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酥手 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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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 心雯-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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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刚从来没见过如此模样的梅若素。即使当初她母亲身患绝症给她如此大的打击,在外人面前,她都是强装得镇定自若。而此刻,只能用“失魂落魄”四字来形容她。 
二话没说,邵刚拦下一辆出租车,风驰电掣般地驶向去机场的路。他明明知道他们追不上林惟凯,再怎么快,汽车也追不过飞机的速度。 

第三十章  天意弄人 

每次在她和一个男人分手时,总会出一点意外。 

林惟凯还是走了。 
当梅若素赶到机场时;飞往加拿大的航班已经起飞了。林惟凯是在上飞机的最后几分钟给她打的电话。 
“我不知道他要走,我不知道他要去加拿大。”梅若素站在那广阔的机场里,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对身边的邵刚说。 
邵刚看着她,眼中带着沉思:“我想,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比如,在大学时,从见到你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你。那时候,我们天天笑话他,说他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情痴。” 
梅若素想起浩浩出生前一夜林惟凯的醉话:“她什么都看不到。她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她。这世上没有人能超过我……” 
这是他的肺腑之言。原来他一直默默地爱着她。 
“惟凯英俊潇洒,成熟稳重,倒追他的女孩一大堆。我们都奇怪他怎么会喜欢你。不错,你是很漂亮,有一种冷漠、高贵的气质。但大学里比你漂亮的气质美女也大有人在。我们都以为这种暗恋不会有结果,谁知道,他真的和你结了婚。这正是他一切不幸的开始。特别是你第一次向他提出离婚时,他天天泡在酒吧间,整个人都崩溃了。” 
他顿了顿,说:“惟凯是个高傲的人,情绪一向不外露。同学多年,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痛苦过。站在朋友的立场,我劝他就此放手。凭他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可是,他竟然又跑去见你。” 
邵刚的语气明显激动起来:“梅若素,当初在大学时,我就看出你是个冷面冷心的人,却没想到你会狠心至此。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惟凯,直到他对你彻底绝望。现在,他走了,什么时候想办离婚,你可以随时通知我。” 
他说完,便把她扔在那儿,转身走了。 

梅若素站着,被他话里强烈的谴责镇住了。是的,她是个坏女人,无情无义的坏女人! 
她的头晕眩着,胃在绞痛,全身疲倦而乏力。 
机场里人那么多,空气那么坏。冷汗从她的额头冒出来,眼前金星乱冒。 
她支撑不住了,得赶快离开那儿。 
梅若素走出机场,一辆出租车主动停靠在她身边。坐进车里,闻到那股汽油的味道,她觉得恶心,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你没事吧,小姐?”司机皱着眉头,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摇摇头,用纸巾擦去唇边的秽物。 
“去哪里?” 
是啊,她要去哪里?林惟凯走了,办不办离婚手续已不重要。母亲死了,父亲不在本城。她唯一想到的是浩浩。他这会儿正跟白凌霄在一起。 
她报了白凌霄家的住址。 
手机恰在这时响了起来。 
“喂,若素,”白凌霄在彼端兴奋地问:“你在哪里?手续办好了没有?” 
“我正在来你家的路上。”她靠在座位上,有气无力地说。 
“好,我和浩浩一块儿到门口来等你!” 
电话挂断前,她听见他对浩浩说:“浩浩,爸爸带你接妈妈去!”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和浩浩父子相认了。 
汽车驶了三个多小时。 
梅若素看见白凌霄和浩浩站在住宅小区门口,一大一小两个人都是白净的皮肤,瘦瘦的脸,亮着两颗虎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父子俩。 
“妈妈来了!”白凌霄用手指着出租车。 
浩浩迈着两条小短腿向她的方向跑来。 
梅若素从座位上起身,她觉得虚弱,一阵昏眩,便失去了知觉。 

