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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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而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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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代替我,我也不能代替你,除了接受与铭记,然后昂起头,挺起胸,直起腰杆,继续前行。
自混沌之初,就从来都不存在第二条路。
这点,阳藿心知肚明。
所以,她回来是为了承诺,而一半的行装仍旧留在了伦敦。
也许,她会一直待在这里,也许,她会在季濛和深深都有了归属之后,重返伦敦。
她不知道将来会如何,就像阿甘不知道盒子里的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滋味。
可是,谁又知道呢?
一切,都只会在答案揭晓的那一刻明了。
阳藿云淡风清地一笑:“Jenny,我不知道。”
**
在新街口和文思分开,阳藿从地铁站出来。
是下班的时段,路上的车流与行人都骤然变多起来。车子行进得很缓慢,刺耳的喇叭声不绝于耳,各式各样的车尾灯不停地闪烁,惹得本来就不耐烦等候的司机更加烦躁。道上的行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比肩接踵,有的行色匆匆地赶路,有的呼朋喝友讨论接下来的行程。
阳藿独自一人慢悠悠地往家走,在人群里有些格格不入。天桥下面的一个花坛边,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清秀少年,面前的地上摆着许多小小的植物。
阳藿觉得有趣,在少年对面蹲下,仔细观察这些多肉植物,多为莹绿,中间掺杂了些红紫之色,圆圆润润,肉肉呆呆的模样煞是可爱。
她拨弄了几盆,抬头向少年微微一笑,拿起一盆莲花样子的询问:“这叫什么?”
“桃……美人。”少年许是放假来体验生活,举止衣着像是来自教养良好的小康之家,白白净净的模样,说话的时候显得有点害羞,耳廓微微泛红,甚至不太敢直视她。
又举过一盆类似吊兰的植物,枝条上是一颗颗绿色的珠子:“这个呢?”
“佛珠……”
“那这个呢?”
“花月夜。”
“这个?”
“熊童子。”
地上少说也有七八十种不同的种类,他都一一应答。
“这些,你全都知道名字?”
少年的手掌在膝盖上摩挲了两下,拘谨地点点头。
阳藿惊讶地赞叹:“好厉害!”
少年听到赞美,更加局促不安,耳廓上的红都泛到了面颊上:“我爷爷喜欢花草,我……我也耳濡目染,很喜欢,放假没事就……就想看看有没有人……也喜欢。”
一段话说得磕磕巴巴,阳藿望着他腼腆的样子,笑得愈发温和,柔声说:“听说,喜欢花草的人都很细心,性格都很纯善。我本来不太相信,现在才觉得应该是真的。”
少年呆愣地看着她,不知作答。
阳藿莞尔:“刚刚那几种我都要了,还有静夜,黄丽,明镜,嗯,这个,这个……”
白皙的手指在十几盆多肉植物上一一点过,少年撑开一个纸盒,把她要的在盒里排好。
她抱起纸盒才后知后觉地庆幸家就在前面不太远的地方,迈开步子正要离开,忽然听到少年的喊声。
“姐姐!”
阳藿疑惑地回头:“怎么了?”
少年弯下腰,揭开脚边的一个黑袋子,里面是一株金灿灿的向日葵,他捧起向日葵不好意思地磨蹭了下,蓦地递到她面前。
“……送你。”
阳藿怔忪,夕阳映射在少年的面庞上,让人分不清他红通通的脸颊是因为害羞,还是落日的渲染。
她粲然一笑:“谢谢。”
**
季濛和深深休息,与阳藿约好晚上一起吃大餐,三人对美食的热切程度颇有三月不知肉味的感觉。
阳藿打算先去最大的外文书店补充些书籍,特意挑在四点左右出门,避开高峰期和毒辣的太阳,可是盛夏时节,哪个时间不是犹如火烤,鞋底踩在冒着丝丝热气的路面上像是要融化了。
书店的中央空调冷气非常足,推车渐渐被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各样书堆满的时候,她不仅不再觉得炎热,反而手脚冻得冰凉。捧着一大垒书走出店门,不出所料,迎面扑来的热浪逼得她恨不得立刻退回书店享受空调,就算是冻死也再不往前半步。
书的重量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没走几步两手就酸痛难当,僵硬地发颤,再加上天空中那轮不知疲倦的烈日,不消一会儿,她就仿佛从冷冻室去到了火房,狼狈的像是从水里打捞上来的。她不得不加快步伐,走到路边的树荫下,把书放在旁边的小型花坛上,喘了口气,活动了一下微抖的胳膊,小臂上被重物压出两道清晰可见的红痕,在白皙柔嫩的皮肤上显得有点可怖。从包里抽出纸巾按去脸脖上水洗似的汗珠,来回张望着,想要招辆出租车。
望了半天,不知道是运气太衰,还是到了出租车的交班时间,愣是一辆空车都没有,果然出租车也不是好打的。
阳藿掏出手机看看时间,正无奈间,一辆黑得发亮的宾利缓缓驶到她身边停下。她疑惑地瞄了几眼车窗,可惜只能看见自己的倒影。
车后座的窗户慢慢降下来,见到了一个绝对意想不到的人。
“阳小姐,去哪儿?”
