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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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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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人的勒克斯同样也是军事统帅而兼领祭司之职,其所谓国王政府亦属于军事民主制的范畴。前文已经说过,勒克斯由元老院提名,由库里亚大会认可,最末一任勒克斯是被罢免的。随着他的罢免,就把这个职位废除了,因为它与罗马政治社会组成以后所保留的民主原则不相容。    
    在希腊部落中,最近似于王国的是僭主政府,在早期时候,希腊各个地区到处都兴起僭主政府。它们是靠强力建立起来的政府,其所据有的权力并未超过中古时代封建国王的权力。若要使僭主完全等同于国王,那还需要使该职位父死子继相传数代以弥补所缺之世袭权。但是,这样的政府同希腊人的观念太不相容,同他们的民主制度相去太远,以致没有一个僭主政府能在希腊获得长久的立足之地。格罗特先生指出:“假如有任何一个精力绝伦的人,仗着他的胆量或权术,破坏宪章,使自己成为一个随心所欲一意孤行的终身统治者,即使他统治得很好,他也永远不可能激发人民对他产生丝毫责任感。他的统治权自始就是非法的,甚至人们认为将他杀掉是一件功勋,若在别的情况下,这种流血行动将会受到道德心的谴责,但对于谋杀这样的统治者,却决不会受到这种道德心的制止。”①非法的统治权在希腊人心中所唤起的憎恨还不如民主观念同君主观念互不相容所引起之甚,民主观念是从氏族制度沿袭下来的。


第五部分希腊人的胞族、部落和民族(7)

    当雅典人建立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新的政治体制时,他们的政府是一种纯粹民主制的政府。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原理,也不是雅典人的头脑所独特发明的东西,这只是一种久已习惯的制度,其历史之悠久与氏族本身的历史相等。从远古以来,在他们祖先的知识和实践中,即已存在民主观念;到了这时候,这种民主观念得以体现于一个更加精心组织而在许多方面较前更为进步的政府之中。那种不合法的贵族政治的因素,曾一度渗入制度,并在过渡时期造成了多次的斗争。这种因素与巴赛勒斯一职有着关联,而在该职位被废除后依然存在,但新体制把这种因素彻底消灭了。雅典人比其他希腊部落更为成功,他们能把他们的政府组织观念加以发展以达到其必然的结果。迄今为止,在全人类中,雅典人按其人口比例而言乃为最卓越、最聪明、最有成就的一支人,其所以如此,上述的成就即其原因之一。在纯心智的成就方面,他们至今仍为人类所惊叹不置。这就是因为在前一个文化阶段中所萌芽的观念,已被他们绞尽一切脑汁予以组织而产生了一个美好的果实,这个果实就是以民主精神组成的国家。在诞生这个国家的动力下,出现了他们最高度的智力发展水平。    
    克莱斯瑟尼斯所定下来的政治方式废除了一个最高行政长官的职位,而以一个由选举产生的元老院的形式保留下了酋长会议,以人民大会的形式保留下了阿哥腊。氏族制度下的酋长会议、阿哥腊和巴赛勒斯显然就是近代政治社会中元老院、人民大会和最高行政长官(国王、皇帝或总统)的萌芽。最高行政长官是有组织的社会出于军事需要而产生的,这个职位随着人类的进步而发展,其发展过程对于我们是很有教育意义的。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普通的军事酋长,第一步发展成为易洛魁联盟中的那种大战士;第二步发展成为更进步的部落联盟中与此相同的军事统帅,兼领祭司之职,有如阿兹特克联盟中的吐克特利;第三步发展为联合各部落所组成的民族中与此相同的军事统帅,兼领祭司和法官之职,有如希腊人的巴赛勒斯;最后发展成为近代政治社会的最高长官。雅典人用以接替巴赛勒斯的选任执政官,现代共和国定期改选的总统,都是氏族制度的天然产物。我们要感谢野蛮人的经验,他们建立并发展了三个主要的政府机件,现在文明国家的政治方式将这三个机件包括在其编制之中,这是非常普遍的了。人类的心灵,特别是人类所有的个人、所有的部落和民族所共同具有的心灵,其力量的范围是有限度的,因此,这种心灵的活动所遵循的途径是(而且必须是)彼此一致的,分歧很小的。在空间远离的不同地区,在时间遥隔的不同时代,这种心灵活动的结果把人类共同的经验联成了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的链索。在这种人类经验的伟大汇合中,仍然可以辨认出少许原始的思想根芽,那些根芽根据人类原始的需要而发展,经历自然发展的过程以后,终于产    
    生了如此丰硕的成果。    
    


