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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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博议-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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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阳结。谓之隔。三阳气盛而为周身大气之经。其气磅因薄四达。故有并至如风雨之证。而此云结者。是并于阴分也。 
经又曰。并于阴则上下无常。薄为肠 。是盖阳郁阴中。阴不敢遏。故上下无常。郁而为热。薄于大肠。故为肠 。是 
亦并于阴也。而其气尚未结也。其气若结。则必结于小肠膀胱。此则并于阴而甚焉者也。盖小肠膀胱为三阳之本经。其 
邪既结。则传化之官失用。而升降之通乃隔。上为阳不化气。下为津液不行。故与少阳失职。俱名为隔。以上皆所谓单 
病者也。 
有合病者。阴阳两病也。或两气同病。偶然相合。或两致其虚。因而相合。皆合病也。 
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风厥。二阳。阳明。一阴。厥阴也。俱病则二部本气俱逆而不下。阳明逆。 
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厥阴逆。主发惊骇。是二者。皆主惊骇矣。况合病。又木强土疏乎。故主惊骇也。厥阴。阴之根。 
阳明。阳之本。根本俱病。则下逮冲督。上虚胃气。背痛善欠者冲督病。善噫者胃病。皆气逆而不引不下也。名曰风厥 
者。厥阴病则木强而风起。阳明病则又不能下行三阳。于是逆者。兼内风鼓而逆上。故名风厥也。 
二阴一阳。发病善胀。心满善气。二阴。少阴为里。一阳。少阳为游部。然一阴为先天生气之原。是为生阴。一阳 
为地雷之后。是为生阳。俱在下而能上腾精气。以养火金土者也。二者交病。是人之根柢病也。根柢既病。则所谓升者 
不升。而火金土皆遂矣。是故木气欠和则脾不疏达。故善胀。真阴不升则心无所养。转见寒决。故心满。三焦少气。则 
肺亦失其治节。故善气。此阴阳两虚之症也。 
三阳三阴。发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三阳。太阳。三阴。太阴脾也。此条为人之太阴阳两虚之症。三阳太阳主 
表。不能卫外而为固。三阴太阴主里。不能出营卫。行津液而灌溉肢肌。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不识此者。谓为中 
风瘫痪。而非也。内经明拈此条以示后学。后人寻诸中风之门。谓之 人耳。 
结阳者。肿四肢。六阳皆起于四肢。故四肢为诸阳之本。结者。聚而不行也。阳未有不行者。今其气结而不行。是 
阳不用也。阳不用。必壅于所起。故肿必于四肢。四肢皆肿。以知诸阳之结矣。 
结阴者。便血一升。再结二升。三结三升。阴主血。邪结六阴。其伤在血。而足三阴为根柢。盖足三阴皆主于下。 
故当便血。言一升者。去血之多也。去血如是。其结当解。若不解而再结。则其邪必盛。故便二升。又不解则邪为尤甚。 
故曰三结三升。此与阴络伤则血内溢。相似不同。此以邪壅。彼以冲任脱也。又与肠 下血相承而不同。肠 下血不多 
而徐。此以邪甚骤下而多也。二条偏病阴阳。然实诸阴诸阳合病。亦致合病也。 
阴阳斜结。多阴少阳曰石水。少腹肿。斜。邪同。阳结肿四肢。乃在阳之发处。结阴使血病在阴之聚处。今邪交入 
阴阳。而交结之势必结于阴阳之所共生处矣。生阴唯肾。生阳唯胆。皆根源下焦。而肾职行水。若两家交壅。正所谓不 
