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学认识论  》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人文科学认识论  - 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时间;即使不算这些,三四年的时间又把我们带回到阶段的问题上了”(阶段的连续可以加快,但不能取消)。
    第二点是,除了成人对儿童的社会化之外,还有儿童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是逐步发展的。尽管过去有关儿童语言的自我中心论述没有赢得各方面的赞同,思想必须非中心化这个概念则依然存在,因为它在社会关系方面(共同行动、集体游戏等),在思维结构方面都是可以检验的。
    第三个通常引用的因素是实验在智力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作用是不可缺的,也是被大家所承认的,但应该加以一种必要的区分。的确,一方面有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物理实验,也就是加作用于物体,用抽象方法从物体本身(颜色、重量等)获取有关物体知识的这种实验。这是人们通常想的也是经验主义唯一重视的实验。但另一方面还有在推理操作出现之前起着重要作用的可称为逻辑数学的实验:它也是加作用于物体,但不是从物体本身而是从这些动作本身中获取认识。比如,当儿童调换物体的顺序,重新计数以验证可换性时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这时顺序和计数都出自动作本身。有人对这一区别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比方说,顺序和数字都是在物体之中的;然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谁把它们放在物体之中的,是主体的动作呢,还是物体的物理性质本身?
    无论是这一区别,还是对在语言之前构成的、因而独立于语言之外的感觉运动性智力的直接研究,都使人们认为智力的、尤其是逻辑-数学的运算产生于动作(譬如集合),并由内在化的动作(加法)所构成。这些内在化的动作因为表达了最一般的协调(集合联系并不仅适用于物体,也适用于几乎一切动作的协调),所以成为可逆性的(与加法相对应的是它的反面,即减法)。但对运算的研究尤其表明运算从不以孤立状态出现,而总是彼此密切联结形成总的系统,其表现为分类、系列、数字串、一一对应或一多对应序列、钜陈序列等等。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这些总体属于“群”、“网”(格)、“体”、“环”等众所周知的结构,同时心理分析表明这些结构事实上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它们是运算本身自发地构成的,而且是从各种不同“群”的较基本的结构出发的。
    因此,除了人们通常用以解释发展的那些成熟过程、社会生活或实验等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动作的协调这一因素。这个因素是非先天性的,但却在动作的功能性展开本身的过程中得到确定,它可被称之为平衡因素。它并不是格式塔意义上的一种力量平衡,而是生物学和控制论意义上的一种自动调节,也就是表明智力同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关于有机生命所特有的各种生理常数稳定性的东西之间本质上联系的一种因素。此外,这种意义上的平衡是建立在主体对外在变化的积极补偿之上,这就导致了对可逆性的因果解释,而可逆性如果没有这些,就只能构成运算的一种纯逻辑性的特征。
    这一平衡因素还解释了在结构的建构中所观察到的各阶段的顺序特征,同时也提供了各阶段连续的概率解释:某一阶段S在发展初期并不是最可能的,但一旦在S-I阶段达到了平衡,它就“变成”最可能的了。因为,一方面,在S-I中所获得的东西对于S的建构来说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所达到的平衡只涉及一个限定部分,因此是不完全的,并为新的不平衡,即解释S-I过渡到S的新的不平衡提供了机会。
    C.就有关智力的理论而言,以上这些看法似乎导致某些不难意识到的结论。第一,智力远比主体意识到的各方面要丰富,因为意识只认识智力的外在结果,除非通过系统的和回溯的思考工作,逻辑与数学使结构形式化。这些结构的自然根源早已包含在现实的智力之中,但逻辑和数学一般不考虑它们的根源。至于一般的主体,也只是在智力的成绩上认识这种智力,因为他看不到运算结构,就象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尤其是自己的机体所特有的几乎一切机制一样。因此结构的存在要由观察者来发现来分析,但主体并不知道它们是结构,他只认出自己所运用的、结构的特殊运算(而且还不是全部运算,因为他不断地无意识地运用“结合性”和“分配性”,而可换性也常常是这种情况)。