第五部分希腊政治社会的建立(1)

    氏族制作为一种政治基础所遭遇的失败———瑟秀斯的立法———以阶级代氏族的尝试———尝试的失败———巴赛勒斯一职的废除———执政官制———舰区和叁一区———梭伦的立法———以财产划分的阶级———行政权部分地从氏族转移到各个阶级手中———不属于任何氏族的个人———公民的产生———元老院———公民大会———半成熟的政治社会———克莱斯瑟尼斯的立法———政治社会的建立———阿提卡的乡区———其组织与权力———其地方自治政府———地区化的部落或乡部———阿提卡联邦———雅典的民主政治    
    希腊各邦由氏族社会转变为政治社会的经验基本上是相似的,但我们可以用雅典的历史作为最好的例子来说明这种转变方式,因为有关雅典人的史实保存得较为完备。我并不打算对政治观念的发展追溯到新政治体系出现以前,所以只要简要地叙述具体事件即能解答我们所着眼的问题。    
    当社会的需要臻于复杂的时候,氏族制度显然不再能适应,从而产生一种运动来取缔氏族、胞族和部落原有的一切行政权力,把这些权力重新交给新的选民团体。这个运动是逐渐进行的,经历了很长久的时间,它体现于一系列用以补救现存弊病的连续实验之中。新体系是逐渐出现的,正如旧体系是逐渐消亡的一样,新旧两个体系在一段时间曾并存过。我们从那些已经进行过的实验的性质和目的当中,可以看出氏族组织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不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可以看出氏族、胞族和部落之所以必然不再成为权力的来源,还可以看出完成这个运动的办法。    
    在回顾人类进步过程时,可以注意一点,那就是:在低级野蛮社会中,各个部落常住的家是用栅栏围起来的村落。在中级野蛮社会中,开始出现了用土坯和石头盖造的群居宅院,有似于一个碉堡。但到了高级野蛮社会,在人类经验中,首次出现以环形垣垒围绕的城市,最后则围绕以整齐叠砌石块的城郭。人们想到要用整齐叠砌的石块筑成城郭来围绕一块足以容纳人口相当多的地面,在城郭上造起谯楼、女墙并开辟城门,使它既便于保卫公众又便于公众合力防守,而且把这种想法付诸实现,这是人类的一大进步。具有达到这种水平的城市,就表示已经有了稳定、发达的田野农业,已经有了成群的家畜,有了大量的商品贸易,有了房产和地产。这种城市使社会状况发生改变,从而对政治艺术产生了新的要求。人们逐渐感到需要行政长官和法官,需要大大小小的文武官吏,还要有一套措施来征募军队和维持兵役,那就需要向公众征收赋税。城市的生活和需要必然大大加重了酋长会议的职责,或许已经超过了它的治理能力所能负担的限度。    
    前面已经说过,在低级野蛮社会,是一权政府,即酋长会议;在中级野蛮社会,是两权政府,即酋长会议和军事指挥官;在高级野蛮社会,是三权政府,即酋长会议、人民大会和军事指挥官。但自从文明社会开始从后,政府权力的分化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起初授予巴赛勒斯的军事权力现在改归受更大约束的将军和舰长们来行使了。由于进一步的分工,在雅典人中现在出现了司法权。这项权力由执政官和大理官来行使。行政权现在交给了市行政官吏。凡可以说成是人民把酋长会议作为一个代表团体而曾委交给该会议的一切权力,即如上面所述的各项,都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进步而逐步地从这个原始的酋长会议所总揽的全权中分化出来了。    
    这些市政官吏的设置是事务日繁的必然后果。在负担不断加重之下,氏族组织崩溃了,出现了无数的混乱现象,或由于争夺权势,或由于滥用尚未明确加以限制的权力。修昔底德关于过渡时期希腊部落的情况所作的简练的概述,①以及其他著述者印象相同的佐证,使我们可以肯定当时旧政府体制正在崩坍,而一个新的政府体制已经开始迫切地需要作更进一步的发展了。为了社会的福利和安全,必须对政府的权力进行更广泛的分配,加以更明确的规定,并对官吏个人的责任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尤其需要由有能力的权威人士制订成文法以代替习俗成规。正是由于在这一个文化阶段以及上一个文化阶段中获得了经验知识,才在希腊人的头脑中逐渐形成了政治社会的观念,或者称之为国家观念。从开始出现一种改变政治方式的需要时起,直到全部效果实现以前为止,这是一段经历了若干世纪的发展过程。    
    在雅典人中,企图推翻氏族组织而建立一种新体制者首推瑟秀斯,因此只好以传说为根据;不过,某些事实一直保留到有史时期,这些事实至少可以证实推测中的瑟秀斯立法活动的部分情况。我们把瑟秀斯代表一个时代,或代表一连串的事件就行了。按照修昔底德的说法,从栖克罗普斯的时代到瑟秀斯的时代,阿提卡的人民一直居住在城市里,有着他们自己的迎宾馆和执政官。当他们不受到危险的威胁时,并不去找他们的巴赛勒斯商量,而各自听从自己的会议来处理自己的事务。但是,当瑟秀斯受任为巴赛勒斯以后,他便说服他们毁掉他们各城市的会议厅和废除他们各自的行政长官,而同雅典联合起来,只要一座会议堂(βουλευτηριον)和一座迎宾馆(πρυτανειον),所有的人都被视为属于此同一城市。


