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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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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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班”与“遥远论”

    1986年9 月15日,蔡世新乘坐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班经过15个小时的跨洋
飞行,晚上9 点多钟到达多伦多机场。在机场上空往下看,多伦多犹如一片灯的海
洋,一眼望不到头,感觉整个地球都是灯火辉煌,这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光辉灿
烂的景色。此前他已经去过日本和欧洲的几个国家,此后也去过美国的纽约和洛杉
矶等城市,都不曾有过那种星河灿烂的感觉。纽约和洛杉矶的城市规模很大,灯火
也不能说不亮,但是由于空气污染严重,从空中看到的灯火亮度远不如多伦多。多
伦多的灯火亮得让你觉得那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条发光的星河,一片看不到边的
明亮。

    “我那天的感觉就像是上了月球,从月球上看星河。”蔡世新事后回忆说,
“整个城市亮得像是水洗过的一样,清丽无比。”

    后来一个国内的代表团到多伦多,有个团员对蔡世新说:我们也是全世界到处
跑,真没想到,多伦多的灯火这么亮,这么灿烂,这么美丽,从来没见到过。

    多伦多是座几乎没有污染的城市,空气中流动着透明。

    蔡世新走下飞机舷梯的时候,那颗心还像是飘在空中。尽管他在书本上曾经多
少次走近这个位于地球另一端的城市,似乎已经熟悉了它的一切,但是真的踏上这
块异国的土地,他还是感到有些陌生。好在有他在安徽大学认识的加拿大朋友黑利
·海洛德开车来接他。

    蔡世新没有心思仔细欣赏机场的环境,现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给自己找
个住的地方。

    来多伦多之前,他听别人说,在多伦多大学附近有个中国留学生联谊会,那里
有临时宿舍,可供刚到此地的中国留学生作临时歇脚之地,他便直接去了那里。

    中国留学生联谊会的临时宿舍是个坐落在唐人街上的旧房子,有六七个房间。
蔡世新到达时,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人,只有地下室还有空铺。负责管理这所房子
的是位四十来岁的男人,据说是来自中国东北的访问学者,看上去很“朴实”,一
点不像个“学者”,倒像个地道的房管员。“学者”带领蔡世新来到地下室,只见
地板上铺了两张破旧的席梦思床垫,脏兮兮的。蔡世新在安徽大学读书时,尽管是
八个人住一个房间,尽管是睡上下铺,但那毕竟是在四面透风的五层楼上。没想到
千里迢迢来到被人们称作天堂的加拿大,却要睡在地狱一般的地下室里。与半小时
前在天上看到的仙境一般的灿烂星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没有再稍好一点的地方么?”蔡世新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对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那神态无疑是告诉他,就这条件,你爱
睡不睡。

    想想也是,刚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个睡觉的地方就不错了,还奢求什
么?没想到这个临时落脚处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后来他不得不再去找新的住处。这
是后话。

    第二天,蔡世新匆匆忙忙到多伦多大学国际法研究生班报到。多伦多大学和中
国的许多学校一样,也是9 月1 日开学。蔡世新已经迟到了两个星期。

    多伦多大学在市中心,校园很美,哥特式建筑古色古香;因为没有围墙,老远
就能看到那整洁的草地绿草茵茵,与古色古香的建筑物构成了一幅恬静优美的图画。

    国际法研究生班的学生一共才十来个人,分别来自英国、德国、中国、澳大利
亚、津巴布韦和加拿大,是个名符其实的“国际班”,而且黄、白、黑三色人种都
占全了。

    那位来自英国的女同学海伦小姐,长得非常漂亮,有点像戴安娜王妃,说话柔
声细气,标准的伦敦口音:“我刚从牛津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想来研究一下加拿大
法律是如何继承和发展英国法律的。”

    蔡世新感到很有意思:加拿大的法律是从英国搬来的,就像是儿子和父母亲的
关系。她怎么反过来向儿子学习?

