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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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80-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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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我会闭上眼睛,或者会看着窗外。那些女生从我忧伤的眼睛里看见音乐从那里汨汨地淌出来,流了一地,流到了她们的心里,然后从她们的心里又流出去,到了很远很远的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仿佛是去了虚空。就像光,不知道它们最后停留在了哪里。有时候想起这一点,让人突然伤感和绝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所不能达到的地方真是太空了。空到了让人不知所措的地步。    
      在月光更亮,在不夜天更静,在她们的心完成地沉浸在自我的大海中时,我才会轻轻地停下来。实际上,这种停止是我和她们早已想要的,因为我们都不想长久地停留于自我的汪洋大海里,但是我们又有些不愿意,所以就在音乐的海洋里飘泊。当琴声停下来时,她们忽然间觉得是自己停下来了。有人还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进行了一次心的跋涉。有人忽然间被惊醒,内心的眼睛刹那间睁开,现实又苏醒了。有人从头至尾一直在看着我的手,害怕我把某个音弹错,一直在内心中惊异。还有人则适时地流泪,她们脆弱的内心不堪一击。也有人在鼓掌,但她们肯定是不懂音乐的。    
      直到得到一片赞美声时,我才会放下琴,起身去把灯拉开。另一个世界来临。但是,她们内心中某个隐秘的世界被打开后就再也不是处女地了。我一直觉得人的内心中有无数个世界,有些是被开发了,而有一些是很少被开发的。那些开发的世界已经被多多少少地污染而失去了知觉,但那些刚刚被开发的世界则很敏感。    
      敏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爱情即将来临。它惊异、慌乱、好奇、新鲜、激动、无措,甚至无知。它们是一颗心即将委身下嫁于另一颗心的端倪,是神经。    
      一把琴居然有如此的魔力,确是我始料未及的。在过去漫长、混乱而又荒芜的大学岁月里,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看清过它。它使我忧伤,使我有一种高尚的微念。    
      是的,高尚,这说起来多少有些可笑。在我的内心中,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卑鄙。这一点与父亲是绝然不同的。我觉得一个人做某件事和怎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你不一定能知道。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所以要想了解一个人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所以我不愿意去了解人。我愿意做的是尽量地不去发牢骚,但事与愿违,很多事总是看上去很霸道,你无法无动于衷。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花花公子的贵族生活。英语勉勉强强地考了六十点五分。真悬,有时候我觉得那些阅卷的老师真他妈可笑,干嘛不给个六十一分呢?但我给别人说的时候,我觉得很是吃亏。那零点五分真是多余。我对这种全民学英语是很反感的。作为一种教育似乎有些道理,但把它强调到丢弃我们的国语可真到了卖国的地步。只有这一点,我和父亲达成了一致。他说,等到我们的第四代、第五代时,就不会国语了。我笑着说,那时候,你写的这些东西肯定不存在了,你别希望他们看到,即使看到了,也看不懂。他不笑,他真的伤感起来,真的害怕他的后代看不懂他了。    
      我不愿意考研究生的一个原因就是外语。虽然我的外语还可以,但考汉语的研究生竟然可能会被外语拒于门外,实在是件可耻的事,就像过去那条“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差不多。如果把外语当成一门考查课,我可能会考;如果不改,我是永远不会去进那个门的。我宁愿一直呆在中国,反正我这一辈子也不愁吃不愁穿的了。    
      不过,关于学语言这一点,父亲倒是有点遗憾。他老给我说,他应该学点外语,鲁迅当年还自学呢。我反击他说,人家那是为了启蒙,是要把大部分人看不懂的东西翻译过来,你就不同了,大部分人都知道是什么了,而且有专业的翻译人员翻译出来了,你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呢。他说,他老是不大相信别人翻译的对不对。我说,那你也不一定就理解对啊。    
      骂归骂,但学英语的风气在学校里是压倒一切的。很多人想出国,就让人家学呗。反正我不想,我就呆在我的租界里消遣光华。青春的确是有光的。有些女孩子并不漂亮,但浑身都有光。它会照亮我们的心。    
      朗莎就是这样的一个发着光的女孩子。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我当时并没有看清她的样子,那时我正和同学们说笑,只觉得有一种力量将我的头和目光毫无异议地扭转过去。我只看到她在笑,是和她擦肩而过的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就在她转过头来时,已经与我擦肩而过。我只好回过头去看她,只觉得她浑身还散发着香甜的力量,她走得很快,黑发在飞扬,她一直笑着,让人觉得她的心是一粒光。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实际上,那是在我第二次见她时回忆起来的感觉。第二次见面就有些奇特了。    
    


第二章 老鹰之歌老鹰之歌(13)

     一天,南子突然来学校找我。他当然是无头的苍蝇,无处找我了。就问我爸我的手机,于是我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是来找演员的。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很脏的人,胡子很大很乱也很脏,据他介绍是电视台的一位导演。那位导演想把南子的一首诗拍成诗歌TV,而那首诗是一首爱情诗,于是就要出现一位美女,且是很妩媚很会演戏的美女。南子说,你不是认识很多艺术学院的女生     
    吗?    
