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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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如玉-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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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究没有把我的照片给我看,也从来没有寄过任何一张有他的镜头,但是没关系,从相片那些美丽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到蛛丝马迹,他肯定还是那个迷人的,脱俗的美男子,凡是女性一个都不放过。
  
  偶尔,他会经过上海逗留一两天,带着奇形怪状的礼物送给我或者元宝,在我们家里露台上和郝铭喝一杯。
  郝铭,对此不是不郁闷的,经常在开启邮箱,或者接到接站电话以后,学习戴安娜王妃忧郁的眼神和哀怨的语调说:“我们的婚姻里面有三个人,太挤了。”
  还会威慑我:“李如玉,你每次像个花痴一样笑什么笑,一点都不端庄,你再这样子,我也去浪迹天涯了,我是说真的,说真的!”
  我自顾自忙我的,一点都不害怕:“要不要我去送行?”。
  
  他不得逞,就挑拨得元宝也对田螺爱理不理的,就像对我一样——他告诉元宝,家里就爸爸有钱,妈妈,以及那个‘小白脸叔叔’都很穷很穷。
  但是有一次田螺很久很久没有消息,元宝突然问郝铭:“小白脸叔叔,是不是该回来了?”  他琢磨了半天,看看窗外:“也是哈……”
  
  王滢盯着我:“李如玉,你肯定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对吧?”
  “大概吧。”
  “我…要去找他。”
  “厄?”我有点儿震惊的看着她,这个是她对我说的?
  她不理睬我的惊讶,仿佛自言自语的说:“我也在上海待够了,该出去走走了。”  “希望你过得快乐。”其实我如果厚道的话,我应该祝她心想事成,得偿所愿的,但是我竟然不愿意。
  我很喜欢很喜欢这样的日子,一点儿也不愿意她心想事成。
  
  李如玉的一百分爱情至此,算是修炼成功,剩下的就是保卫胜利果实,一起慢慢变老了吧。  
  窗外,又在放焰火了,普通的日子里面看到焰火这种梦幻奢侈的东西,总让人觉得是…白捡的……
  
  ——完——

    番外


  李如玉这个女人。
  
  女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天差地别,高贵和低贱、优雅和粗俗、出类拔萃和平庸,区别很大。
  
  李如玉,第一眼我就认为她是个低贱的、粗俗的、平庸的女人。
  甚至有点儿白痴。
  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的。
  所以当我发现会有男人,一个优秀、脱俗的男人喜欢上她,我真的觉得这个世界疯狂了,就想揪着对方的衣领问一问:是不是是个女的就比我强?!
  
  后来么……一天天相处得时间多了,我这个见识过各种各样精英类型女人的人,深受打击,这个胖乎乎的傻乎乎的女人就像是外星球来的,不对,这也算个女人?!
  哪有这样儿的女人!
  
  傻也就算了,俗也是没有办法的,可是真没有见过这么没心没肺的。
  
  小心眼儿,专门为了一些小事情和我斤斤计较,大事情上面反而浑浑噩噩的,有时候我觉得她真不是地球上长大的,明明缺乏人生的好多常识,竟然还能够装模作样。
  
  笨到老家了,我没有见过洗澡跌浴缸里,脱衣服卡住肚子这样的傻瓜,这样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智商也会受到连累吧,有一次我看她背单词,一页背了一晚上,第二天还在复习,第三天还是记不全,很想把书直接塞进她的脑子里面去。
  
  又贪财又虚荣。明明看见值钱的东西,眼睛里面都是闪闪的发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偏偏还要装做不屑一顾的样子,我都替她觉得辛苦,给她的卡,也从来没见她刷过,每天忍着各种诱惑的样子,很辛苦,还挺有毅力。
  
  李如玉就这样一天到晚很来劲儿的活着,说实在的,搞不懂她哪里来的那种乐天派的勇气,明明生活一团糟,偏偏她还能活得好像很享受——这,算不算特异功能?
  单位的人利用她,家里的人忽略她,情人抛弃她,我……鄙视她,真是,她每天都还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尤其是兴致勃勃地活着。
  
  这样的人要是能够改造一下,那简直就是个奇迹中的奇迹,我觉得这个挑战很好玩,想试一试,反正人生这么无趣,就当增加个消遣好了。
  我最近很闲,就当自己积点儿德,带她出去见见世面,长长知识,鼓励她多看看书,好让她关键时刻能够拿得出手——我自己到无所谓,就怕元宝将来觉得自己妈妈丢人。
  嗯,就是为了元宝我也要花点儿心思把这个女人——至少培养到人类的水平线以上。
  
  我这个人做事情一向是很认真地,认真到投入进去了……开始当然是不顺利的,但是有别样的乐趣鼓励我继续下去,嗯,别样的乐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到这么差劲的李如玉就会觉得愉悦?
  我真的不知道。
  
  会让我愉悦的生物,让我失去了戒心的女人。
  说实在的,当有一天我发现,为难和挤兑李如玉,并不是为了出心中的一口恶气,而是为了别样的小乐趣的时候,我还没有觉察到危险,我甚至乐此不疲,看着她气愤地样子,无可奈何忍受的样子,我就觉得高兴,觉得充实。
  我会期待每天结束工作,回家的感觉,以至于事务所例行的那些应酬我都不愿意参加了。
  
  家,从来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冷清,无人,提供食宿的房子而已,然而现在不一样了。
  那是个温暖的地方。
  每天走进小区抬头仰望,26楼那里有亮着的灯光,有人在等我共进晚餐,绝对不会忘记或者因为没有时间撇下我。
  这感觉很好,很好。
  