    那位来自德国的同学迈克是著名律师,身高一米八,结实挺拔;长一头卷发,
讲话带点德国口音,言谈举止都是典型的日耳曼人作派,很像当年希特勒的党卫军
军官。但是他特别向往中国,特别崇拜少林寺的武功。

    来自非洲津巴布韦的同学是最高法院的法官,讲话慢条斯理,抑扬顿挫,很有
法官气质。他的皮肤像炭一样黑,牙却雪白,黑脸上再架一副金边眼镜,黑白显得
格外分明。蔡世新和他开玩笑说:“希望你判案也这样黑白分明。”

    来自澳大利亚的同学大卫和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同学法朗士也都是律师。大
卫满头红发,澳大利亚口音很浓,他讲的英语像是嘴里含着口香糖,蔡世新一句也
听不懂。德国来的迈克也说听不懂。

    法朗士是法国后裔,长得白皮细肉,他讲的英语带着很浓的法语口音,听上去
有点娘娘腔。他始终保持着法国人养尊处优的遗风。每天中午,“国际班”的同学
都聚在校园的草地上,一边吃三明治,一边聊天儿,他却总是穿戴整齐,慢悠悠地
到学校外面的法国餐馆去吃法国式的正餐。

    “国际班”的同学大都是来自讲英语的国家,资历也都不浅。

    相比之下,蔡世新各方面都是最差的。班上只有他一人来自东方世界。在中国,
他的英语还说得过去,到了专门讲英语的人中间,他就没有任何优势了。另外他在
安徽大学选修过的法律课,与这里学的“原汁原味”的法律根本是两码事。中国属
于“大陆法系”,加拿大属于“英美法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系,由于法系
的不同,以及历史和文化背景的不同,教授在课堂上讲的内容,他根本听不懂。

    教国际商法的教授是个犹太人,叫瑞格,50多岁,是加拿大著名的法学理论和
商法权威,写过很多书。蔡世新后来得知,美国和加拿大的律师和法官有一半是犹
太人。犹太人的脑子特别灵,似乎天生是学法律的料。

    为什么蔡世新听不懂瑞格教授的课呢?不是他讲的内容如何高深,而是讲课方
法和我们不一样,他一上来就给你讲故事。

    瑞格教授第一堂课讲授《合同法》,就是从一个故事开始的:1676年,在英

    国的一个小城,史密斯兄弟俩赶着一个牛车,给一个客户运货。在运货的过程
中,车轮坏了,货物未能及时运到,货主就到法院告运货的史密斯兄弟,要求赔偿
他的损失。史密斯兄弟狡辩说:对不起,因为我的车轮坏了,无法按时运到,所以
你不能告我。法官的判决是:我不管你发生了什么,这是一种遥远的关系,不是直
接关系,所以你要负责赔偿。

    瑞格教授说:“同学们,你们自己讨论,今天讲的这个法官的判决,用的是什
么定义和法则。以后跟我汇报你们对今天这个案例的看法。”

    对于熟悉英美判例法的人,也许这个问题并不难,对蔡世新来说,这完全是一
个陌生的领域。在中国,一般都是先讲论点,后讲论据,所以一听就懂。而瑞格教
授讲的这个故事,直到蔡世新毕业的时候才搞清楚。他讲的是审判赔偿案中的一个
定义: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签订契约之后,双方都不能因为一个遥远的理由来逃脱责
任。也就是说,你与人家签订了运货合同,你就要负责把货运到目的地,你不能因
为牛车的轮子坏了,就不把人家的货物运到。这是你的责任,你不能说是别人的责
任。

    这是整个英美法体系的合同法中都有的一个理论,叫“遥远论”Remoteness
。300 多年过去了,至今人们在打类似的合同纠纷官司时,还在引用这个理论处
理案件。法官认为,合约是人类一种神圣的关系,你在签了合约之后,不能因为你
的原因,更改合约。这是蔡世新后来才懂的。

    “货物没运到,法官说要赔,我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法律。”蔡世新回忆说,
“不像在中国,法官一宣布,根据民法×××条,任何合同当事人,要认真履行合
同的权利和义务。简单明了。他是通过故事来讲法律,我怎么能懂?没法懂。看再
多的书,还是看不懂。”

    中国人学外国法律,特别是英美法律,难就难在没有具体条款,都是在故事中
讲判例,绕了很大的圈子,讲一个简单的道理。让人如坠五里雾中。如同给一个外
国人讲中国的成语故事,然后问他这是个什么成语。有的成语中国人都不熟悉,更
何况外国人?

