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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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鬼仙-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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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野狼帮的十三位老大,分别是:刀疤丑丑、光头肥肥、金刚芭比、夹克老狼、娜娜女王、鬼脸多多、流浪歌手、变色龙、黑珍珠、蒙面客、黑皮皮、大块头和我。
从现在开始,你既是我们的手下,也是我们的兄弟。万一你不幸被砍死,我们一定会为你收尸的。既然你那么喜欢鬼混,干脆先打劫那些皮条客吧,慢慢积累经验。
甭急,我们一定会在精神上支持你。喏,这就是你的兵器。第一次打劫,不能给你太大压力,就一万个金币吧!别想着逃跑,我们一定能找到你。”
望着街头小子递过来的锋利的小刀片,李皓苦瓜着脸,许久都不吱声……

第四章 学徒

在美丽世界,炼金术士虽然不多,在各地却很受尊敬。
炼金术士炼出的武器,要比铁匠打造的好得多,是装备高级军队的最佳选择。
炼金术士其实属于魔法师的旁支,他们大多擅长火系魔法,强于魔法师的就是对各种矿物和药物的认识。
强大的炼金术士往往能锻造出高级神兵,这些神兵的价值几乎无可估量,深受各国王室和贵族的喜爱。炼金术士也是在所有职业中除了杀手以外最富有的族群。
炼金术士分为见习、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大师级,虽然也有各国通用、相应的等级徽章,但高等级的炼金术士往往不屑于领取。
掏出沉甸甸的钱袋,李皓心中充满了喜悦。
但一想到,这些迟早都要拿来孝敬野狼帮的那十三个龟孙子,他不由得长叹一声,苦笑道:“风吹鸡蛋壳,财散人安乐。”
钱袋很精致,是用皮革做成的,上面有一个用金线勾成的六角星。
李皓打开上面的绳口,向里面掏摸着,将钱袋中的东西都掏出来时,不禁惊讶的愣住。
因为,钱袋之中不但有着数十枚金币,甚至还有六颗他从来都没见过的深蓝色钻石,闪烁着璀璨光芒。
正在他兴奋不已之时,钱袋上的金色六角星突然亮了一下,紧接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我的东西,你居然也敢动?”
李皓浑身一震,喃喃道:“不会吧,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你以为,天神会保佑一个小偷么?”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回李皓听清了,声音竟然是从那个精美的钱袋中发出的。
“啊……”李皓惊呼一声,将钱袋扔了出去,全身不由得微微颤抖着。
失去法力的他,虽然已经重塑身体,却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落在不远处的钱袋发出淡淡的光芒,那漂亮的金色六角星上,闪烁着如梦似幻般的淡淡金芒。在李皓惊恐的注视下,金芒突然转盛!
一道模糊的人影,出现在钱袋上方……人影渐渐清晰,正是刚才那穿着大斗篷的老年人。
古怪而低沉的声音,不断从斗篷中传出。
终于,他的身躯完全变成实体,轻轻一飘,落在地面上。
老人落在钱袋旁边,缓缓的弯下腰,将地上的钱袋拣起来,叹息道:“好久不用这个咒语了,真是生疏了不少啊!”
打量一下李皓,微笑道:“你的技术实在太笨拙。”
李皓一愣,下意识的抬起头,又一次看到老人那满是皱纹的脸,心里不怎么服气:就算我的技术很笨拙,你当时还不是没察觉!
“你在取笑我,是么?”老人淡然一笑。
李皓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急声道:“没、没有!”
心里却情不自禁的想道:莫非他懂得‘读心术’?
老人道:“假如要撒谎,先要学会掩饰自己。你真的这么需要钱?”
李皓道:“这个当然。假如我拿不到钱,既没有东西吃,也没有地方住,野狼帮的那些家伙更不会放过我。本来以为美丽世界是个好地方,没想到……”
老人道:“既然如此,你跟着我走吧。至少,我可以让你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也不会被人欺负。当然,如果你故意捣蛋,我同样不会对你客气。”
李皓眼睛一亮,小心翼翼的道:“我不会故意捣蛋的。但是,我不会魔法,帮不上忙。”
老人道:“没关系,我会教你。跟我走可是要干活的,你怕不怕辛苦?”
李皓道:“总比当小偷好吧。但是,要干什么活呢?”
