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黑社会 作者:丘海雄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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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社会 作者:丘海雄平萍-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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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事——又称“红旗五爷”

  花官——又称“巡风”

  贤牌——又称“守山”

  江口——又称“检口”

  么满——又称“老么”、“铜章老么”、“铁印老么”等以上职司人物在满清统治期内,都普遍使用。民国以后,去繁就简,只分为:“香主”、“二哥”(多为僧、尼、道之辈)、“三哥”、“四姐”、“五哥”、“六哥”、“七妹”、“八哥”、“九哥”及“老么”等十级。其中“四姐”又称“金凤”、“七妹”又称“银凤”,均属女门徒的称谓。

  洪门组织有许多秘密文件,如“山头凭证”、“徒众凭证”等等。附图1—1。1、1—1。2、1—1。3均系光绪初年各地洪门山头的标志。图案中的文字及排列方式外人一般难以明了,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三份文件中都有这样一首诗:五人分开一首诗身上洪英无人知此事传与众兄弟后来相会团圆时。

  这首诗是上文传说中所说的陈近南战败襄阳兵分五路突围逃生时所作的作为日后相认凭证的一首诗。“同”字号一由西区政府医院员工为抵抗“和”字帮会而组成。

  第二节香港黑社会组织的起源

  在上一节中我们简略介绍了中国大陆洪门组织的起源、演变过程、组织结构等内容。那么香港的黑社会组织是如何产生的呢?

  香港黑社会起源于何时,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后人的考证也不一致。

  我们从当时香港的社会背景开始,介绍起始年代不同的两种说法,让读者由此对黑社会组织的起源有初步的了解。

  第一种说法:关于黑社会的起始年代,另有说法认为三合会(即黑社会)团体早于1842年英国占领香港时已经存在,在1845年香港政府曾两度立法,监禁及递解涉嫌三合会分子出境。当时香港的三合会组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真正源于中国内地,在香港植根的洪门三合会,例如当时一个由名巡捕领导的“万安堂”,及“义兴公司”等;另一类是一些源于本地的帮会堂口,包括有“咕喱馆”、家族团体、国术会、同业会馆等。这些三合会在最初时期也未必都是职业犯罪团体。这一说法来源于警方外籍督察摩根在60年代所著TRIADSOCIETIESINHONGKONG书中。

  从19世纪50年代起,香港社会经济发展形成雏型之后,各行业雇员渐多,尤以西环、上环的搬运工的工作最为频繁,当时的搬运工大部分是海丰或东莞人,双方经常为争夺搬运生意而发生械斗,由于华人警察之中亦有不同籍贯人士,为维护同乡利益,便对打斗听之任之,不予干涉。自此,搬运工为保障自身利益,抗拒外人欺侮而纷纷成立各式各样的帮会,有的以相同籍贯为招揽,有的以同业为依归。至1858年底,在香港有系统的帮会计有:“义兴公司”——下分潮群义兴、海南义兴及福建义兴,吸纳所属同乡:“东字会”——是东芜人的苦力组织,“万安堂”、“福安社”及“太平山体育会”,均与内地洪门有连系,“中和堂”——为日后“和”字号三合会始祖!“青年国术社”——为洁净局苦力组织,“全”字号一,由小贩及油蔴地艇户组成,“胜”字号——属客家人帮会,其后客家人逐渐参加潮州人团体,“联”字号——由当时海军船坞工人及打字匠组成,本世纪初,香港商业中心集中在皇后大道和上环、湾仔三个地带。前者多是外资洋行及华商进出口商行的所在地,而上环三角码头及湾仔则多是小型商户、摊档、市场、作坊等,当时还没有象样的工业与手工业。靠出卖劳力为生者多数以“咕喱”(粤语,即搬运工人)为业。这些劳动者与流动摊档的江湖客之间,劳动者自身中间常因争地盘、抢主顾、霸档口而发生磨擦、争斗。当时的香港政府警察力量很薄弱,对这些地区的争执斗殴除非弄出人命,否则不予理会。一些人因而便以“同乡”或“同行”为纽带组织起来,先后成立“堂口”,实行自我保护。据一位曾属“和安乐”的黑社会“老前辈”何六叔提供的资料,当时有一个名叫卖鱼祥的东莞籍小贩,他来港前曾在广州参加黑社会组织“洪胜会”,来港后不愿单丁受欺,于是组织起“洪胜会”,团结市场摊贩力量作为发生纠纷的后盾,其他行业或同乡见卖鱼祥这一招灵验,也醒悟到团结起来更为有利,纷纷效仿成立堂口。堂口成立起来以后个人之争便成了集体之争,而且公开活动。在湾仔、上环及西环地区,因集体械斗造成几桩命案,致使警察开始密切监视堂口活动。当时香港地形并不象今天那么复杂,监视行动颇有实效,不但制止了黑社会人物酝酿的殴斗,还搜查封闭了若干堂口。故而黑社会组织被迫转为秘密活动。

