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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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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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冕堂皇的构思里藏着一团毛茸茸的肉体。总而言之,要是我当哥哥,说不定会犯乱伦罪呢。我大胆地设想着。想入非非吗?掩饰禁忌的情感吗?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有一个大姐,就是我的母亲;我希望有一个妹妹。今天——一九六三年——母亲依然是惟一使我动感情的亲属作者原注:将近十岁的时候,我读到《横渡大西洋的客轮》(法国作家阿贝尔·埃芒(1862—1950)的作品。——译者),心神酣畅。书里讲一个美国小男孩和他妹妹的故事。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自己扮演男孩,深入他的角色,热恋着小姑娘比蒂。我很久以来一直想写一个短篇小说,讲一对因心中有乱伦的念头而迷途的孩子。不过在我的一些著作中,已能找到这种幻觉的蛛丝马迹。例如,在《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和厄勒克特拉,在《自由之路》中的鲍里斯和依维什,在《阿尔托纳的隐居者》中的弗朗茨和莱妮。只有弗朗茨和莱妮这一对付诸行动。这类家庭关系,引起我注意的并非是情欲,而是禁止性交:火与冰,纵情与节制交错在一起;如果乱伦是柏拉图式的,我倒挺喜欢。。我千错万错不该到妇女们中去寻找这个从未存在过的妹妹,难怪我碰了钉子,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我写到此事,当年为卡米叶惨遭杀害而愤愤不平的怒气又涌上心头。她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活泼,以致我想贺拉斯的罪行兴许是我反军国主义的一个思想来源:军人居然杀害自己的姐妹。我要给这个兵痞一点颜色看看。我恨不得一下子吊死他!十二发子弹一齐打进他的身子才解气。我把这一页翻了过去,然而下一页上的印刷文字证明我错了:应该宣告杀妹妹的人无罪贺拉斯杀死妹妹卡米叶之后,有人把事情告到国王那里。经过一番辩论,国王对贺拉斯说:“你的美德使你的荣耀超过你的罪过。”从而保护了贺拉斯。。顷刻之间,我气急败坏,跺脚捶胸,活像一头上了圈套的公牛,灰心丧气。之后,我赶紧平息怒气,事情总有个始末呀!应该适可而止:我太年轻了,把什么都搞得颠三倒四的。再说,宣告无罪这一节正好是用为数很多的亚历山大诗体写的,难懂极了,我急不可耐地跳了过去。我喜欢这种一知半解,故事里有许多地方不理解,这就使我感到迷迷惘惘。我读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后几页,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滚瓜烂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怜的鳏夫的所作所为:是的,他发现了信查理·包法利在妻子自杀之后,发现了她的情人罗道耳弗写给她的情书。,但难道就有理由听凭胡子乱长吗?他向罗道耳弗投以忧郁的眼光,对他记仇抱恨,到底仇恨什么呢?那他为什么又对罗道耳弗说“我不恨你”呢?为什么罗道耳弗觉得他“滑稽和有点儿卑贱”呢?之后,查理·包法利死了,忧郁而死的呢?还是生病而死的呢?既然一切都了结了,那为什么医生还剖检他?我喜欢这种难以克服的阻力,因为每每我都败下阵来。我莫名其妙,精疲力竭,领略着似懂非懂、模棱两可所激起的快感,这就是所谓世界的厚度吧。    
    外祖父爱在家里唠叨所谓人心,我觉得这既乏味又空洞,除了在书本里,人心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使人眼花缭乱的姓名决定着我的情绪,时而使我恐怖万状,时而使我郁郁寡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由于什么缘故。当我念叨着“查理·包法利”的时候,仿佛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大胡子在围墙里散步,简直让人不堪忍受,定睛一看,又无影无踪了。导致我既焦虑又快乐的原因是在我身上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忧虑:一方面我担心一头栽进虚构的天地里,在里面陪着贺拉斯、查理·包法利游荡不止,无望重新回到勒戈夫街,回到卡尔妈咪和母亲身边;另一方面我推想着这一连串的句子对成年读者提供的一些意义,而这些意义对我则是回避的。