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女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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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女尊时代-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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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那些猎物要么是非常凶猛,狩猎勇士们不敢轻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猎手,抬的猎物他们都见过,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一有动静马上撒开蹄子逃开。各部落的猎手也想过去捕猎,可惜石矛没沾到猎物的边儿呢。就只剩下一阵烟尘了。这些泰雅部落的猎手,一定撞了大运了,否则怎么可能弄到这些风一般的猎物?
远远的。安儿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伟岸的身影,小小的达儿骑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着她这边挥着手,那得意的小模样,像一位凯旋的小将军。
而阿布的右手上。牵着一只用麻绳拴着脖子的猎物,后腿一瘸一瘸的。还流着血呢!安儿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悦的神色。马!好神骏的一匹马,虽然受了伤,脖子上又套了绳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时地甩着脖子,想要挣脱束缚。
“咴咴咴咴!”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阿布回头用铁锤般的拳头,在它脑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马眼中闪过痛苦的神色,马上乖觉地不再挣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缰绳,快步朝着安儿走过来。他的眼中,同样有难以抑制的喜悦:“这家伙可难捉了,跑得跟风一样快。要不是伤了腿,还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认识这家伙吗?先养着,等缺少食物的时候,再杀了吃!!”
安儿冲到他面前,脸上眼中笑意纵横,可惜不是为了他,而是他手上牵的猎物。
“小心,别被它咬了!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给揍服了。来,你牵着它,带它走几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绳,慢慢地放在安儿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备着,那匹可怜的枣红马,一有想要撒野的趋势,他的大拳头就上去了。
枣红野马被揍怕了,老实地跟在安儿的后面,马屁股上的伤口,随着它的走动,不停地滴着血。安儿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有些担心地道:“它的伤口需要敷药,可我又担心敷药的时候,它尥蹶子!”
“这好办,”阿布把达儿从自己的肩膀上托下来,招呼着阿桑和大山两个大力士,合伙把枣红马撂倒了,按头的按头,压腿的压腿,直到安儿把止血药糊在它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一种围猎方法!
她记得穿越前,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原始社会的书,里面写着用网子捕猎的方法。就是把猎物,赶到设置渔网机关的地方,然后猛然间收起网子,猎物就成瓮中之鳖了。
所以,她在这两天之间,要编制出一个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子。时间紧急,新加入的几个女人,安儿选了手巧的,把编制渔网的方法,教会了她们。
在这之前,安儿也曾编织过捕鱼的网子,通过撒网收网的方法,来捕鱼。因为有了渔网,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墙上,都悬挂着腌制好的咸鱼和鱼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着吃比吃鲜鱼别有一种味道。
不过,捕猎马群的网子,跟渔网不同。网眼要稀疏,最好马头能够钻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网子要结实,到时候马群奔跑起来,冲击力是十分惊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够大,不说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马,至少得有个七八、十来匹,才够两个部落分的!

章第一百章 围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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嘤嘤嘤嘤新书粉红榜快要掉出前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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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儿!安儿!!”
正在编网的安儿,从忙碌中抬起头来,朝着冻得冰凉的双手,哈了一口热气,站起身来,朝着那个依然穿着自己那件不合身的兽皮衣裤,扛着一头巨大猎物的桃子,迎了过去:“桃子,你终于来了。一路上还顺利吧?”
桃子左右看了看,把肩上的猎物,往泰雅部落旁边的空地上一放,招呼后面五个族人,道:“我们就把营地扎这儿吧!泰雅族是我们鲁鲁部落的兄弟部落,如果不是泰雅族长和他女人救下我的话,只怕你们族长我就在碧清河喂鱼了。哦!碧清河是安儿给取的名字,好听吧!!安儿已经不止一次救过我了!!我们是好姐妹!!”
说着,用她大而有力的巴掌,重重地拍在安儿的肩膀上。安儿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肩头,靠!这女人不知道自己的力道重吗?这是想要把她的肩膀拍碎吗?
“哎呀!不好意思,忘记你的小身板儿,经不住我这一下子了。下次我会记得放轻点儿力道的!”桃子的笑容,比正午的阳光更加热力四射,那对深深的小酒窝,让她的笑容更加甜美。
“对了!你送给我的这把骨刀,用起来可真顺手,不愧是用巨螳螂的钳子做出来的,果然够锋利!你不知道,途中遇到了猛犸象群,我追着一头成年猛犸象。踩着它的象牙上了它的头顶,用这个骨刀,一下子就穿透了它的头盖骨。如果是石斧的话,砸上几十下,也未必能够把猛犸象弄死!!”桃子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起来。
安儿赶忙离她远一点,生怕她激动之下,又给自己一下子。她朝着鲁鲁部落的其他五个勇士望去,都属于那种块头够大,肌肉够结实的大力士类型。说白了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他们带来的猎物中,果然发现了猛犸象的残骸。看来,在途中。他们也消耗掉一部分猎物。
桃子拿出骨刀来,兴致勃勃地比划着,口沫横飞地讲述着自己一路以来的丰功伟绩。譬如一路走了几天,带过来的猎物不减反增;再譬如,她们遇到了一个不怀好意的小部落。看到他们只有六个人,扛了那么多猎物,想要动手,却被她手中的骨刀,嚓嚓嚓砍倒几个,剩下的吓得连石矛都扔了。屁滚尿流的地逃走了……
安儿见她说的兴起,不忍打断她,拉着她的手来到自己编织网子的地方。给她一块兽皮让她坐下,自己一边织网一边充当她忠实的听众。
桃子却盯着安儿手中的麻绳和细藤,停止了自己的高谈阔论,疑惑地道:“安儿,你这是做什么?编这个有什么用?”