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一个年轻的护士站在床边,微笑着说:“好险啊,差一点就保不住了。” 
“什么保不住了?”她迷惑地望着那张清丽的面孔。 
“你怀孕了!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什么?!”梅若素像触电一般,整个人都轻弹起来。 
那个护士狐疑地望了她半晌,问:“你是第二胎吧?” 
“是,她已经生过孩子了,这个孩子不能要!”一个男声在门外说。 
梅若素抬起头,白凌霄拉着浩浩,阴沉地站在那儿。 
那个护士的笑容立刻消失了,她严肃地对梅若素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必须进行人工流产。还好月份不算大,只有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她记起和林惟凯的最后一夜。天意弄人!每次在她和一个男人分手时,总会出一点意外。 
“你确定你是什么时候受的孕?”护士还在问。 
“9月11日。”她轻轻地说,看到白凌霄的脸色变得更难看。 
“可以不必动手术,用药物流产。”护士对白凌霄说,“请你跟我到药房去拿药吧。” 
白凌霄走后,浩浩走向病床上的梅若素,怯生生地问:“妈妈,你生病了?” 
她下意识地看着自己的腹部,说:“妈妈肚子里有个小宝宝。” 
“真的?”浩浩一脸惊喜,“我可以摸摸吗?” 
“当然可以。”她拿过儿子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浩浩天真地睁大眼睛:“妈妈,他是小弟弟,还是小妹妹?” 
梅若素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唯一可以确定,这是林惟凯的孩子。 
在怀着浩浩的时候,她曾经做梦都想,如果这是林惟凯的孩子就好了。而现在,她真的有了他的骨血,他却已经飘然远去。 
“拿掉他!”白凌霄这时走进来,说,“若素,你必须拿掉他,否则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看着他一脸绝决的表情,她无言以对。 

第三十一章  日记 

年少轻狂的她,从不把别人的爱恋当一回事。 

梅若素从医院回来,妊娠反应更加严重。在她还没下最后的决心前,突然接到林澍培的电话。 
“若素,你能到家里来一趟吗?我有些东西要给你。” 
听着林澍培苍老的声音,梅若素不无心酸。刚刚失去妻子,唯一的儿子又远走异国他乡,老人一定是感到孤独了,才会打电话给她。 
“好的,我马上就来。” 
到了林家,她看到林澍培果真憔悴了不少,头发也在一夜之间变白了。 
“对不起。”除了道歉,她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孩子,婚姻本来就没有对错。连惟凯都没有怪过你,我就更不会说什么了。” 
提到林惟凯,梅若素有些恻恻然,问:“您知道他去加拿大干什么吗?” 
“攻读法律学位。”他叹息着说,“本来两年前,惟凯就有机会去国外深造。他却一拖再拖,我一直不明白原因,直到他告诉我说他要结婚了。” 
梅若素把头低下去。 
“你们的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惟凯在临走时,把这叠东西交给我,要我把它们烧了。我猜想一定和你有关,还是由你处置。” 
林澍培把茶几上的一叠东西,推到她面前。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还有一张计算机的软盘。 
她有些迟疑,拿起来,又放下:“这不太好吧。” 
“你不要,它们对我也没有用,只能一把火烧了。”他深沉地凝视她,“你难道一点都不想知道,惟凯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 
“那我拿走了。”梅若素听见自己仓皇的声音。 
林澍培送她到门口,她匆匆地说:“我会再来看您的,再见!” 
他站着,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才回到房里。他坐在沙发上,望着墙上那张全家福的照片,动也不动。 

深夜。梅若素拧亮书房的台灯,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不知道林惟凯有写日记的习惯。 
写日记,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平生写的第一篇日记,就是关于白凌霄的。当然是真正意义上的日记,而不是老师在课堂上布置的那种。 
她抚摸着有些发黄的封面,这里面锁着林惟凯的青春岁月,更锁着他的梦想和烦恼,真的……和她有关吗? 
她把日记本打开,扉页上是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爱梅小札 
林惟凯 
1995年9月。” 

爱梅小札?她想起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梅”和“眉”同音不同字,难道是……? 
她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1995年9月11日。 

1995年9月11日  晴 

邵刚他们笑我,我也觉得自己好傻,竟然去买了这本日记本。 
一个大男人吃了没事,每天写日记,如果是以往,我也会觉得无聊。但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犯了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在报到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裙,一直站在校园那棵大榕树下,淡紫色的、茸毛气息似的花朵次第在她身旁飘落……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久久地张望着她。 
她长发披肩,身材高挑,那张小脸的线条像刀削一样精致。最吸引人的,是她淡定的神色,不着急的气质,站在那一帮喧闹、兴奋的艺术系女生中,显得鹤立鸡群,光彩眩目。 
不,她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有气质的。但,确实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 
我正在疑惑间,旁边的邵刚忽然碰碰我的肩膀,说:“你看见没有?那边站了个冷美人。” 
“哪里?”我装作不在意地问。 
“就是站在榕树下的那个,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笑过。更奇怪的是,大热的天,她竟然穿着长袖子衣服,就不怕捂出痱子来。” 
是了,是她的衣服,太素净了。而且在场的艺术系女生中,只有她没有化妆。 
“如果《红楼梦》剧组到我们学校来选演员,她演林黛玉是最合适的。”邵刚调侃道。 
正说着,她忽然跳起来,伸手去接榕树上掉下的花瓣。 
袖子从她手腕上落下去,露出一块深蓝色的刺青。 
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再看,真的是刺青,而且是两个字:“凌霄。” 
“你说这凌霄是什么意思?”我问邵刚,相信他也看到了。 
“谁知道?也许是凌霄之志吧,刻在手腕上,用来励志的。” 
邵刚看出我对她感兴趣,挤挤眼睛,说:“要不要我帮你问一下她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拒绝。如果说,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我笃信不疑。 
邵刚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她叫梅若素,梅花的“梅”,安之若素的“若素”,一个美丽而富于诗意的名字。 
晚自习后,我到学校的商店,买了这本日记本。邵刚说我中邪了。 
我是中邪了,就像徐志摩当年迷上陆小曼一样。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题目就叫《爱梅小札》。 

