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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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当律师-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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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把加拿大国旗称为“枫叶旗”。枫叶旗上的那一片火红的枫叶,没有任何
政治意义,这在全世界的国旗中是绝无仅有的。因此人们说加拿大是个崇尚自然的
国度。蔡世新在安徽也见过秋天里的枫叶,好看是好看,却并未觉得有什么了不得。
到了加拿大以后,他才真正明白,加拿大人为什么那样崇尚自然,热爱枫叶了。

    1986年9 月,蔡世新到达多伦多时,正是枫叶渐红的初秋。因为是夜间到达,
又急于寻找安身的去处,就没注意夜幕中的自然环境。第二天早晨,他去多伦多大
学报到,一出中国留学生联谊会住处的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马路两旁一团团一
簇簇的浅红色的枫叶。迎着朝阳举目四望,大街小巷的路旁都是一排排的枫树。枫
树的后面是一座座造型别致的别墅,别墅周围是茵茵的草地和葱绿的冬青,一眼望
去,就像是一幅幅美丽的油画,令人看了不由得心动;马路上有零星的红色落叶,
蔡世新轻轻走过,不忍践踏那片片浅红,那轻盈的脚步,就像是走在梦境之中。

    走进多伦多大学校园,枫树更多,颜色更红。他发现,凡是有树的地方,几乎
都有美丽的红色。

    10月中旬,是加拿大枫叶最红的时节。蔡世新和国际班的同学一起郊游。郊外
的枫林更大,满山遍野,重重叠叠,鲜艳无比。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毛主席那著名的
诗句:“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还有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
于二月花。”

    中国文人写秋,自从宋玉写出“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
之后,多以悲为基调。杜牧不然,毛泽东不然。蔡世新不会写诗,却有一种诗意在
胸中涌动,如果写出来,也一定是首“乐秋”的诗,而不是“悲秋”。如此鲜花一
样美丽的秋色,如此激动人心的诗情,怎能不乐而悲呢?

    北京香山的红叶,也是举世闻名的景观。但香山红叶是栌树,不是枫树。栌林
的叶子呈殷红,给人一种沉郁的感觉。而多伦多的枫林却是一片鲜红,使人感到开
朗和明快。因此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杜牧称枫林“红于二月花”了。

    当然,枫林里也不完全是枫树,中间还杂有松柏、橡树和银杏树。在绿色松柏
的衬托下,黄色的橡树和金色的银杏树与红色的枫树交映生辉,更显出红枫的娇媚
和艳丽。特别是在金色和红色之间,那种钢花一样的灿烂,犹如巧夺天工的云锦,
令人炫目,更觉美不胜收。

    据说,加拿大最大的枫林在渥太华附近的加定诺。那是一条狭长的山谷,方圆
几十公里,一眼望不到头。每到秋季,前去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蔡世新因为忙,
一直没有去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多伦多的红叶也很漂亮,用不着舍近求远到
渥太华去看红叶了。就像生活在海边的人用不着去太平洋里看浪一样。

    不过我要是有机会去加拿大,还是想去加定诺看看的。而且一定要在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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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求恩的故乡

    对于中国人来说,到了多伦多还有一个地方是要去看看的,那就是国际共产主
义战士白求恩同志的家乡——格雷文赫斯特。

    蔡世新是1986年到加拿大的,而他去看望白求恩的故居却是在几年以后。一方
面是因为忙于学业,没有闲暇时间;一方面是他对白求恩还没有特别大的热情。相
比之下,他夫人小曾对白求恩的“感情”要比他深多了。

    小曾出生于医生家庭,她从小就知道家里有一个很大的白求恩石膏半身像。她
的爸爸妈妈都很善良,经常免费给人看病,有时对那些食宿无着的病人还倒贴些钱。
她认为爸爸妈妈这样做,都是因为受了白求恩精神的影响。

    1989年初,小曾作为访问学者一到加拿大,就去了格雷文赫斯特,拜谒她父母
崇拜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的故居。

    格雷文赫斯特是个位于多伦多北部市郊的小村庄,离多伦多市区约100 里。白
求恩的故居是所奶黄色的木房子。现在是白求恩纪念馆。门前挂着一个像18英寸电
视机那么大的牌子:应中国同志的要求,把布莱尔·白求恩的故居装修保存,供中
国同志参观。

    门前绿色的草坪上散落着片片淡红色的枫叶,叶子背面竟有尖尖的绿刺。两株
巨大的枫树像守门员似的当道而立,树已有年头,散发着这昔日小镇维多利亚女王
时代的古典气息。

    房子里的陈设布置基本维持80多年前的原样,客厅有老式风琴和煤气灯,卧室
的床有帷幔,厨房有压水井和烤面包的炉子。婴儿室有碎花布拼缀的小被子和搭在
角落的尿布,儿童摇车的搁板上,竟然还撒着几点干面包屑。

