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史综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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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史综览-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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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立场,主前一四○○年是征服迦南地的时候。除非抹煞历史的准确性,否则简直无法将晚期年代与耶弗他的叙述取得协调。

    3.士师时期的长短:第三个理由,分析士师时期的时间长短,若采晚期年代,则士师时间显得太短。土师时代占去了出埃及至以色列在主前一○五○年所建立王国之间大部份的时候,但并不是全部,另外尚有两段时间,是在约书亚带领之下漂流旷野的时期,以及参孙离世至扫罗登基之间总共约六十一年。因此,在埃及的年代和主前一○五○年之间,必须宥足够的时间来包括这六十一年和士师的时代,依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算,士师时代约有三又三分之一世纪(注二八),但照晚期年代来算只有一又二分之一世纪,虽然士师统治和太平时代有重叠的现象,但是,结果也只能适于早期的年代中(注二九)所分配的三世纪;似乎无法将晚期年代与圣经所显示这时期的长短取得筋调。

    4.历史上的关连:第四个理由,圣经的记载和埃及的历史若依照早期的年代立场来看有更好的关连性。若说出埃及是发生在十五世纪,而非十三世纪,则圣经上的记载与埃及历史更能配合,这记载有两种看法值得汪意:

    第一种有关一位埃及法老曾下令,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出一11)。支持晚期年代的人,一般认为这个法老(注三十)和出埃及的法老为同一人,好兰塞二世(注三一),但假如他就是这一位,那么下命令的时间最多只能在出埃及之前三十年(注三二),但圣经的记载年代比这长。经文提到这命令,只是埃及人开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一部份(注三三)。跟着这命令之后,他们采取其他手段来削弱以色列人口的增长。首先下令希伯来接生婆杀死所有希伯来男婴(出一15~21);其次吩咐要将所有希伯来男孩子丢进尼罗河(出一22)。那么除了执行这些法令所包括的时间以外,必须再加八十年,因为摩西大概在最后一个命令时出生,而当他要出埃及时,已八十岁了。整个加起来所包括的年代与第二章所作的结论一致(注三四),即下令建造这两个城市的法老,是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王,大约在主前一七三○年,却与任何晚期年代支持者所提的建议不吻合。

    另一种看法认为,法老王是摩西在米甸时离世的那王,圣经记载他的死(出二23~25),基本理由是说,这时摩西才可能回埃及,所以就强烈暗示死去的这个王,亦即摩西四十年前,从他手下逃生的那个王(出二15)。那么不论出埃及是在什么时候,至少是在一位统治了四十年的王刚刚过世之时。依据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看,确实有一王杜得模西士三世刚去世(主前一四五○年),正是我们所接受出埃及年代(主前一四四六年)之前四年。而且至主前一四八二年起,他就单独统治,在这之前,他与姑母(兼继母)(aunt…stepmother),著名的哈雪苏(Hatshepsut,1504一1482)(注三五)两个人联合统治,因此时间够长,他可能就是摩西逃避的那个王。然而,按着晚期年代来看,却没有一个长期统治的法老之死是合于这条件的。薛提一世(Seti  I,1316~1304)是兰塞二世之前一任统治者,但他只统治了十二年。进而言之,支持晚期年代者,通常认为出埃及是兰塞二世统治时(注三六),而薛提一世死的时间比出埃及早太多年了,因此,不合出埃及记第二章23节,此旁证曾有一度支持晚期年代者,认为兰塞二世的继承者,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而兰塞二世就是摩西在他死后才可回来的那一位。兰塞二世确实统治很久,有可能摩西从他手下逃走,但是由于发现了「以色列碑」 (Israel Stele)现在已无人持这种说法了,石碑上表扬马尼他第五年(主前一二三四年)战胜利比亚人(Libyans),而且列出他所征服的迦南地的地区和种族,特别有意义是包括了以色列在内(注三七),假如以色列在迦南为马尼他打败,那么以色列离开埃及至少应比这日子早四十年(注三八)。

二、圣经外资料的研究

    我们到目前所讨论的都直接牵涉到圣经的证据,从圣经权威和清楚的证据来看,许多学者相信已足妙解决有利于早期年代的问题,然而,也必须考虑另外一些有关系,但属于圣经外的事情。以下是另一些学者用来证明晚期年代的事情。