我通过眼睛往脑子里灌进一些有毒的词儿,这些词的含义比我原先知道的要丰富得多。虚构的故事与我并不相干,但故事人物怒不可遏的言语有一种外来的力量,在我身上引起一种难以忍受的忧伤,简直能把一个人的生命给毁了:我是否也会感染中毒而死呢?我贪婪地吸收语言的同时,深深地被形象吸引住了,幸亏上述两起危险彼此排斥,我方始得以逃生。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我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日暮时分,我陷落在词丛语林里不能自拔,稍微有一点儿声音都会使我哆嗦,把地板咯啦咯啦的响声当做感叹词在劈里啪啦作响,我满以为找到了大自然的语言。这时母亲进来,打开灯,大惊小怪地叫着:“可怜的乖乖,你糟蹋自己的眼睛啊!”我好不失望地回到家庭平庸的谈吐中来,同时又感到宽慰。我跳将起来,撒野,大叫,乱跑,作怪样。不过,恢复童性之后,我仍感不安:书里讲些什么?谁写的书?为什么写这些书?我把这些忧虑开诚布公地向外祖父倾吐。他经过思索之后,认为该给我开窍了。他干得挺出色,给我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他一面让我骑在他绷直的腿上,一面唱道:“骑在我的小马上,马儿跑得快如飞,连连放臭屁。”听到这不堪入耳的歌词,我不禁大笑。他停住唱,让我坐在他的双膝上,目光炯炯,直盯着我的眼睛说:“我是男子汉大丈夫。”并像演说似的重复道:“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无论人间什么事,一概通晓。”这话未免夸海口了。其实就像柏拉图的“共和国”里没有诗人的位置一样,卡尔把工程师、商人,可能还有军官统统排斥在他的“共和国”之外。他认为建设工厂是破坏风景,对纯理论科学,也只欣赏其纯。我们在盖里尼度过七月下半月,我舅舅乔治带我们参观铸造厂。厂里很热,一些穿着破旧的粗鲁人挤来挤去老是撞着我们,巨大的嘈杂声震得我昏头昏脑。我害怕得要命,无聊得要死。外祖父出于礼貌看着熔液赞不绝口,但他视而不见,根本没往眼里去。可八月份在奥弗涅时大不一样了。他串乡走镇,到处搜索,在古代砖砌建筑前面站定观看,用手杖头敲敲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你眼前所看到的,小乖乖,是高卢罗马时代的砖墙。”他也很欣赏教堂建筑,尽管厌恶天主教徒,但只要见到教堂是哥特式的,少不了要进去看看;至于罗马风格的教堂,这要根据他的情绪而定。那时他已不怎么去听音乐会了,但以前常去:他喜欢贝多芬,喜欢演奏贝多芬音乐时的排场和大乐队;他也喜欢巴赫,但劲头不大。有时他走近钢琴,并不坐下,用僵硬的手指使劲弹几个和弦。外祖母抿嘴笑着说:“夏尔在作曲呢!”他的儿子们——尤其是乔治——个个都是杰出的演奏者。但他们讨厌贝多芬,只愿意演奏室内音乐。外祖父倒不在乎这些意见分歧,而且和颜悦色地说:“施韦泽一家天生就是音乐家。”我生下才八天,听到调羹丁当响时乐呵呵的,他便断定我的耳朵有乐感。    
    彩画玻璃窗,拱扶垛,雕门画栏,赞美歌,木刻或石刻的耶稣受难像,诗文默祷或诗律学,种种这类人文科学,直截了当地把我们引到超凡的精神境界,再加上自然界的美,更使我们感到进入了仙境。上帝的创造物和人类伟大的作品是一脉相承的。彩虹在雾气腾腾的瀑布中闪烁,在福楼拜作品的字里行间闪闪发光,也在伦勃朗透明阴影的画幅上荧荧发亮,这道彩虹就是灵魂。灵魂向上帝赞扬人类,向人类显示上帝。我外祖父在“美”中看出有血有肉的“真”,在“美”中发现最高尚的升华源泉。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暴风雨突然在山中爆发之时,或维克多·雨果灵感迸发之际——人们可以达到“真”、“善”、“美”浑然一体的最高点。    
    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东西比书更为重要。我把书房看做教堂。作为教士的子孙,我生活在世界屋脊之上,所谓世界屋脊,就是七层楼上吧。我栖在主干——树干——的最高处,即电梯井的顶部。我在阳台上走来走去,向行人投以居高临下的目光,越过栅栏门,向跟我同岁的女邻居吕塞特·莫罗致意;然后回到Cella拉丁文:神殿。,或者说圣殿。我金发鬈鬈,长得像个小姑娘,从不亲自下楼,每当——也就是说每天——我由母亲领着去卢森堡公园,只是把我不值钱的外表借给低处罢了,而我享天福的圣身并没有离开高处。我想现在它还在高处,凡是人都有他的自然地位,这个自然地位的高度不是自尊和才华所能确定的,而是儿童时代确立的。我的自然地位就是巴黎七层楼,能看见千家万户的屋顶。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山谷使我感到窒息,平原使我气闷,好像在火星上步履艰难地爬行,犹如肩负重荷,被压得透不过气来。但只要爬上乡间低矮的小屋顶上,我便乐不可支,好似回到我的七层高楼上,我在那里再一次呼吸到纯文学稀薄的空气,天地万物层层铺展在我的脚下。万物个个谦恭地恳求有个名字。给每个事物命名,意味着既创造这个事物,又占有这个事物。这是我最大的幻觉。但要是没有这个幻觉,我大概决不会写作了。    