    白求恩在这里出生,长到3 岁随父母离开,以后便开始他动荡的一生。他死后
34年,加拿大联邦政府购买了这栋住宅,并将它修复,正式对公众开放。

    二楼陈列着白求恩的生平事迹介绍和许多照片。大部分照片是在中国照的。有
骑着马的,有在做手术的,这些照片蔡世新和夫人在中国都见到过。一些老照片是
白求恩很小很小的时候和父母在一起照的。

    从文字材料中了解到,他的祖先是来自苏格兰的地主,还是法国胡格诺派教徒。
他6 岁时曾独自一人走出家门,到多伦多去探索城市的奥秘;他年轻时因患肺结核
几乎死去,当死亡的阴影笼罩他的时候,他反省以往所浪费的时间才深深感到了痛
悔;他一生的婚姻都是不幸的,他离婚又复婚又离婚,以后浪迹天涯,一直独身,
将自己的全部感情献给了需要他的病人;他还是个有才华的艺术爱好者,“常常用
令人恼怒的方式使胆小的人吃惊”;人们常常看到他在公共场所穿着不同世俗的服
装,驾驶漂亮的黄色跑车飞驰而去……

    故居墙上的中文解说词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及时行乐的人
……

    而中国人从毛主席写的那篇《纪念白求恩》的文章中,只知道他是一个毫不利
己专门利人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
有益于人们的人。

    后来蔡世新和夫人了解到,他在当地没有什么影响,就是一个医生而已。当时
甚至还是受排斥的。因为在那些保守派的眼里,他有嬉皮士的作风,思想比较左倾,
参加过共产党。

    加拿大是个宗教的保守的英联邦的国家,政治上不接受他。那个年代加拿大不
欢迎爵士乐和西班牙舞蹈。在绅士派人物眼里他是现代派,在现代派眼里他又不够
格儿,两面都不沾边。

    按照当地人的解释:白求恩为什么到中国去,他在当地找不到感觉,精神上很
寂寞。

    他主动要求护送一批医疗品到中国,被中国人的革命热情所震撼,就留下来了。
在中国,他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而在他的家乡,却是个默默无闻的人物。

    他的家族也没有什么人,他结婚后没有留下后代。

    小曾感叹:说起来,我最早知道加拿大,还是因为白求恩。当年读毛主席的《
纪念白求恩》,知道白求恩“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我又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
白求恩去中国是为了支援中国革命,我来加拿大是为了什么?

    蔡世新打趣:我们来支援加拿大的建设。加拿大人口少,需要支援。而中国人
口太多,需要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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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闲阶级”

    蔡世新认为,不到加拿大,有些事情就无法了解。在中国,有钱人是很受人羡
慕的。加拿大人欣赏和羡慕的不是有钱,而是“有闲”。这似乎有一种贵族遗风。

    到了周末,有身份的加拿大人要看你皮肤黑不黑,是不是晒了,是不是去玩了。
你要是工作了,没有去度周末,他就会说,你真像个中国人。或者说,你真像个犹
太人。

    说你像中国人或是像犹太人,这是个很大的贬义词。

    他们不认为勤劳是人的优良品德。他们欣赏的是像英国皇室那样,很贵族的生
活方式,骑马、打保龄球,或是从早到晚在花园里喝酒、下棋,或是在草地上铺张
毯子,篮子里装上美食和葡萄酒,老婆孩子在草地上吃啊,玩儿啊,滚啊,丈夫去
打高尔夫球。

    他们不炫耀有钱,而是炫耀有闲。用优雅的有闲方式来炫耀他们有钱,而不能
直接用别的俗气的方式炫耀有钱,这样的阶层才是真正的贵族。中国人以勤劳为荣,
如果谁说:我今天干了12个小时!那是一种自豪。加拿大人会说:哇!好惨,好可
怜!如果别的民族的人这么做了,他们就会说:像中国人一样,像犹太人一样。他
们不喜欢犹太人,认为中国人是不懂得享受和消费的“守财奴”。

    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我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这么一篇文章:《有闲的人是可耻
的》。

    作者用调侃的口吻说:“……在这大都市中求生存,在这热火朝天的大工地,
有闲的人是可耻的。”