    因此,结构主义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被人们接受,而且还是作为一种其可能结果远没有全部达到的倾向,这是不足为怪的。智力的联想主义理论仍然是原子论的,摸索论试图通过多少是偶然的试验和根据结果事后对试验的选择来解释一切,就如同本世纪生物学在发现调节系统之前所作的那样。德国的思维心理学直接采用某些逻辑定律,但它没有看到在逻辑-数学和心理学双重观点上的整体结构问题。斯波尔曼的“精神发生”(《noogenese》)阐明了某些运算(关系和“相关”或双重关系的推论),但没有看到结构。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结构,但试图把一切结构统统归并成一个标志着知觉和低级认识功能特征的、并不适用于智力的唯一类型。要揭示智力结构的特殊性,就必需有发生心理学的研究并对儿童和少年所经历的各种前运算和运算阶段有所阐明。
    但这种结构主义只构成心理发生分析所提供的两种服务之一。另一种服务与建构主义有关,但也并非不重要。智力的运算结构不是先天的,而是在最优越的社会环境里,在生命的前十五年中,艰苦地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运算结构不是在神经系统里预先形成的话,那么它们也不是在只需发现它们的物质世界中形成的。因此它们是一种按阶段进行的实在建构,在每一阶段上,首先要重新建构在前一阶段获得的结果,然后加以扩大,进行新的建构。神经结构充当感觉运动性智力的工具,但后者建构一系列新结构(恒常客体、移动群、实践智力模式,等等);思维运算以运算所由生的感觉运动性动作作为依据,但以表象和概念重新建构在大大扩展最初的一系列结构之前所实际获得的东西;反射和抽象的思维把具体领域置于假设的和命题或形式的演绎领域,重新结构最初的心理运算。而在创造着的成人身上,这种不断的建构活动无限地持续着,正如各种思想形式,特别是科技思想形式所表明的那样。
九、抽象模式
    在按照当代心理学的主要倾向所提供的解释类型(或它们拒绝采用的类型,如实证主义的情况:第2节)研究了这些倾向之后,现在该做一个阐明以上所说一切的相当基本的评价了。但让我们以从前面所看到的当中吸取教益作为开始吧。
    我们不想过分地去推论,但我们可以说,所列举的一切运动在各种各样名称之下,在这一时刻或那一时刻都不得不部分地采用建构和结构思想。在过去,人们经常遇到一些解释方式,这些方式承认发生但不承认结构(如联想主义),或承认结构但不承认发生(如思维心理学)。但或早或晚,每一运动都遇到了这两种要求。斯金纳是不要理论的。他在输入与输出的安排中,也设法使其鸽子的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并看它们建造工具结构。不坚固的结构吗?很可能,但这已经再不是简单的联想了。有机论者、物理论者、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专家、“行为论”专家、发生心理学家,他们或多或少都明确地、以极不相同的形式寻求建构和结构。
    然而,现在需要强调的一个新事实是,几年以来,被以上提到的几乎一切学派所引用的各种不同的具体模式中或早或晚都以数学、控制论、逻辑等性质的抽象模式来表达,这就总的来说加强了走向结构主义的倾向。我们在讨论有机论(第三节)时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如条件反射,这个最初本质上是联想主义的具体模式,后来变成一个同时包含网的代数结构,或然性顺序以及同邻近系统有联系的“从属偶然网络”了。格式塔论的物理主义自然变成了场的方程式,但也被列文及其继承者延伸成为一种主观性强于数学性的拓朴学和向量模式。社会心理学以各种各样的代数…概率模式或图形等来表示小群体的结构。心理分析也有一位抽象理论家,即拉帕波特,他肯定会(如果他不是过早地被夺去生命的话)沿着更加精巧的唯能论这个方向(而他在恒常的精力贯注方面已经参照了达朗贝尔定理继续他的研究工作。有关学习的理论导致了一些或然性的和代数的设想,而智力的发生心理学研究自然应用了普通代数和逻辑学。
    但是,显而易见,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章节里所运用的结构是因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的。这种差异倒是充满着希望的,因为在尊重差异和从这一结构可能过渡到另一结构的情况下,迟早会有结构的协调问题发生。然而,从这样一个变化与互反性的系统中很可能产生出今天只是作为理想的心理学的基本统一。
    A。抽象模式就这样成为心理学一切领域中多少是常用的模式。为了从单纯心理学的观点来加以研究,人们出版了专门性杂志,还经常举行讨论会。因此人们不免要问,这一倾向从何而来,特别是它将把心理学的一般解释方式引向何方,在心理学对它所发现的事实的反应方面,这些解释方式构成这门科学的精华。
