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大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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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大变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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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啦!」David回道。「我会穿得像是要参加葬礼,这总行了吧?」自己的怪癖也别强加到别人身上嘛!他可是这个花花世界的爱好者呢!尤其特爱鲜艳的颜色。
「很好,我要挂电话了。」欧阳性辉决定不再跟David缠斗下去,电话切得比谁都快。
「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拿稿子——」
嘟嘟两声,欧阳性辉已经切断通话。
算了。
David耸肩。
等他写完,自然会通知他去拿稿子,也不必急于一时。
和欧阳性辉合作三年,David深知欧阳性辉的脾气,不会自找麻烦。
挂断电话以后,欧阳性辉又回到房间,拿起笔一头栽进创作的世界,既然是系列的完结篇,精彩程度自是不在话下。
就如同每一位文字工作者,越是接近收尾,写作的速度越快,欧阳性辉也不例外。
黑暗,就潜藏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只要有所邪念,黑暗的力量就会再起——END。
当欧阳性辉好不容易完稿,已经是隔天上午十点钟的事,他不知不觉中又在文字的世界里度过一个黑夜。
他满足地拿起稿子,快速将最后两章约略粗校了一遍,愉快地放下笔。
他又完成一个系列,这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的,就像是自己扶养多年的小孩终于长大成人,做父母的都会流下感慨的泪水,他虽不至于感慨,却免不了兴奋,心中总有一股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于是拿起无线话筒拨了一个他最熟悉的电话号码……

城市一隅有间小型的家族式印刷厂,一楼是工厂,二楼以上是住家,苗沅红的房间就位于二楼靠近巷内的角落。
叮叮叮叮……
 轻柔的音乐自手机流泄而出,苗沅红一手移动滑鼠,另一手接电话。
 潘玮柏和杜诗梅多年前合唱的〈I DO〉是她最喜欢的流行歌曲,她拜托熟识的工程师,将它转为MP3和行动答铃,只要一有人打手机给她,便能听见这首轻快柔美的旋律。
「沅红,是我。」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便听见欧阳性辉兴奋的声音,害她的心脏小小暴冲了一下。
「嗨。」她放开滑鼠用手摸了摸胸口,祈祷对方不会听见她的心跳声。
「你不是正在赶稿吗,怎么会打电话过来?」她尽可能镇静,用手重新按住滑鼠,无奈比平常快一倍的按键速度硬是泄漏她的情绪,她超紧张的。
「我写完稿了!」欧阳性辉得意洋洋地宣布,苗沅红闻言差点跳起来。
「你写完了?!」她的反应比他还激烈。「我以为你至少还要再一个星期才会完稿!」没想到这么顺利。
「因为我是天才啊!」欧阳性辉开朗地回道。「没有啦!跟你开玩笑的。你现在有空吗?我拿稿子给你看,顺便载些空白稿纸回来。」
「你的稿纸用完了?」上次不是才拿走二十本,这么快又要补货。
「嗯。」欧阳性辉边看表边点头。「我收拾好东西,马上过去。」
「你现在就要过来?」苗沅红吓一跳,眼睛一边注意萤幕,上头正秀出一堆哩啪啦的对话。
「怎么了,你在忙吗?」他好像听到什么声音。
「没有!」苗沅红连忙伸手把连接电脑的喇叭声调小。「没有什么事,你随时可以过来。」
「OK,待会儿见。」欧阳性辉挂上电话,冲到衣柜前用力打开柜门,里面清一色是黑和白,他随手拿了件黑色T恤和黑色牛仔裤,打算又是一身黑出门。