老人有些不耐烦的道:“你迟早会知道。跟我走吧。”转身向巷子外走去。
李皓应了一声,紧跟着老人走出小巷。
没走几步,老人突然停了下来。李皓没注意,正好撞在老人的背后……“哎呦!”李皓痛呼一声,捂着自己的鼻子,不解的看向老人。
老人回过头来,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皓心里一动,道:“我叫木瓜。”
老人嘲弄的道:“木瓜?果然是人如其名啊!记住,我叫歌德思,是一名炼金术士。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学徒工。”
李皓点了点头,心道:怎么这些人都喜欢‘死’啊‘屎’的……
三天之后,两人坐着马车,来到西北方的一座大森林。
歌德思吩咐车夫停了下来,支付了车钱,将车夫打发走了。
望着面前的大森林,歌德思的心情非常之好。只有回到这里,他才会产生满足感。
三十年前,他迁居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这片迷雾森林中,有许多珍贵的药材和矿物。住的久了,也就习惯了。
这三十年以来,除了偶尔出去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特殊物品,他很少离开这里。
经过三十年的实验,他终于有把握,可以完成自己多年前的心愿。而完成心愿的关键,就在这个看似傻傻的李皓身上。
“走吧,剩下的路途,咱们要步行前进。”歌德思淡淡的道。
李皓瞧着一望无际的大森林,兴奋的道:“老师,你就住在这里么?空气真好!”
歌德思没有理会李皓,立即向森林中走去。李皓赶忙跟上,紧随其后。
这片森林之所以被成为迷雾森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森林内根本没有大陆。
由于众多植物的生长,使人在森林中很难辨别方向,再加上地势较高,偶尔吹来的雾气会产生一种神秘感;即使是在附近居住的人,也很少会深入其中,惟恐无法走出来。
歌德思来到这里以后,在森林中布置了许多魔法机关;尤其是一个吸引雾气的机关,更是他的得意之作。
走了半天的工夫,李皓已是又累又饿,咬着牙跟在歌德思身后。
周围一片白蒙蒙的,能见度不到三米,稍微落后一点,他就无法看到歌德思。恐惧的感觉激发了他体内的潜力,使他始终不至于落后。
进入森林以后,歌德思一言不发。周围的浓雾,使他感到异常舒服。
学习黑暗魔法的人,都不会喜欢阳光。歌德思也是,凭借着自己在住处布置的定位魔法阵,他根本就不用去辨别方向。
李皓紧紧的跟着歌德思,突然脚下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歌德思宛如没发觉一般,依然向前走去。
好疼啊……李皓支撑着坐了起来。
一上午的急行,使他早已无法支持。眼前一阵阵发黑,眩晕感充斥着大脑。
他想呼喊歌德思,却怎么也叫不出声音;周围的白雾似乎旋转起来,李皓再也支撑不住,伏倒在地,昏了过去……
眼前一亮,所有的景物都清晰起来,几间小屋出现在歌德思面前。
“终于回来了。”歌德思望着面前这几间毫不起眼的房间,谁又能想到,这里就是他魔炎术士歌德思的实验室呢。
低头看了看夹在腋下的李皓,兴奋感充斥着歌德思的身体:终于可以进行实验前的最后准备!多年的努力,再过一年就能真正的实现!
“木瓜,算我对不起你!一切,都是为了实验。”

第五章 来者

歌德思夹着李皓,走进最南边的木屋。
木屋中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床和几把椅子。把李皓扔到床上,歌德思自己坐在一边,右手在空中画出一个六芒星。
红色的光芒亮了起来,他默默的感觉着魔法元素的波动。
良久,歌德思睁开眼睛,满意的笑了。通过刚才用魔法探询周围布置的魔法阵,他感觉到,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并没有人来过这里。
歌德思念动咒语,在空中划出一道裂缝,从中飘出一个竹子编成的提篮。
这是他在黑暗城买的。当初,他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实验对象,离开迷雾森林,并没有一定的目的地,就一直向北走去,不知不觉间来到黑暗城。
之所以选择李皓,是因为感觉他是一个能控制的孩子,虽然偶尔耍点小聪明,但始终太嫩。
歌德思提着竹蓝,来到木屋旁不远的一片果林中。
林中的果实种类极多,当初歌德思也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弄清楚这些果实都叫什么名字,哪些能吃,那些不能吃。
摘了一些可以充饥的果实,他返回到木屋中,随便吃了几个,就盘坐冥思起来。
直到傍晚,李皓才醒过来,全身的酸痛和周围的陌生,让他感到恐惧。
重塑身体之后,他的心志和外形,似乎还不到十八岁。
‘噌’的一下坐了起来,他不由得松了口气。因为,他看到端坐在床对面冥思的歌德思。
李皓没有去打搅歌德思,只是四下瞧着。周围的空旷几乎一眼可见,没有什么特殊的,他的目光很快就被歌德思身旁那把空椅子吸引住。
准确的说,是被椅子上那一篮色彩鲜艳的水果所吸引。
他小心翼翼的挪到椅子前,看了一眼呼吸均匀的歌德思,悄悄的提起篮子,走回床边。
仔细的数着果子的数量,一共还有十七颗,颜色各异,很少有相同的。
腹中的饥饿使李皓抛下一切顾虑,拿起一枚水果就大力咬去。甘甜的汁水顺喉而下,李皓感觉到全身说不出的清爽,连续吃了八颗水果才停了下来。
虽然没有吃饱,但他还是将多数留了下来,小心的放回原地。
打开虚掩的门,李皓走到外面。进入眼帘的,是白蒙蒙的一片,包括他刚才所在的木屋,这里一共有三间屋子,北边的那间最大,看上去足有五、六十平方米。
在房屋周围方圆三十米之内,没有任何雾气和植物;三十米以外,则完全被雾气所笼罩着,隐约可见高大的树木,就连上方也被雾气笼罩,无法看到阳光。
由于已是黄昏,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周围透着一丝诡异的感觉。
当李皓一走出房间时,歌德思就睁开了眼睛。站起身,他轻轻叹了口气,走出房门,看到李皓正愣在那里。
歌德思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竟然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
李皓小声道:“老、老师,我要帮你做点什么呢?”