    1.比东和兰塞:首先我们要提到有关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的事。很多支持晚期年代者,不顾圣经叙述和埃及十三世纪的历史,在年代上的协调之困难,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这个建造的命令,找到支持他们立场的证据。一般都认为比东就是现代所发现的尔瑞他泊古城(Tell  er…Retabeh)(注三九),在那儿挖掘出最古老的王室建筑,据称是兰塞二世所建的庙宇。因此,假如以色列人在这城市为王室建造,绝不可能比他的时间更早(注四十)。然后他们指出是同一位统治者,将古许克所斯的京城亚华里斯命名为比兰塞(Pi… Ramesse)就是兰塞之家(Home  of  Rameses)。因此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用兰塞称呼法老下令建造的城市,这法老一定是兰塞二世了。

    「兰塞」是给人印象深刻的证据,比东就比较弱,因比东与尔瑞他泊废墟是否为同一地,仍不确定,而古许克所斯王的京都亚华里斯(注四一)无论是在那里,兰塞二世似乎是首先称它为比兰塞的统治者,而且现在也未发觉其他任何古埃及城市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一样称为兰塞。

    最可能的解释(注四二〕就是兰塞之名早在第十九王朝前许多年,就已被许克所斯诸王所使用(注四三)。我们在前面曾提过(注四四),可能就是许克所斯人强迫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城。有几件事显示他们很可能使用这个名词,这些事表现出十九王朝和这些较早期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晓得第十九王朝的祖先可追溯到许克所斯的世系(注四五),就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后来古许克所斯的城市亚华里斯,曾再一次成为十九王朝在北方的都城。而且,兰塞二世在那儿为许克所斯的塞特神(God  Seth)建庙,许克所斯人早期从埃及接受这神。进而言之,兰塞二世的父亲也按许克所斯神的名字作为他正式的名字,自称为薛提一世。兰塞这名字(埃及之Ra'amessu),也可说是「锐神所生」  (begotton.of  Ra),这是许克所斯的名字,因为许克所斯人信奉锐神和塞特神,这可从不同的许克斯姓名中含有锐神这字得到证明(注四六)。假如十九王朝的人可以用许克所斯的塞特神作为王名、那么,也可能有别人用锐神命名。而且,更值得汪意的,这首都的名字不仅后来可用,可能早期也用兰塞这名称。

    2.耶利哥:另一件事关于耶利哥城倾倒的年代。曾有一度大部份学者相信耶利哥城的证据,有利于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现在学者的看法就不同了,但是我们也很可能太随便抛弃这证据,我们还是要谨慎研究这件事。

    (1)贾士丹(John  Garstang)的结论。贾士丹担任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的教授时,带领该大学的考古学会探险队,挖掘那利哥古城(Tell  es  Sultan),工作期间自一九三○年到一九三六年。他主要的结论如下(注四七):第一、约书亚(Joshua)玫陷那利哥城是在亚门诺裴斯三世时(Amenhotep III l414~1378),因为存留至今可找到的陶器和蜣螂雕像是属于他的时代,而非他的继承者亚肯亚顿(Akhenaton)的时代。第二、他们在一栋孤立的建筑物中发现少量的陶器,年代大约在十四世纪末,是属于摩押王伊矶伦(Eglon)短暂占据之时的(士三12~14),支持这观点的事实就是在附近坟墓找不到一片与其相同的陶器,可见那时不论是谁住在那里,并没有埋葬在耶利哥坟场中。第三、有几片更晚期的陶器包括仿迈西尼的(imitation  Mycenaean),年代大约在后期青铜第二期(Late  Bronze  II)和初期铁器第一期(Early  lron  I),零星地发现于少数的居民中间,因为一方面碎片数目太少,另一方面它们的特色是外来的,而且在考察过的四十三个坟墓中,只出现于两个坟墓里,而且是古以外国出土的。

有几年学者们接受贾士丹的结论(注四八),但有些怀疑产生了(注四九),不是因为耶利哥城证据的价值减低了,而因贾士丹所推定的耶利哥城倾倒年代不合于约书亚所占据其他城市之年代证据,因那些城市有一层毁迹,年代几乎晚了两个世纪(注五十)。一般相信这两地的证据,应该是一致的,所以盼望对耶利哥城有更多的研究。

