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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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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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下第一,如果默想这个定义下的种群总数,如果罗永浩没付钱给百度买断这个第一的位置,那就是奇迹。书商早就在催我《万物生长》三部曲最后一部《北京,北京》的书稿了,不带薪水的两个月假期也请好了,我老爸也志愿从旧金山回来给我做饭了,我初恋也考虑是否二婚了(又是别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完成。为支持天下第一,为断绝后路,我开始在牛博连载《北京,北京》,保证一周贴一章。徐星和和菜头都告诫说,不要这么贴,容易习惯性看别人评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小便和如何下笔了。

  我说,别说别人,我自己都管不了这支笔,它有它的生命和人生观,无法无天,自行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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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执着如怨鬼


  我在幼儿园里吃打蛔虫的宝塔糖。甜啊,比砂糖还甜啊。当天大便时,看见蛔虫的尸体随粪陨落。白啊,估计它们很少见阳光,还晃悠,不知道是风动还是虫动。

  幼儿园阿姨要求我们把拉出来的数目汇报给她,她在一张草纸上做两三位数加减,汇总后写在给院长的工作总结里:“祖国伟大,毛主席万岁,我们努力工作,帮助班上祖国的三十个花朵们摆脱了一百二十五条阶级蛔虫,花朵们被阶级蛔虫毒害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第一个论点,我完全同意。一百二十五条阶级蛔虫是我们三十个小朋友弯着脖子,撅着屁股,左手扒开小鸡鸡的球和茎,一眼一眼瞅见的,一条一条数出来的。第二个论点,没有逻辑根据,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阶级蛔虫都被杀死了?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怀疑有道理,阶级蛔虫很顽强,还在。它们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钻进胆道,让我差点没痛死,也让我第一次打了吗啡。吗啡好东西啊,肥厚如我老妈,忽悠如宗教。

  从那次胆道蛔虫之后,每天晚上,我就总想,肚子里还有几条蛔虫啊?它们现在正干什么呢?它们所有的近亲都结婚了吗?一共繁衍几代了?天天群奸群宿吧?

  冷静一想,这是我强迫症的第一个表现。

  冷静一看,周围其他人强迫症的表现还有好多。比如,厌恶划痕。给新ipod和新手机穿上半透明硅胶套子,给新数码相机的液晶屏蒙上保护膜,给新书包上书皮。卖ipod挣的钱或许还没有卖套子之类外设挣得多,液晶屏保护膜一定比数码相机的利润率高。比如,反复关门。商学院有个同学,人生圆满的标准就是有个陆虎车。人生圆满之后,每次离开那辆陆虎,他总觉得没关车门,扭头再回停车场,一次离别,平均回顾二点五次。我一直劝他搞个无线开关装置,学校停车场和教学楼直线距离一百米,红外、蓝牙都不行,wi…fi应该是个好选择。再比如,咀嚼自己。有吃嘴唇死皮的,更常见的是吃手指。有个级别高我很多的鬼佬领导,两只手,十个手指,没一个手指的指甲剩下一半以上的,间或还有一两个缠着创可贴。有次一起吃饭前,他接了两个漫长的电话之后,一通狂啃,血从一个手指残端涌出来,我随手把餐桌上的食盐和胡椒小罐儿递过去,看他是否撒到手指上接着咀嚼。从那之后,他恨我入骨。

  佛说,戒执,戒着,强迫也是症。我自我治疗的方式有四个。第一,改变人生观。六尘皆幻,六根皆误,一切都会逝去,一切都是烟云,拿起,放下,了无不了,那么在乎干吗?第二,崇尚科学。放到高倍放大镜下,刚出厂全新的ipod和理光grd表面就已经满布划痕了,肉眼看不到而已,保护这种表面做甚?第三,逃避。不买、不用新货。家具买旧的,老花梨、老鸡翅木买不起,买老榆木。老物件上面,划痕就不叫划痕了,叫包浆。房子买二手,买回来涂涂抹抹,就比接手时候强。新衣服先洗几遍,新手机先让老爸用半年,不和处女童男说话。第四,选择。如果强迫症实在治不好,就选择些实在不能割舍的。只对文章执着如怨鬼,其他随他大小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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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红酒招魂


  学医的时候,教授一边讲人体构造和机理,我一边琢磨这种构造和机理可以由逻辑衍生出来的观点,比如,性交得当其实也能治疗诸如阴道炎、慢性盆腔炎之类的妇科疾病,比如人类的设计寿命或许只有四十年,比如出生决定论和童年决定论。