对不起,我临时有事必须立刻下线,掰掰!
苗沅红原本在帮江盈阳打怪,一接到欧阳性辉的电话就要走人,引起江盈阳的不满。
喂!你走了我怎么办?至少也要先帮我补血再走吧!
江盈阳和她同是线上游戏的伙伴,两人经常合力打怪,效果还不错。
统统倒给你!
苗沅红紧急帮江盈阳补血,然后便匆匆忙忙退出游戏,江盈阳还来不及抗议就得独自打怪,瞬间又损失不少生命值。
我打我打我打打打……
抱歉了,盈阳,下次我会更努力帮你打怪。
关上电脑,苗沅红在心中拚命跟江盈阳道歉,一方面冲向衣橱,随手拿了一件黑色polo衫和白色及膝短裤换上。
换好衣服她照镜子,确定身上没有黑白以外的其他杂色,接着就是等欧阳性辉的电话。
她没去过他的住处,不过听说离她家不远,一班公车就能到达不需要转车。她猜以他急躁的个性,花不到二十分钟就会到达她家。
在等待欧阳性辉的空档,苗沅红从书架上找出欧阳性辉最新系列的倒数第二本作品,仔细阅读。
如果要问谁是欧阳性辉的头号粉丝,答案一定是苗沅红,他的所有作品她都拜读过,每一本都有收藏。她尤其喜欢他即将完成的这个系列,除了具备奇幻小说的元素之外,还带着一点侦探小说的味道,相当吸引人。
苗沅红就这么一头栽进小说的世界,专注到几乎连手机的铃声都没有听见,直到手机快被震下桌沿,她才放下小说匆匆拿起手机。
「哈罗!」
「我已经在你家楼下。」
手机那端毫无意外地传来欧阳性辉的声音,苗沅红一边讲手机,一边走到窗边往下望,欧阳性辉仰头跟她挥挥手。
「我马上下去。」苗沅红合上手机将它放在桌上,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
在和欧阳性辉碰面前她先去仓库搬了三十本空白稿纸,用推车推出去,欧阳性辉一看见她立刻接手,将三十本空白稿纸放进后车厢。
「如果没有你的帮忙,我就惨了。」关上后车厢,对苗沅红露齿一笑,欧阳性辉洁白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又没什么,只不过帮忙印些稿纸而已。」苗沅红微微一笑,给人的感觉一整个舒服,欧阳性辉最喜欢跟她在一起,完全没有压力。
欧阳性辉嘴上不言谢,但心里其实对她充满感激,他的「色彩恐惧症」已经严重到连一般市售的绿格稿纸都无法接受,只好拜托苗沅红,请她家的印刷厂特别为他印制黑格稿纸。
「对了,这是稿子。」欧阳性辉拿出他刚写好的原稿,交给苗沅红,足足有两大本。
「哇,热腾腾、刚出炉的呢!」苗沅红接过稿子开心地笑道。
「不过,真的没有关系吗?」她有点担心地问。「你才刚写完,马上就拿来给我看,万一被David知道,他一定会生气。」
「管他的。」欧阳性辉够潇洒。「在我还没有把稿子交给出版社之前,我的稿子爱给谁看就给谁看,谁也管不着。」
话虽如此,苗沅红却怀疑凭David多疑的个性,能够忍受他先把稿子交给别人过目,David连打字公司都不信任,一旦被他知道自己每一次都抢在他前面先看稿子,一定会发飙,他就是一个如此小心眼的男人。
「你今天晚上慢慢看,明天再把稿子还给我就可以了。」幸亏她已经看惯他的手稿,否则一个晚上铁定看不完,他这本完结篇,可是多达十五万字呢!
「好。」苗沅红点点头,小心把稿子收好,这可是他的心血结晶,怠慢不得。
「好不容易又完成了一个系列,你一定很想好好休息。」算一算他这个系列总共有十一集,算是相当大的系列。
「David也要我轻松一下,最好是出国走走。」欧阳性辉笑开,觉得他们两人真有默契。
苗沅红维持一贯的笑意,依她对David的了解,他顶多只是口头说说,他要是真的放长假,David肯定跳起来,怎么说他都是出版社的摇钱树,不可能允许他休息太久。
「差点忘了问你。」他从放下电话就一直好奇到现在。「刚才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我……呃……」不期然被问到这个问题,苗沅红支支吾吾。「我、我那时候在玩线上游戏……」
「线上游戏?」欧阳性辉愣了一下。「就是电视广告中的on line?」
「你不是不看电视,也知道on line?」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运气不好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我总不能一辈子不出门。」
这是他最深切的无奈,对于色彩的严重恐惧,使得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处处是陷阱,他只好尽量减少外出。
「你真的只能接受黑色和白色吗?」看着他脸上的大墨镜,苗沅红鼓起勇气问他。「这个世界充满各种色彩,你这样不是很痛苦?」
「是很痛苦。」他用手扶了一下墨镜,无奈回道。「我也很想和大家一样,睁大眼睛观察这个缤纷世界,问题是我连开车碰到红绿灯,都会忍不住起鸡皮疙瘩,你说我除了把自己关在家里以外,还有什么办法?」
这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恐惧症,有些听都没听过,但他偏偏对色彩感到害怕,而色彩又是无处不在,难怪他无论何时何地都戴着墨镜。
「你有没有考虑去看心理医生?」她相信这是心理问题,只要找到恐惧的源头,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想都没想过,我怕医生也治不了我这个毛病,太严重了。」欧阳性辉摇头。
这倒是,一般的色彩恐惧症,大多针对单一颜色,像他几乎什么颜色都怕,世界上恐怕还找不出几个。
「稿子交给你了,我要回去睡觉了。」欧阳性辉狂打呵欠,开始觉得疲累。
「好。」苗沅红忙点头,催促他赶快回家休息。
欧阳性辉走到车子旁边,对她挥了挥手,然后打开车门钻进驾驶座,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苗沅红也对他挥挥手,挥到一半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他连看到红绿灯都会起鸡皮疙瘩,回程一路上都是红绿灯,那他的鸡皮疙瘩不就起不完?
想到这里,苗沅红忍不住闭上眼睛,祈祷欧阳性辉能够平安回到家——阿门!




