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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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0-11-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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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我觉得你母亲根本就是一种病态。作为女儿,你要做的不是写这样一篇文章来骂她,而是应该送她去医院看病。
  答:在所有读者提出的问题中,这是最令我伤感的一个问题。并不是对问题本身,而是对所有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没有一人再问一句:“当年党怎么能听信这样一个精神有病的人的告发,而让她的丈夫受了二十年的牢狱之灾?”是啊,如果说我的母亲有病,病得更厉害的难道不是那个时代,难道不是习惯于“疯子”整人的芸芸众生?到了今天,人们似乎更容易同情“病人”,而忘了被“病人”害过的那些,甚至死于狱中的更多、更大的受害者。这到底是怎么了?病态的社会,有病是正常的,没病反而是“有毛病”,不是吗?至于说到我母亲是不是病,我不是学医的,不知病态和变态,生理和心理有病的区别。即便是医生,我想有些症状也是很难判断、区分、下结论的。要让我说,我认为我的母亲是极度的人格变态。有医生也作过这样的诊断。刚解放时,我妈在协和医院做甲状腺切除手术。那时共产党刚刚掌握政权,党的干部是很注意群众影响的。特别是又住在原来由美国人管理的医院,按道理就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使那些旧社会过来的医护人员对共产党产生认同感。更何况周恩来总理还到病房看过她,医院把她看成共产党的大官。我妈妈则全然不顾及这些,想怎样就怎样。当年她对医生、护士极为蛮横,有时会把护士送来的饭菜一下子掀掉。我二姑姑在医院陪她,经常不好意思,常在背后请求护士们原谅。说她是有病,请不要与她计较。主治大夫却决断地对我姑姑说:“我们是医生,我们知道什么是病状,什么不是病症。她根本就是大小姐脾气,这样的人我们见过,你不要替她掩饰。真没想到共产党里也会有这样的人。”退一万步讲,她是有病。“送医院看病”,说起来容易,可怎么送?看医生,首先要承认自己有病。对一个不承认有精神病,性格又极为暴戾的人,让她走出家门上车就做不到。即使上了车,我往哪里送她?在国内我到哪里去找看她这种病的医生?要在美国一切就很好办。当她动手打人时,我可以打“911”报警。警察会先强行制服她,把她关起来。如果她是正常人,被害人或检察方又都不提出起诉,法官会先关她几天,然后罚作若干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再规定出狱后的遵守规则。再犯,加重处罚。如果她自己,或者她的律师说她有病,打人是病态而不是本意,法庭就会给她指定医生做检查。她的律师或她自己也可再找医生,两方面对证。这样有病强行治病,没病该怎判就怎么判。而在当时我母亲所处的那个时代,有心理疾病不能有效医治,无病可像疯子一样害人。我既无从送我的妈妈去治疗她的心理、人格疾病,就只能选择力所能及的方式:“写出来”。不光为我的妈妈,也为我舍弃不掉的“使命情结”。发生在我家的事是有悖人性的,是永远不该再在中国发生了。
  读者:打是疼,骂是爱。你妈妈那样对待你,是为你好。在那个特定的环境,她只能用极端的方式约束你,教育你。即使再不对,她是你的妈妈,希望你有一天能原谅她。
  答:二十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还能听。今天这样说,太陈旧了,太沉痛了。前些时旧金山的当地报纸有条新闻,有对中国夫妇因孩子丢失了耳环,打了孩子的耳光,并带着孩子回到可能的现场寻找。不料被巡逻路过的警察看到孩子的泪眼和红肿的脸颊。问明原因,即将父母双双以虐子罪监押,还差点递解回大陆。美国的法律可不以中国父母“打是疼,骂是爱”为尺度来判断父母的行为有无触犯法律。简单得很,打就不是爱,就是虐待。真够中国父母好好检讨自己的爱子方式了。很多中国人认为天经地义的事,在美国是“不可思议”。用狠、恨的方式表达的究竟是不是爱?如果是爱,为什么非要不用孩子们最易理解和接受的抚爱和呵护的方式表达呢?至于原谅不原谅的问题,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方需要不需要你的原谅。