  出生决定论是个基因问题,也就是说,和兽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比如说乳房大小、阴茎短长、脑子反应速度、是情圣还是清华男生、能记住“短歌行”还是“长恨歌”。天生是刘翔的,什么不练都比你我跑得快。至于刘翔能不能成世界冠军,由出生后那百分之十的因素决定。

  童年决定论是个定型问题,也就是说,和人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五岁之前就定型了,比如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五岁之前只喝茉莉花茶,到现在也分不出龙井和毛尖的好坏,分不出明前茶、谷前茶,总觉着都缺茉莉花的香味。我五岁之前陪我姥姥和我老妈喝散装二锅头,一两一毛六,到现在也分不清白酒的好坏。对于我来说,白酒只有三种:二锅头、像二锅头的、不像二锅头的。只要是五十度以上的白酒,半斤下去,地板都开始柔软,星星都开始闪烁,姑娘都开始好看。

  唯一例外是红酒。

  第一次喝红酒是掺着海南咖啡喝的。我老姐和我老哥当时也不大,他们坐在马扎上,拉起窗帘,一起偷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邓丽君的歌儿在当时还属于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我也坐在马扎上,拿床铺当书桌,做作业,背唐诗“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我偷听着邓丽君,想象她应该是个肉肉的好姑娘。我偷看着我老姐和我老哥,这两个没出息的,他们表情古怪,偶尔互相看一眼,仿佛对方有可能听着听着邓丽君忽然变成男女流氓,仿佛喝了雄黄酒的青蛇白蛇。邓丽君有一句歌很淫荡:“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我老姐和我老哥听了心痒,找来半瓶烟台产的味美思葡萄酒(之所以能剩下半瓶,是因为我姥姥和我老妈喝了半瓶之后,一致认为,这种酒一定是散装二锅头兑葡萄香精汽水做的),再倒进半杯我老爸剩下的海南咖啡,逼我先喝。这两个缺心眼的,我之后就再也没喝过比那杯液体更难喝更难看的东西了。

  我对于红酒的恶劣印象是我最早的书商帮我扭转过来的。这个书商热爱红酒、拉丁舞、妇女。跳拉丁舞,他吃亏在个头儿。有次他喝多了,随便抓了一个腰身妖娆的妇女跳探戈,他的腿甩出去,本来应该悠长绵延地一甩然后在瞬间收回,但是我只看到了瞬间收回,仿佛林忆莲的眼睛在瞬间闭上。那天,一群人喝光了酒馆以及附近小铺的二锅头,书商跳完舞,脑门上渗出细碎的汗珠儿,从书包里拿出一瓶外国红酒,说,你们这群人渣,这红酒是好酒,太早拿出来,一定被你们浪费了,现在拿出来,慢慢喝。

  这红酒真是好东西。如果和二锅头比,二锅头是抽你一巴掌,这红酒是足底按摩。二锅头是北京姑娘,脾气比你大,脱裤子比你快,这红酒是江南女子,一句话不说,注意到你每一个表情,理解你心里每个皱褶。

  我老姐在美国湾区的家里,有一只我们共同的狗,德国牧羊犬,它叫zhazha(喳喳、扎扎、插插)。它五岁,比一般五岁小孩聪明,会用抽水马桶,做家务,每天负责打开信箱取报纸。zha zha喜欢跑步,我偶尔去美国,把老姐家当寺庙,码字,躲清静。每次我写累了从电脑前站起来,zhazha就叼着狗链子凑过来,脑袋顶着我出门。它想我带它去百米之外的大湖跑步。

  我老妈心脏查出毛病之后,戒了二锅头。她开始唠叨,红酒好啊,血脂高的人,最好喝红酒,一瓶红酒下肚,红酒进了血管,拉着血脂的手走进膀胱,然后尿出来,尿里都带着油星儿。我说,您说的,好像和我医学院里病理生理教授说的不一样啊。我妈问,你教授怎么说的?我说,从前有个叫赵之谦的文人,一个月内妻女双亡,刻闲章“如今是云散雪消花残月阙”。我身体里有个半兽半仙,只要云散雪消花残月阙的时候,它就醒过来,脑袋从身体里面顶我,让我打开一瓶红酒。一瓶红酒下肚,小兽小仙渐渐柔软,沿着红酒的溪水,漂流出来。我老妈问,你们医学院里病理生理教授就是这么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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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