第二章

真是太好看了!
苗沅红花了一整个晚上,终于把欧阳性辉最新的大作看完,看完以后直呼过瘾。
这是他到目前为止,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事实上,整个系列都很精彩,她只能说,欧阳性辉真的很有这方面的天分,无论是故事架构或用字都十分吸引人,不愧是华人奇幻小说界最闪亮的新星。
将厚厚的一叠稿子放回床头柜上,苗沅红长长吐口气,躺在床上凝视天花板,很为欧阳性辉感到高兴。
回想起她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是在一个私人部落格。她忘记当时为了什么原因点开该格主的部落格,好像是为了看一篇食记,但在她进入部落格后,真正教她留连忘返的却是PO在上面的奇幻小说,虽然格主只PO了第一章,却足以令她再三回味,迫不及待继续阅览。
她接连好几天点阅同一个部落格,希望能尽快阅读第二章、第三章……把整个故事看完,无奈一个星期过去,格主没有任何动静,最后她终于忍不住留言。
她称赞格主小说写得很棒,希望格主能把后面的章节PO上来,还留了mail,隔天格主就回信给她,表明小说并不是他写的,是他的朋友,他只是帮忙PO上网供人阅读而已。
苗沅红的惊讶自然不在话下,因为自己的作品通常不会由别人代为发表,都会PO上自己的部落格才对。
她于是又发出一封Email,请格主转告小说的作者,说她真的很欣赏他的作品,请他务必再持续创作。格主很快又回她一封信,信中并附上小说作者的电话,请她自己跟作者本人联络,当面鼓励他。
苗沅红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和作者接触,这并非她的本意,但她还是很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
她带着不安的心情拨打作者的手机,预期作者应该是个男性,而对方发出的第一声招呼亦证实了她的猜测。她支支吾吾地告诉他,她真的觉得他有这方面的天分,他应该继续写下去,对方听了大受感动,问她能不能见面?他想跟她好好聊聊。

见面了以后,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欧阳性辉,患有严重的「色彩恐惧症」,除了黑色和白色以外,无法接受其他的颜色,因此出门都会戴上一副大墨镜,尽可能杜绝颜色。
苗沅红本来就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孩,无法想像他在黑和白以外的生活要怎么过?光被各种颜色压迫就喘不过气。不过她亦同时了解到他为什么不再继续往下写,因为他的色彩恐惧症太严重了,连市售的稿子都不能接受,只能用一般白色影印纸写稿,再麻烦他的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帮他打进电脑,PO上网供人阅读。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欧阳性辉试过一次后就放弃了,不想太麻烦朋友。
苗沅红能够体会他的困扰,但他就这样放弃真的很可惜,坚信他若持续写作,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她思索着该怎么帮他,脑筋最后动到自家的印刷厂,于是提议帮他印白底黑格的稿纸,如此一来,就解决他的第一项困扰了。
有了她的鼓励,欧阳性辉顿时觉得信心大增,急着继续创作。苗沅红承诺她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他个人的专用稿纸印出来给他,双方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圆满落幕。
坦白说,欧阳性辉的外表并不吸引人,但她却对他有一股莫名的好感,可能跟他也是一个宅男有关,宅男和宅女,大家都是同一国的。
短短一章,欧阳性辉花不到三天就写好了,苗沅红因为第一次帮人印稿纸,还在打样阶段,然而他一点也不在意。
「你先看,看完了以后把感想告诉我。」他像小孩子一样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新玩具,而她能理解他的心情,换做是她,也会有同样反应。
「好,看完了以后,我再给你意见。」她很荣幸能在第一时间得知故事接下来的发展,从她开始阅读他的作品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为他的书迷。
「一言为定。」欧阳性辉很高兴能拥有她这个书迷和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在他完稿后立即阅读他的作品,也由这次开始奠定他们往后交往的模式,只是当时谁也没想到他日后会成为知名的大作家,实在是始料未及。
苗沅红花不到二十分钟就把第二章看完,看完以后再次确认他有这方面的才能,幸好她有鼓励他继续创作。
在一股莫名的冲动之下,她将手边的稿子打到Word上用电脑存好,再征求部落格格主的同意,请他将第一章转寄给她,做成方便投稿的格式。
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是直觉地去做对他有利的事。一个星期后,第一批稿纸印出来,她通知欧阳性辉过来拿稿纸,他终于能摆脱用影印纸写稿的窘境。
欧阳性辉接下来每写完一章就拿来给苗沅红看,她都会以最快的速度看完,再将他的稿子悄悄打成Word文字档储存起来。
一个月后,欧阳性辉终于完稿。
「其实这只是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他笑道。「不过既然没有机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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