能通调水道也。然阴多阳少。则肾病为多。肾病则阴之真水沉寒。而无阳以化气。此病固不在膀胱而在肾。肾既流水不 
能化精。故石坚一处而不及他所。唯见少腹肿耳。此亦水证之别也。 
三阴结。谓之水。三阴为六经之主。三阴邪结。是坤土不能运精矣。土不运精。则二阴之水气益甚。势必反来侮土。 
且水气盛则阳不得入。阳不得入则肺气不得通调。斯寒水不行而为壅。故为水也。盖中州结则气壅而关门不利。不利则 
聚水而从其类。类者。本在肾。末在肺也。 
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厥阴。少阳。一主风木。一主相火。胆肝心胞三焦皆所共也。均为热化而风煽之。四结之 
脉。皆络于喉。风火逆上而不得发。必于喉乎结之。是成喉痹也。 
有并病者。凡人之阴阳内外雌雄。必相输应。是以阴阳相致。得其和平。若既两病。则各经之阴阳。必错迕违逆。 
相遇则搏而败。必并于胜。故不谓之合病。而谓之并病。并者有所归也。 
二阳一阴。阳明主病。不胜一阴。脉 而动。九窍皆沉。阳明全有谷神营卫之盛气。厥阴则任独使而布行之。合两 
家同病。而中州气馁。是阳明主病矣。乃中州气馁。而风木失和。将厥阴之戾。反克于中州。嗣此阳明之脉不复搏大而 
见。气不昌而内郁见动。则所以宣之九窍无俾也。故皆沉。此则阳明之病甚矣。是谓并病也。 
三阳一阴。太阳脉胜。一阴不能止。内乱五脏。外为惊骇。一阴主筋膜之气。又主三阴之阖。能为太阳之守。莫一 
阴若也。乃三阳一阴俱病。而太阳之脉且胜。夫太阳之病。在脉浮。病而脉胜。则浮大中空。无阴可知。无阴则太阳之 
上下无常方。风雨并至而为病。而岂无气之一阴能止之乎。于是内气不守。则内乱五脏。本脏神怯。则外为惊骇也。 
二阴二阳。病在肺。少阴脉沉。胜肺伤脾。外伤四肢。二阴主里而藏精。病则真精内虚。二阳起谷神而朝津液。病则津 
液枯竭。于是气逆火盛。必伤于肺。故曰病在肺。若见少阴脉沉者。是谓肾气不衡。而无根之浮火逆而上乘。则上胜于 
肺。中州不能遏其逆。则热燥伤脾脾病则不能授气于四关。故并外伤四肢也。 
二阴二阳皆交至。病在肾。骂詈妄行。颠疾为狂。前证明阳气虚内热。肾气不衡。故有胜肺伤脾之见。今内伤之气 
皆交至。而定为病在肾者。此系肾家水空火不守。而上发与阳明热邪相并。使心无所主。故神惑志失。而骂詈妄行。太 
阳无内。故颠疾。神明内乱。故为病狂。此症之见。似宜皆在阳明。然实肾精不守。不能主里。使心火自焚。与阳明并 
也。 
二阴一阳。病出于肾。阴气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不通。四肢别离。一阳连肾。上至肺。外连脾胃。然其根本出 
于二阴。今二阴肾家寒虚。少阳不足。故病出于肾。肾与胆气皆寒虚。是以阴气客游于心脘下。阴气既盛于中脘。则所 
以行津液出营卫以灌溉四末者。皆空窍堤闭不通矣。不通者。无阳则不通也。不通则四肢乃别离矣。此证近于单腹胀。 
而四肢如削者也。一阴一阳。代绝。此阴气至心上下无常。出入不知。喉咽干燥。病在脾土。一阴之阴。为作朔之阴。 
一阳之阳。为生生之阳。二脉皆代绝。是阴不为阳根。阳不为阴生矣。两俱失职。则所以为游部。为独使者。皆无根之 
阴气也。心之下。自膻中至三焦。皆少阳生发游行上下之位。二部之生气既已无根。故阴气至心而上下无常。出入不知 
也。咽喉胆之使也。故干。脾土之冲和。亦赖胆肝之舒达。若脉皆代绝。是以死气乘脾矣。其为中气不续。中土衰败可 
知。 
二阳三阴。至阴皆病。阴不过阳。阳气不能止阴。阴阳并绝。沉为血瘕。浮为脓 。二阳三阴。本脾胃也。而后云 
至阴者。以明此三阴属于太阴肺。故分别言之。夫阳明居二阳中州气盛。太阴脾常为之行气于三阴。而阳明亦自能达气 
于三阳。则手太阴肺常能为治节于其间。是以阴阳和同。阳倡阴随。阴守阳中。阳指阴使。今二阳三阴至阴皆病。其病 