    对那些判例,要看很多很多判例以后,才能慢慢明白。就像中国成语要看很多
很多以后才能明白一样。熟悉了以后就不难了。尽管蔡世新英语不错,也懂一点法
律,但是毕竟不熟悉人家英美法系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渊源,和他的同学比,他的差
距太大了。

    后来他渐渐明白,美国、加拿大的这种硕士研究生叫LL。M,学制就一年,不像
中国的硕士研究生要学三年。那些已经是律师的同学,只是为了增加国际法的知识
才来学习的。

    当时到美国读硕士研究生要考GRE ,到加拿大不需要考GRE ,他原以为占了多
大便宜。那时只要能出去,手续越简单越好,至于读什么专业,将来怎样,很少考
虑。就是到黑非洲去,他也去,别说到美国加拿大了。现在他却不得不认真面对严
峻的现实。

    入学三个月后,班上进行小测试。这是蔡世新有生以来经历的第一次西方式的
考试,内容是西方法律法理学,类似于中国法律的法学基础理论。因为他缺乏西方
法律的法学基础理论,老师讲的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结果考了个不及格。

    教授这门课程的瑞格先生把蔡世新叫到他的办公室,严肃地说:“在我们多伦
多大学,这门课不及格是不能通过硕士学位的。你的成绩很差,我感觉你对西方的
法学一点都没有基础,你在我们这里恐怕毕不了业,现在你还是考虑退学吧。”

    蔡世新的心里压力特别大。“我现在回想,我一生中压力最大的事情就是这一
次,精神像是要崩溃了。如果毕不了业,就没地方去呀!人都讲究个面子,我非常
能理解那些在国外留学自杀的人了。”

    蔡世新在中国没有什么压力,考大学是他自己想考,考不上也没关系,他所在
的那个学校总共没有几个人考上大学;留学也是他自己的想法,出不去也没关系,
没有人要求他必须留学。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拿着人家的赞助,读不了学位,怎么
见人家?

    蔡世新对瑞格教授说:“能不能放宽我两年,我慢慢读?”

    教授说:“课不能因为你而开,论文可以慢慢写。问题是,课不及格,就不允
许你写论文。”

    法学院的课不像医学院的课或是别的课,今年不及格可以明年再考。法学院的
课不允许补考。

    瑞格教授在与蔡世新谈话时显得很傲慢。可能他觉得蔡世新是从中国来的,不
像班上的其他同学,大都是来自英联邦的英语国家,法律体系都是一样的,学起来
容易。瑞格连中国是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中国与西方是不同的法律,不同的
语言,不同的文化。所以他很轻视蔡世新这个从中国来的留学生。

    蔡世新非常坚决地说:“我不退学。我一定会毕业的!”

    瑞格教授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蔡世新,然后冷冷地说:“那好吧,我再给你
一段时间考虑。”

    蔡世新离开瑞格教授的办公室,一头扎进了学校的图书馆。

    这个研究生班,虽然学制只有一年,但要读的书却相当于在中国读三年的量。
主要是参考书很多。一年中要完成5 门课,《法学理论》、《国际法》、《国际经
济法》等,每门课就要读上百万字的案例。英美法系的法律和中国法律不一样,中
国的各种法律文本只有薄薄的几十页纸,而英美法系的法律,往往是定一个基本的
法则,剩下的全是通过历史的判例来解释,几十年上百年的判例加起来,那真是浩
如烟海。

    蔡世新每天听完课从教室出来就进了图书馆,每天都要学习13个小时以上,除
了睡觉很少回宿舍。

    多伦多大学旁边就是脱衣舞厅,同学见他学得很苦,建议他去看看,放松一下。
他婉言谢绝了。

    “想不想看?”他后来回忆说,“21岁,正是好奇心最强的年纪,当然想见识
见识这种‘西洋景’,但是学业正紧,时间珍贵,更不敢分神。就一年时间,必须
读完所有的课程。”

    有一句英语叫“yesorno ”,——要么通过,要么滚蛋。他当然要通过,不要
滚蛋。他听说在美国,有人边打工边读书,读一个硕士学位竟用了5 年时间。他感
到奇怪,他们是怎么读的?加拿大也不如美国出名,怎么搞的,必须在一年中把课
程学完!

    法学专业不像其它学科,没有弹性。他别无选择。

    工夫不负苦心人。第一学期结束时,蔡世新终于通过了考试。但是他自己知道,
和班上同学相比,他还是较差的。他的同学本身就是英语国家的律师或法官,背景
不一般,没法跟他们比。还要继续努力。

    第二学期,蔡世新终于追上了他们。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成绩必须都是B
(良好)以上,C (及格)是不能毕业的。蔡世新第一学期四门课,二门是C ,二
门是B +。第二学期结束时,各科成绩都达到了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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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奇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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