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问心(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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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问心(寄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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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烧排骨、清蒸黄鱼、油炸丸子……揍人的事她在行,报出人名和地址她一马当先,不给他死誓不还。

    “常大队长在给我打马虎眼呀?我说得口干舌燥你到底听进了几句?”她会被人抛弃?去他的伸张正义。

    一句也没听进去,只看见她嘴巴动个不停。

    “有,全听了,不就是你的陈世美老公另结新欢。”

    “我还没结婚,你再耍我试试,中午的便当……”可恶,就知道她散得过分。

    认识至今二十余年,她有没有结婚她会不清楚,居然冒出个子虚乌有的陈世美丈夫,警界之花岂会没人追,一整排的男人等着她挑。

    为什么她的不幸会由幼稚园延伸到现在,自从生命中出现了一盏坏掉的路灯,自此她只能摸黑前行,前途无“亮”呀!小时候的痛苦记忆犹存,她还因此掉了一颗乳牙,但这件事就不提了,谁叫自己去抢人家的糖果呢?被捧活该。

    在以为可以扬眉吐气的时候,天杀的黑煞星又来罩顶,让她的彩色人生顿变黑自。

    而现在她快气死了,那个悠哉悠哉的人依然一脸“你敢坑我便当,我就捧你”的表情,毫无自觉自己的行径多叫人寒心。

    “这个女人没救了,她的人生目标是吃和揍人,你讲太深奥她听不懂。”

    通常四肢发达的人头脑都装豆腐渣。

    的确,我真的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古月娥,麻烦你把她的话翻译给我听好吗?”

    “你……”不气、不气,与白痴有何好计较的。

    “她的意思非常白话,你联络上沈敬之了没?”

    “沈敬之……喔!应该有吧!”想了一下,常若薇用不确定的语气一应。

    “有还是没有,他现在在哪里?”就不信她回答得出来。

    “美国。”

    十二年前他说要去美国,她想了好久才想起来。

    都怪他太忙了也不联络,害她一搬家就搞丢他在美国的地址,所以不是她的错,是他太懒了。

    “美国的哪一州、哪一个城市,请你好心地报个完整的地址止我们佩服佩服。”

    她们也晓得他人在美国,根本是废话。

    表情一赧的常若薇扭扭脚指头穿上鞋,蛮心虚的。

    “放心啦!他不敢不回来。”

    “请问你通知了吗?要不然他怎么知道几时要开同学会。”

    她能放心才有鬼。

    “哪个华人不看报,我花了一个月的薪水把这消息刊登在全美的华人报纸耶!”好心疼哦!她的钱呐。

    为之气结的古月娥挑挑指缝。

    “再请问常大队长,去美国十二年的人是不是已经洋化了,你想他看不看华人报纸?”

    “对哦!”她找到大报一登就省事了,他没看到也该会有人通知他。

    “雪莉,我们像不像在对牛弹琴?”亏她还是破案串最高的优秀警官。

    “牛全身上下都可以贡献给人类,拿她和牛比实在太侮辱牛了。”

    张艳艳不屑一睨。

    “说得也是,我们该颂扬牛的伟大,摒弃无知的人类。”

    有些人类是该淘汰。

    她配合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

    “阿门。”

    真是够了,有异性没人性,她会不晓得她们两人在打什么主意吗?从幼稚园“肖想”到高中,人都出外好几年还不能断了花痴梦,她就看不出沈敬之帅在哪里,怎么有人会蠢得迷恋他。

    说实在话,时间太久远了,她都忘了他的长相如何,只记得他本来比她矮,后来有长高一点,都是她的功劳,因为她把肥肉都给他吃,所以她停止长高而他越长越高。

    嘻!他该感谢她。

    “你在笑什么?”有点恶心。

    浓眉一掀,她好笑的道:“请问二位为何一定要沈敬之来参加同学会,他并未念完高中。”

    请问呀!她们会用她也如法炮制,明明不是客套的人还咬文嚼字呢!“这……呃,同学嘛!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

    古月娥以肘推推张艳艳要她帮腔。

    “是……是呀!同学一场聚聚也好,聊聊近况联络生疏的感情。”

    她笑得气弱地拉拉笔直的制服。

    “感情呀!”骗肖耶!当她警察是干假的呀。

    “可是为什么要我联络他,你们才是召集人。”

    “因为你跟他熟,除了你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要不然她们何必透过她来达成多年心愿。

