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前期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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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经济史-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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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明代封建专制王朝的衰亡。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它的产生、 

  发展和衰落时期。这是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客观规律。1620~1644年,明代 

  社会进入其发展的末期。1644年(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张献忠领导农民 



① 沈德潜等: 《元和县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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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义,推翻了明王朝276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后来,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镇 

  压李自成起义军,占领北京,随后,满族建立了大清王朝。促使明封建王朝 

  衰落和灭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明代中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16世纪,明代的资本主义萌芽, 

  不仅冲击了明代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且也动摇了明代封建制度 

  的经济基础,从而促使了明王朝的衰亡。所以,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明代的 

  旧生产方式起着解体作用。 

       第二,明代末期,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剥削的加强,激化了社会阶级 

  矛盾。这个时期,明代政治腐败,神宗“二十余年深居静摄,付万事于不理” 

  ①                                                            ② 

    ,贵族地主生活奢侈腐化,“勋戚宗绅,竞尚侈靡”,并通过土地兼并、 

  重税、高利贷剥削等手段,掠夺民财,诱发了人民反封建税租的斗争。人民 

  的反封建斗争,又导致了生产停滞,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政治不稳定,军队 

  瓦解,农民贫困破产,所有这些都加深了明代社会的经济危机。这说明,明 

                                 ③ 

  末已处于“溃败不可振救”的社会形势。 

       第三,16世纪初到17世纪初,即1514~1626年,葡萄牙、西班牙、荷 

  兰等西欧殖民者,以经商贸易为名,入侵广东、福建、澳门、台湾、澎湖等 

  地进行非法贸易和经济掠夺,占领了一些地方。西欧殖民者的入侵,在一定 

  程度上加深了明代社会的经济矛盾。 

       第四,人民进行各种斗争反对明朝统治。明代末期,封建统治者对人民 

  的残酷统治与剥削,促使了阶级斗争的兴起和发展。人民反封建的斗争形式: 

  一是抗租夺地斗争。1602~1628年,苏州、梧州、武昌、泉州、景德镇等地 

  农民举行了多次抗租夺地斗争。二是抗税斗争。1596~1603年,湖北、山东、 

  广东、云南、福建、陕西、辽东的工商业者、市民进行了反加征税捐的斗争。 

  三是农民起义斗争。明末,全国各地农民纷纷起义,反对明朝统治。这些斗 

  争削弱和动摇了明代的统治。1644年,李自成等领导农民大起义,推翻了明 

  代的封建统治。 



① 《神庙留中奏疏》卷二,吏部;杨鹤:《圣躬静摄多年疏》。 

② 《长治县志》卷八,风俗。 

③ 《明史·光宗本纪》卷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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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本经济 



       公元645年,日本在大化革新以后,建立了古代天皇制的奴隶社会,形 

  成了以天皇为中心的统一国家。12世纪初至15世纪中叶,在日本封建社会 

  中,出现了封建割据,经济发展缓慢。16世纪中叶,日本封建主织田信长重 

  新统一日本,经济逐渐恢复与发展。从16世纪至17世纪,日本的经济发展 

  经历了镰仑、室町、江户三个朝代。各个幕府为了巩固封建经济,基本上都 

  实行封建土地领主制。17世纪初,德川家康在江户建立幕府,为巩固封建制 

  度,除实行封建土地领主制外,还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和锁国政策。17世纪上 

  半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逐渐萌芽。但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较西欧先进国家晚一些,直至明治维新以后, 

  日本才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来逐渐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近代前期, 

  日本经济发展情况如下: 



        (1)封建土地领主制和农业生产 

       ①封建土地领主制。农业是日本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而土地则是 

  日本农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所以,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日本封建剥削制度 

