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御宝女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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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御宝女天师-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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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情此景,并非生离死别,可是,皇甫宸与顾东城竟心口一阵疼痛。

皇甫宸跳下了驾驶仓,来到顾东城的身边,知道顾东城装醉,他幽幽问:“你是不是也喜欢她?”

同是男人,最了解的,当然是男人间的感情。

顾东城睁开紫眸,伤感地望向朝夏消失的方向,他不答反问:“你也喜欢她是吗?”

皇甫颜毫不犹豫地点头,然后一屁股坐在顾东城身旁边,也拿一瓶碑酒喝了一口,大大方方地承认:“对,往日在我身边周转的女人,没有一个像她这样让我如此惊喜的,她看去很朴实,外貌也平凡,可是,她却像一个宝藏,越挖掘,你就会发现越珍贵越多惊喜。其实我一直觉得她就是我要找的神算,可是她不愿意承认,可能是因为她早心有所爱,所以不想和我过多牵扯。你呢?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说说她给你带的惊喜!”

顾东城吸了一口长气,双手枕住后脑,紫眸望着尉蓝的天空,也不藏掖,回忆说道:“她是我邻居,我住的那里其实是凶宅,她来租房时,我开始很讨厌她的,还曾经吓唬让她离开。可是她不仅不走,还胆大得惊人在那房子住了下来。其实我从她和嚣士对峙一事就看出她不简单,可是我是怎样也没有想到,她居然是个隐藏都市的高手。我爸找到我让我回家,但我回去当天她就看出了我有凶兆,还给了我和嚣士一人一件宝物。我回了家,见了我爸最后一面,离开顾家的时候,秦老派出的杀手进行对我放冷枪。”

“结果奇迹发生了,她给我戴在额头上的护额,居然起了防护作用,防护罩一下就将那枚子弹弹飞了,有个妇女很不幸,被打中了。开始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迅速离开。再后来,秦老紧追不舍,几辆追魂车又向我冲来,我纵然身手敏捷,也被追魂车逼到悬崖边,最后车上的杀手又对我一阵扫射,我被逼和嚣士一起滚落山崖。”

“那山崖明明几千米高,跌下去就算不粉身碎骨也活不了,可是,第二天我和嚣士醒来之后,却毫发未损,只有我戴着的护额和嚣士脖上的项圈都断开几段,毁了。这时我才明白,是朝夏救了我的命。但很不幸,我醒来时,秦老派的人也找到我,狙击枪围住我和嚣士。没有护额,我很明白自己别无可逃了,最后任命跟秦老回基地,被秦老囚在牢笼里。我本来抱着必死的心的,但是在看见朝夏英姿飒爽闯入基地我便情不自禁情动了,之后再见她力大惊人一下掰弯钢杆,我更是以闪电速度爱上她。我其实也和你一样,都被她带来的震憾迷惑住了……呵,算了,她刚刚离去毫不留恋头也不回的模样,连叫我一下都不愿,显然,是我自己一厢情愿……”

顾东城越说越凄凉,突地还一拍皇甫宸的肩膀,佯装洒脱道:“兄弟,你努力,刚刚她和你摆手拜拜,说明你还有机会!我是她连一眼都不屑,被定死刑了。”

皇甫宸一愣,同样凄凉苦笑一声,无比失落:“在没听你的故事前,我还抱着希望,听完后我便知道自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她这么强大,能配得上她的男人,这个世界恐怕没几个,但是绝对不会是我们……”

 第五十五:白日见鬼

朝夏刚下飞机,双脚刚触鹏城的地面,她就发现,自己又被人盯上了。

这一次,她孤身一人,没有任何牵绊,所以,明知有人跟踪自己,她也不藏不躲,而是在十字路口突然停下身子,转过身,盯着跟着她却一时躲避不及的男人,冷冷地问:“为什么跟着我!”

跟踪她的,正是独臂螳螂派来传话走狗,朝夏一下飞机,独臂螳螂就收到消息了。

男人自诩自己的跟踪本事一向强大,这会儿被逮个正着,脸色顿时一白。面对朝夏的问题,他倒是胆子不小,径直走到朝夏面前,递上一张纸。

“我只是传话的,那人要说的话全写在上面。”男人完成任务,便迅速开溜了。

其实朝夏应该逮住他,但她没有,而是看着纸张上面的字,轻嘲一笑。

上面写着:欲救生母,单独前往麻头镇废品回收站。

朝夏对这个生母不仅不认识,还一点感情都没有,不过,她会去救人,只为了还许雯一份身体发肤之恩。

“一堆草包。”不屑地吐出四个字,她就打了部的士直接去麻头镇。

的士司机开始不愿去,后来朝夏直接拿出两张百元人民币,他才答应,只将朝夏载到麻头镇郊外三公里地方放下朝夏。

“靓女啊,看你背个背包,你是不是外乡来的?你孤身一个人去麻头镇做什么啊?那里龙蛇混杂很乱的,拿刀砍人的事情三天一大次,两天一小次,打劫抢劫更是常见,女人们更多是被绑去**,这么危险,最好别去啊。”司机还算是厚实,一边开车时,不忘记好意提醒。

朝夏原本闭眼养神,听到司机的话,她睁开眼,不答反问:“大哥,去到那里需要多长时间?”