  回自己的家里面不需要钥匙,只要按一下门铃,就有人欢快的答应了来开门,门内是柔和亲切的灯光,喧闹的人声,空气中带着芳香的葱花或者米饭的气息,客厅里总是随意的扔着小孩子的玩具零食,地板上有杂物,吧台上还有几本歪斜的书,李如玉的家政水平也很差,人也懒,这还是她父母在帮忙收拾后的结果呢,她另外一个不像女人的铁证。
  自从她来了,家里面就一天天混乱下去,吵闹下去,名符其实下去。
  
  唯有冷清这个词,越来越找不到了。
  
  我是先爱上这样的生活,再爱上这个女人的。
  决不是先爱上这个女人,再爱上这种生活的……虽然,怎么样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或者只是一种温柔的毒,慢慢的渗入了我的每个毛孔,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无法自拔。
  
  不过无所谓啦,我是一个想做就做,从来不知道瞻前顾后的人,这个女人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早就是我的私人财产了,所以……怎么处置自己的私有财产,是我的权利。
  只是我不能告诉她太早,这个女人……认识的时间久了,才发现,木讷的表面下,还是有不少的小花样的,要是她得寸进尺有恃无恐的话,就不好玩儿了。

  
  黄昏时分,我才在村民的指点下,跌跌撞撞在后山找到他。
  他穿着有些破烂,还很脏的旧帆布工作装,坐在泥土地上看夕阳,夕阳西下,只有一只山羊和他默默独对。
  
  然而就这样有点儿邋遢的样子,反而在我的眼里,显得那么不拘小节,那么风华绝代,这个男人从来就是造物主的宠儿,完美,脱俗,从第一面起就深深地迷住了我。
  真的,这样的他,眉梢眼角洇在晚霞中,更显得不染一点儿俗尘,让人自惭形秽,我觉得我一身崭新的户外装备显得很矫情,很俗气,有点儿无所适从。
  
  近乡情怯,只能站在那里远远看他,不知道该怎么靠近,如何说第一句话。
  
  他倒是看到我了,也没有多吃惊,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很自然请我过去坐在他的身边,就好像他已经提前接到了通知,正在这里等我。
  甚至还温柔的问我:“累不累,怎么不先休息一下?晚上我让他们多烧点热水你烫烫脚去去乏。”
  我很感动,那些多日的疲惫和曲折,立刻化为了乌有,乖乖坐在他的旁边一起看夕阳,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就像真正的他乡遇故知一样。
  
  好温馨的感觉,如果我不那么多话的话。
  
  我也就随意那么一问:“谁的羊?你老看它,好像你们两个很熟的样子,哈哈。”
  他也笑咪咪的:“你看它的眼睛多么清澈温顺,看到这双眼睛,我就想起如玉来……”
  
  我……靠!
  还真能促景生情呀!
  心头火起,又强行压抑住了,晚上找老乡要求吃烤全羊!老娘多付钱还不行!
  
  这夕阳,这山坡,这破羊,这臭男人,越看越来气,我傻了放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不过,来受这洋罪。
  
  李如玉,李如玉,李如玉,有个什么好的,那个傻呼呼的俗气女人,想起来怎么就叫人那么不服气。
  
  “喂,你……”
  “觉得我很傻?”他老是这么淡淡的笑,真让人受不了。
  “你到底有多爱她?”终于问了憋在心里好久的问题。
  
  “也没有多少吧,我也不是个感情多么强烈的人。”他叹口气:“反正有多少算多少。”
  
  太阳落山了,我的心也跟着滑到了谷底。
  有多少算多少么,没有比这更可怕的答案了。
  
  他站起来:“走吧,晚上请你吃这里的炖菜,很好吃。”他对我总是这么得体、有分寸,就像真正的老朋友一样,仿佛完全不明白我不远千里,跋山涉水来到这里的目的一样,明白了也不在乎吧。
  我还不如孟姜女呢,更算不上什么红拂夜奔,我一直在演独角戏。
  
  再看他,还是淡淡的笑容,就心中有了深深的恨。
  我现在理解那些亲手杀死情人的疯狂女人的心理了,什么爱他就给他自由,什么放手,我现在只想把他死死勒在自己的怀里,一步也不离开。
  
  只能连夜离开,我给了老乡加倍的钱,当天晚上就回到了镇上。
  夜风很冷很冷,冷不过我心里的冰霜。
  
  他送我到村口,不作挽留,虽然眼睛里面不是不歉疚的。
  其实只要他一句话,我就愿意陪着他天涯海角,只要他肯分一点点关注给我,只要他愿意敷衍我一点,只要他一句话而已,我心甘情愿做那个替代,那个慰籍。
  
  然而他不肯说,放我走,嘱咐我路上小心,以后不要独自来这种偏远的地方。
  我咬着牙问他:“你连句对不起都不和我说!”
  他看着我:“我觉得你并不需要这句话,王滢,请忘记我好了,会有更好的人值得你爱。”
  
  “你不懂,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说忘记就忘记的,更不是谁都能替代的。”
  “我当然懂。”
  
  我的眼泪啊,是,他当然懂。
  
  我决定把这一切都忘记。
  岁月这么长久,总会有淡漠忘记的时候,只是,到底是我先忘记,还是你先忘记呢?
  不管是哪种结局,我都在局外了。
  
  如果不能拥有爱情,那么留一点点尊严好了。
  
  华灯初上,我依旧站在落地窗前看焰火,新任男友体贴的递过来一杯清茶,他固执得认为我喝红酒的姿态很美,但是不健康,一律换成绿茶。
  
  “想什么呢?”
  “想起以前和人家争辩:相濡以沫好呢,还是相忘于江湖好?”
  
  他笑:“该相濡以沫就相濡以沫,该相忘于江湖就相忘于江湖,不就好了?”
  
  唔,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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