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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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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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伽桑狄等有交往,并且有幸认真阅读了笛卡尔的《沉思录》手稿。他 

  的哲学基础,与笛卡尔确实不同,可贵的是他也能直言不讳,用书面方式提 

  出自己的批评意见。笛卡尔胸襟开阔,气象雍容,在付印此书时,也把他的 

  反对意见连同自己的答复一同付梓。 

       霍布斯于1651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利维坦》。可惜这部对后世产生巨 

  大影响的著作,发表时并没给他带来荣誉,反而使他不明不白陷入十分尴尬 

  的境地。“这书谁也不喜欢。书中的理性主义惹恼大多数流亡者,对旧教教 

                                        ① 

  会的猛烈攻击触怒了法国政府。”他只好偷偷逃回英国,半推半就,投靠在 

  克伦威尔门下。 

       霍布斯的性格十分矛盾,他认为自己是个很胆小的人。他曾在《自传》 

  中不无幽默地写道,他本人是他母亲所生双胞胎中的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 

  的名字叫“恐惧”。事实上他的胆量也仿佛真的不大。他敢于发表自己的见 

  解,但遇到激烈的对手,往往以逃避了事。但他在科学探讨中又是一位有胆 

  有识的人。他一生发表多少见解,确实有一股披荆斩棘不避斧的味道。后世 

  的研究者,对此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有人说他胆大,有人说他胆小。比如 

  西方著名史家梯利,就称赞他是“近代运动的最勇敢和最始终一致的代表之 

       ① 

  一” 。 



① 转引自《利维坦》一书的出版说明,商务印书馆1985 年版。 

①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26 页。 

① 梯利: 《西方哲学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9 年版,第26 页。 


… Page 94…

       霍布斯喜欢争论,而且终其一生不曾更改。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他很有 

  几次争论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笛卡尔哲学风行欧洲大陆的时候,他 

  就是站出来公开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士之一。在数学方面,他造诣未深,但雄 

  心不小。他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化圆为方”的方法,从而不惜与牛津大学的 

  几何学教授论战一回。 

       霍布斯是一位大刀阔斧的哲学家,虽然面对一些烦乱如麻的问题,他有 

  自己的鲜明优势存在,面对那些需要慎密细致对待的问题时,却不免遗笑大 

  方。 

       霍布斯的一生,荣辱皆尝,但以荣为主。他与政界显要往来甚多,而且 

  大体上与他们的关系良好。然而他毕竟是个学者,且又是一个无神论者,因 

  此,他虽得到过国王的爱戴,但国王陛下的智慧可达不到理解他著作的水平, 

  于是他的一些作品在国内得不到印刷许可。到他晚年时,他在国外的名声比 

  在英国本土更为响亮。 

       霍布斯十分长寿,他活了91岁,而且身体非常健康。“他84岁时用拉 

                                                                    ② 

  丁韵文写成一部自传,87岁时又出了荷马作品的英译本。”虽然罗素先生 

                                                                          ③ 

  不无遗憾地表示“我没有能够发现他在87岁以后再写什么大书” 。但87 

  岁高龄还能出荷马译本的人,我们得承认,这样的老人,确实世所罕见。 

       但总体看来,霍布斯还是一位承前启后的人物。他固然比培根成熟,却 

  不如洛克来得影响更大。这有点像后来德国的谢林和费希特,那两位哲人其 

  实也是哲学史上的人杰,但和康德与黑格尔相比,就低了一个档次。霍布斯 

  的命运有类于此。在他生前,他的影响远不如笛卡尔来的更深更广更大;在 

  他死后,他又被洛克的巨大威望和影响比下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确是 

  一位不好分类的哲学家,甚至是一位不合时宜的历史人物,在哲学方面,他 

  虽受大陆理性主义影响,却不能称为理性主义者,政治方面,他虽然亲历了 

  英国革命,却又不是英国革命的真的知音。这两方面,还是笛卡尔与洛克来 

  得更其伟大。 