  至宣统元年,十多个堂口中的“勇义堂”有一名混号“黑骨仁”的“执事者”,提倡联合所有堂口,和平相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旦发生纠纷,也用“讲数”(粤语,即协商)的方式解决,非万不得已,不得诉诸武力,即使非打不可,也应到指定地点,决一雌雄,不论何方胜负,绝不能惊动官府。这一提议得到各堂口赞同,于是在同年的端午节,召开了香港有史以来第一次“洪门大会”。至于为什么把与大陆洪门山头本无直接关系的堂口会议称洪门大会,是因发起人黑骨仁是当时中国大陆洪门之人,隶属于“天宝山”“碧血堂”,职属“红旗五哥”,他取名“洪门大会”就是为利用洪门的宗教仪式和神秘气氛以服众人,趁此还可敛财。据传开会地点在筲箕湾一处晒鱼场,大会上黑骨仁向与会者灌输了一套“洪门理论”,指出应设立一套规矩仪式,另外他还指出各人背井离乡,无非是为了求财,不应动辄斗殴,万事“和”为贵,倡议在各堂口名称之上,一律加上“和”字,如“洪胜会”称为“和洪胜”,“勇义堂”称为“和勇义”,自此以后,香港的黑社会便自诩为洪门,互相称兄道弟了。混号黑骨仁者亦被尊为香港洪门的“开山祖师”。这次大会还确定了香港洪门组织的职级。与大陆洪门的政治目的性质不同,香港黑社会只为求地盘、势力和金钱,所以去繁就简,把十种职位简化成以“香主”、“二路元帅”、“红棍”、“纸扇”、“草鞋”、“四九仔”上下有序的六级,潮州帮在“纸扇”之下、“草鞋”之上加插“五虎将”职位。二者相比较则“香主”等于“香主”,“红扇”等于“大爷”,“纸扇”等于“三哥”,“草鞋”等于“六哥”,“四九仔”等于“老么”。当时“和”字头的黑社会,有一首所谓的“招牌诗”:和牌挂起路皆通四海九州尽姓洪他日我皇登大宝洪家哥弟受皇封除了上述冠以“和”字头的黑社会组织外,香港还有一个更具历史性、更老的秘密组织,日后演变为纯粹潮州帮的“福义兴”(又名“义兴公司”),它是以商户为掩护半公开活动的,主要是为福建省的洪门组织“万宝山”向港澳侨胞募捐作为活动经费,由于它实际是中国大陆一洪门山头在香港的一个分部,不参与港内洪门组织活动,一般不把它列入香港最早的秘密组织。至于“福义兴”变成今天潮州帮三大黑社会组织中最具势力的一环,那已是几十年后的事了。

  由民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二十多年之中,人数最多、经费最足、规模最大的香港黑社会组织首推“和安乐”(又名“汽水房”,“水房”)。民国10年(1921年)这个组织中有一个名叫温贵,极有组织才能,由“四九仔”起家,后被擢升为“白纸扇”的人。他租赁了油麻地一整层搂宇作为堂口办事之用,又通过推举方式选出“红棍”一名作为“坐馆”,“白纸扇”二名作为“揸数”管帐,“草鞋”二名为“常驻执事”,同时编造“海底”(会员名册),印发收条征收会员经费,向下等娼妓及流动小贩等下层人物发放高利贷。这个堂口经费日益增多,会员人数直线上升,别的堂口“过底”者亦十分踊跃,使“和安乐”成为众多黑社会中势力最为强盛的一个组织。通过这一节的介绍,可以初步看出:历史上香港的黑社会虽然打着洪门的牌号,一些主要发起者也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洪门组织的人物,但是在本质上与中国大陆早期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洪门组织是大相径庭的,它不具有任何政治色彩和民族振兴意识。仅是以一些同行业或同乡为纽带组合起来的利益团体。以后更发展为危害社会、欺行霸市、压榨百姓的恶势力。

