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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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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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名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那火焰精灵的身影才能被地下留在他脑海中。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已经身险囹圄,只是渴望着能够再次见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鸟。
    “喂,喂,纵火犯。”钱名还没分辩出耳边响起的声音是梦是真,头上已经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还敢睡觉!找死啊,给我起来!”
    钱名睁开眼一看,立刻惊喜地跳了起来。那只令他魂牵梦绕的火鸟正拍动着翅膀,悬停在他正上方。“我的梦想,我的精灵……”钱名颤抖着向它伸出了手。
    火鸟飞下来一翅膀拍开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它用仅有的一只脚爪却轻松地抓着钱名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大模大样地说:“走,我来教教你怎么放火──看见你这样放火的我就生气,那点火连地地瓜都烤不好,你还想烤人吃!”它咕咕哝哝地向墙壁直直地飞撞去,钱名吓一闭眼,以为这下子必然是头破血流了。谁知等了半天还没有撞墙的感觉,他睁开眼看时,发现已经身在拘留所的走廊上。那只鸟拎着他正摇摇晃晃地从两个警员之间飞过去,而那两个警员依旧聊着天向前走,一副丝毫没发觉一次越狱行动正在他们鼻子底下进行的样子。
    钱名被带着穿过大门,飞上天空,速度越来越快,高度越来越高,立新市的万家灯火就在脚下,钱名在呼啸的风中俯望大地,觉得心脏跳动的越来越急,终于失去了知觉。
    就好像躺在飘荡的小船上在波浪中轻轻摇晃,船下的大海发出轻柔的波涛声,使人昏昏欲睡。一轮红日跃出海平面,照的暖洋洋的。太阳沿着海浪的方向漂过来,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温暖……
    “嗷嗷嗷嗷……”钱名惨叫着从平地上弹起来。他迅速在地上打着滚,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火苗扑灭。火鸟正在他旁边抱着翅膀等看热闹,见他熄了火才冷笑着说:“我辛苦带着你飞,你居然敢给我睡觉!”
    “精灵!我的精灵!”钱名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的向火鸟扑过去,想把它紧紧抱在怀里。
    “叫你别动手动脚的你没记性啊!”火鸟举翅膀劈头盖脸的就打。它的翅膀象铁铸的一样,力气又非常的大,一下一下直打得钱名抱头讨饶才停下。这只火鸟的行为和钱名梦里的精灵相差甚远,施暴之后还用一幅宽宏大量的口吻说话:“你最好给我记住我的吩咐。以后再忘了我说过的话的话,我可就不这么好说话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火鸟想起来还没彼此介绍,并且用翅膀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火儿。”
    钱名正在四顾。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郊外,不远处是一大片麦田,在地平线的方向则可以看见立新市的灯火。难怪刚才在风中老是有种快窒息的感觉,原来这只火鸟飞这么快,短短几分钟竟飞出这么远。
    “砰!”钱名的头上重重挨了一翅,打的他眼前乱冒金星,火儿身上的火苗乱窜,怒冲冲地对他叫:“问你名字没听见啊!”
    “钱名,我叫钱名。”钱名摸着头赶忙回答。
    “签名?谁找你签名了?连罗天的签名我都不屑一顾。”火儿对这个人类的名字也十分不屑。“喂,我看你挺喜欢放火的,可是你那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啊。”
    钱名唯唯喏喏,生怕说错了话它又打过来。
    火儿拍拍他的肩:“从今天开始我来教你放火──说到放火,我可是天下第一,哈哈哈……”说完一挥翅膀,一头猪不知从哪里落下来,重重摔在钱名面前:“去把它烧成外焦里嫩的八成熟。”
    钱名摸摸身上,即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为难地看着它。
    “看我干什么?快动手!”火儿躺在一棵树上吩咐,“记得把猪尾巴留出来,我要带给狐狸吃。”
    “我没带火柴!”