    这说明,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培养出了完全不同的思想观念。

    蔡世新认为,加拿大人的生活方式受英法两个国家的影响比较大。加拿大在历
史上曾经是这两个国家的殖民地。因此现在的加拿大,既有英国的贵族遗风,如清
高、保守、慢条斯理、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又有法国的那种消闲、享受、浪漫。

    法国人有句名言:发现一道好菜的做法,比发现一个新的星球重要。

    意思是说,发现一个遥远的星球,对我的生活没有任何直接的意义。发现了一
道好菜,这一辈子都可以享受。

    加拿大的老年人讲究享受、消闲,喜欢收藏艺术品。青年人则喜欢运动,而且
是高技巧的运动。加拿大人经常嘲笑美国人的篮球和美式橄榄球,说他们抢来抢去
像群疯子,真好笑。加拿大的“国球”是冰球。冰球虽然也很粗野,但是他们认为
这是一种高技巧的运动,首先你必须滑冰滑得很好,手上的功夫也要很好。

    加拿大人最喜欢的运动,大都是通过一种器械来实现。

    蔡世新夫人跟加拿大人开玩笑说:“加拿大人最爱玩的球都带个棒子:高尔夫
球、棒球、冰球,都是带棒子的。”

    加拿大的年轻人还十分热衷旅游,他们在自己的房间里挂一张世界地图,到过
的地方,贴一面小红旗。对于中国青年很在乎的事情,比如说赚了多少钱,发了多
少财,写了多少书,他们好像无所谓。他们是从有闲的角度来表现自我。他们很多
人的人生目标是走遍世界。

    加拿大青年对读书的态度尤其让人惊讶。经常可以看到学生看球赛时,把书包
倒在地上,然后摞起来当砖来坐。看书时是把书放在草地上,把脚搭在杆子上,用
一种非常悠闲的方式来看。他们看书时乱画,看完就丢掉了。

    蔡世新家住的那个楼,老外经常把一些看过的书放在门外。都是很好的书,文
学类、经济类、电脑类、哲学类、消费类等,各方面的都有,都是去年刚出的畅销
书。他们没有藏书的习惯。他们认为书是消费品,看的过程就是消费的过程。书被
看完了,书的使命也就完成了,没有保存的必要。查资料可以去图书馆。

    加拿大的华人很多,与其他国家的移民居住区相比,华人居住的唐人街比较脏,
但他们不穷,银行里的存款可能比白人还多,有几十万,上百万。华人比较喜欢攒
钱,不喜欢消费。所以加拿大人称华人是“守财奴”。

    据说加拿大没有真正的穷人。最穷的人是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

    蔡世新在上大学的时候,看过美国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很奇怪,那个
叫霍尔顿的16岁少年,怎么会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呢?到了加拿大以后才发现,这
种人多得很。

    加拿大这种少年问题让人难以理解。他们喜欢脱离家庭去流浪,去讨饭,或者
是打零工,在街上给人家擦汽车。

    在街上他把你的车子堵下来,给你擦窗子,你给他一个硬币两个硬币,他就很
高兴:“谢谢先生,谢谢太太。”

    这些孩子看上去人很漂亮,细皮嫩肉的,有的戴着金表,用计算器数别人给他
的硬币。有的会拉琴,是很好的提琴,家庭不好根本买不起。再看他的皮鞋,也是
很好的皮鞋。

    蔡世新曾对一个长得很英俊的男孩说:“孩子,你长得这么漂亮,要是在中国,
没准电影厂都要抢你。”

    “Sowhat(又怎么样)?”这是他们常用的口语,满不在乎的样子。成名不在
乎,成家不在乎,好像只有流浪才是一种潇洒。他们几天十几天不回家,抱着被子,
沿街乞讨:给点钱吧,给点钱吧。然后用要来的钱买个汉堡包,或是热狗。

    他们就是要要小钱填填肚子,并不打劫。一个硬币一块钱,一个热狗才两块钱,
很容易要到。

    到了晚上,教会的人还开着车满街地找他们。还得求他们:孩子上车吧,天黑
了,明天再出来吧。教会里面有床,可以吃住。不用担心他们会饿着。实在不行,
还有青少年保护中心。

    对这些流浪少年,好像他们的家长都在为他们痛苦,却没有办法。

    加拿大有很多“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些人没有什么大志,将来只能在工厂里
打工。也有一部分青年从小就立下壮志,为了将来不懈奋斗。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加拿大还有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社会问题是同性恋。不知为什么,很多年轻人
不喜欢异性,不结婚,不生育。这些人没有社会责任感。一听说要他们结婚生孩子,
就害怕。因此造成加拿大人口下降,要靠移民来维持人口数量。现在很多加拿大人
年轻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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