後杀。老人被当做刺杀活靶,开膛儿童尸体处处可见。
  他们的731试验部队是人间地狱,在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下,被迫接受实验的中国妇女被捆绑著使劲一撸,皮肉就像脱手套一样的脱了下来,整个肘部以上变成了残留少数肉丝的森森白骨。
  他们还让中国受害者把手伸入低温箱进行速冻,然後用短棍敲打,就象打断冰柱一样,将中国难民的手指一根根打落。
  他们为了玩乐,比赛杀人,在手术中摘除中国难民的胃和小肠,把食道和大肠直接连接起来,给中国难民身躯里注入马的血液……”
  “等等,女士!”校长听得直恶心,连忙摆手制止,“您说这些的意思是什麽呢?”
  “这世上永恒的是战争,但更珍贵的,则是文明。”
  这就是姊姊拼命也要守护的东西。
  只要有人,世间就有永远会有战争,永远会有吞并和侵略,但战争从来不是问题,文明才是。
  “日本人在小海岛上窝憋了上千年,侵华可以理解,但他们不能如此灭绝人性,罔顾生命、罔顾文明。”
  “不求给文明多少时间,但我们至少要给时间以文明。”
  挽灯的眼瞳如同阳光照射下的明玉,对著目瞪口呆的校长微笑,“历史,能让我更接近文明。”
  这个世界上有比野心和权势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对生命的慈爱,和对文明的尊重。
  鬼冢将臣,你不懂得这些,所以,姊姊她不爱你。
  不管你多麽温柔多麽倾心,她也永远不可能爱上你,你死以前不停的问为什麽,这就是原因。
  ────这是你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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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8月14日正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了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15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这一天,读完了博士学位的挽灯孤身站在弗吉尼亚大学静谧的校园里,拿著一束鲜花,对身边穿梭而过的年轻学生们点头微笑。
  身影穿过校门外的道路,她到达一处绿荫下的公墓墓碑。
  那块墓碑是两个人的大小,碑上光滑无字 ,雪白一片。伫立在林林总总的墓碑中有些怪异。
  “姊姊,姊夫,果然如你们所说的,中国不会亡。”
  挽灯站在碑前,柔声微笑。
  弯下身,将怀中慢慢的一捧金豔菊缓缓放在地上。
  “姊姊,姊夫,我一直都在想,你们的碑上应该刻些什麽,找来找去都不满意,昨天看到一本书,那里面有一句话,真是适合。”
  她拿出钢笔,在洁白的石碑上一笔一划,整整齐齐的写下来──
  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see,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何时何地,何人何时,我永远和你在一起。
  life is greater than death,but love was more than either。
  生命比死亡贵重,但爱高於一切。
  none do slacken,none can die。
  不能分离,也不会消失。
  美丽的东洋女博士毕业之後,留在母校做了教授。
  她那样美丽,即使年龄一天天增长,却依旧看起来年轻而稚嫩,异常吸引人。
  不少人替这个温柔美丽的女教授著急,介绍给她不少理想对象,却都被她笑著婉言拒绝──
  “sorry,我结婚了。”
  大家都很奇怪,这女教授明明是单身一人,形单影只,哪里来的丈夫?糊弄人吧?
  再问,她还是礼貌却疏离的微笑,“真的,我已经嫁过。”
  她用的是过去时,顿时无人再问。
  在她心里,的确已经嫁过了人,那人美貌绝世,如同妖精。
  她也拥有过新婚之夜,上海的春日月色中,凌乱暧昧的大床,刻骨的肢体缠绵。
  虽然那一晚,竟然是她和最心爱的男人,唯一的,最为靠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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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军败落,中国却继续在血雨腥风中混战,内战刚停没多久,又卷起了文革风潮,挽灯经常从收音机和报纸上收听祖国的声音,有人追问她祖国山河破碎风飘絮,她为什麽还如此平静。
  美丽的东洋史女教授微微一笑,沈静的说,“所有战争都会过去的,没有什麽能打败文明。”
  时代继续前进,岁月一点一点染上了挽灯的脸。
  终於有一天,当上了年纪却依然美丽的女教授随意在校园散步的时候,一队嘻嘻哈哈的年轻学生从她身边跑了过去,碰掉了她手上的书册。
  挽灯无所谓的笑笑,自己弯下腰去捡。
  一只修长而洁白,骨节分明的手掌伸过来,替她收好了散落一地的书。
  微风黑发,长长青丝。
  挽灯如被雷击,怔然呆立,看著缓缓抬起头来的少年。
  蹲在地上的少年有著妖精一般的美貌,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唇角带笑,轻拔流水浓饰绿树,舒卷闲云淡抹青山,醉人一如春江水波。
  “你──”
  她几乎听不到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见那美少年细细拍落书上的尘土,将书册递还给他。
  宁华雍!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阳光如此灿烈,照的她不能睁眼,脚下坚实的水泥路面变成了棉絮,撑不住她虚软的身体。
  回眸三生琥珀色,转身一世琉璃白。
  这容光,这妖精一样的美貌,分明就是他,他竟然如此美丽,如此年轻,他没有死────
  “教授好。”
  少年礼貌对她点头行礼,眸子里是春水般的笑,“我经常来听教授的课,很喜欢呢!您长得和我祖母很像,让我非常亲切。”
  挽灯回神,声音几乎细到无法察觉,“……你的祖母?”