    “笨蛋,放个火还要火柴,我怎么从来不用火柴?”它这句话给钱名提了醒,他收集了一些柴草把猪堆起来,用一根干树枝伸到火儿身上取了火,终于把猪烤了起来。皮肉被火炙烤时特有臭味夹在柴火味中扑鼻而来,熏地钱名连连后退。火儿连眼也不睁就评论道:“什么破水平,外面都成炭了,里面还没熟,就这样还算立新市第一纵火狂吗。”等到火熄灭后正如它说的,猪的外表已经烧成了炭状。钱名用树枝一捅,里面的内脏却流了出来,看的钱名扶树呕吐起来。
    “不及格,继续努力!”火儿再次从树上扔下一头猪。
    钱名一头接一头的烤着猪,烟熏火燎之下弄得自己变成了一个黑人,他很怀疑再继续这么烤灼下去,自己也会像那些猪一样发出烤熟的味道。终于在第七头猪时,火儿发出了进入沉睡的鼾声。对于钱名来说这无疑是宣布大赦的声音,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颓然的坐在地上。自从遇见火儿后,他第一次有时间认真考虑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因为纵火被捕,然后又被一只火鸟带着越狱,然后又被强迫在荒郊野外烧猪——这一切是真的吗?是不是自己的精神终于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呢?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越狱?哪里会有会说话的火鸟?对了,这一切都是出自自己的臆想……看来自己真得快疯了。
    钱名认定了自己整完的记忆和树上的那只火鸟都是幻想后,决定先回家去好好睡一觉。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恢复正常了。他抬脚踢开眼前的灰烬,蹒跚的向立新市远远的身影走去,
    过了好久,睡梦中的火儿流着口水醒来:“肚子饿瘪了,喂,要签名的,你的猪烤好了没?”树下没动静。火儿低头一看大怒:“竟然敢趁我睡着了逃跑!”它展翅飞去,不一会就把钱名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摔。火儿踩着钱名,把脖子伸到他面前,用凶恶的表情问:“猪烤好了吗?”
    钱名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事物竟然真实到可以一再殴打自己,他茫然的摇头,盯着火儿想知道它是不是很快就会消失在空气中。
    “没烤好你就敢走?你要上哪儿去啊?”火儿不但没消失,反而贴着他的眼睛说话,使钱名有身在火炉的错觉。
    “我,我想回家。”
    “谁批准你回家了?”火儿咆哮,“给我烤猪,我还等着吃呢!烤不到要求我就亲自动手把你烤来吃!”
    幸亏钱名不知道火儿的威胁变成事实的几率有多高,不然他恐怕连做接下来的事情的勇气都没有——他抓起那根木棍敲向火儿,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出现的幻觉。火儿身上的火焰迅速变成了近乎透明的白色,这代表它的愤怒已经到达了极限,接下来要出现的,是足以烧毁整个城市的火焰风暴……不等它的翅膀挥出,钱名已经感到自己身上冒出了火苗,那不仅仅是衣物在燃烧而已,而是从他的肌肤血液里烧出来的火焰……自己要死了,要被火烧死了……钱名第一次觉得火焰这么可怕,原来或竟然是一种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的力量……那根本不是火的精灵,那是火魔,魔鬼……
    钱名在地上打滚嚎叫间,所有的火焰忽然都消失了,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仿佛吸走了那些火:“火儿,果然是你干的……”这个有些平板的声音在钱名听来无比美妙,他抱住对方的腿喊:“叫救护车,我快被烧死了!开帮我叫救护车!”
    “我听孙剑说纵火犯从看守所莫名其妙不见了,就知道是你。”来人根本没理钱名,抚摸着落在他肩上的火儿说,“你弄他出来干嘛?”
    “好玩啊,我喜欢纵火犯。”火儿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好心教他放火,这家伙不好好学还敢打我,教训他一下!”
    “别领着他到处防火啊。还有,瑰儿作了一大桌子饭菜问你怎么不回去吃?不吃她就倒掉。”
    火儿怪叫一声:“糟了,我忘记回家吃饭了。都是你这个笨蛋害的,我是为了教你才忘掉时间的!”它虽然急着去吃饭,但是临走前还没忘了扑过来对钱名抓扑几下,再次把钱名打的嗷嗷直叫。
    “火儿,这个人怎么办?”火儿径自飞走前那个男子问。
    火儿头也不回的吩咐:“帮我存鹿九那里,咱家冰箱放不下了。”不一会它的身影就变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红点。
    钱名好不容易挣扎起来,他现在才开始打量眼前这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钱名试探着问:“你……”
    男子没跟他搭话,一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拎起来,等钱名反应过来已是又一次身在半空。钱名挣扎喊叫:“你要带我去哪?你想干什么?”