如果对方根本不认为需要得到你的什么原谅,你的原谅对对方只是一种虚伪的矫情。我敢说我妈妈是会在这一点上百分之百同意我的。二是对方能否让人原谅。有一部美国电影《Died Poets Society》,说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的父亲把儿子送到一个男子寄宿中学读书,一心想让儿子光宗耀祖。可没想到儿子却迷上了戏剧。父亲盛怒之下,勒令儿子退学,转入军校而后入哈佛学医。面对意志铁一般坚强的父亲,儿子对自己无法与之抗争的命运绝望了,饮弹自尽。没有人怀疑悲痛欲绝地抱着儿子“我的儿啊!我的儿啊!”嚎啕大哭的父亲对儿子刻骨铭心的爱,但是父亲并没有认识到正是自己无视儿子所至“爱”的“爱”,杀死了儿子。相反,他竟把一腔怨恨抛向儿子生前的良师挚友,使他们受到迫害和不公正的处罚。这样的父亲不但无法原谅,而且只能让人憎恶了。
  读者:你在文章中公开写你母亲和某某某的关系,是触犯了他们的隐私权。
  答:首先他们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在延安当年是公开处理的,已无隐私可言。其次,对公众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人物的个人品德问题,不是隐私。向公众披露那些与他们命运息息相关的人的不道德行为,让公众判断是否仍支持这样的人物居于高位,乃至领导国家,应当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当某一个人选择了以从政为生涯的时候,他就已付出了牺牲自己隐私的代价。美国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婚外乱情,甚至如何乱交的具体细节都被检察官调查出来,不但公开印刷发行,还登在网上,让选民查阅。而克林顿方寸不乱,出入于国际、国内、大会、小会,各样庆典,仍是一副美国领袖、国际首脑的风范。你得服美国总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美国国民的素质。没有任何人质疑斯塔尔检察官的调查报告触犯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隐私。相比之下,在中国国民不知道自己有权利知道自己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品德。试想,如果国家领导人的道德品质问题可随时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和检察机构调查的对象,我们的领导人能不严于律己吗?我之所以写出那件真实地发生过的事,不过是我又一次没能解开自己的“使命情结”。我的文章本来是对某某某直呼其名的,而在国内只能同意用某某某代替。说实话,这么做,我觉得很不舒服。也许我们现在仍然习惯于:只要领导地位高的人,不能对他实施公开监督也是自然的。
  读者:你的母亲是一个极端,但是你这样写你母亲不能不说你也是作女儿中的一个极端。又因为你是女儿,所以你比范元甄还范元甄。
  答:我理解读者的意思是说,我的文章把自己的妈妈用一种“大批判”的方法去剖析实在是太过分了。我的母亲是有很不对的一面,但我这么写,跟我妈其实是一回事,就是太不讲亲情。又因为我是女儿,妈再不好也是妈。这么公诸于天下,真是太“混蛋”了。
  这篇文章第一次在香港《开放》杂志发表时,编辑打电话来说,佩服我的勇气,佩服我敢于冲破中国的传统观念,冒天下之大不韪写自己的母亲。我还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需要什么勇气,想写就写了,有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后来听到那么多人“骂”,才知自己反了“传统”。所以我实在是不应该得到那样的夸奖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意识到我那么做会得罪国人。我跟我的美国朋友谈到我的文章,他们都认为该不该写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很可笑的问题。想写就写,有什么该不该的。在他们心中,只有违法的事是不该做的。其实中国的现状已变了很多。回国我看到几乎所有亲戚、朋友的孩子在家都是太上皇。对爹妈说话常常是“横”着出来,爹妈一点脾气也没有。可就这样,我想,如果孩子胆敢把对爹妈的真实看法公开说出来,写出来,大概就要被轰出家门了。中国如今的爹妈的脾气还是有个Bottom line(底线)的。有位朋友告诉我,他所在大学的一位文学教授向他们推荐我的那篇文章,说这篇文章是“划时代的”,它开创了中国文学写母亲的新纪元。