  的基础。 

       在近代前期,日本的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和德川家康时期,都是实行封 

  建土地领主制。所谓封建土地领主制,就是封建贵族地主占有土地的一种土 

  地私有制度。它是一种纯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组织和发达的小农经济,但它 

  不同于西欧国家的封建土地领主制,因为日本的领主制具有相对的稳固性, 

  小农经济具有更多的闭锁性和停滞性,经济独立性也较小。在封建土地领主 

  制度下,领主占有土地,农民没有土地。日本的土地占有形式,大致是:德 

  川家康大封建领主的领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 25%;各藩大名(大封建领 

  主)的领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天皇及神社的领地分别占全国耕地面 

  积的0。5%至1。2%左右。日本的封建领主利用土地占有权,对农民进行残酷 

  的剥削。 

       ②封建剥削制度。日本封建领主制的一个特征,就是领主不直接经营土 

  地,而是将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农民进行分散经营。“每户农民平均租种土地 

                                             ① 

  约2町步(一町步折合0。99公顷)” ,“大部分农民租种土地约5反 (1 

                           ② 

  反计折合1。4市亩”)。由此可见,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世袭耕种土 

  地权。封建领主利用出租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地租剥削和超经济剥削。 

  封建领主利用地租和赋税 (即年贡)剥削农民,农民向地主既交纳地租,又 

                                                                                   ③ 

  缴纳赋税。年贡一般用实物交纳,年贡额“约占农民收获量60~80%”。 

  农民除交纳年贡外,还须交纳有关割草、捕鱼、狩猎、制盐、过桥、行船等 

  各种杂税。此外,农民每年还要用一定时间无偿地为领主服劳役。农民交纳 

  年贡和杂税后,所剩无几。因此,造成农民日益贫困,且又限制了商品经济 

  的发展,从而推迟了自然经济的瓦解进程,使小农经济具有更大的停滞性和 

  闭锁性。 



① 樊亢等主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第285 页。 

② 井上清等: 《日本农民运动史》,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7 页。 

③ 股部之总: 《明治维新讲话》,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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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农业生产。从16世纪至17世纪中叶,日本德川幕府和260个藩,为 

  了维护封建制度,增加财政收入,开始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德川政权发展农 

  业的政策措施有以下几条: 

       一是实行重农抑商政策。1643年,德川幕府颁布了禁止买卖土地法令, 

  其目的是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持佃农数量,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年贡收 

  入,抑制工商业的发展。 

       二是实行奖励垦荒政策。德川政权颁布开垦土地政令,鼓励农民开荒, 

  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同时,提倡农民改良农具,使用长床犁,兴修水 

  库,使用基肥、鱼肥、豆饼、酒糟等肥料,发展经济作物,促进了农业的发 

  展。 

       实行上述政策措施,促进了农作物(如稻谷等)、经济作物(如棉花、 

  亚麻、茶叶、甘蔗、蓝靛、烟草等)和养蚕业的发展。 



       (2)工商业的发展 

       尽管日本的德川政府实行“重本抑末”政策,但工商业、市场、行会等 

  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①手工业的发展。16世纪至17世纪中叶,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工的 

  发展,手工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由于商品经济冲击了自然经济,大量贫困 

  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离开农村,走向城市找职业谋生。于是城市聚集了许 

  多农村家庭手工业者,这些手工业者在行会组织的控制下,分别从事布疋、 

  丝织品、家具、陶瓷器、金属品、刀剑、扇子、伞等手工业商品的生产。这 

  个时期,日本的手工业品计有100多种。17世纪中叶以后,日本的手工业、 

  手工业技术和手工业产品都获得了明显的进步。至“17世纪末,日本有130 

                ① 

  多种手工业” 。 

       ②商业的崛起。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日本商业的逐渐兴起。日本商 

  业发展的标志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了定期集市。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5世纪下半叶,日本农村 

