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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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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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一个在加拿大,居然在美国把官司打赢了。

    蔡世新和唐先生开玩笑:“你这个案子,尽管没拿到一亿美金,尽管没有名垂
史册,但是你确实长了中国人的志气啊!”

    唐先生说:“多亏了你给我打气。应该说是在你的帮助下大长了中国人的志气!
这个事情给我一个很大的教训,在海外做生意,一定要请律师。另外不能轻信大公
司,当时我过于轻信福特了,连合同都没看,四十万就拿出去了。”

    后来唐先生在加拿大购买了一个上市公司,邀请蔡世新做了这家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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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华人世界

    九十年代初,加拿大曾经掀起一个学法律的热潮,1995年以后又渐渐冷下来了,
因为这些人从法学院毕业以后,有三分之一的找不到工作。蔡世新是这些人中比较
幸运的一个。

    现在西方的法律越来分得越细,律师越来越专业。有的律师专打化学方面的官
司,有的专打医学方面的官司,有的专打证券法官司,有的专打税法官司,还有专
打电脑方面的官司。比如,两个人在“E…mail”电子邮件上签了个合同,这个
合同算不算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去找打电脑官司的律师吧!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当然法律越细越好,律师越专业越好。但是从个人角度来
看,律师太专业了未必就好。因为时间长了,会导致一个律师对别的什么法也不懂。
蔡世新讲过北美律师界的一个笑话:一个税法律师跟老婆离婚,要找婚姻法律师;
那个婚姻法律师报税,则要找税法律师。

    蔡世新在多伦多大学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有个加拿大同学,人很聪明,学习
非常好,但在选择专业方向上犯了一个战略性错误。他专门研究通讯方面的法律,
专打电话公司的官司,别的什么都不懂。1992年,加拿大经济不景气,律师行一裁
员,把他裁掉了。结果他连工作都找不到,老婆孩子没饭吃了,最后他不得不改行,
给一家公司卖葡萄酒去了。

    这件事对蔡世新震动很大。他想:我的客户,大部分是华人,客户的需要,就
是我的选择。华人一般不会有通讯法和证券法方面的需要,因此他决定以商法为主,
兼做商业移民。目的是当华人在加拿大遇到这方面问题时,及时地为之提供服务。

    实践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执业广告在当地中文报纸一出现,马上就
有很多华人打电话请他做案子。

    加拿大的冬天非常寒冷,在一个格外寒冷的冬日里,蔡世新接到一个姓许的华
人打来的电话。许先生说,他在多伦多开了一家杂货店,房子是租人家的。现在他
和业主发生了合同纠纷,希望蔡律师帮忙出出主意。

    蔡世新约他到律师行细谈。他来了,一脸的疲惫,一脸的无奈。

    许先生介绍说,他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半年前租了一个犹太人的房子,开了一
家杂货店。当时业主拿出一份十几页的英文合同,据说是租房用的标准合同,他也
没细看,说好每月多少租金,填上去,就签字了。没想到入冬后一场大雪,接着又
一场大风,把房子的一部分房顶给掀开了,电线和暖气管道都遭到破坏,如果请人
修复,人工费加材料费,要花几万加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谁也不愿单独承担
这笔费用。

    租房合同上写的是,房产所有者负责外墙维修,房屋租赁者负责内墙维修。各
负其责,看起来很合理。谁也没想到房顶会出问题。

    店主许先生认为,他租的是有房顶的房子,不是没房顶的房子,因此房顶坏了
应该由业主来修。

    业主犹太人狡辩说:“合同上写得很清楚,我只负责外墙维修,合同上没说要
我负责房顶。”

    于是纠纷产生了。许先生签的租约是5 年,已经预付了头两年的租金,如果搬
走就会损失一大笔钱。再说,杂货店还有那么些东西,搬一次家也不容易。可是要
他自己出几万加元修房子,等于这半年的生意白做了。因此他不甘心,决定找律师
咨询一下。

    蔡世新问许先生:“你想达到什么目的?”

    许先生说:“碰上这种事,要想一点不出钱不大可能,如果能双方分担,我就
满足了。”

    蔡世新说:“那好,我去和你的房东谈一谈。”

    第二天,蔡世新找到那个犹太人,说明来意。犹太人拿出合同,仍然说他不负
责外墙以外的维修。

    “是的,没错。”蔡世新说,“合同上是没写要你负责房顶。可是合同上也没
写要我的客户负责房顶啊!”