  “对啊。”
  少年弯起妖美的眼睛,黑色的纤长睫毛带著淘气的笑意,“我的祖母是前朝晚清的格格呢!”
  她浑身发抖,嘶哑出声,“你的祖母──── 她、她在哪里?”
  “祖母和祖父两人住在苏黎世。教授,你真的长得很像她,乍看过去简直就是双胞胎。哎,如果不是我祖母早年受过重伤身体不好,我真想把她叫过来见见您!”
  “他、他们──过的好麽?”
  轻声细问,挽灯几乎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少年拨拨颈侧的漆黑长发,弯起一个月牙一般柔软的美丽笑意,“当然好啊!苏黎世很适合休养,我祖母早年受伤的时候摔倒了头,什麽事都想不起来了,连语言都是新学的,祖父说她是中国人,可祖母的英文说得比中文还好呢!”
  “唔。”
  “我祖母也对东洋史很感兴趣,她的生活习惯非常中国化哟,我的叔叔伯伯,还有姑姑们虽然出生在瑞士,但都很敬仰中国文化。”
  “教授,您跟我的祖母实在很像呢!都喜欢喝茶、听二胡,而且……”他顿了顿垂下眼眸略带笑意,看著她衣领的刺绣,“也都喜欢金豔菊。我一直很注意您────您该不会和我家有亲戚关系吧?”
  他狐疑笑道,对这个温柔的老教授非常有好感。
  挽灯手心湿冷,勉强扯出一丝笑意,阳光清澈,她却几乎不能站立。
  在少年的关切眼光中,她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不,不认识。”
  她的眸光如同冰水,在豔阳中打著冷颤。
  “真的吗?您再想想,我祖母姓爱新觉罗,祖父姓宁──”
  “我不认识!”
  脱口而出的严厉吓著了她了自己,也让眉飞色舞的少年吃惊的闭上嘴。
  她重整反应过度的狼狈神色,换回静谧的安然表情,对著美丽的少年徐徐微笑。“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听说你的祖父母,也不认识他们,即使相像,大概也是巧合吧。”
  “哦。”
  少年有些失望,重新对她行礼之後就离开了。
  挽灯闭眸,抱紧怀里的书,捂住心口猛烈跳动的疼和灼热。
  姊姊没有死,宁华雍也没有,最终,没有什麽能打败爱情,死亡也不能。
  挽香失去记忆,宁华雍也不曾找她。
  挽灯苦笑,沿著阳光照落的绿色树影慢慢走回家。
  宁华雍一定是得知了挽香当年被鬼冢掳走的真正原因,所以即使他们幸存下来,也远远离开美国,以他的能力找到她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可他却毫无消息。
  宁华雍没有让儿女和妻子知道,其实世上还有一个也姓爱新觉罗的,曾经和挽香一同出生在遥远北京的同胞格格,任她在美国独自一人生活著。
  她的大半生,如此悔恨,每天每夜淹没在自责中,午夜梦回都是姊姊血湿的身体和悬崖上飞扬而下的双双人影。
  她夜夜饮泣,宁华雍明明活著,却从来不曾派人来寻她,让她再看姊姊一眼。
  挽灯抱著书,蹲在地上,她的柔肠似乎被刺穿般痛,一遍一遍对著远处的方向哭泣,反复喃喃说著许多夜里最深的哭泣──“姊姊,对不起,对不起……”
  明明活著,却不来相认。
  这就是宁华雍的惩罚。
  他从来没有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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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以它不可思议的速度进步发展,中国摆脱了文化大革命的精神禁锢和血腥械斗,重新走上正轨,美国,依旧机器轰鸣,在钢筋水泥中缔造传奇。
  战火已经依稀远去,什麽也不曾改变,却留下不能弥补的沧桑。
  ────我们都老了啊!
