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长沙幕府与西南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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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长沙幕府与西南战局-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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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考察洪承畴经略西南问题时需要注意三个因素,这既是洪氏出镇西南的背景,也直接决定了他经略西南所采取的战略方针以及身家结局。其一,南明方面李定国、刘文秀等人东征北伐,意味着永历政权所拥有的军力足够与清军抗衡,南明与清朝的对抗就此进入相持阶段,清廷为此不得不采取战略收缩态势;其二,作为两军对垒的前线,湖南具有特殊的地位;其三,清廷统治者内部在政治上出现的改弦更张趋势。这三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是:洪承畴作为西南五省经略,独掌大权出镇湖南,老师靡饷屯兵坚城,不但没有受到惩处,反而处处得到迁就。这样的事实,说明了这个阶段的历史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更加隐晦、曲折和复杂。
  从顺治九年开始,以西南地区为中心的第三次抗清高潮出现,意味着南明与清廷之间的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在此之前,抗清复明运动两起两落,清军战线逐渐推进到西南地区'2'。顺治八年正月,清定南王孔有德进驻桂林,以总兵马蛟鳞克柳州,线国安、全节、马雄等分守南宁、庆远、梧州,进逼贵州'3' ;八月,清平西王吴三桂、都统李国翰奉命征四川,九年分兵攻取成都、嘉定、叙州、重庆等川北、川南地区,驻师绵州,兵锋直指南明永历政权。
  面对清军的箝形攻势,南明方面毫不示弱,“可望承制命定国、文秀经略楚蜀”'4'。五月,李定国与冯双礼率步骑八万,出师东征,从贵州镇远出发,下偏桥,攻沅州、靖州,破武冈、宝庆,直逼桂林,七月四日攻破桂林,清定南王孔有德不敌自焚。八月,李定国北上永州、衡州,分兵经略江西吉安等地。九月,孙可望自将“驾前军”会同白文选等,号称十万,出兵沅靖,十一月攻入辰州,斩杀清辰常总兵徐勇,从根本上扭转了自顺治六年以来南明在军事上的被动局面。
  清廷没有料到南明能够组织如此强劲有力的反击,急忙调整战略部署,命定远大将军敬谨亲王尼堪“止往贵州,取湖南宝庆后入广西剿贼”'5'。尼堪遂率八旗劲旅猛扑湖广,李定国避其兵锋,退出衡州,于城外设伏击毙尼堪,“余军舆尸归,上下忧虑,不遑他事。”'6'清军在湖南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
  湖南以外的地区,南明与清朝在军事上的接触也进入相持阶段。
  在四川,与李定国东征同时,刘文秀率军六万北伐,“蜀人闻其至,所在响应。诸郡邑为吴三桂所克者次第失陷,战于叙州,被围数重,三桂走绵州。”'7'清平西王吴三桂自血战入关后,惟在四川遇此劲敌败北,刘文秀军在川南所向披靡,八月收复叙州、重庆、嘉定、成都等地,包围川北的保宁,三桂敛军退守,后虽以文秀轻敌,三桂险胜,但十二月孙可望部将李化入成都,“成都州县复设官”,川南、川西和夔东仍为南明所守,“大清与可望照旧地方据守”'8'。
  在湖北,第二次抗清高潮后退走西山的原李自成部将塔天宝、党守素、李来亨、袁宗弟等,从川东南进入郧阳的原明末陕西农民军首领姚天动、黄龙为首的十三家余部姚黄,原郧阳总兵王光恩之弟王光兴、王光泰兄弟的武装,也频频在郧襄、荆州一带骚扰清军,“声气相通”,“不时出没”;湖广的局面,“上窘于天,下迫于逆寇,赋税无征,制兵单薄……封疆危急实有万分。”'9'
  李定国因与孙可望的矛盾,避走广西,准备联合郑成功海上武装共图两广,又开辟了另一个战场,“大清两王以定国在广,疲于奔命。”'10'
  清军不仅在军事上面临东西两线同时作战的危险,而且,后方也没有完全巩固,经济凋敝;财政困难'11'。清廷内部甚至出现弃楚、粤、桂、赣、川、滇、黔七省而与南明媾和的主张'12',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危机。形势的变化甚至在国外也引起反响:朝鲜廷臣认为清朝“危亡之兆已见”'13',日本原来对南明乞兵抱冷淡态度,“近来其议稍变,或有欲救之议。”'14'
  面对岌岌可危的局势,清廷决策者不得不进行战略收缩。以下几个方面,都表现出清廷实行战略收缩的意图:
  军事上,开始与活跃于东南沿海的郑成功进行和谈。九年十月清廷以刘清泰出任浙闽总督,带着郑芝龙所写的信件,“遣人往谕成功及伊弟郑鸿逵等知悉”,劝之接受清廷建议。偷袭郑氏“金穴”厦门的福建巡抚张学圣、道员黄澍、总兵马得功、巡按王应元等也被撤职,还连发两谕招抚郑氏,不断放宽谈判条件。'15'
  政治上,特别颁诏赦除前罪,规定“自顺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前凡又啸聚山林劫掠道路曾为土贼者,无论人数多寡,罪犯大小,但能真心改悔,自首投诚,悉准照曹四达子事例尽赦前罪。”'16'纵观清初尽赦前罪政策,不外除旧立新、尊崇喜庆、争取人心三端,而以争取人心、作出政治让步为大端。如顺治五年底大同姜反清,清廷曾连颁三诏,强调悔罪投诚者,从前罪犯可以宽宥、赦免'17'。此次颁诏,无疑也是为了争取人心而特别采取的政治让步策略。此外,清廷还打出提倡礼义忠恕的幌子,出人意料地表彰起李自成攻陷北京时殉君死难及顺治元、二年间抗清死难的志士'18',这样,既可表明朝廷为正朔所系的内涵,又可从多方面分化抗清阵线。
  经济上,清廷也作出让步,给予部分抗清活动激烈的地区一点实惠,颁诏免除钱粮。如十年四月分别免除湖南“寇荒”六、七、八、九年拖欠钱粮及福建拖欠的钱粮'19',既是承认事实,也寓收买人心之意。这种全面收缩的态势,无疑是清廷统治遇到严重障碍的表现——清朝与南明的对抗就此进入相持阶段。
  在两军对垒的西南前线,湖南是最具代表性的地区。清初以来,这里的局面反反覆覆,清朝的统治势力曾两次到达湖南,又先后被抗清势力一一逐出,局势非常微妙。
  明末以来,湖南就是兵火连天的战场。顺治二年原明湖广总督何腾蛟等联合李自成余部共同抗清,苦心经营,勉力支撑,曾经有过粗安的局面。顺治四年二月清廷以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等“汉三王”南征湖南,在长沙设官安民,出现过“城市无惊”;“太平有象”;“惟不禁抢夺,各乡百姓男妇被掳掠甚广”'20'的现象,五年三月,清军班师。在此前后,江西提督金声桓、广东提督李成栋等陆续叛清,南明方面李过等遂联合数十股武装,分头进攻湖南,“各府州县尽为贼有,仅保长、辰两孤地,百姓之存者又死,田地之熟者又荒矣。”'21'清廷在湖南的统治被推翻,“难民皆不欲回原所,甘止湘潭倚何(腾蛟)公为泰山。”这是湖南的第一次反复。
  顺治六年二月,清廷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率军南征,“在劫人民尚不知是握金亲王大兵,皆昏迷不想逃生,希望如三王之师,城市如故之往例也。”'22'没想到,清军在湖南各地大肆烧杀抢掠,在湘潭曾开刀屠民一周有余,尸首纵横遍地,腥臭逼人,惨不可言。继而定南王孔有德提师入粤,以续顺公沈永忠镇守宝庆,“皮骨仅存之民并征五六七年之荒粮”,还要负责供应定南王、续顺公两营兵饷,解运宝庆和广东,船运则滩高水险,陆运则肩挑背负,百姓之苦甚于牛马。总之,“尽天下之民,极百姓之苦,未有甚于湖南者。”'23'清军虽然再次占领湖南,但根本没有统治基础,政权摇摇欲坠的危险始终存在。顺治九年五月李定国出师后,镇守宝庆的续顺公沈永忠首先倡逃,镇将随后驱官民同窜,弃宝庆,走湘潭,舍长沙,直奔岳州。“文武官员尽离城守,城乡民人避死山谷”'24',长沙城内无官无民的状态持续了一个多月。长沙以南地区尽归南明;“湘阴以上皆伪置将吏”'25'。因宝庆失守,粤西告溃,出现“民心尽变”'26'的局面,这是湖南的第二次反复。
  清廷统治再次土崩瓦解,说明湖南民心仍然倾向南明。李定国进入湖南之际,各地士绅“纷起义兵谋恢复”,“富民悉倾其家”'27',“窥我大兵虚实,探我大兵进止”,“倾心从贼,已为贼之心膂之托”'28'。显然,南明军队拥有深厚的政治基础,得到民众大力支持并非偶然现象。而且,清军第三次占领湖南之后,在军事上也没有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
  顺治十年三月,接替尼堪的清定远大将军屯齐与孙可望驾前军在宝庆岔路口相遇,“可望以定国去,虑诸军有图己者,既不敢严督诸军前战,诸军亦以驾前军奋欲立功,不愿与并力,以致于败。”'29'孙可望虽败但实力尤存,辰州、靖州、沅州、武冈等战略要地仍在南明掌握中,清军只夺回常德、长沙、宝庆、永州等中心城市,双方在常德、宝庆一线展开拉锯战,地势有利的湖南西部仍被南明军队牢牢控制着。在湖南不仅存在一条明清双方的军事对峙线,也存在十分明显的政治对垒。清军要在湖南站稳脚跟,首先必须稳定战线,争取民心,其次还须设法铲除当地抗清武装及其群众基础。这一切,迫使清廷不得不知难而上,即刻挽出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收拾湖南的混乱局面,借以稳定全国的形势。