  集镇建立了一些定期集市,每月举办6次,参加集市的人有农民、商人和武 

  士等。参加交易的主要是农副产品。 

       二是建立了店铺。15世纪后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兴起,日本商人在大寺 

  院、驿站、码头等城市中心地区建立了一些固定店铺,从事零售商业买卖活 

  动。在室町幕府时期,许多专业商人迁入京都等城市定居,从而使一些城市 

  发展为商业中心。德川时代(1603—1650年),许多商人在京都等大中城市 

  建立了店铺、粮栈、代销店、批发店、钱庄等商业和金融机构,专门从事商 

  品收购、储存、销售等业务,经营封建领主、武士、农民等出售的贡米、俸 

  禄米等物品。一些大商人在江户、京都、大阪、长崎等大城市建立了商业中 

  心。商人既从事商业经营,又从事借贷业务,所以商业比较活跃。 

       三是实行批零经营方式。在德川时代,除了发展零售商业外,还利用批 

  发庄商人控制商业和市场。当时,日本的批发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货批 

  发庄。它根据委托形式进行收购货物,并在指定地点从事销售活动。另一种 

  是专业批发庄。这是指专门进行棉花、木材、菜籽、油等大宗商品批发出售 

  的商业组织。批发庄的商业活动,促进了日本各地商品经济的繁荣。 



① 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第2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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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推行商业自由政策。封建主织田信长为了建立全国商品流通网,发 

展商业,1577年,在安土城颁布了所谓“乐市、乐座令”等商业政策,旨在 

发展经济,控制市场,发展商业,抑制垄断商品买卖的行会,允许商人自由 

经营。后来,丰臣秀吉推行统一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政策,废除行会组织和关 

卡,也推动了商业的发展。自1600年以来,德川江户幕府推行商业自由政策, 

广泛使用金币、银币、钱币、藩札 (纸币)、私札(即原始票据)等各种货 

币,也促进了商业和市场的发展。 

     ③工商业行会的兴衰。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日本城市出现了维护工商 

业者同行利益的行会组织。根据日本的等级身分制度,手工业者和商人分别 

被组织在行会之中,并按规定向幕府将军和大名交纳捐税。日本行会的产生 

晚于西欧国家。在15世纪的室町幕府时代,手工业者建立了所谓“座”的行 

会同业组织。他们在农村进行加工贩卖农产品,后来变为专业商人,迁居京 

都等城市。后来,商人建立了商业同业公会,专门从事控制和垄断原料收购 

和商品买卖活动。16—17世纪,室町幕府颁布命令,撤销商业行会。德川幕 

府政权实行商业自由政策,颁布法令废除行会组织。此后,行会组织逐渐失 

去作用,日趋消亡。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3)对外贸易的发展 

     近代前期,日本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例如,15世纪期间,室町幕府 

就拥有对中国明代贸易的统制权。京都南方外港的堺和京都北方港的小滨、 

敦贺等地,一度是日本对外贸易的中心港湾城市。从 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 

葡、荷、西、英等西欧商人,先后抵达日本国,同日本商人进行贸易。外国 

商人实行掠夺贸易,将日本人贩运到外国出卖,充当奴隶。同时,将枪炮等 

兵器高价卖给日本的大封建领主、贵族,用于封建割据战争,威胁了德川的 

封建统治。德川幕府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制度,在日本推行“锁国”政策。因 

此,在德川家光统治时期(1623~1650年),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缓慢,贸易 

额下降,如1601~1646年,日本对外贸易的金银出口额为4。5亿日元;1647~ 

1709年,金银输出额下降至1。5亿日元。这个时期,出口的商品有大米、土 

特产品、农业加工品、手工业品、黄金、白银、铜等,进口的商品有布疋、 

丝绸、生丝、棉织品等。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缓慢的原因:一是商品经济不够 

发展,缺乏必要的外贸商品物资;二是日本各届幕府推行对外贸易统制政策 

和闭关自守政策;三是实行锁国政策。1633~1641年,德川幕府五次颁布“锁 

国令”。所谓“锁国令”,就是指幕府直接管制长崎港的对外贸易,禁止日 

本船只和日本人出海或出国,不准外国船只及商人来日本或居留,政府控制 

与垄断贸易的一种政策。在锁国政策下,禁止各藩和商人直接进行外贸业务, 

出口商品一律通过长崎港运往外国。输入商品由长崎、京都、江户、大阪、 

届的商人推销。因此,锁国政策制约了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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