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第三章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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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三章存货-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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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分次摊销法:按使用次数分摊

    六、存货的简化核算方法一计划成本法
    1、规定存货的分类和计划成本。计划成本一般年内不作调整。
    2、平时采购时:
    借:物资采购 100(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7
      贷:银行存款等 117
    3、收入存货以计划成本入账、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
    借:原材料 (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差额)
      贷:物资采购 (实际成本)
    4、平时领用、发出按计划成本计算: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原材料
    5、月底计算分摊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本月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注意:由于当期暂估入帐的材料并不存在成本差异, “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帐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蓝或红数)
      贷:材料成本差异(蓝或红数)
    计划成本法的关键是材料成本差异,应记住: 
    发生时(购入时)超支额记在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额记在贷方;
    转出时(发出时)一律从贷方转出,转出超支额用蓝字,转出节约额用红字。

    七、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的方法
    1、毛利率法(主要适用于商业批发企业)
    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扣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注意该法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其它计价方法(如:最后进价法),先计算月末存货成本,然后倒挤该季度的销售成本, 再计算第三个月结转的销售成本。
    2、零售价法 (商业零售企业广泛采用):平进购进、储存、销售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
   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售价总额×成本率
    本期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八、存货数量的盘存
    1、实地盘存制:主要优点是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工作
    2、永续盘存制: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3、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
    ①、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注意,此科目在结帐前必须转平。两种情况:
    A、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
    B、如果未获得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会计应先自行处理,转入损益等,同时在附注中披露;如果次年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次年的年初数。
    ②、存货盘盈
    借:原材料(包装物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可冲减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③、对于购进的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净损失经批准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九、存货的期末计价
    1、存货期末盘点与盘盈盘亏的处理
    对于盘盈和盘亏的存货要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盘盈:经批准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盘亏:属于定额内损耗、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净损失,经批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净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1)“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的含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中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金额。显然,这里的“可变现净值”定义的是需要加工的材料、半成品等,如果没有加工过程的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就是估计售价减去相关税费的金额。
    (2)库存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待出售的原材料统称为待售存货;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为非待售存货。待售存货和非待售存货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基础是不同的,待售存货本身也由于其有无合同的情况导致估计售价基础的不同。
    a。待售存货: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没有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存货,或数量大于合同数量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产成品和商品一般销售价格的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b。非待售存货:应当将其与所生产的产成品的期末价值减损情况联系起来,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价;如果材料价格的下跌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3)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如果存在着存货数量多、单价低等情况,存货跌价准备也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算。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净值计算出的应计提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
    基本公式
  可变现净值=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金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项目来计提,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5)、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
     ①、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如果持有存货多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超出部分应按一般售价作为计量的基础。
     ③、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或原材料的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
    3、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
   首先判断存货持有的目的,待售还是待耗,再分情况计算可变现净值:
     ①、如果是以备消耗的存货(如原材料)
    A、首先判断其生产的商品或产成品是否发生减值。如果未发生减值,则说明该存货(材料)也不存在减值,无论该存货(材料)市价是多少,高于成本还是低于成本,都不需要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该存货(材料)期末按成本计价。
  就是说,以备消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和材料的市价无关。
   B、如果其生产的商品或产成品发生减值,则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完工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②、如果是以备出售的存货(如商品或产成品,特殊情况下需出售的材料)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条件:期末如果发现了以下情况之一
    ①、市价持续下跌,回升无望;
    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的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价值;
    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计提方法:
    ①、单项法
    ②、分类法
    ③、系列合并法
    注:不可以对存货整体计提跌价准备
    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来的应计提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以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
    7、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①、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不作账务处理。
    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
    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冲回或转销存货跌价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处理方法与坏账准备类似
    ③、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不是冲销“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是通过冲销“管理费用”科目来实现。
    ④、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存货结转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管理费用,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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