      我不大愿意去那里,就找了个借口没去。后来那位导演说,干脆写个海报让愿意做演员的到你跟前报名得了。我一听很高兴,但一想就不干了。我怕燕秋来报名。再说,我也不想住在宿舍里。我给他们找了一个学生会的干部,让学生们到学生会去报名。为了先感谢那位干部,南子特意要请他喝啤酒,于是,我的那位朋友和我们一起坐到了学生区附近的一个小卖部门前。    
      喝了一扎啤酒后,南子和那个导演有些微醉了。那个导演竟然开始在大路上跳起舞来。南子将他喝住。南子也是南大毕业的,所以才取名为南子。南子对南大是有敬畏的,或者说是有感情的。他很少说话,说也只是说他曾经在这里的枣树林里读过书,和两个女孩子约过会,可惜那个年代太保守,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但他为她们写过不少诗,有些都刻在那些枣树上,只可惜它们都不存在了。那里现在是一片高楼。他诅咒着现代社会,声音大到让很多人驻足观闻。突然间,他又沉默了,黯然神伤。他比父亲要小得多,所以我不害怕他。他也觉得我和他不应该是两代人,应该是兄弟。他的眼睛看上去非常忧伤,手里的香烟散发出的烟雾将他的眼神每每模糊。这个时候,他看上去有些女性气,一脸的温柔。这是我在一些诗里面和小说里读出的所谓的江南才子的脸。原来是抽象的,今天忽然间有了具象。这使我感动,拿起酒杯和他碰杯。我的话很少。    
      他突然间说起那次在我家里听我弹吉它的感受,强烈要求我必须在现在给他弹一曲。我说吉它还在租的房子里,离这儿有段距离。他不行,非要我拿来。我说,要不就到我那儿给你弹。他说,不行,我今天晚上必须在这儿度过,我要重温大学的浪漫和忧伤,我今晚上睡也要睡在这里。他的话虽然不像是真的,但他说得很真诚。我的那位朋友自告奋勇要替我去取吉它。我给他说了具体的地址,给了他钥匙。不多一会儿,他拿来了吉它。南子看着我的吉它套子,眼泪都要下来了。他说,他妈的,你太叫人伤感了,你他妈的本身就是件艺术品,无论你的身体发肤,还是你的内在精神,都他妈的叫人神往。    
      我给他弹起来。有些不适。我很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弹吉它,但为了南子我愿意破例。我只好闭上眼睛,因为睁开眼睛就会看到嘈杂的人群,会影响我的情绪。好在我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妨碍我了。我弹了一曲《老鹰之歌》,又弹唱了一首《爱的宣言》。南子听完后眼里噙满了泪水,连声说“杀人的音乐”。    
      我睁开眼睛,发现不远处有一对恋人在看着我。我的那位在学生会的朋友认识他们,跟他们打着招呼。他们过来了,跟我们一一认识着。那位女孩子满眼都是春风,我觉得在哪里仿佛见过她。在她转过头时的一刹那,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发着光的女孩子。    
      她就是朗莎。外语学院英语系二年级的学生。她的眼睛并不大,似乎是单眼皮,但是很有神,特别会笑。乍一看,她并不算漂亮,可是,当她冲你笑过后,你就再也不能这样去评价她了。我发现她长得很精致,白净且光亮的皮肤,微微上翘的鼻子也似乎很亮,笑起来露出亮晶晶的牙齿,牙齿也很整齐,像是精心长上去的。嘴很小,笑起来时小嘴儿嘬着,鼻子上露着一些小皱纹,眼睛里异彩四射,非常迷人。她的穿着也很讲究。一件紧身的套装使她显得与众不同,同时又使她的身体从那身体里流了出来。对,不是显,而是流。那件套装婉如职业装,又很休闲,肯定是费了很多工夫才买到的。里面的衬衫也是既时尚又有些严肃,领子上的碎花看上去很鲜活,很可能是手工做成的。我妈就很喜欢这种衣服,但这种衣服是很挑人的。有些人装上它不伦不类,还不如穿得平实些,但有些人穿上它就是锦上添花。这种衣服还不好买。看得出来,她的家庭也不简单。    
      她从头至尾没说一句话,就是露着不同的笑姿。起初大家都在谈我的音乐,但后来就被她的笑容迷住了。第一个沉不住气的是那个导演。他肯定是喝多了,脸红得像动物园里的猴屁股,话却多得很。在他的提议下,我们喝了不少酒。朗莎的男朋友看上去还不错,像个男人。他说他早就知道我。于是,我和他也喝了不少酒。最后,那个导演终于对南子说,你看她怎么样?南子从深度眼镜片下抬起眼睛看着朗莎说,我也在想。朗莎惊奇地看着我们,我的那位朋友向她介绍了情况,她立刻笑着说,不行不行,我哪行。南子突然间来了激情,变得雄辩滔滔了。他的话语既夸张,又真诚,很有鼓动性。朗莎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搞得兴奋极了,脸也红了,眼睛也散发着醉人的色彩。她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们都开始说她有多么美,多么有气质。她的男朋友也频频跟我们碰杯,还扬言今天的客他请了。我大概是酒喝得多了,竟然也站起来拍着他的肩膀说:    