  第三节香港黑社会组织的发展

  一、省港大罢工期间香港黑社会在省港大罢工期间乘乱浑水摸鱼,窃取不少利益。一百三十多个黑社会组织的势力也随之抬头。

  “五卅惨案”引起省港大罢工。在香港方面英国政府对罢工浪潮开始时大力镇压,继则软硬兼施,部分老弱妇孺纷纷离港,虽然没有戒严,但是日夜都有英军荷枪巡逻,使市民无事不敢外出,城市一片萧条,仿如鬼墟。当时自来水设备还不普遍,到街边水龙头或水井轮候汲水的人为数不少。慑于英兵凶气,许多家庭主妇都不敢外出取水。湾仔区“单义”堂口的人马首先出动,代为挑水,索价每担一元。在当时,一元钱可买大米近五十斤。这一奇招引起港、九各地区黑社会人物的垂诞,于是纷起效尤。干开后,强行勒索、入屋行劫的跟着来了,甚至不管市民要不要,第一天挑了,第二天便自动送上门,水到收银,否则煎皮拆骨(粤语,即痛打一顿)。市民叫苦连天,无处申诉。接着歹徒们更搬出“代客购物”的圈套,要主妇把需购之物列好清单,声明货到才收款项。实则是歹徒趁军警忙于镇压罢工,将一些店主回乡,无人看管(或留一二人看管)的店铺砸开,强抢硬夺,将抢来的物品送上购物者的家门,除收取货款外,另收一笔“服务费”。歹徒们不分日夜地出动窃抢,大发“罢工财”,最高收入每日有达二百元者,这在当时几乎可购黄金四两了。

  由于罢工的影响,百业停顿。除了大部分产业及专业工人返回广州,余下的人普遍失业。各黑社会单位乘机招兵买马,在一年多的罢工行动中,香港黑社会都较前“壮大”,打下了日后为非作歹的根基。

  二、三十年代初至1941年香港沦陷由30年代初期至1941年香港为日军占领前的十年中,可称为是香港黑社会的“黄金时代”。

  黑社会何以在这经济尚不及战后繁荣,发展人数也远不如今天壮大的10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其自身俗守帮规有密切关系。

  在这段时期,黑社会人物和警方已开始挂钧,黑社会组织逐渐半公开化。黑社会人物与一些警察开始勾结,狼狈为奸。表面上是誓不两立的敌人,暗地里却是忠实的“盟友”。据一位曾属“和安乐”,绰号“石岐炳”的30年代的一个风云人物透露,当年他曾和一位华人探长结为“黄纸兄弟”,斩鸡头,饮血酒,义结金兰。黑社会之间发生磨擦,通过“讲数”和气收场时,都由理亏的一方摆设“和头酒”,以示歉意,这种场合时常也有警方人员作为嘉宾、以“见证人”身份周旋两者之间。

  那个时代的警方侦探知识贫乏,破案手段落后,每遇大案都要借黑社会人物作线人,使黑社会的地位变相提高了。此外,当时香港尚无反黑部门,在律例上也没有惩罚黑社会会员或活动的明文规定,黑社会活动便有侍无恐了。

  在黑社会内部,比较讲究“帮规”、“义气”,各堂口的纷争大多能通过“讲数”和解,不像现在那样动辄打杀。同时,这个时期黑社会活动十分活跃,作案虽多,但性质不算严重,轰动社会中的案件不多,警方没有花太多资源弹压。这些都可能是当时香港黑社会迅速发展的因素。

  当时除包庇黄、赌、毒及老千(即行骗)外,最普遍的犯罪行业是:“墨漆”:卯夜间偷入人居,盗窃财物。

  “文雀”:即扒手。

  “爆冷格”:探悉无人在家,撬门而入,进行盗窃。

  “踩灯花”:黄昏时乘人不觉,潜入屋内,夜阑人静即翻箱倒柜,暗入明出。

  “高买”:在市场或商户作购物状,乘机盗窃贵重货物。

  “收晒掠”:专在住宅天台或后栏,盗取晒晾衣物。

  “海鲜档”:在街头巷尾开设鱼虾蟹或纸牌小赌档。

  “夜冷”:专门从事收购贼赃,改头换面转手图利。

  “跳罕”:在街头巷尾或大笪地出售假药或春药。

  “拐带”:诱拐人口,买卖人口。

  “挞流锦”:以假银币在进行买卖时,换取对方的真银币。

  “收烂帐”:凭恶势力替人收取烂帐或陈年旧帐。

  “高利贷”:借出一笔钱,要求对方付以高价利息。

  “保公术”:通过占卜卦命,危言耸听骗取金钱,或利用对方贪念,以种金种银等手法行骗。

  “换流朵”:专门窃取信箱里信件,洞悉内容后相机登门行骗。

  “■死牛”:在僻静地区以暴力行动。

  “带货”:往返港澳与内地间,携带漏税或违禁品。

  黑社会成员在币值稳定,生活程度不高,消费门路不多的当年从事这些“一技之长”的罪恶活动,不但收入丰厚,而且安全稳定。会员向所在组织按规定缴纳的会费也有了稳定来源,会务工作自然推行顺利,作奸犯科之辈固然喜欢将黑社会作靠山,而且有些从事正当行业者或富家子弟也投靠门下,求取会员身份。这些人参加黑社会不是为了欺凌别人、为非作歹,而因为害怕“官府在远,拳头在近”,求取一会员身份作为“护身符”,万一有人欺负也可挡驾。就这样,香港的黑社会其对得天时、地利、人和,组织内部运作正常,循“规”守“矩”,发展到了顶点阶段。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香港沦陷前夕。

  三、香港沦陷的三年零八个月(1941。12—1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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