“很快,一个半小时就能到了。”司机回道。

“那麻烦司机大哥你将车开快些,我急着去救人。”朝夏很大方,直说了自己的本意,她最想的是尽快将许雯救出来,之后去做自己的事情。

“你的亲戚是不是让人绑架了?要不要我帮你报警?”司机就知道一个女孩子去麻头镇准是遇到麻烦事,尤其朝夏提着一个包,又见朝夏从包里拿出两张人民币,他就直觉朝夏提了一背包赎款。

“不用报警,你如果真心想帮我,最好将我载到麻头镇有出租二手车的地方。”朝夏没有忽略司机落在她背包上的目光,轻笑一声,然后又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闭目养神。

“这,好……”司机见朝夏不仅能笑得出来,还冷静过人,他就知道朝夏并不简单,油门一踩,将速度飙到最高。

——

一个小时后,朝夏跳下了车,还很大方的多扔了一百块给司机,只因为司机很守信,在麻头镇郊外三公里放她下车,下车的地方正好有出租二手车的店面。

朝夏没有傻傻的直接一下车就走入那间店面,她一直知道,自她到了鹏城,就一直被盯梢,之后的士后面也紧追了一辆白色面包车。那驾驶面包车人开车技术不错,一直保持不远不近紧追不舍。

这会儿,见朝夏下车,那面包车就在三十米外暗处停下。

朝夏轻嘲一笑,幻影步一用,一下就闪身不见,等到面包车上的人反应过来,哪里还有人?

“人呢?怎么不见了?”化龙就是拿打火机点了下火,才一个闪神就找不到朝夏的人影,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

“我们也不知道,突然就不见的……”其他人的恐惧不亚于他。

“快找!”化龙吓得烟都不敢吸了,往外一扔就开车去追。

直到面包车从眼前消失,朝夏才在二手车店面外摆着的一辆车后走出来,嗤笑了一下,便喊了一声:“老板,租车!”

大约十分钟后,朝夏已经租下一辆二手小车,还轻车上路。

本来她跟老板说自己不会开车,让老板指点下时,老板还不相信有人一学就会,直到老板看到朝夏一会就像个老手飞车上路,他瞪大了眼,觉得朝夏在玩弄他。

朝夏驾驶着车子,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废品回收站外的芦苇丛。她隔着挡风玻璃,看向废品回收站那栋建筑。

这栋建筑之前是座废弃工厂,破烂不堪,一共三层,成冋字型,如果她进了那道铁门,楼上的人就可以躲在暗处对她扫射。

冷冽的视线缓缓扫射建筑,果不其然,朝夏就看见,有几个男人由于等待她的到来显得不耐烦,偷偷打火抽烟。那打火机的折射的光线一闪一闪地就暴露了自己的目标。

“想唱空城计?呵,那我就陪你们玩玩白日见鬼。”朝夏那装着钢针的腰包往腰上一挂,身子一个隐身,就堂而皇之向正门走去。

——

独臂螳螂此时就坐在三楼一间破旧房里,他的身后站着他那个狗头军师黑凤,还有十多名打手,这些打手全都端着狙击枪,枪口指着墙角里被捆着一团,还用胶布封了嘴的许雯。

见朝夏这么久没出现,独臂螳螂很不耐烦地问:“朝夏什么时候才到?妈的,化龙怎么这么久还没打来电话?”

黑凤眉一挑,答道:“帮主别急,说不定人正在路上,快到了,化龙才省去电话。”

独臂螳螂冲着许雯吐出一口唾沫,骂道:“朝不凡艳福不浅,娶的小老婆长得还不错!不知道生的女儿会长成什么样?”

许雯听到独臂螳螂吓得脸无人色,她听明白了独臂螳螂打在朝夏身上的坏主意,开始嗯嗯呀呀抗议,抗议不成,她又艰难跪起,死拼地磕头,大意是求独臂螳螂别碰朝夏的身子。

独臂螳螂看到许雯哀求的模样,猥琐地大笑:“老子最爱为人开包(禁),也很惜香怜玉,放心,老子会让她快活着死的。”

话完,他以为其他打手会哄然大笑的,怎知,他的身后没有一点笑声,像鬼境一样寂静。心口咯噔一跳,他惊骇转头。

当他一转头惊见脸旁近距离突然多了一张陌生的脸孔,吓得他魂都飞了。这时的独臂螳螂的感受,就像半夜惊醒,枕边有张脸的恐怖经历。

“你你你……”独臂螳螂连椅子也坐不住了,双腿开始发抖。因为他发现,那十多名打手不知何时被无声无息给解决了,全都眉心中了钢针,而黑凤也死得不明不白,到死都瞪大眼珠。