歌德思深吸口气,道:“今天什么都不用做了。从明天开始,你就给我打下手吧。老师要进行一些实验。”
“哦,好。我不会偷懒的。”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大亮,李皓就被歌德思叫了起来。
穿好衣服,歌德思带着他,来到昨天采摘果子的林子中,道:“这里生长的果实,就是咱们以后的食物。你要记住,到这里采摘时,一定不要走远,否则会无法辨别方向。明白么?”
李皓点点头,望着面前大片的果实,回想着昨天那美妙的滋味,口涎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歌德思随手摘下几枚红色的果实,递给李皓,道:“这是米滋果,吃了它可以提供身体所需要的大部分养分,也是我们以后的主要食物,你要记清楚它的样子。这片林子中虽然水果众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都能食用,有些是含有巨毒的,以后我会慢慢的告诉你。你今天的任务,就是要记住这种果子的形态,明白么?”
李皓仔细的瞧着手中形态如同葫芦一样的红色果实,仔细的记着它的特征。
“吃了吧,这是你的早饭。咱们回去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吃过早饭后,歌德思带着李皓,来到北边最大的那间木屋中。
一进木屋,李皓就愣住了。这间屋子和昨天他住的那间,区别非常大。
里面摆放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周围靠墙的那一圈大柜子,每个柜子都是由众多小抽屉组成,抽屉上都有标签。
歌德思看着这些自己熟悉的实验工具,叹息一声,道:“从现在开始,你每天必须要记住几样东西,我第二天考你。如果记不住,就惩罚你少吃一顿饭。今天你要记住的,就是这排柜子上所有的东西。”
说着,歌德思走到柜子的最左边,指着最上方的小抽屉道:“里面的是硝石,是我们炼金术士经常使用的一种东西。这里所有的抽屉,都存放着各种不同的物品。”
他将最左侧这排抽屉的物品从上到下说了一遍,便将李皓留在这里,自己则到一旁开始准备工作。李皓学得很用心,手脚却显得比较笨拙。
他忽然想到,如果可以学会炼金术士的一些高级技能,给普通的手枪赋予魔法,再到热血江湖中打劫,一定会很潇洒吧!毕竟,目前最缺少的就是钱。
至于手脚为什么会比较笨拙,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灵魂还不太适应重塑的躯体吧!
歌德思天天都在摆弄那些实验器具,利用魔法不断的融合配置着什么。
到了晚上,歌德思不让李皓睡觉,而是让他打坐冥思。
一开始李皓还很不适应,往往会在第二天记忆物品的时候睡着。但经过一段时间,李皓的精神越来越好,冥思也成为他最好的睡眠。
一个晚上的打坐,可以让他在第二天精神百倍。
李皓惟一感到遗憾的,就是歌德思一直没教过他任何魔法咒语。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三个月。
根据伊甸园中的电脑资料,李皓早已知道,梦幻空间中的十年,只是相当于逍遥星的一天,因此他并不怕当自己有能力出去时,所有的仇人已死光。
但是,如果一年之内无法赚到一千二百万个金币,会不会真的失去右手?
又是新的一天,李皓在树林中采摘果实。
忽然,他隐约听到两个人的对话,犹豫了一下,悄悄的走过去。
一个是陌生人,另一个竟是自己的老师歌德思。
陌生人嘿嘿一笑,道:“没想到大哥你也会收学徒,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干脆让给我得了,我到现在还没有个徒弟呢。”
歌德思冷哼道:“你想都不要想!这小子对我来说,重要的很。他除了是我的学徒,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啊!大哥,你、你不会是……难道,那小子就是你找来做最后那个实验的么?”
歌德思哼了一声,道:“你说话小心点,知道么?”
陌生人叹了口气,道:“大哥,你可真够狠的啊!不愧为魔炎术士。我看那孩子傻乎乎的样子,倒是挺可爱的。你又何必……”
歌德思突然烦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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