气皆见于其脉。则其象为阳浮而不能沉。阴沉而不能浮。是以阴不过阳。阳亦不能止阴。是阴阳离绝也。如是则沉伏于 
内者。有阴寒之病。血聚为瘕。浮显于外者。有阳毒之病。壅盛脓 。旧文作沉为脓 。浮为血瘕。有吴鹤皋正之。 
按内经无并病之文。然阴阳不和。两戾相遇。势必相战。战有胜负。则其病更有所归。或归胜。或归负。必有为之主者。 
终非合病之条也。故另出言之。乃内经举一隅耳。此阴阳之错迕。脏腑之乘除。可不辨明乎。 

卷之三述病部上
虚实第二
属性:虚实者。百病之定体。所谓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二者而已。然而标本逆从之治。皆起于此。不可无缓急有无 
之辨。以进求其详也。缓急者。察虚实之缓急也。无虚则急在邪气。多虚则急在正气。微实则虽治实而当固守根本。微 
虚则虽治虚而当兼防不测。有无者。察邪气之有无也。表里脏腑。邪有所居。永得其本。而直取之。是有为。邪之实也。 
情欲伤内。劳倦伤外。非邪似邪。病在元气。而明辨之。是无为。真之虚也。苟不审此。以逆为从。以标作本。倾人命 
矣。 
虚有脉象。岐伯曰。气虚。肺虚也。气逆者。足寒也。人之元本。主在元气。而元气之主在肺。故气虚则肺虚。肺 
虚而一身之元气。无不皆虚矣。虚则必见气逆。其气逆者。足寒也。人之阴阳。其气皆起于足。若足寒则阳不足而阴乘 
之可知矣。凡虚宜以此为断也。 
有重虚者。经曰、脉虚上虚尺虚。是谓重虚。脉虚者。不象阴也。气虚者。言无常也。尺虚者。行步 然。重虚盖 
谓阴阳两虚。故引此条为两虚之榜样。其一在脉。而云不象阴者。脉出于阴分之营。营衰则神脱。神脱则不能如五脏应 
四时之象。其不应时而响应病。甚至不应病而又不应时。则全失其阴象矣。故曰。不象阴也。其一在上。即谓肺虚。肺 
虚则气逆。恒见之上而脉气不定。故言无常。其一在尺。尺肾脉也。肾主骨与精。所以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今行步 
然。将根本倾拨。不能立矣。占虚者以此三事。所谓虚者尽此矣。 
内经言百病之生。皆有虚实。皆生于五脏。而必皆见于神气血肉志凡五者。至于邪之入。亦即此五者而诊其先后次 
第焉。凡根本虚实。与邪入虚实。莫不从此辨治。故心藏神者也。若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悲肺藏气者也。有余则喘咳 
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肝藏血者也。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脾主内以为形也。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 
肾藏志者也。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此其有余。所谓邪气盛则实。此其不足。所谓正气夺则虚也。至若风邪之猝 
入。亦必先犯此五者。而自其形层次第以入之。仲景分六经以治伤寒。禀此法也。是以经于邪入之。又每曰血气未并。 
五脏安定。见邪必自外而入。不遽内并也。故曰。邪客于形。则洒淅起于毫毛。以未入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夫心部 
于表。肾部于里。自神至肾。所部有表里之分。方邪客之洒淅起毫毛。则神先觉。是故命曰神微。次则入皮肤。皮肤微 
病。犯肺之气矣。命曰气微泄。又次则邪入孙络。孙络外溢。犯肝之血矣。所谓动其营也。故曰维有留血。又次则邪犯 
肌肉。肌肉蠕动。此犯在分肉之间。脾之所主矣。命曰微风。又次骨节有动。则邪入经而动骨节。惟志觉之。所谓动志 