阳藿因为太过诧异,怔愣了片刻才回道:“回家。”
“阳小姐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载你一程。”
她本不欲麻烦他,但是马路上显然一辆出租车的迹象都没有,而地上那一大垒书她是绝没有自信可以扛至地铁站的,这时候再矫情就显然是和自己过不去了。
“谢谢。”
她弯下腰准备抱起地上的书,司机已经抢先一步下车帮她打开车门,又把书搬起来放到副驾驶的座位上。她因为休息穿得很休闲,简单的桃色背心牛仔短裤平底鞋,勾勒出姣好的身形。车里的冷气开得极低,她虽然很热,但突然的温度转换,还是让她有点不适应,裸。露的皮肤上马上泛起细小的疙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周易,把温度调高些。”
阳藿感激地朝任啸准笑笑。
之前他似乎正在工作,她上车之后,他便将膝上薄薄的笔记本电脑合上放在一边。
她和他只是吃过一顿饭,比陌生人熟悉不了多少,她本就很慢热,不擅长挑起话题,任啸准也没有开口说话,而司机自然更不可能。于是,可以想象,车内陷入了一种令人尴尬的沉默。
任啸准倚着靠背,头微微扬起抵着头枕,一只手搁在腿上,另一只随意地垂在身侧,貌似睡着了。阳藿眼角的余光不自觉地瞟向他,那是一张五官深邃,棱角分明,极为英俊的侧脸。任啸准闭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神色显得冷漠而疏离,薄唇抿着,唇色很浅。
正是这张薄唇不其然似是弯了一下,阳藿慌忙收回视线投向窗外,双手下意识地握在一起。任啸准缓缓睁开眼睛,黑瞳一片清明,一丝笑意一闪即逝。
平静开口:“阳小姐在英国住了多久?”
阳藿一转头就撞入一双幽深的双眸,不动声色地挪开视线,淡笑应道:“五年多。”
“时间不短,该是很熟悉了。”
微微歪头,似是斟酌了一下用词,最后她有些羞赧地说:“其实,我对道路不太熟悉。”
“怎么说?”
“就是迷路的次数比别人多一点,你也清楚那里的街道。”
任啸准深有同感地点点头:“有点复杂,迷路的话岂不是很麻烦?”
阳藿狡黠地弯起嘴角:“也不尽然。”
“哦?”
“这样,你就永远不会知道下一个转角会发现什么地方,遇见什么人,所以才总能带着新奇和期盼。”
“算是阿Q吧。”又飞速地补了一句。
沉吟片刻,他回道:“不,很有趣。”
阳藿望向任啸准含笑的眼睛,下一秒又极快地略低下眼睑,落在他衬衣的第二粒纽扣上,浅笑了一下。
任啸准稍稍偏了一角度,扫了一眼副驾驶位子上的那摞书,只是粗粗一瞥,就知道至少不下四门。
“阳小姐似乎对多门外语都很精通。”
她弯弯唇角,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倒是没有再谦虚:“这个是职业需要,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因为我自己喜欢语言。”
“不知阳小姐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名翻译。”
车内空间很大,阳藿就算伸直了腿也够不着前面的座椅,而任啸准笔直有力的双腿却是委屈地弯着。
他扬眉和煦地笑问:“也是因为喜欢?”
“最大原因的确是喜欢,另一个因素是因为适合。”
“适合?”
她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比起与人面对面,掌控整个谈话,我更适合成为两人交流的媒介。”
阳藿有一个极不好的习惯,只做喜欢做的,不喜欢的或者讨厌的事情她碰都不会碰,所以中学的时候她偏科得非常厉害,数学差到令人发指,而英语和语文却让她的大名享誉整个校园。
这个习惯也一分不落地贯彻到了她的交友,喜欢就亲近,不喜欢便疏远,极讨厌的话就连简单的表面友好都做不到,爱憎尤为分明。私下里曾经做过自我反省,到底是待人处事不够圆润,可是就是扭转不过来,让她也很是苦恼。再加上她的性格慢热,不擅长引导谈话,避开直接同客户打交道,主导整场交流的工作是最恰当不过的。
任啸准轻笑,赞同的神态带了几分认真:“很聪明。”
清楚自己的优劣,摆正自己的位置,弱化自己的短缺,将长处化为利刃,是聪明人的做法,简单又有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做着自己不理解的事情,而他最大的优势在时光荏苒中浪费的一毫不剩。每个人都明白扬长避短的道理,会不会运用却不是每个人都懂得。
**
同季濛和深深饱餐一顿回家,她们就看到她的书柜旁又多出了大摞的书,季濛随手抽出一本稍微薄一点的,随便翻了两页,一个字没看懂。
“小藿,你又买这么多书,你这几天买得比我这几年买得都多!”