  结合入关以来清廷内部政治变迁的轨迹,我们可以对形势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多尔衮摄政后期,清廷内部已出现改弦更张的趋势,统治方针的基点开始由坚持满化的崇德政治向满汉联合转变'30'。由于汉族士民不肯屈服于武力高压,促使清朝统治者逐渐反省“远迩百姓犹未同风”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对例行政策有所检讨'31'。这种趋势在顺治帝亲政后更加明显。他本人曾如饥似渴地学习中原传统文化,也愿意听取汉官建议,热心于寻求治国平天下的法宝。顺治十年正月三十在他生日之际,赐宴群臣。宴毕,命图海召大学士陈名夏问“天下何以治,何以乱,且何以使国祚长久?”名夏的回答是:“治天下无他道,惟在用人,得人则治,不得人则乱。”再问如何得人,答案只有一个:“于群臣中择素有德望者,常赐召见访问。”'32'因而他能学以致用,一到关键时刻即有上乘发挥:及时选出“素有德望”者——洪承畴来支撑局面,这无疑是清廷内部政治变迁与风云际会恰到好处的结合,也可见顺治帝所具有的治国开基才能。
  顺治十年正月曾卷入满族贵族党争、以谭泰事得罪满洲贵族的内秘书院大学士洪承畴调任弘文院。五月,顺治帝认为,清军虽然攻下湖南、两广等地,但地方尚未安定,云贵还为南明控制,急需寻求“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治理者”,“遍察廷臣”的结果'33',只有大学士洪承畴克当斯任。洪氏既膺“夙望重臣”之荣,即升任太保兼太子太师、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与此相应,开复前已得罪“永不叙用”的左都御史湖南长沙人赵开心'34'。而赵一返回北京,即疏劾湖广巡抚迟日益、偏沅巡抚金廷献、郧襄巡抚赵兆麟“剿抚无能”,所属地方“寇盗充斥,得旨下部察议。”'35'这是否可视为清廷重新收拾湖南局面的先声?
  洪氏此次经略西南的权限,与顺治二年招抚江南实不可同日而语。顺治二年洪承畴出镇江南,凡满汉大兵、直省经制官兵各有统领,洪承畴只能“会同固山额真叶臣及督抚镇等官调遣约束”,军事上进止机宜,“密与平南大将军贝勒勒克德浑参酌施行。”'36'这就是说洪承畴实际上还要听从贝勒勒克德浑的指令,地位最多与八旗固山额真叶臣相等。但这次情况却判若两人。清廷在授予洪承畴敕书中规定“一应剿抚事宜不从中制,事后具疏报闻。”其权限几与汉三王相同'37',甚至八旗满洲的亲贵将军也不得不听从他的指令;统辖范围包括湖广、江西、广西、云南、贵州五省(即今湖北、湖南、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六省)'38',大大超过招抚江南时期实际上只辖江南一省(包括今安徽和江苏两省及上海市);事权更加扩大,五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悉听节制”,“总督应关会者,必咨尔而后行。”'39'。所行之事,“若系密切机务,任尔便宜。”这便宜行事的权力包括朝野内外文武百官任用“军前及地方”的调动权;所辖范围内各省文武官员的升、转、补、调的行政权;文官五品以下、武将副将以下有违命者可以先斩后奏的刑事权。总之,凡有关军前之事,所欲任用人员,吏、兵二部不得拘例掣肘,应用的钱粮须立即解与,户部不得稽迟'40'。六部几乎成为西南军前的专衙,洪氏集军、政、刑、财等大权于一身,戎节之重,一时无出其右者。器满易盈,从另一角度看,这是否也意味着洪承畴到湖南绝然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背水一战已成定局?
  注释:
  '1' 参见孟森:《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跋》,载《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第470-479页,中华书局1984年9月版。
  '2'第一次抗清高潮始于顺治二年(1645年)。随着南明鲁监国和隆武政权先后建立,清军战线的推进,在东南地区普遍出现了以反剃发斗争为标志的抗清斗争,形成了第一个高潮;在湖广,原明总督何腾蛟、巡抚堵胤锡等与李自成余部李过、高一功、郝摇旗等部实现联合,编营十三镇抗击清军,以二年年底进攻荆州达到顶点,三年二月荆州之战失利后高潮消退。第二次抗清高潮始于顺治五年,清江西提督金声桓、广东提督李成栋及山西大同总兵姜瓖等先后反正投明,改变了明清双方在前线的力量对比,永历政权遽得劲助,南明军队先后控制了两广、贵州及四川、湖南、江西的大部,山东榆园军的活动也达到最大规模,形成第二个高潮。清军几乎倾巢而出,各个击破,终以金、李、姜等人战死、永历政权走上琐尾流离道路而告结束。
  '3'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卷78,《贰臣传甲·孔有德》,中华书局1987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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