第五部分希腊政治社会的建立(2)

    ①这段叙述包含了或暗示了一些重要的事实,那就是:阿提卡居民是组成若干独立部落的,每一个部落都有着自己的领土,其成员即定居在此领土内,有着他们自己的会议厅和迎宾馆。由于他们还是自治的团体,他们大概为了彼此互相保卫而缔结联盟,并选举他们的巴赛勒斯或将军来指挥他们的共同部队。这里所描写的各邦的状况是按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在他们的情况需要下有一个军事指挥官,但他们的氏族制度不准许他们把内政职权交给这个军事指挥官。在瑟秀斯的领导下,他们合并成为一个民族,以雅典为其政府所在地,这使他们有了更高级的组织形式,而过去他们不可能达到这一步。各部落在一个统一的领土范围内合并成一个民族,这种过程在时间上要晚于部落联盟,因为在联盟中,各部落仍各自占有一块独立的领土。这是更高一级的组织过程。各个氏族曾经常因通婚而混合,现在各个部落则由于领土界限的消除,由于使用共同的会议厅和迎宾馆而混合起来了。归名于瑟秀斯的这一行动表明了他们的氏族社会已从一个低级组织形式上升到一个高级组织形式,这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必然会发生的,其实现的方式大概即如上述。但是,归功于瑟秀斯的另一行动表明了一个更为激进的计划,也表明了他们认识到有必要对政治方式进行根本的改变。瑟秀斯把民众分为三个阶级,不论其氏族关系如何,这三个阶级分别称为“士族”(Eupatridae)、“农民”(Geomori)和“工匠”(Demiurgi)。凡属民政和宗教方面的主要官职都由第一阶级的人担任。这一次阶级划分不仅是承认财产和贵族分子在管理社会方面的地位,而且是一次直接反对氏族掌握管理权的运动。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把各氏族的酋长及其家族同各氏族中的富人联合起来,自成一个阶级,而垄断社会权力所寄托的主要官职。把其余的人区分为两大阶级,也破坏了氏族的关系。假如当时曾把氏族、胞族、部落的表决权转交给各阶级,并使人们承认第一阶级掌握主要官职的权利,那么,可能已经产生了重要的后果。虽然绝对有必要赋予阶级以活力,但是似乎并没有做到上面所假定的那一步。而且,这次运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担任官职的旧规章。现在所谓士族的一些人大概就是各氏族中原先有资格担任官职的那些人。瑟秀斯的这一计划渐归于破灭,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把氏族、胞族、部落的权力转移给阶级,因为这样一些阶级就其作为一种制度的基础而言仍不如氏族。    
    瑟秀斯的时代不能确知,从他那时候起到梭伦立法时(公元前594年)止,其间所经历的几个世纪,是雅典人的经验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但我们对于这一时期连续发生的事件知道得很不全面。巴赛勒斯一职之废除早于第一次奥林比亚(公元前776年)设置执政官以代替之。执政官似乎是在氏族内世袭的,而且据说是在氏族内某一家族中世袭的,最早的十二位执政官被称为麦顿提德,这个名称来源于麦顿,据说第一位执政官乃是最末一代巴赛勒斯科德鲁斯之子。这些执政官是终身职,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前文讨论巴赛勒斯时曾提出的同一问题,即:执政官在任职之前必须由一个选民团体选举或由他们认可。这个推测与该职位根据世袭权继任之说是相反的。至公元前711年,执政官的任期为十年,并采取自由选举法将此职授予公认为最称职的人选。这时候已经进入了有史时期,不过刚刚进入不久,我们就已见到,最高的职位是由人民授职的,在这方面,已经明确地完全建立了选举原则。从氏族的组织和原则来看,所期望的发展后果正是这样,虽然我们必须设想,随着财产的增加,贵族政治的原则实际上已经在加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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