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你为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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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你为遇见谁-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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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谢谢,谢谢。”
他收手回来,我把纸巾塞给他。
苏玛说:“哎?庄凝也不吃。”
“她啊。”沈思博擦手,看我一眼,温柔体己地笑:“发给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就能吃完饭,没事,主要是请你们。”
他笑得如此迷人,我头一昏,竟然犯下如此勾当——我撒娇了:
“谁说没事。我也要。”
沈思博掰一只蟹,放在我碗里,我后悔,咬着筷子盯了它几秒:“我不吃行不行?”
“不行。”他支着两只手,指尖沾满酱汁,瞪我:“快点儿把它吃完。”
“……那好吧。”我自作孽,没得多说,低头去对付眼前这半只无肠公子。
她们都很惊讶,曾小白使劲举手:“我我要发言——我从来没见过庄凝这样,沈少侠你教我两招吧。”
苏玛哼哼:“你哪学得会。”
沈思博侧脸看看我:“是不是啊?”
我冲他皱皱鼻子。
谢端坐在对面,笑的都有点儿慈祥了:“真的呀。”
我拿醋,瞥见他抬头,配合地对她一笑。
你很难解释,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的表情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是眼睛流转出的神采,还是说话间起承转合的语态。
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看到的谢端是一个女人。这是她第二次流露这样成年化的线条。
但当时应该并没谁多想,甚至很可能连同谢端自己,她那么笑,但她也没有想得太深太远。
而我,我只是看看她,想我的端端,她多么清丽隽秀,我喜欢的人都在身旁,此刻是提琴声那样丝滑的小时光。
说的迟,那时快。
仅在一息明灭之间,已然有人被诱惑。而这瞬间之后,语言被遗留在过去时的黯淡中,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萎落。
是呵,说的迟那时快,这六个字,往往只是,话本里高频的,表现力一般的词。
桃花杀(之四)
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56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及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桃花杀(之五)
那场辩论赛之后,吴主席还真的记住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我在食堂或者自习教室一坐下,不出五分钟他必然出现在视线里。
同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号码,开始给寝室打电话,我不接,曾小白和苏玛也没办法接,经院就那么点大,没道理让她们拿坏态度,对待一个说不定哪天能触及切身利益的人。
只能一过九点就拔电话线。宿舍变得很热闹,时而有人来敲门,请问庄凝在这间寝室吗,楼下有人找。
我开始还试图跟他讲道理,但他拿出辩论劲头,我追你是我的事,是我的人身自由,庄凝,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不能干涉我。我说谢谢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他道那好啊,有空一起出来吃饭见个面,我请,就当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烦了,好脸色都不能保持。
一般说来,我何德何能,人家喜欢我,我就算不接受也是非常感谢的,但这个人不一样。第一眼我就觉得他动机不纯。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拿追求异性当练级,对方最好是众人眼里难搞的,再好一个月内骗上床,拿翻倍经验值。
别问我是怎么看出来,女性的本能。我所有的糊涂都匀给有限的几个人,剩余部分的敏锐,足够跟他人的虚情假意较劲。
何况别以为就他有人脉,我认识的人也不少啊,他什么样的历史?曾小白他也不是没追过。
就这么僵持不下,他大概没碰过这样的钉子,着急了,那天九点多钟坐在我宿舍楼底下。我和端端下了自习,在车棚那被他叫住:
“庄凝!”
他从路沿子上起身,很重的酒味儿,走近过来:“我们谈一谈。”
这个人其实长得不错,样子很受伤,周边十好几位都驻了足,没停下的也往这边看。
我认真地对他望望。
我二百度的近视,这位眼神比我还清明呢,开玩笑,往身上淋点二锅头就充喝高了?我们家那种情况——大过年的都有人来借酒装疯,庄主任你要是不肯帮某某说句话,就死在你家门口——相比之下眼前这实在不算什么高段数的苦肉计。
于是我拉端端走开:“演得挺好,继续。”
哗然,有人鼓掌,吹口哨。
吴谦这下是真的急眼了。我们已经走到了台阶上,他上前一把拧住我右胳膊,我整个人都被他带翻过来,接着他捺住我肩膀就吻上来。
我没想到他会动手,更没想到他能到这个地步,他的嘴唇险险擦过我嘴角,我尖叫一声,四下里寂静三两秒,然后是漫山遍野的狼嚎,这些年轻观众还没学会淡定低调地看热闹。
这几乎是偶像剧的标准情节,当事人却差不多已经气疯了。如果你是一个多少看点儿言情的男性,我得说,不要轻易上它的当,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吃这一套。当时好在我手里拿的是一本不足百页的《物权法注释》,如果我拿了《法典》之类,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因为我把一整本书都扇到了吴谦的头上,用我最大的力气。
他猝不及防,后退一步,手还放在我身上,我受力不均,右脚在阶梯上一别,人朝一边倾倒,在谢端的惊叫声中栽下两层石阶。
就这样,成了半个伤残人士。

“他还说什么了?”我把青椒肉丝里的姜片挑出来,问谢端:“他的演讲怎么样啦?”