“怕行李超重太多,多数都放在朋友家带我保管。趁着有时间,我就多买几本。”
阳藿从浴室出来,边用干毛巾揉头发边从冰箱取出瓶水,深深甩着睡衣接在她后面进了浴室。
季濛把书重新丢回去,翻身赖在地板上:“你竟然看得进去,这密密麻麻的一片我瞅得都头疼。想当初高中那阵,我们还在英语语法里沉浮,你的法语已经好得像是在巴黎长大的,所以说,这世上还是天赋这种东西的。”
“这叫‘术业有专攻’,我还不是看到数字就立刻歇菜。好在外语专业不需要学高数,要不然我就是上五年大学也毕不了业啊。”
季濛的专业是金融,天天和数据打交道;深深则学得是环境艺术设计,现在成了室内设计师。
学校总是希望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全才,可就算是爱因斯坦也不敢保证所有事情都能做得完美,比起门门功课都出色得令老师和家长满心欢喜,思考模式才是更为有效的利器。
什么都好的人本来就是不存在的,你不可能一方面沉浸于梵高画作的美妙绝伦,另一方面又要求他是一位风度翩翩温和儒雅的绅士。
能够找准方向,即使掉落进坑,也能手脚并用地爬出来,继续全心全意做好一件事的人,不是更加了不起吗?
作者有话要说:


、观念

午休时间,阳藿浏览完明天会议的PPT,内容是她非常熟悉的,不需要做功课,左手摸向桌面上的水杯递至唇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喝完了。她起身打开办公室的门,打算去茶水间倒杯水。
从茶水间一出来,发现留在公司的几个女同事聚在一起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一阵唏嘘叹气,她也走过去凑凑热闹。
“什么事那么感慨?”
众人回头见是她,伸手将她拉过去噼里啪啦就说开了。
蔡晓琼,就是坐在正中间齐肩长发的清秀姑娘,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单身贵族一名。她一个人过得挺逍遥自在,但是这可急坏了她的父母,街上凡是个公的都想拎回来给她瞧瞧。
“估计只要有人娶我,他们大概肯一分钱都不让对方花,只求能立刻将我扫地出门。”
每天回家,饭桌上的话题永远离不开结婚,而且父母有个神奇的本领:不管讲什么都能绕到婚姻大事上。
今天油价又涨了,隔壁老王的女儿马上要结婚了,新郎是某银行高管。
杨坤今年有三十二场演唱会呢,你爸同事老婆的姐姐的姑妈的女儿大学一毕业就领证儿了,这小姑娘可真有出息。
股票又跌了,以前小时候总一起玩儿的贝贝还记得吧,你还拽过人家头发呢,前两天生了个儿子,哎哟,那白白胖胖的样子真是可爱死了。
北京有一个人随便买了张彩票竟然就中了五亿红红的票子啊,我同学的儿子离婚才一年,这不又要娶媳妇儿了,听说还是先上车后补票呢。
……
总之,最后的总结一定是,你看看人家,嫁个人生个孩子怎么那么容易,你怎么就那么难呢,要模样儿有模样儿,要工作有工作的,没道理啊,你什么时候带个男朋友回来给我们瞧瞧,我们就算心满意足了,你李婶的外甥前两年离了婚,一直都没找,我看了这孩子照片,长得斯斯文文,又是什么公司的经理,最重要的是还没有孩子,这个周末你去跟他见见面吧……
一句话,去给我相亲!
“他们昨晚给我下了最后通牒,三十岁之前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否则就不要回去了。”
其实,大龄未婚男女越来越多,原因也各式各样,工作太忙,圈子太小,没有合适的,我喜欢的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我不喜欢……有的人想开了,感情的事情要随缘,强求不得,如果真不行,做单身贵族也挺好的,又不是养不起自己,有的人仍然急切地寻寻觅觅,一方面不愿将就着一个“差不多合适的好人”,另一方面同样不愿接受继续单身的情景,备受煎熬。
父母希望子女成家立业,他们的劝解语时常传达出这样的讯息:我们当初也是这么过来,喜欢是什么,喜欢又不能当饭吃,找一个老实顾家的男人或者温柔贤惠的女人就行了,再喜欢,时间一长还不是左手握右手,肯踏踏实实的跟你好好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你看我们不也过得好好的。
他们的急迫可以理解,是对自己孩子的关心,也许还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不想承受周遭“他孩子年纪这么大还没有着落”的说三道四。关心,再加上不想被非议,结论就是追魂夺命的催促,逼得人喘不过气。
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可有时这种爱却成为一种迫人的负担,真是一个哭笑不得又无可奈何地悖论。
差不多该结婚的年纪,遇到了差不多合适的人,那么,就结婚吧——这样的婚姻光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数不胜数,十对夫妻兴许有六对都是如此。有的可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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