                        2。《利维坦》的思想体系与成就 



       霍布斯享年既久,著述颇丰,但他的代表作并不很多。他的主要作品, 

  包括《论人性》、《论物体》、《论公民》和《利维坦》,都毫无例外地发 

  表于17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个时期可称为霍布斯理论创作的黄金时期。在这 

  些著作中,最系统、最完备、最具代表性也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是《利维坦》。 

        《利维坦》名称古怪,它本是《圣经》中一种力大无穷的怪兽的名字。 

  霍布斯将它借来以为书名,其用意可谓深沉而又形象。通俗地说,《利维坦》 

  就是霍布斯心目中国家的代名词。 

        《利维坦》是一部内容完备的大部头著作,全书共分四大部分共计47 

  章。第一部分“论人类”,第二部分“论国家”,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 

  的国家”,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这四个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写国家 

  起源的,可以看作原理部分;第二部分则是全书主体,凡有关国家本体的种 

  种设想、规定与评述,大致收揽其中;第三部分核心是论述教会和国家的相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69 页。 

③ 同上。 


… Page 95…

  互关系的;第四部分专门揭露和批判教会政权的黑暗与不合理性。全书思路 

  清晰,环环相扣,虽内容浩繁,却又主题突出。举凡霍布斯的哲学观念、公 

  民观、国家起源观和他对国家学说的系统理解,尽皆包含其中。 

        《利维坦》既是一部完整的政治学说,它的各部各章之间又有必然的内 

  在联系。霍布斯将人性研究作为本书的逻辑起点,这无疑是很高明的立论方 

  式。但他未论人性先论方法,未论方法先谈感觉,正是经验主义哲学的本色。 

  他哲学在胸,逻辑在手,不觉胸有成竹,手眼通天,使他的这部著作具有一 

  般政治著作难以具备的理论素养和开阔视野。这里择要而言,介绍几个最基 

  本的观点。 

       (1)人性自私说 

       霍布斯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创造人类,在人类身体和心灵的 

                                  ① 

  机能上,是造得极为平等的” 。人既是自然的产,就和动物没有太多区别, 

  实在动物也是自然的产物。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不由自己的生理运动, 

  如血液循环、呼吸和消化排泄种种。只不过人比一般动物富有想象力。这种 

  想象力使人更能趋善避恶。但他笔下的善恶与一般人的理解有别。他说:“但 

  凡是任何人嗜欲或欲求的任何对象,自他一方面言,便名为善;而任何他所 

                                       ② 

  仇恨及憎避的对象,则名为恶。” 不幸人总是喜欢幸福、快乐、享受和舒适 

  的,而且人的追求又没有止境,所以,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是一种利己的动 

  物——利己是人的本性;而就人际关系而言——人与人的关系是狼。 

       人与人的关系是狼的观点,曾在现代中国产生很大影响,以致本世纪80 

  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知识青年中,很少就不知道这个观点——尽管他们也许 

  并不知道首创这话的人是霍布斯先生。 

       霍布斯的这种人性自私自利,而人际关系处于狼式状态的理论,正是构 

  成他的《利维坦》学说的基础论点之一。实际上,这种对人的本性即自私自 

  利性的认定,也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必然产物。论国必然论人,论人必然论性。 

  一方面这是人文主义理论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又是人文思想取得新的发 

  展的逻辑原因。他们以人作出发点和归宿点就取缔了神的特殊地位,相应地, 

  既然取消了神的特殊地位必然要对人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实生活中, 

  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比狼与狼之间的竞争更 

  为激烈,更为复杂,也更为惊心动魄。至少狼没有人那么发达的智力,没有 

  人那么丰富的文化,更没有由人类发明又用在人类自身的那么多的杀人武器 

  和阴谋诡计。人性一旦恶性膨胀,可有多么可怕。只是霍布斯讲人性自私, 

  并非为人性而论人性,而是另有原因。 

       (2)国家起源——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不仅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认为当这种自私自利处于 