      “哥们,有句话我不得不说。你不要介意。”    
      “好。”他说。他的脸也红了,他一阵子大概喝了三四瓶了。    
      “你的女朋友太迷人了。我非常喜欢她,如果今天我不是认识你们两人,只认识她,我会马上追求她的,只可惜你已经是她的男朋友了。我觉得你们很配,你是个男人,所以我只是说说,但我不会再对她有别的企图的。”    
      我说完,就和他碰杯。他说了声“谢谢”,头一抬,一杯啤酒哗地一下就进了他的肚子。我看见朗莎红着脸冲我羞涩地笑着。这时候的笑是最迷人的。为了进一步表达清楚,我对她说:    
      “对不起,不知道你怎么想,你可能会把我想成一个坏人,但我是真诚的。我平时是很少说话的,今天是喝多了,才敢于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    
      她也干了一杯。    
    


第二章 老鹰之歌老鹰之歌(14)

      南子和那位导演倒有些傻了,他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在我坐下的一刹那,南子笑着对我说:    
      “你小子,平常看起来稳重得很,没想到也会这样冲动。不错不错,来,咱哥俩碰一杯。老实说,你比你爸可强多了。”    
      “你可千万别把这些对我爸说。”我突然想起这是件很可怕的事。    
      就这样,朗莎被敲定为南子诗歌TV中的女主角。由于电视台想把这个节目送到中央台播出,还想把它买到各地的电视台去播出,所以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朗莎第二天就给我打手机,约我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想跟我再谈谈。我一想起昨晚上的举动,就有些心跳。我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一个人了呢。    
      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有些脸红,然后就是一直笑。她的问题是,她真的行吗?我说,行,太行了。她说,那我以后怎么去啊?我想了想,就说,可能人家会来车接你吧,如果不来,我就送你去,我有车。我说完这句话,就有些后悔。我怎么在她面前开始轻佻起来了。但我发现她很在意,她说,那你就送我去好了,反正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想去试试的。我笑了,怎么会是我的面子呢?她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会当演员,实际上我早就认识你了,只不过你这个人看上去很傲,不容易接近。我怎么会给她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呢?    
      诗人本来就很穷,哪里会来车接她呢?南子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让我浪费一些时间陪朗莎到电视台。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没有开车,因为当时我在学校。我打了的。路上,我问她,你男朋友同意你这样做吗?她犹豫了一下,说,他当然不同意,但这是我自己的事。我说,那你们肯定吵架了。她说,吵是吵了,不过,我们也只是刚开始,谁知道以后还会怎么样。我说,我觉得他人不错。她笑了笑,低下头看了看握在一起的双手,说,不要说他了,好吗?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看着窗外。窗外,到处都能看见正在建设的大厦,很乱,但似乎很有前景。西关什子还在挖。从我记事时这儿就一直在挖,好像每天都在挖。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把这儿规划得长远一些呢?干吗一直像个破马桶。父亲常常回家对我说,老是看到民工们在大热天挖路,真是可怜。他说,如果他当年不是考上大学,很可能现在那里挖路的人里面就有他,说不上都有我呢。我妈就取笑他说,如果你考不上大学,我就不会嫁给你了,哪里还有子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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