    “他要在这里住,当然由他来修。”

    “但是你要记住,这个房子是你的。你懂不懂加拿大的法律?物业所有人,有
责任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精心的维护和维修。如果你这样坚持执行合同,我的客户就
不做生意了,马上搬走。留下一个没有顶的房子,是不是还得你自己来修?而且你
会留下个什么名声?以后谁还敢来租你的房子?到那时倒霉的还是你自己!”犹太
人被蔡世新驳得无言以对。

    蔡世新不失时机地连续出击:“如果我们按合同来推理,房顶也有在外面的一
部分,是不是?”

    犹太人不得不点头承认这一事实。

    蔡世新说:“因此我建议,你们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共同出资把这个房顶修好。
我客户不用搬走了,你也不用自己修房了。怎么样?”

    犹太人无可奈何地说:“也只有这样了。”

    许先生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不久,蔡世新又代理了前面介绍过的中国Y 省轮胎设备案。他立足华人世界,
一直坚持走商业法与移民法并举的事业之路,渐渐地就做出了名气。多伦多很多华
人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都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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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没有国籍的人

    1994年秋的一天,蔡世新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他姓王,是中国深圳的企业家。
他说他有一个案子要请蔡律师帮忙。蔡世新约他到律师行见面。听了王先生介绍的
案子情况,蔡世新觉得这个案子有些棘手,他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

    1990年,王先生通过别人在境外买了一个乌拉圭护照,原护照持有者叫约瑟夫
·拉多斯,据说已经死了。王先生买下这个护照之后,人家把护照上的照片换成了
他的。他就成了约瑟夫·拉多斯。严格地说,这是一本经过伪造的假护照,但他却
为这本假护照花了五万美元。他甚至没有想过,这样做是违法的,并会给他带来许
多不必要的麻烦。

    从国际法理论来说,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的两个方面,也正
是国家行使主权的主要内容。根据国际法,一国政府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有行
使法律管辖的权力。在出入境领域,这种属人管辖权,即对本国公民的管辖权,主
要是通过国籍管辖权来反映的,而护照则是公民的国籍所属国发给公民本人的国籍
证明。这样,一方面护照的颁发与使用充分地体现了国家的国籍管辖权;一方面公
民个人的国籍属性则形成了对护照的依赖关系。也就是说,护照从属人管辖权角度
体现了国家主权,国籍是颁发护照的根本依据,护照产生对国籍的权利。国籍与护
照的一致性,导致了一个合法有效护照的持有者,享有域外和域内两个方面的权利,
在域内享有居留权、谋职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域外享有国籍国为其提供必要的
外交保护和领事服务的权利。

    一些国家随意向中国公民出售护照,他们既无意让持照人享有合法居留权和谋
职权,又无意对持照人实施管辖权,只是旨在换取外汇。例如汤加王国出售一种
“受汤加保护者护照”,就是一种非有效护照。这种护照不同于发给汤加王国公民
的正式护照,持照人不能加入汤加王国国籍,不享有居留权,谋职和居留期限都有
明确的限制。持照人可以在汤加政府批准的期限内,在汤加境内短期工作,期满后
须离境,这是一种非完全法律意义上的护照。就其功能而言,只不过是一种允许外
国人旅游的入境证明,是一种准护照。其性质、效力,根本不能与正式的标准护照
相提并论。也就是说,不能产生对国籍权利的护照,不能享有提供外交保护权利的
护照,就不能称其为有效护照,仅仅是一种出入一国境的证明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公民购买外国护照,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无论是其取得护照
的方式,还是其护照的事实效力,都是一种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无效护照。从法
律角度而言,购买这种护照的持照者,是应当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第一,花费大
笔外汇取得外国护照,本身就是一种行贿行为。同时,以巨款买护照,又是一种弄
虚作假骗取护照的行为,深究其购买护照所有外汇来源,又大都是倒汇而来,更是
一种违法行为。第二,身为中国公民,却持有非法所得的外国护照,冒充外国人出
入国境,扰乱了出入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第三,以外国身份投资经商,享受国家优
惠政策,确属招摇撞骗,是一种诈骗行为。有的甚至利用外国护照,频繁往来境内
外,倒汇套汇,倒买文物,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于这种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经加大了处罚力度,轻者没收护照,处以罚款;重者依
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王先生当时显然对此认识不足。1990年他还拿着这本护照去了一趟乌拉圭。1991
年开始用这本护照办加拿大移民。他比较迷信白人律师。就找了一个加拿大白人律
师,给他办企业家移民。加拿大的企业家移民相当于美国的L…1 签证。1991年开始
申请,排队排到1993年。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移民表不能在境内递交,要到境外的加拿大领事馆递
交。