当她听说要用网子去捕捉马群的时候。立刻又兴奋了起来:“野马?就是那种在草原上跑得飞快,长脸长尾巴的动物吗?安儿。你们不是森林部落吗?居然有方法捕捉野马?”
安儿笑着解释道:“只是初步的想法而已,不知道管不管用!我们打算明天跟海洋族的勇士们一起,去试试看能不能成功!”
“能带我一个吗?我也想去看看如何捕捉野马的!也曾经有马群经过我们鲁鲁部落的领地,可惜速度太快,只伤了一匹,却还是让它逃走了!!”鲁鲁部落的人口不多,如果一次捕猎到一匹马的话,也足够他们整个部落吃上一天的了。桃子打定主意,即使泰雅部落不允许他们的加入,她也要亲自去见识见识,如果能学到泰雅族的捕猎方法,以后就不会让族人饿肚子了。
安儿想了想,点头道:“好啊,你们部落打算出几个人手?你们人少的话,分配到的猎物肯定不会太多的!”
“我们去五个人吧!明天我们把带来的猎物跟泰雅族的放一块儿,你们看守的时候,也不在乎多上这么几头吧?”桃子打得好算盘,一双大眼睛笑得弯弯的。
安儿推了推她的肩膀,横鼻子竖眼睛地道:“交保管费不?不交不让放!”可惜她那张细致秀美的脸蛋儿,再装也装不出凶狠的感觉,最后自己绷不住先笑了出来。
“嗐!咱们谁跟谁啊,谈保管费多伤感情……这个怎么编,我来帮你!!”桃子把袖子往上捋了捋,一副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
安儿也不准备藏私,把编网的技巧也不难掌握。别看桃子一副孔武有力的模样,却也是个内秀的家伙。编网很快上了手,她知道安儿怕冷,就把她赶到一边烤火,自己跟其他女人配合着,编制着这张巨大的网。
“得得得得——”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墟市里几乎所有部落的人,都抓起手边的石矛,伸长了脖子探看着。
“安,安!!看,达儿会骑马了!!”原来是一大早就牵着枣红马出去的阿布父子。阿布骑在马上,达儿坐在他的怀中,虽然没有马鞍,却像一名优秀的骑士一般,屁股牢牢地黏在马身上。即使是极速奔跑中,也稳如泰山。
那匹枣红马,经过一个上午,被阿布训得服服帖帖,虽然瘸着一条腿,跑得依然飞快。一句话的功夫,已经进入墟市。阿布拍了拍马脖子,轻轻扯了扯它的鬃毛。枣红马打了个响鼻,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踱着步子来到泰雅部落的营地,用鼻子蹭安儿的肩膀。
“马儿的伤好了没?你们就这么折腾它!阿土,你牵着马儿去喝点水,然后再把草切细一点儿,把它喂饱喽!”安儿轻轻抚摸着枣红马的鼻子,对一旁羡慕地望着的阿土吩咐道。
“哇!!安儿,你们居然捉到了活的野马!就是用这网子逮住的吗?这马儿居然还能驮人,跑得又那么快,如果捉得多的话,以后骑着来墟市,不是能节省很多时间和力气?”桃子一下子跳了起来,围着枣红马细细地打量着,还伸出手去想要摸摸它。可惜,枣红马的脾气不太好,冲着她不善地打着响鼻,一双马眼凶悍地瞪着桃子,亮出了雪亮亮的马牙齿。
“好家伙!还挺凶的,姐喜欢!!安儿,明天咱们也捉活的吧?如果逮到的数量多的话,我们差不多也能分到一匹,骑着到处走,多拉风!!”桃子从安儿那现学现卖了不少词语,她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不是一般得强悍。
阿布皱着眉头望着吱吱喳喳的女人,心中还在记恨这家伙抢走了安儿送他的第一份礼物,自然对她没好脸色:“安,她是怎么回事?明天的狩猎,她也要参加?”
见自家男人炸毛了,安儿忙安抚道:“明天的捕猎,我也只是初步设想了一下,能不能成功还不一定呢!围猎围猎,自然人越多越好。用熟不用生,咱们跟桃子族长也算是老交情了。阿布——我已经同意鲁鲁部落加入了,你不会让我没面子吧!”
安儿那声“阿布”娇嗲地拉着强调,百转千回,听得阿布骨头都酥了,只有点头答应的份儿。
捕猎用的网子,在傍晚之前终于编好了。安儿只不过把编制方法教给大家,自己就做甩手掌柜了。她帮着枣红马换了次药,发现它屁屁上的伤口已经结痂,没什么大碍了,便用麻绳做了个缰绳,用兽皮缝制了个简易的马鞍,让阿布把她举到马背上。她男人牵着马的缰绳,她坐在上面,在墟市附近遛弯儿。
有时候,达儿小盆友也挤在她的前面,口中喊着“驾!驾!”一脸的兴奋。这一家三口得瑟的模样,引来了无数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不过,那些中小部落见泰雅跟强悍的海洋族交好,除了背后说几句算话,倒也没人敢明目张胆地找茬!
第二天一早,安儿便被叫醒了。天刚蒙蒙亮,虽然她困得直打呵欠,为了能够见证自己又一项捕猎技术的成功,她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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