  完全自由状态时,就会产生相互间的冲突和残杀。因为你也自私自利,我也 

  自私自利,大家统统自私自利而且享有自私自利的自由,你要吃饭尽管吃, 

  你要唱歌尽管唱,你要骂人尽管骂,你要杀人尽管杀,结果必然以你的自利 

  影响我的自利。而这种无序的自由状态,即是霍布斯认为国家这种社会形式 

  出现之前的自然状态。很显然,这种自然状态肯定不是一种人人感觉良好的 

  状态,而是人人自危的状态。于是人类便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要求从这 



① 《西方伦理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263 页。 

② 同上书,第262 页。 


… Page 96…

  种自然状态过渡到契约状态。而这种契约关系在霍布斯那里称为转让关系, 

  只不过把这些内容用他特有的哲学方式表述出来。他说:“因为人的状况是 

  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战争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是为他自 

  己的理性所统治。凡是他所能利用的东西,都可以帮助他反对敌人保全自己 

  的生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对每一样事物都有权利,甚至对彼 

  此的身体也有权利。所以,只要每一个人对每一样事物的这种自然权利继续 

  下去,任何人 (不管如何强悍或如何聪明)都不可能完全地活完自然通常许 

  可人们生活的时间。”① 

        说得太拗嘴了,简而言之,只要人人自由占有,便有可能人人遭受横死。 

  那么怎么办呢? 

        霍布斯的办法是,要求人人遵循两条自然定律。 

        其一:“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就应该力求和平;在不能得 

                                                                          ② 

  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且利用战争的一切帮助和利益。”他对这个定律 

                                                  ③ 

  的解释是:第一“寻求和平,信守和平”;第二“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 

                  ④ 

  卫我们自己” 。 

        其二:“如果别人也愿意这样做时,一个人在为了和平与保卫自己的范 

  围内,会想到有必要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他应该满足于相对着 

  别人而有这么多自由,这恰如他愿意相对着他自己允许给别人的自由那样 

          ⑤                                                           ① 

  多。”他对这条定律的解释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他把这些规律规定的行为,称为权力转让。而确认这种权力转让的形式 

  就是契约,监督和保证这契约得以实现的则是国家。 

        霍布斯由自然状态说过渡到他的权力转让说,又从权力转让说过渡到他 

  的国家起源说。可以说是在他的那个时代达到了历史要求他达到的最好理论 

  境地。而这种境地的认识和它的实现却不是一回事。人们最为关心的是:这 

  种保证权力转让得以实现的国家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以及它应该拥有 

  怎样的权力? 

        (3)君主专制说 

        霍布斯认为,最好的国家形式,应该是君主专制的国家形式。他的国家 

  理论从人性自利说出发,经过对自然状况的分析,又经过对权力转让的分析, 

  终于得出君主专制的结论,不免令人失望。但这在他那个时代,确也事出有 

  因。资本主义文明起源于城邦,而这个文明的发达,需要强大的统一的国家 

  政权作保证。因此,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对君主专制的希望便成为一种潮流。 

  霍布斯溯源而上,从经验主义的方式达到他的国家起源与权力转让的发现, 

  又顺流而下,作出君主专制论的结果。正是这两个特点,决定了他政治学说 

  的历史命运。 

        他认为,为着权力转让的顺利,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的权利无条件地交 

  出去,因为个人之间的权力转让是不可能的。唯有把每个人的权利都交给国 



①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397 页。 

② 同上书,第397—398 页。 

③ 同上书,第398 页。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①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98 页。 


… Page 97…

  家,再由国家把这些权利分配给每个人才是可能的。而所谓把权利交给国家, 

  说到底就是交给国家元首。他说:“每一个人把他们所有的权力与力量交给 

  一个或者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根据多数赞成,把大家的意志变成为一个意 

  志。这就等于说,指定一个人或者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担当起他们的人格。” 

  ①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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