    离加拿大最近的加拿大驻外国领事馆就设在美国的水牛城,那里离多伦多仅一
百多公里,在世界著名的尼亚拉加大瀑布对面,过了横跨两国的彩虹桥就是。白人
律师把王先生的资料递上去之后,王先生接到通知,要到加拿大驻美国水牛城的领
事馆会面。

    王先生出了加拿大海关,过桥。一边欣赏着世界著名的大瀑布,心想,马上就
可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了,以后没事了就可以到这里来看看。没想到前面的路并
不平坦。

    在美国水牛城入关的时候,美国海关对他的护照产生怀疑。明显的中国面孔,
却有个绕口的乌拉圭人的名字:约瑟夫·拉多斯。美国移民官很有礼貌地对他说:
“对不起先生,我们需要对你的证件进行核实。”

    这时他的心里不免有些发虚,毕竟,他的护照不是正道来的。

    美国移民官立刻与那个国家的使馆进行联系。对方一查,很快回话:有这么一
个人,但是他已经去世了。

    美国移民官一听就知道有问题,马上把王先生的护照扣了下来。

    “这是一本伪造的护照。根据我们美国入境法,你的护照是非法的,不能进入
美国。”

    王先生一下就傻了:“那个护照是花了五万美元买的呀,是真的,怎么是假的?
我还去过那个国家!”

    移民官铁面无私:“护照可能是真的,但不是你的。因为护照上的这个约瑟夫
已经死了。”

    王先生不能进美国,只好返回加拿大。他想把护照要回来,美国移民官说不行,
不让他拿走,防止他用这本护照在别处入境。

    王先生无可奈何,心想:怎么办,回去吧。他就顺着彩虹桥往回走。

    到了加拿大这边,加拿大移民官说:“哎,你刚才不是去美国了,怎么这么快
又回来了。”

    他叹了口气说:“唉!美国移民官把我的护照给没收了。”

    加拿大移民官一听,马上收敛笑容,说:“哎呀,对不起,你现在没有护照,
我也不能让你进来啊。”

    “你刚才不是看着我出去的么?”

    “是的,没错,刚才是我送你从这出去的。可你现在没有护照,进来就是无国
籍的人,是违法的了。”

    “那我怎么办?”

    “你还是回到对面去,把你的护照要回来。”

    他就又到美国那面去。好说歹说,美国移民官还是不给他。他只好再返回加拿
大。可加拿大移民官还是不让他入境。这时他才意识到,他现在变成了一个没有国
籍的“黑”人了。除了这座桥上还可以让他立足之外,其他什么地方也去不成了。
他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他恨自己,不该鬼迷心窍花那么多冤枉钱买个招惹是非的假
护照,也恨那个加拿大白人律师,如果律师及时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他也不会像
现在这样流离失所,丢魂落魄。

    他在这个大桥上走来走去,来回走了三趟。也没心思再去欣赏那五光十色的从
大瀑布上升起的彩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人踢来踢去的皮球。后来他对朋友说:
那时的心情特不好,在那桥上思想斗争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妈的,我在深圳吃香的
喝辣的,呼风唤雨,坐“奔驰”,开“宝马”,没想到在这里像个丧家之犬。真想
一头栽下去算了!

    那个加拿大移民官还比较同情他,对他说:“你这个情况,惟一的办法是向加
拿大申请你是无国籍的难民。”

    王先生一辈子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人,也会成为一个没有国籍的难民。他已在
加拿大呆了一段时间,知道难民都是些什么人,也知道当难民有多么难堪。一旦成
为难民,那将是他终生的耻辱。

    他给他的白人律师打电话,问他怎么办。律师说:“怎么办?也确实没办法,
那你就申报难民吧。”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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