(2)凯莎琳肯扬(Kathleen  Kenyon)挖掘的结论:大英考古学院(British  School  of  Archaeology)的肯扬女士,率领探险队到耶利哥挖掘,工作自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八年(注五一),虽然她努力的成果与早期耶利哥有关,但是所得到的不能增加贾士丹有关约书亚之耶利哥的证据(注五二)。然而,她对证据的解释却很不同,包括以下几点:①贾士丹有名的「双重墙」  (double  wall)(注五三),他相信这就是在约书亚面前倒塌的墙,她却认为跟本不是「双重墙」,而是两面分别的墙,各为不同的年代而且两面都比约书亚时代早五百年以上(注五四)。②城的土墩,除了在「水泉之上」  (above  the spring)的土墩之外,所有原在后期青铜时代(那就是在主前一五○○年以后)的遗迹都剧烈地侵蚀掉了,因此她认为减弱了这时期的证据之力量(注五五)。③贾士丹所发现的陶器不论是在土墩的部份或其他坟墓出土的,他认为是继续到主前一四**年,在亚门诺裴斯的统治之下的产品,实际上那是终止于中期青铜第二时期(Middle  Bronze II),可能在主前一五五○年左右,意思就是说贾士丹发现陶器的土层并不是代表约书亚所毁坏的,很可能是埃及人在紧接着驱逐许克所斯人之后所造成的结果(注五六)。④贾士丹在水泉之上的孤立建筑物所发现的几片陶器碎片(注五七),他认为是属于摩狎王伊矶伦占据的时期,实际上这是唯一能证明约书亚毁城的证据,那时这城市显然很小,毁于主前一三二五年(注五八)。⑤贾士丹在两个坟墓所发现的几片陶器,并非像他所说的是晚期青铜第二期和早期铁器第一期的,而是约书亚所毁的城市的陶器同一年代。

    我们要注意虽然这些结论与贾士丹的观点不一致,但也不支持晚期年代的说法。他们的看法是这样,根据存留不多的证据可推测,在十四世纪至少耶利哥有一些居民,在十三世纪很可能有一个城市,即约书亚所毁灭的,虽然几乎没任何证据存留(注五九),但是肯扬女士的看法是,青铜时代居住的最晚时间,其年代应该推定在「十四世纪的七百五十年代」(注六十),而且直接谈到第十三世纪的立场,她说:「无法将耶利哥的毁坏与这年代联在一起」(注六-)。

    (3)评估:我们需要评估前面两位考古学者的结论和证据。第一、肯扬女士的结论①和②确实是对的。她所收集有关于[双重墙」的证据,是在于证明贾士丹的错误,城市的土丘,也真是受到严重的侵蚀。然而这两项都不能对贾士丹真正的有任何影响。他所定错年代的那段墙与他发现有价值的资料之地方距离甚远,而且贾士丹也像肯扬女士一样,了解城的土丘被剥蚀了,虽然他没提很多,两个人的结论都是依据从水泉之上的土丘所挖掘出来的资料。

    至于第⑤项,肯扬女士支持晚期年代者的冲突比贾士丹更大,因为她认为贾士丹在四十三个坟墓中,只在其中两个找到几片十四世纪的陶器,这就除掉了他们(译者注:即支持晚期学者)用来证明耶利哥是一个十三世纪城市的唯一证据了。

    关于第④项,公平而言,贾士丹对证据所作的解释比较肯扬女士的更适当。这两项关乎贾士丹在水泉上的弧立建筑物内或附近所发现的几片陶器。他们两个人都推定这几个陶片的年代是在十四世纪的后半期(注六二),但肯扬女士认为它们代表约书亚所毁坏的城市遗迹,而贾士丹则认为它们是属于摩押王伊矶伦占领的短暂时期。肯扬女士唯一的理由是,这一次居住期是唯一能适合约书亚时代的,前一次有人居住的时期是在主前一五五○年结束,两者中间有很长一段间隔。她自己也承认,耶利哥在当时是一个小(而且显然没有城墙)城的看法)与圣经记载不合,她却争辩,这城市原来比较大,而且有城墙,只是证据已被侵蚀削尽了。然而贾士丹的解释更合理,因他认为伊矶伦仅暂时占有耶利哥,所以小城对他已经够大了,不会重新扩建多少,而且另一件事也与他的理论符合,那就是在这城市所找到的陶器,没有一片是出于坟墓的,因为伊矶伦印是摩押王,是不会埋葬在耶利哥。

    最有意义的是第③项,这是关乎贾士丹在水泉之上的土丘和坟墓里发现的许多陶器(注六三),他坚持这些证据表示,有人居住时期一直到主前一四○○年才终结,但肯扬女士认为是在主前一五○○年即终止的。在这些陶器下面有一堆厚厚烧过的土灰,表示有过大毁坏,贾士丹认为是约书亚所毁坏的,但肯扬女士却认为是埃及人造成的。她维护自己的看法是根据于我们现在对晚期青铜第一时期的陶器之了解,比贾士丹作结论时更多,特别是自从发表有关米吉多的挖掘之后(注六四)。

    然而,贾士丹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在看过米吉多(注六五)的资料后,仍不改变他的立场,其中一个原因是,除了他推这为主前一四 ○○年的陶器之外,他同时发现了蜣螂雕像(译者注:古埃及人用作护符的宾石雕刻物)而这些虽像的年代是属于亚门诺裴斯三世统治时期,也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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