别看沈思博每天给我送饭貌似有大把时间,实际上他不清闲,L大外院和德国某高校联合举办的中德大学生交流展,他是中方学生代表之一,活动颇多,比如上午这场双语演讲比赛。
我摔倒那天他在院里试演,回寝室接到谢端的电话,衣服都来不及换,西装革履穿皮鞋跑过大半个校区到医院,大冬天的,额头一层汗。
我当时坐在门诊室,抬头冲他笑笑。他一句话说不出来,喘大气儿,松开领带,和谢端在旁边看着值班医师往我脚腕上夹板。
之前医师说事情不大,多休息几天吧。我从恐慌里平定下来,又有没正形的心思了。
“我脚断了。”我伸手抓他的袖口,哭兮兮地逗闷子:“怎么办呀。”
医师和谢端都笑,前者说:“小姑娘,不要吓你男朋友了,看把这小伙子跑的。”
“你那么厉害,你怕什么。”沈思博呼吸已经稳了,不吃我这一套,语调里全是清淡的调侃。
沈思博扶着我回宿舍,谢端识趣的跟在后头,拉开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并不看我,问:“那种人缠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嗨,别再提了。”我回答,没说给他听,就算你最近不忙,让我的沈思博和那样的人当面对峙,陪着上演八点档?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这种戏码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时候的我那样年轻,具有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想太多,敏感和迟钝交替着一塌糊涂,爱的人和不爱的泾渭分明,惯于让自己的主张做他人的主,并且苦恼他人竟然不懂得。
当然我心里还是有高兴的,他到底肯吃点小醋了。我想着,回头对谢端招招手:“端端,你怎么那么慢。”
谢端妥协地笑,快步跟上来,跟我们并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经心的低头,把一张废纸撕成一条一条,我拍她的手:“哎哎哎,问你话呢。”
她抬头,露出一点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问他嘛。”
我郁闷了:“我先得见的着他啊。”
“你行动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来。”
“那总该给我打个电话呀。”
“哦。”
“哦什么啊哦,哎他上午很帅吧?”我饭也顾不上吃:“他高中的时候,就得过市演讲比赛一等奖。他站台上领奖的时候,我们那多少女孩花痴他啊,都疯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爱你,吓死人。”
我越说越来劲,谢端脸枕在手臂上,坐那儿静静地听,静静地笑。
“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得比谁都优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别人给抢走了,嘿嘿。”
她说:“你很优秀啦。”
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点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啰嗦,你不爱听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啊。”她赶紧说:“对了,我把拍的照片给你看。”
是曾小白的数码相机,那时候四百万像素已经算是高配置,谢端拍的不错,黑西服白衬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镜头上,是谁都要倾心的美男子。
桃花杀(之六)
翻照片的时候沈思博的电话来了,我腿搁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讲话。没讲两句听见那边有人引吭高歌:“哎——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
我说:“哟,这谁啊?”
沈思博无奈:“你说呢。”
“卓同学脑袋又让给门夹了?”当着面我也敢这么说。
卓和这个人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蛮优秀又好相处,成绩不错,家境好长的好,最重要一条脾气也好,怎么侮辱他都不跟你着急还笑嘻嘻跟你贫。我挺喜欢他,就像喜欢苏玛曾小白那样。
我看着谢端的身影进了洗手间,有个念头骤然一闪:“你说,他要是谈了恋爱会不会正常一点?”
“……谁知道呢。”
我小声说:“你觉得端端跟他合适不?”
他那边怔了一怔:“谁?”
“端端,谢端啊。”
“哦,我知道。”
“你当然知道,我们介绍他们认识怎么样。”
“……”
“上次我和端端遇见他,他还盯着人家看来着——他没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没有,但是……”
“太好了。”我兴致勃勃地:“那什么时候呢?圣诞节吧,别讲明,就说人多热闹,有意思……”
他听我说,也不反对,说完他接了一句:“庄凝,你就那么爱替别人做主?”
看他说的,好像我是个小八婆,我不过偶尔把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孩子,我平时多酷他都看不见,哼。
不过他语气不重,开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当回事。
到圣诞节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陈。扭伤的脚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几点之间奔波,闲暇时和室友打斗地主,或者上论坛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为好友,但他们一直叫我师弟。我当时论坛注册的时候,没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图——此人是罗马元老,法学家,每次公众演讲无论什么内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毁迦太基”,雷打不动。他死后没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罗马灭国。
我觉得这很有趣,我喜欢执着到一根筋的人。
从透露的信息来看,以上两位是高我几届的师兄。专业知识扎实,有时候我还能和他们辩几句,更多时候我看着他们争论,最后被QX副版主秒杀。后者还是一如既往行色匆匆。

平安夜那一天,我们出去了就险些回不来,你一定能想象,那整整几条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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