    “去养猪场放进冰箱里。”即使在高空的风中男子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情感变化。
    “养猪场……冰箱……”钱名从这些字眼中的到浓浓的不祥的信息,这时男子最后的几个字也悠悠的传进他耳朵,“火儿喜欢把肉存着慢慢吃。”
    “吃人了,妖怪啊,救命……”钱名声嘶力竭的吼叫起来,手刨脚蹬的向挣脱这个男子,也不想想自己如果现在从他手中掉下去的命运也比进冰箱好不了多少。
    也许是钱名的挣扎起了作用,男子忽然在空中停住。只见他慢慢把手插进口袋,钱名惊恐的睁大了眼,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样的凶器,谁知这男子最后居然拿出一只手机来:“孙剑,你找我?……喔,你请客的事取消?好的,没关系……是,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真请客……我没取笑你,你说请客十次有五次是我付钱啊……你还在找那个越狱的纵火犯?丢也就丢了,不找了不行吗?……非得找到啊……”
    男子提着钱名,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自己想去冰箱呢?还是想去监狱?”——他无法在朋友和儿子的不同要求中做出抉择,只好民主的询问钱名自己的意见。
    “我去监狱,我自首……坦白从宽,我自首,不要吃我……”钱名声嘶力竭的嚎叫着,然后昏了过去。
    几天后,孙剑实践了他请客的诺言。拖着周影去了一家小餐馆,边吃边夸夸其谈:“你说起怪不奇怪,那个纵火狂不知道是怎么越的狱也就罢了,居然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凭空的就又出现在看守所里了。”他挥舞着鸡腿加重语气,“而且好好的一个纵火狂,就那么得了火焰恐惧症,看到别人点个打火机都会吓得上蹿下跳的,真是从没见过的怪事。”
    “那他现在……”周影问。
    “送神经病院了,十年八年出不来了……”孙剑惋叹着一代纵火狂人的结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是孙剑……什么?死人!在哪?……我马上到……对,我直接去……现场见……”他跳起来抓起外套:“有案子我得马上走,回头再聊。”说完冲了出去。周影又坐了良久,才醒悟到孙剑又没有付这顿他请客的饭钱,只好慢慢的掏出钱包……
    二、盗窃犯
    公共汽车以它特有的节奏摇晃,王富裕半闭眼,被公车的晃动弄的昏昏欲睡。他打着哈欠,心里对身边的鹿九过份小心的样子很是不以为然。看他把包牢牢抱在怀里,不时小心翼翼地打量整个车厢的样子,简直就是把所有人都当成了小偷似的。如果不是王富裕知道哪个包里装的是一些还没有签字的合同的话,看他这样子一定会以为里面装满了钞票。王富裕又打了个哈欠,对于身为他老板的鹿九的行为不加评价,自己继续闭目养神。
    在王富裕迷迷糊糊中,车厢里一个情景出现在他眼中。“偷东西!”王富裕眼尖的看到前面的一个男人把手插进了另一名乘客的裤兜,忍不住叫出声来。坐在他身边的鹿九眼疾手快的捂住了他的嘴。可是他的那声低叫还是引起了裤兜主人的注意,被偷的人迅速低下头来查看,使得那个伸手的男人无功而返。他装作抓痒的样子低着头咂着嘴,一道阴冷的视线在王富裕身上扫来扫去。被偷的男子在人群中挤到了远离他的地方,居然没有作声。
    那个伸手失败男子面对车厢里无数厌恶、防范、遣责、卑视的目光,丝毫没有半分愧疚慌乱之意。反而哼着小曲,若无其事地环视着车厢,目光飘过鹿九和王富裕时,总带着一种冷冷的气息。鹿九被他看的不安,每当他的目光掠过,鹿九就象屁股下面有针扎着一样惶恐地扭动身体。王富裕颇看不上自己老板的这种懦夫相──本来就是偷东西的人不对,自己看到后揭发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没道理见义勇为的好人反而怕小偷。如果世界上都是鹿九这样的人,那这社会还得乱成什么样。王富裕心胸坦荡,毫不畏惧地同样盯着对方。
    车到了站,鹿九和王富裕下车之后那个小偷也跟着下了车,另外还有三个男人同时下车,他们与那小偷交头接耳,毫不掩饰的跟在了鹿九他们后面。对此鹿九十分惊恐,拉着王富裕飞逃,几乎是一路跑进了他们要去的地方。
    顺利的与生猪加工厂签订了供猪合同,走出门后鹿九轻松了不少,刚刚做成的“大生意”总算使他一改小心翼翼的样子与王富裕有说有笑起来。谁知他们走出没多远便被拦住了去路,七、八个男人挡住他们,其中一直都跟着他们的那个小偷用半点也不把周围行人放在眼中的态度宣布:“敢管老子们的闲事,活的不耐烦了吧!不教训教训你们,你们就不知道我们的厉害!”说完便扑了上来,围住鹿九与王富裕拳打脚踢。
    被殴打中的鹿九早早的便就地一滚,蜷起身体双手抱头,极有经验地护住了要害,任由拳脚落在身上。而王富裕却气愤地要想还击。这是大白天,地点就在大路上,路边的行人那么多,他们怎么敢!那么多路人难道他们不怕有人看见,不怕有人见义勇为!到底还有没有王法了!
    没有人见义勇为,甚至没有人流露出看到这场斗殴的样子,大家都远远地绕开现场。就连应该管这事的执法人员也没出现。招架得越来越勉强的王富裕气愤不解,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这么冷漠。他虽然身强体壮,原本在乡下时也是村里打架的一把好手,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不多会儿还是被打倒在地,和鹿九滚倒在一起。那群人气焰嚣张,边打边满口秽语的叫骂,直打到心满意足,才扔下几句警告,吐下几口口水,放过在地上呻吟着的鹿九与王富裕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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