我当时很震惊。我知道我那篇文章的文学价值不值一提,文笔太幼稚,写得也太拉杂。但是有人,而且是文学教授从这样的角度看我的文章,才确确实实感到负面地写母亲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其实岂止是母亲?中国今天还有多少文学的“禁区”呀!我没有很好地学过中国历史,不敢妄言中国封建历史如何。从我自己活到现在的经历,我确实觉得中国人活得太累了……这还不够,国民自己也不“饶人”。文革中叫“群众专政”,现在是“群众舆论”。“得罪了人”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善察颜而论者、观色而行者多受推崇,而我行我素者多不为所容。我常感慨美国人的宽容。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后,我在办公室大骂美国政客,把死难者照片贴在办公室大门上,没有任何人指责我。到是常有人来与我探讨对科索沃问题的看法。有个美国同事问我,“要是美国和中国打起来了,你怎么办?”我说,“我打起铺盖回家和你们打仗”。他也只是连连感叹“你原来这么中国”。我想要是有一个在中国工作的美国雇员,敢在他工作的公司跟中国人这么说话,大概早就被揍得鼻青脸肿了。
  文章我写了,我不会想让人人都说好。但是我确实觉得评说“女儿不该写妈不好”是一点没道理的事。中国人应学得宽容些,包容性强些,让每个人讲心里话,讲实话。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生活有多轻松!中国人也因此会可爱许多。中国人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也因此会变得越来越健全。
                                         (本刊对此文有所删节)
 

 
陈独秀晚年书信三十八封
? 靳树鹏 选注
    
 
说 明
 
  台湾人文学界重镇、一代书法宗师台静农先生逝世后,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及台先生门人,先整理编辑了《台静农先生辑存遗稿》出版,又整理编辑台先生珍藏书札,拟编为两册,因以陈独秀的书信最多,共一百余封,足以单独成书,就加入陈赠台之诗文,书法等,于一九九六年出版《台静农先生珍藏书札》(一)。陈独秀这些书信等,是台先生一九四六年赴台湾大学任教时带去台湾的,一直珍藏着,只给少数知己看过,不为世人所知。大陆前些年出版的《陈独秀书信集》及其他陈独秀著作选本均未能收入。这些书信是研究陈独秀晚年及其思想的珍稀史料。
  《台静农先生珍藏书札》(一)是陈独秀真迹影印,原汁原味,真实可靠。这些书信只有少数几封是用小篆书写,容易读解,而大多数是以行草信笔勾勒,笔意法古生姿,却不容易辨认,有些字写在原信笺红框上,影印后则黑黑重迭,也偶有污损处。虽经了解陈独秀又懂书法的友人帮助揣摩猜测,仍不免有误,一时认不确者以“□”代之,均幸望识者指正也。
  兹仅选陈独秀晚年书信三十八封略注,并附陈立夫致陈独秀和邓仲纯致台静农两信,以飨读者。
                    靳树鹏谨识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静农兄左右:
  弟病血压高五十余日迄未轻减,城中烦嚣,且日渐炎热,均于此病不宜。燮逸①劝往聚奎②夏,云彼处静、凉、安全,三者均可保。弟意以为连接校舍之房屋,未到暑假以前,恐未必静,倘(一)房租过多,(二)床、桌、椅、灶无处借用,(三)无确定人赴场买菜米油盐等,有一于此,则未便贸然前往,兄意以为如何?倘兄亦赞成我前往,上述三样困难,请就近与邓六先生③一商赐知为荷。
  此祝
教安
                    弟独秀手启五月十二日(1939)④
 
注:①燮逸即邓燮逸,下文邓六先生之子侄辈。
    ②聚奎指聚奎中学,在江津县白沙镇黑石山上,陈独秀后来曾在聚奎中学住过一些日子,是作客性质,并为学生讲演一次。
    ③邓六先生即邓鹤丹,白沙镇望族,此时是聚奎中学校董。
    ④信尾括号内年份均为整理者所加,不再注。
静农兄左右:
  十五日手示敬悉。柏先生①婿系在马项垭自租屋,以楼房炎热,去否尚未定,并无为弟租房子两间之事,想系传说之譌。顷晤雪逸②兄云聚奎周校长③已回信来欢迎我去住,我亦决计去。房租一节,雪逸云不要;我以为多少总要出一点才好,用人雪逸云不必专雇,有学校工役代办;我以为自雇一人(男工)较为方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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