“你不是很喜欢玩捉迷藏吗?我就陪你玩呗?”朝夏坏笑,很大方地回答道。

“不可能的,我的人不可能没发现你上来的。”独臂螳螂死都不愿意相信,死命摇头。

“他们当然没发现,因为等他们发现时,已经是个死人了。”朝夏很自然的口吻,可听到独臂螳螂耳朵里,就像魔音。

“不会的!”独臂螳螂面呈死灰色,突然,他银钩凶光一闪,身子一下窜起,打算挟持住许雯保自己一命。

他自以为他的速度很快了,更以为只要银钩抵住许雯咽喉,朝夏便拿他没办法了,怎知道,朝夏的速度比他还快,手一扬,三枚钢针就直钉他的三个要害,后脑勺,心脏,后颈。

轰隆一声,独臂螳螂扑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

许雯在磕求的时候,不轻易看见突然出现的朝夏几下就杀了十几人,之后又亲眼目瞩独臂螳螂死在自己女儿手里,她直接双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变成了这个模样。

朝夏没有弄醒许雯,她更不想与朝家有瓜葛,她将人往背上一背,再纵身一跃,直接从三楼跳下了地面,最后驱车将许雯送往朝家。

一个半小时后,她将车子停在朝家门前,再按了一下门铃就算功德圆满一步步远离朝家别墅,一刻也不逗留。朝家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可是却容不下她这具身体主人,里面的人肯定一个个都不是好鸟,她朝夏不屑交往。

------题外话------

到底有几个人在追文呢?亲们能冒下泡不?

 第五十六:嫁给我

古有望夫石,现在司徒焰,却认为自己成了望妻石。

此时,他的身子正站在那道他和朝夏有过一石之约的巷子,这条巷子是他情动的地方,虽很幽暗,还不时传来恶臭,可他却觉得,这里是他一辈子都难以忘怀,记忆最深刻的地方。

其实,从两天前,他就在巷子里等待朝夏出现了,不过那两天他本就不抱希望,所以白等两天他也很开心。今天,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他从早上就赶过来了,因为他以为朝夏会比他还要心急。可是,他左等右等,一直等到晚上11点40分还不见朝夏的身影,终于再也开心不起来了。

眸光一直望着巷子尽头,他的心情此起彼伏,一会失落、一会生气、一会又着急。

如果朝夏不出现,他想他一定会很生气,而且也会很失落,甚至可能会大动干戈去找朝夏算帐,问她为什么放他鸽子。

今天,他还特意听从司徒婉儿的要求穿了一套很型男酷到毙的黑色皮衣,还将头发修剪得飞扬拔扈,为的,只是让朝夏多瞧他一眼,发现他这位燕京第一美男的风华。

在燕京,除了他的叔叔龙傲天容貌和他可媲美外,再没有别的男人赛过他,而来到鹏城,皇甫宸都能被他盖住,他都忍不住感觉到自豪。

听到朝夏和皇甫宸交了朋友,他其实挺紧张也挺害怕的,他害怕朝夏为了一块石头去找皇甫宸借钱,那他的美男计恐怕就要落空了。

又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见分针跳到55,秒针在速跳的时候,他真想时间能定格不走了,或者将手表给扔了,眼不看心不急。

终于,分针还是到了59分,秒针30,可巷子尽头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司徒焰失望了。

“为什么不来!就算买不起也来试试啊,说不定我会白送给你!”从裤兜里掏出已让他拿了个礼盒装着的石头,他很失望,自怜自艾。

“唉。”叹息一口气,他将石头收回裤兜,伤心低着头,有力无力想离开了。

可司徒焰刚走出巷子,步入街道没十米的时候,突听身后一声叫唤。

“喂,那个朋友,等等!”叫唤的时候,伴来奔跑的脚步声。

司徒焰心口大惊,霍地转身,当看见自己期盼已久的身影出现了,顿时,他感觉自己开心得快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朝夏没让他失望,没爽约,来了。她提着一个背包,可能长途奔跑,赶得急切,直发都飞扬得乱了。

“那个对不起,我为了凑钱,所以迟到了。”朝夏很快就跑到司徒焰跟前,解释地说道。而她压根没有细看司徒焰的打扮不同以往,只关心司徒焰脸上表情会不会生气。见司徒焰傻呆呆地望着她,她一脸迷惑,有些紧张问:“石头你应该不会转卖给人了吧?”

司徒焰盯着她乱掉的头发,很想伸出手去帮她顺理一下,可是他怕吓跑人了,所以他努力按奈住自己的手痒。

脸孔一红,他清咳几声,故意恶声恶气说道:“你不是不要来了,看我卖不卖给别人去!”

朝夏听到石头没有转手,大松一口气,她突然拉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鼓鼓的文件袋,有些尴尬地说道:“其实我这几天才凑到二十万,你能不能再给我一个星期时间?这二十万当是定金先给你?”

司徒焰瞬间瞪大眼,如果不是知道她是他的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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