    小孩子互抢东西或恶作剧是喜欢的表现,年纪小不懂得什么是情情爱爱,只希望他多放点注意在自己身上,而不是老跟着另一个小女生。

    几年来也谈过几段感情,分分合合地重蹈同样的错误,蓦然回首才知道最在意的原来是最初的那个人。

    不一定要相爱,能再见面也好,这样才能彻底斯了心底的蠢念。

    她和古月娥都明了到一件事,沈敬之若会回来肯定是冲着常若薇的面子,别人休想请得动他。

    而且她们也明白,若有人会吸引沈敬之,那人非常若薇莫属,他们都有一种不平凡的气势。

    就像花和叶注定要连枝,谁也分不开。

    “再熟也没用,那人居然敢懒得回我信,我没揍死他他就该偷笑了。”

    害她们对她寄予厚望。

    “少给我逞狠,你得负责找到他,然后带他出席同学会。”

    哼!压根不知人家下落,她上哪揍人?大话。

    “张督察,你滥用职权哦!”中午了,她要去吃饭,一堆人来都拦不住她。

    “反正你本事够、人脉广,全世界都有奴隶,我们看好你。”

    她赋予重任地抚平扭折的档案夹。

    哇!她是鬼呀!这也知道。

    “我尽量、我尽量。”

    不过是人揍多了,他们屈于暴力才服从她,而且刚好都是所谓的社会精英分子,国家栋梁,民族的救星,统称有钱人。

    “是绝对,我们不接受尽量的敷衍语句。”

    八月十五一定要见到人。

    饿得受不了的常若薇才不管两张喋喋不休的嘴,推开那些碍事的家伙往外走,心里想着中午要吃饭好还是大碗的牛肉面,7一ELKVE的蛋包饭正在特价。

    不过涮涮锅也不错,好久没吃日式料理了,上回的寿司吃得蛮过瘾的,可是太贵了,吃蒲烧鳗便当吧!奢侈一次不为过……砰!咦?怎么有堵墙,哪个混蛋把门堵住妨碍进出,真是死不足惜。

    一拳挥过去想打碎墙壁,谁知墙壁竟有嘴,居然吃掉她的手,还开口说了句人话。

    “你的脾气怎么老不改,不分青红皂白先赏一拳再说。”

    她抬头一望,看见一张陌生的男人脸孔,脱口而出的问道:“你是谁?”

 第三章

    “你是谁?”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分别十二年她一点都没变,除了头发留长了,他知道她是懒得剪,还有脸型多了一些成熟女人的韵味,个性上的莽撞一如记忆中,先揍了再说。

    看到一成不变的她心里才有了踏实感,他很怕再见到的是一个完全变了性子的乖乖女,虽然不太可能发生,但是未雨绸缨是人的天性,难免会想得太多。

    玄武的嘴角微微扬高,他想这些年自己真的变得很多,由青涩的少年长成伟岸男子,连心态上都沧桑得像个中年人。

    何况薇薇一向迷糊又不爱记人的面孔,长年和她相处的人都得有一份出乎寻常的耐心,否则会被她气到得内伤。

    她是变漂亮了,一身的朝气活跃,衬出她充沛的生命力,像是一株永不凋谢的向日葵,不管太阳出不出来她照样开着花,嘲笑畏惧风雨而弯腰的小花小草。

    但……她一定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吗?了解她的他,忍不住笑出声。

    “喂!你笑什么,挡了本队长的路还敢笑,你是哪个单位的?”纵容屑下无方,组长连罪,该揍。

    “沈敬之。”

    他报上名字。

    咦!好熟哦!好像在哪里听过。

    “滚远点,别挡路,本队长有任务要出。”

    “你饿了。”

    实在太明显了,她一饿就脾气不好,嘴角往下垂。

    “我是饿了……”啐!她干嘛和他说这些。

    “你挡在我面前干什么,没吃过牢饭是不是。”

    是没吃过。

    “我请你吃饭。”

    “好……”嗯,等等,她是不是答应得太爽快丁?“好你个鬼,你当我是随便的人吗?”

    “不,我当你是服务市民的好警察,警民合作共创美好的台湾。”

    如果台湾不被政客搞垮的话。

    听来真舒服,好像宣传广告词。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话含有讽刺意味?”