  挽灯开开收音机,给自己冲了一杯茶。比起上海的咖啡和美国的可乐,她其实和挽香一样,仍旧迷恋古老中国的生活习惯。
  窗外阳光清澈,绿树安然,在白色窗棂上映下活泼调皮的光影。
  挽灯坐在摇椅里面轻晃,闭眸幻想著,睡著了就做起梦来。
  在她的梦中,是许久之前北京破旧的,带著硝烟味的蓝天。
  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小格格,从教堂阴冷的暗巷里拐出来,泪痕覆面,慌乱如蝶。
  她一个绊脚,戚戚然扑在身前陌生人的身上,两人双双摔倒。
  细碎的阳光如同金纸洋洋洒洒,照在她晶莹剔透的漂亮脸蛋上,让旁边站立著的美少年有一瞬间的怔然。
  小格格满眼仓皇,爬起来就跑。
  “喂!等等,你等等啊──”
  少年有著妖精似的绝世美貌,他从惊豔中反应过来,急切而不舍的迈腿直追,可还没等追上她,就发现那小格格一个拐弯消失在了某个胡同里,他不禁暗暗饮恨在原地怔望。
  这个梦美好的让挽灯忍不住微笑。
  生在荒旧的王府,经历时代变迁和战火硝烟,她却始终不能忘记那曾经的春日一瞥,造就所有纷乱眷恋。
  咸涩泪水顺著脸庞滑下,晶莹剔透。
  如果当年,她勇敢的对他说出了“我也喜欢你”呢?结果会不会一样?应该不会吧,也许他也只是淡淡的笑一笑。十年生死两茫茫,有些事,就是这样了。
  她替梦中的挽香和宁华庸而微笑,那场美丽的邂逅,应该和她梦到的一样美。
  原来她最终只不过是,情深无缘,看著别人幸福。
  弗吉尼亚大学东洋史女教授宁挽灯,1996年於家中摇椅上过世,享年87岁,无病无痛。
  根据宁教授遗嘱,她将所有财产悉数将捐赠给红十字会和中国近代史研究协会,教授本人的遗体也捐赠给弗吉尼亚大学的生物研究室。
  同校的几个法医学生整理她遗体的时候,不禁发出了奇怪的交谈。
  “唉?Sam你来看看,教授贴身穿的这是什麽衣服,好奇怪。”
  “好旧的红锦布──嗨,这好像是中国旧时的女性内衣,叫做肚兜。”戴著金边眼镜的学生想了好一会儿才突然爆声。
  “对,就是肚兜!”一人拍手,“瞧!还是大红色,绣著金豔菊,是女人在新婚之夜才会穿的……唉,教授怎麽会穿这个东西?” 
  春日里,陌上公子如玉,人无双。
  那是谁家的少年?足风流。
  春闺梦相遇,如痴如狂。
  她的一生桃李满天下,有名望,有金钱,却充满无法理解的空虚和不能实现的愿望,一个回眸,一笑一叹间,如此荒凉。
  End
  作家的话:
  挽灯结局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交流哦,这篇文我写的还是蛮开心的。
  本来我是打算让挽香和华雍死一堆的,但最终最终还是不忍心了。。。。所以小改了结局,你们happy了吧?
  我说过嘛,挽灯是一篇半悲剧,女主虽然一开始很讨厌,但她终究还是善良的,她领悟到了自己曾经没有领悟的东西。她的结局也很凄凉,虽然寿终正寝但是却一辈子和自己的亲人,还有自己爱的男人天人永隔。
  对於这个女主,我还是很同情的,她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来自於命运的倒错。
  嗯,这就是最终的结局了,我食言了好几次,咪咪却还是没有长出肥肉来,无语泪奔……
  最後还有一张,写点儿挽香和华雍获救後的小番外吧,嗯,因为有童鞋在留言里反映华雍同学茹素多年比较可怜,所以给他点荤菜吃^_^,看我啥时候放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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