梅若素用颤抖的手,翻过那一页。后面的每一页都写着她的名字。 

1995年9月28日  晴 

爱情为何物?是一种感觉,心跳的感觉。有人说,不在大学里谈场恋爱,似乎太亏待了自己。可能,心跳的感觉是一种流行病,校园流行病。 
在遇到梅若素之前,我从未为任何女孩心跳过。不是我冷漠,也不是我矜持。因为我信奉一个观点,人的一生当中,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幸运的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遇见了她。 
上个星期四,我和几个同学走进学校阅览室,有人轻声地说:“看,长袖美女在那儿。”我抬起头,一眼看到梅若素坐在靠窗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很专注、很投入的样子。她好像只在乎蓝天、白云——望去一切是那么平静,那么茫然,像一潭秋水,很和谐,很美。 
中午回到寝室,几个男生在一起谈论学校的哪个女生最漂亮。我没有作声,保持着往日对女孩的那份冷漠和孤僻。有的说是新任的文艺部长,有的说是我们系里的系花,还有的说外语系的,终于我听到了“梅若素”的名字。发言的是有“政法系才子”之称的张文渊:“她天生丽质,又有一种神秘、忧郁的气质。一段伤春,都在眉间。如果她能成为我的女朋友,我今生无憾。” 
“什么一段伤春,都在眉间。得了吧,张文渊!就凭你这副酸不溜秋的样子,也能让那个冷美人动心?别自不量力了。”邵刚戏谑地说。 
张文渊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邵刚的轻视让他胀红了脸,大声说道:“就凭我又怎么样?” 
邵刚他们几个相视着眨眨眼,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如果你能让那个长袖美女成为你的女朋友,从今往后,我们几个人唯你是从,否则,你就自认服输吧。” 
于是,他们和张文渊便依照所说的,订下了赌约,并立字为据。 
打赌后的几天,张文渊茶饭不思,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情书大全,又熬了一个通宵,给梅若素写了一封文情并茂的情书。他不愧为政法系的才子,里面那些灼热滚烫的语言,连我看了都脸红心跳。 
不知梅若素怎么对待这封情书。这两天,我和张文渊一样紧张,感觉度日如年。 

1995年10月13日  晴转阴 

两个星期过去了,梅若素没有对那封情书做出任何回应。 
这次伟大的求爱行动,不过成了邵刚他们的一次笑料而已。张文渊对我说,他有些后悔,不该贸然地打赌,不该自以为是地写情书。 
我却觉得他比我勇敢,起码他有勇气向自己欣赏的女生求爱,而我……与其说是一种冷漠,不如说是自卑,或者懦弱。 
每天上课下课,我都借故绕道艺术系,只为了看她一眼。可她却从来没有注意过我。邵刚说,她不是不注意我,她眼里根本没有任何男生。“这是个针都刺不出血来的冷美人。有张文渊的前车之鉴,惟凯,你就算了吧!” 
我也想算了,可是,谁能告诉我,怎么样才能忘掉她——这个让我第一次心动的女孩? 

1995年11月5日  雨 

近来,梅若素成为学校男生公开追逐的对象。很多人对她彬彬有礼,大献殷勤。听艺术系的男生说,她的课桌上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很别致、精美的礼物,还有情书、玫瑰花,而她对于这一切显得不屑一顾,看完后只是淡淡一笑,而后又恢复了那份平静,那份矜持。 
她至今没有男朋友,我感到欣慰的同时,又有些说不出的怅惘。难道,她真如邵刚所说的,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冷美人? 
我发现,对她的感情越来越让我迷茫、徘徊,并渐渐成了一种病苦。 

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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