    “常警官想多了,小老百姓怎敢……怎么,有疑问吗?”她到现在还没认出他,苌叫人怪不是滋味的。

    “你是小老百姓?”疑问可大了。

    “奉公守法,不贪污不漏税,出入境都用护照。”

    只是偶尔会未经海关盖章就是。

    “谁理你的满口怪言怪语,这里是少年队并非菜市场,要报案请到一楼柜台。”

    喝!还走得大摇大摆,当百来个警察是死人呀!“常若薇。”

    非常好用的通行证。

    “喔!常若……可恶,你敢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活得不耐烦了。”

    一拳欲挥,火气不小的她发现他不同于一般人。

    没几人能接得下她又快又狠的拳头,记忆里好像有那么—…个受气包,三不五时拿身体当沙包供她娱乐,不避不躲地老是打不死还紧跟着她。

    但这不是重点,她居然毫无所觉地让他包住硬拳好半天才发觉,若非想再赏他一拳,她根本忘了自己的手在人家的掌控中。

    他到底是谁?“薇薇,你真的想不起我是谁?”墨镜下的黑瞳无奈的转动着。

    见鬼了,他真认识她。

    “好久没人叫我薇薇了,连我老爸都连名带姓的吼。”

    吼得好像杀父仇人似的,一会儿要她多用脑少动拳头,一会儿吆喝她赶快去抓贼,打死了他负责,真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做起事来反复不定。

    也不想想她的个性是遗传谁,有暴力老爸就有暴力女儿,一家都是暴力份子,唯独温柔似水的古董老妈,说起话来永远软绵绵,丈夫和女儿是她全部的骄傲。

    “给你个暗示,我人生的第一个挫折是你给的。”

    唯一的。

    “哈!你在耍我呀!全台湾有多少人的挫折是葬送在我的拳头下,说点新鲜的来听听。”

    大手包小手,他的手是她的两倍耶!好稀奇的感觉,没人敢包着她的手不放,一副非常珍惜的模样,怪得让她好想扁人。

    “你禁不起饿,爱吃软糖和巧克力,偏偏又怕发胖的只看不买,诅咒别人胖死活该。”

    但是又想吃,妥协的结果是纵容自己一个月吃一次。

    “哇,你真的了解我,连我这个小秘密也知道?”漫不经心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似在研究他的来历。

    “刨冰要加很多的红豆和牛奶,最爱吃学校对面那间冰店的红豆牛奶冰,你说老板娘长得像发福的小白兔,两颗大门牙有如总统府前的卫兵屹立不摇。”

    他的如数家珍叫常若薇讶然地睁大眼,忘子抽回自己的手。

    “你是CIA还是KGB,中情局派你来台湾卧底多久了?”玄武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薇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大而化之。”

    “听起来不像是赞美。”

    伸出另一只自由的手,常若薇自然地摘下他鼻梁上的碍眼墨镜。

    吓!好熟悉的眼神,太熟悉了,简直是……像谁呢?掏空容量不大的脑袋瓜子,她难得用心地搜寻潜藏记忆里的模糊影像,呼之欲出的人名硬是哽在脑页翻不了面,她就快想起来了。

    “看到你一如往常真是欣慰,脾气还是可爱得让人忘不了。”

    一样的嚣张跋扈。

    啊!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叫……”

    “哇!沈敬之——”两人交握的手被两道“乱流”冲散,失去温暖的手有点失落,似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了,而她找不到该死的凶手。

    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波又一波狂猛地几乎将她掩没,小男生的形象,大男孩的腼笑,逆来顺受的包容眼神……天哪!她实在无法将记忆中的沈敬之和眼前充满阳刚味的男人重叠,记忆也是会骗人的。

    不能怪她认不出来,谁会晓得童话也有真实的一面,丑小鸭和天鹅明明是完全不同的品种,眼前的他她只能说是奇迹,上帝是存在的,弥补他小时候的缺憾。

    毕竟活在她的魔掌下多年还能活着不容易,老天非常好心地给予他一次重生。

    一离开她他就活得人模人样。

    说起来她功德无量,加诸的磨难造就了今天的他,虽然她不怎么识货,但他那一身高级服饰在她抓摊贩时曾看过不少仿制品,据说没个上万还买不起。

    看来他是削翻了,又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她要给他客气就有损大姐头的气魄,耀武扬威十几载今日再接当年雌威。

    “喂喂喂!你们两个阿曼尼滚离些,他是本队长的私人产物。”

    对对对,他的财产应该是我的,我是让他成为大人物的幕后功臣。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行弗乱其所为呀!简单的说法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什么是阿曼尼?”旁边的小警员一头雾水,代一群同样不得其解的同事发问。

    小时不读书,大了没路用。

    “啊,曼尼,Money,懂了吧!有钱人的简称。”

    她们两个惯用名牌,大半薪水都花在各名牌的高档货,不叫声有钱人未免太对不起她们。

    “喔!”一室的应声表示有道理。

    “张艳艳,你贵为公关部主任却做出有损警务人员形象的举止,风纪小组正等着抓你的小辫子哦!”别怪她没提醒,交际花的人缘差到连狗都唾弃。

    她一听连忙左右张望,端正形象地梳拢有条不紊的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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