    在其根源方面,抽象模式首先只是产生于对规律的精确陈述所作的一种能达到数量和质量上精确性的努力:费彻纳的对数规律或胡尔最初的一些学习规律只是处于这种抽象的第一阶段。一旦有许多规律要协调,就需要有一个总的演绎。胡尔随后在其形式化的系统中所达到的正是这个层次。但是尽管人们时常滥用模式这个名词,直至把心理学运用的全部推理都包括进去,可是只有当它有一个比所研究的实验领域里所考察的规律更加普遍的框框和一个不仅能列出公式和提供预测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在模式的运算变化与需要解释的现象的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情况下提供一种解释源泉的框框时,这一名词才获得其充分意义。比方说,韦伯…费彻纳法则的一个概率性模式就是解释性的,如果一个其连续可能性只能成倍增长的记录机制(相遇等)与主体评价的相加系列相符合的话。
    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讲抽象模式呢?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和需要解释的具体机制合而为一吗?而且在心理学解释的一切可能方面(有机论、社会相互作用、行为的连贯等等),人们永远只遇到一些非常具体的因素,似乎只要把这些因素列成方程式便能达到所寻求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在实际中,人们不断遇到要在各种各样中间变量中作出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作出结论;同时也因为在人们可能需要一个相当确切的假设性解释以指导继续研究时,由于缺乏数据,使这一选择变得困难或不可能。这
时,抽象模式的巨大优点就是能从假设采用的观点中抽取充分的必要条件,并能以相当普遍的形式把条件表达出来,而且因为是抽象的,所以能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实现。换言之,抽象模式不是与心理学所需要的、心理学继续研究中仍将建构的具体模式毫无关系,它只不过覆盖了许多可能的具体模式,因而在因为形式化不得当甚至表达不得当而过于一般的假设与经过分析随后能成立的并能经受实验检验的特殊假设这二者之间构成必要的中介。
    B.此外,在抽象模式实际运用方面,以及现在应该从心理学一般倾向的观点给予抽象模式的解释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确定抽象模式对所研究的现实的客观的、也可以说是本体论的适应程度问题。当然,对注重可观察之物的实证主义来说,抽象模式达不到“实在”,因为“实在”在可观察之物之外便失去意义。因此,跟一切逻辑…数学结构一样,抽象模式只构成一种方便的语言,其方便性表现在从主体的观点来看的简单性和它具有导致预见性的能力。但这时预见的成功与模式运用的实验规律有关,而并非由于模型可能有的表达一种根本达不到的隐蔽实在的属性这种能力。相反,对于那些相信有一种超越可观察之物的实在和有因果解释之可能性的人们来说,抽象模式只有在提供能说明可观察之物的、有关实际的但仍然是隐蔽的过程的看法,并因此有利于解释时,才有意义。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的解释性模式之外,还可以从这第二个观点,设想一些仅仅有利于简便的和习俗的表象的模式,但这是在没有找到好的模式之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临时表象具有启发价值并导致更为适当的模式。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模式的这个真实率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认识论问题,而且还确实起着实际作用,这就是“正常的”或高斯的分配曲线这个极为简单的例子。不久以前(至多一二代人),心理学家还依然从智力或能力如同身材那样“正常地”分配于所有同质的人群这一先验概念出发。这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丝毫不是唯名论观点,但不知不觉中,习俗主义进行了报复。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客观的计量单位(见第一章第四节B,b),显然(心理学实验从来只提供顺序关系)人们不得不任意选择一个度量,于是人们总能设法看到事先设想的或期望的“正常”分配。然而,专为描述“可观察之物”的“方便语言”有所不足的最好证明,就是人们开始考虑在序数的可观察之物与部分是任意的尺度之下所发生的东西,以便确定“实际上”分配是否是正常的。人们作了许多有关度量的研究,可是布特在1963年却搜集了一些纯心理学的指数,趋向于证明在智力水平分配方面,曲线的低端看来要比另一端占据着更多的位置。
    在能作为解释性的模式领域里(一条“正常”的曲线还包含着对它自身解释的寻求,这对它多少带有系统性的例外更是如此)。总的倾向自然不是停留在被认为是非常方便的图式,除非为了阐述的圆滑方便起见,而且由于第二节中所指出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