  我是北京土着。在北京出生,在北京长大。除了到河南信阳一年军训,到美国两年学商,所有的时间都在北京这块地方度过。在龙潭湖鸟市第一次茬架,看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黑里透红的血滴在土地上。在垂杨柳中街邮局前摆摊无照卖旧杂志,挣了第一张人民币一百元的大票。在西山某角落失身,第一次体会到得失因果。又是在笔头讨生涯的,自矜文字练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就北京为题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却每每心中肿胀,字不成句,句不成篇,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和头绪。退一步,如果别人写好了北京,我去读读,杀杀渴,也是好的。就像别人建好了长城,我去登临。但是,我心仪的文字前辈,周作人、周树人、俞平伯、沈从文,都是南方人,为了生计聊居北京,写出的关于北京的文字半干不湿,什么《北京的茶食》、《我观北大》、《陶然亭的雪》、《北平的印象和感想》,全都显尽南方人的局促,了无精神。老舍可能和我犯一个毛病,待在北京太久了,感受太多,写出的关于北京的小文,东一榔头西一杠子,毫无逻辑章法,而且还压不住地煽情:“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想北平》)

  去三联书店闲逛,我躲开人多的热卖区和杂志区,在地下靠里的一个僻静所在,发现一本《北京城市历史地理》。侯仁之主编,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硬皮精装,装帧简单到寒碜,像本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正宗的满汉全席没有,就吃大饼馒头萝卜青菜。好看的文艺书没有,不如就看学术论文。看完感觉文字平实,没有多少差池,也没有多少嚼头儿。资料翔实,但是局部组织略显零乱。最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给我一个描述北京的视角:北京这样大城的味道是好些人在老长的岁月中住出来的。盯死空间和时间两个轴,从时间的视角写空间变革,从空间的视角写时间流逝。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开篇名义:“距今一亿多年前的中生代晚期,在中国东部发生了一场强烈的造山运动,火山喷发、地壳变动、山地隆起,这就是着名的‘燕山运动’。”所以北京三面环山,中间是平原,向东南开敞,如同一个海湾,北京及其周围可以形象地称为“北京湾”。如果粗略地说,北京环山的西面和北面,从古至今,都活跃着异族,北京被异族攻下,北京东南的所谓中原就无险可守(冯唐注:这之后几乎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规律,北方异族入侵,先失北京、再失中原、最后失江山。不在北方建立都城,就是自行加速灭亡)。所以北京这块地方,自古就是打仗的地方和文化交流的地方。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精彩地描述了北京城的变迁。北京初具规模是在女真族的金朝灭了北宋、将其首都从松花江移至北京的时候。那时称为中都,位置和大小相当于现在宣武区西部的大半。大城周长37里有余,四面共十二个城门,皇城四周长9里30步,特别是已经有了一条从南到北贯穿全城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就是现在西二环路的南段。元灭金的时候,蒙古骑兵攻入中都城,看着奇怪,一把火烧干净,没有一点想在北京建都城的心思。四十年后,忽必烈为了消灭南宋,将都城从和林迁至北京,用了十八年,在金中都的东北建成元大都,奠定了今天北京雏形。设计建造元大都的是一个叫做刘秉忠的汉人。这个古怪的汉人小时候是个和尚,后来狂读儒、道,最工《易经》,跟着忽必烈跑过好多地方,有见识。其设计饱含东方各种哲学思想,从那时候起,北京的方方面面就有了各种讲究。其设计中最突出的三点特点福泽后代:

  一,亲水建城。弃金中都的小家子气的莲花池水系,以上通下达的高粱河水系为设计中心。于是北京有了水喝,有了水景,有了水路运来的漕粮。纽约曼哈顿中央公园的设计得灵感于此,所以华尔街上的银行家今天才有水景看,不至于大批量疯掉。

  二,四四方方。肯定金中都中轴线的设计,“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在大城之内,中央部分的前方是朝廷,后方是市场,左面是太庙,右面是社稷坛。这种设计,注定了北城丰富,南边没东西,到如今“东城富西城阔崇文穷宣武破”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

  三,正南正北。四方的元大都,街道笔直,正南正北,正西正东。所以常住北京的人才能培养出别处少见的大气磊落,在这个赵薇和章子怡也能疯狂流行的后现代,北京人仍然很容易地找到东南西北。

  过了不到百年,明灭蒙元,为了彻底破掉元朝的风水,将元大都的宫殿尽数拆除。“靖难之役”,明成祖从侄儿手中夺取帝位。明成祖明白,失去北京,则必失中原,他不贪恋江南的小桥流水、小奶美人以及小笼包子,决定迁都北京,在沙尘暴中真切感受塞北的威胁。先后十五年,再建北京城。这座新城,基本上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稍加发展。其中重要一条是紫禁城南移,为了压胜前朝风水,在元后宫延春阁上人工堆筑万岁山(即现在的景山)。巧合的是明崇祯最后还是在景山上吊死,好像风水还是没被压住。

  清人比明朝汉人明显大度开明。既然风水压不住,索性全部保留明朝的北京城。省下的银子大规模开发西山,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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