    今天,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我在一幢新楼房的第十一层上修改这部手稿。凭敞开的窗户眺望,我看见一座公墓,看见巴黎,看见圣克卢蓝湛湛的山丘,足见旧习之顽固。不过现在一切都变了。儿时,我确实想配得上这样的高度。如此喜欢高楼顶部的小房间,总怀着一点野心吧,总有点虚荣心吧,总想对我矮小的个子有个补偿吧,不,不见得,因为我不需要往我的圣树上攀:我就出生在上面,只是拒绝下来罢了;亦并非要把自己高高置于人类之上,而是想在太空中遨游,生活在事物空灵的幻影中间。但后来我根本没有死抓住热气球不放,而是千方百计要往下沉,恨不得给自己穿上铅底鞋。幸运得很,有时我接触到海底细沙上的珍奇,由我这个发现者给它们命名。但有时毫无办法,我的轻薄不可抗拒地使我浮在水面上。到头来,我的高度计出了毛病。时而我是浮沉子,时而我是潜水员,有时则两者皆是。不过,这对于干我们这一行倒挺合适:出于习惯,我住在空中,同时到下面去探索,但不抱太大的希望了。    
    总得给我讲讲作家吧。外祖父给我讲得很有分寸,而且不带感情。他教我念这些杰出人物的姓名,我自个儿待着的时候,把这个名单统统背了下来,从赫西奥德赫西奥德,公元前八世纪末至前七世纪初的古希腊诗人。长诗《工作与时日》是他的代表作,谴责贵族的骄横,歌颂农业劳动,介绍了不少农事知识。到雨果,一个不漏,他们是圣人和先知哟。据夏尔·施韦泽自己讲,他对他们顶礼膜拜。但他们把他带坏了。他们老缠着他,使他不能把人类的杰作直接归功于圣灵。所以他暗中更喜欢无名氏,更喜欢那些谦虚的隐姓埋名的大教堂建造者,更喜欢无数的民歌作者。他不讨厌莎士比亚,因为莎氏其人到底是谁至今还未确定。出于同样的理由,他对荷马荷马(约公元前九至前八世纪),古希腊行吟诗人。关于荷马是否确有其人,其生存年代、出生地点以及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形成,争论很多,构成欧洲文学史上的所谓“荷马问题”。也不反感。他还喜欢几个不能完全肯定是否存在过的作家。至于那些不愿意或不善于销声匿迹、隐姓埋名的作家,他尽量原谅他们,但有一个条件:他们必须是已故的。对于他同代的作家,他则一概否定,只有阿那托尔·法郎士阿那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小说家,以文笔俏皮含蓄著称。和库特林纳库特林纳(1858—1929),法国作家、戏剧家,善于塑造滑稽可笑的人物。除外,后者能逗他发笑。夏尔·施韦泽颇为自豪地享受着人们对他的敬意:敬重他的高龄,敬重他的修养,敬重他的俊美,敬重他的德行,这位路德教教徒情不自禁地认为他家福星高照,他想的和《圣经》上说的完全一致。在饭桌上,他有时静心默想,回顾一生时自鸣得意,感慨万端地悟出:“我的孩子们,一生清白而毋庸自责是多么好啊!”他热情奔放,道貌岸然,高傲自尊,追求高尚。其实这一切掩盖着一种畏缩不前的个性。这种个性的形成和他的宗教信仰有关,和他生活的时代有关,和教育界,即他的社会环境有关。正因为如此,他暗暗厌恶他那些藏书的作者们,这些著书立说的大名人全是无恶不作的坏蛋,他内心认为他们的书简直不像话。而我却搞错了,把这种表面上热情推荐而实际上持保留态度看做是鉴赏家的严峻;他神圣的职业使他凌驾于这些大名人之上。不管怎么说,这位祭司向我提示,天才无非是一种借贷:要想称得上天才,必须吃得苦中苦,必须谦虚地、坚定地经受千锤百炼。这样下去,你就会听到有神圣的声音为你启示,而你只需挥笔直书。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农民守旧心理的起因

    从俄国第一次革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年间,在马拉梅马拉梅(1842—1898),法国诗人。初期属于巴那斯派,后来成为象征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死了十五年之后,正当达尼埃尔·德·丰塔南发现《地粮》《地粮》是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1869—1951)的早期代表作。此处指纪德出名的年代。的时候,一个十九世纪的人向他的外孙灌输路易—菲力普时代流行的思想。有人这样解释农民守旧心理的起因:父亲下地干活,把儿子交给祖父祖母照管。这样,我起步时就比别人的思想落后八十年。我该抱怨吗?不知道,反正在我们社会的演变中有时后退意味着前进。不管怎么说,外祖父把这根硬骨头扔给我啃,我居然啃得那么干净,以致能从骨头缝里看人生。原先外祖父暗暗地想通过这些作品来使我讨厌其作者。但他得到了相反的结果:我把才华和功德混为一谈。这些正直的作者很像我:当我挺乖的时候,当我勇敢地忍着疼不哭的时候,我有权得到赞扬,得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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