也。邪入乃深矣。然所谓神先觉者。怆然凄然。不快不乐之谓。所谓气者。畏寒畏风之类。所谓血者。翕翕发热之类。 
所谓形者。转辗疼痛之类。所谓志者。烦而不安之类。皆邪之次也。内经按次五层以针法。循次五治。岂非后世所谓表 
法解法耶。观其虚实。则五脏之有余不足如彼。循其治法。则形层之浅深次第如此。后之治邪。思过半矣。 
有相并之虚实。阴阳相倾。气血以并。气乱于卫。血逆于经。气血离居。一实一虚。所以然者。血气喜温而恶寒。 
寒则留滞。温则消散。此相倾以并之因也。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是以有者为实。无者为虚。如血并于 
阴。气并于阳。为惊狂者。血并阴。是重阴也。气并阳。是重阳也。重阴者颠。重阳者狂。故为狂惊。血并于阳。气并 
于阴。为炅中者。阴在表则阴内虚。阳在里则阳内热。故为炅中。炅。热也。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者。血 
并上则阴邪抑心。故烦惋。气并下则火动于肝。故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神乱而喜忘者。血并下则阴气不升。气 
并上则阳气不降。阴阳离散。故神乱而喜忘。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盖血 
与气相失则为血虚。与气相并则为实。至夫气血并走于上则上实下虚。下虚则阴脱。阴脱则根本离绝。下厥上竭。是为 
大厥。所以暴死。若气极而反。阴可渐回。一去不反。不能生矣。此相并之大概也。 
有外感内伤之为虚实者。邪生于阳。得之风雨寒暑。此生于外也。为外感。邪生于阴。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此 
生于内也。为内伤。外感多有余。内伤多不足。然有内伤而致外感者。则虚中微实。外感而仍内伤者。则实处多虚。此 
中之虚实。固当细辨。而要即外感内伤。亦各自有虚实。如风雨伤人。客毛满络。极于分腠。其脉坚大。此则为实。而 
寒湿之伤人。必伤卫气。致皮肤不收而纵缓。肌肉坚紧而削瘦。营涩脉中。卫去脉外。此则为虚。又如内伤之喜怒不节。 
则阴气上逆。上逆则阴虚于下。而阳邪凑之。此则为实。然实因于虚。则实为假实也。若夫喜则气下。悲则气消。下与 
消则脉空虚。或因饮食寒气薰满。则血涩气去。此则为虚。此外感内伤之大概也。 
有主乎虚实之大要者。其一在气。人之元气。所以充形而统血。故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若形气相反。则偏实 
偏虚之病生矣。其一在谷气。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所谓食入于阴。长气于阳者也。五脏六腑。皆已受气。谷之谓矣。 
其一在脉。脉为血之府。脉实血实。脉虚血虚。常相应也。而时有反者。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 
谓反也。夫气盛为热。虚为寒。今反寒反热。此阳内郁而阴外袭。阴内虚而邪外盛。皆形气之相逆。故谓之反也。又其 
反者。谷入多而气少。谷不入而气多。一则二阳有余。三阴不足。一则邪并肺胃也。又其反者。脉盛血少。脉小血多。 
一为阳实阴虚。一为阳虚阴实也。 
有诊虚实之大概者。气充满于内。所为气入。实也。气满泄于外。所谓气出。虚也。气为阳气。实则阳实。必热也。 
虚则阳虚。必寒也。此虚实寒热之见于气者。可诊矣。 
五实五虚。以决死生。何谓五实。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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