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一卷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 作者:刘红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一卷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 作者:刘红林-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反语是赖和最常用的手法。如《答复台湾民报特设五问》中,有“摄政宫即昭和裕仁天皇,当时还是皇太子。之御幸台1923年来台湾巡游。一面证明台湾统治的成功,一面证明吾们的驯良易治”一说,明明是愤怒以极的控诉,却用不动声色的、甚至赞扬的口气说出,尤见讽刺性。《答复台湾民报设问》则更激烈。《台湾民报》曾设定两个问题向读者征求答案:一、保甲制度当“废”呢?当“存”呢?二、甘蔗采取区域制度当“废”呢?当“存”呢?不出半个月便接到三百多个回音,以连温卿为首绝大多数的人都主张废除,理由是相当一致而正面的,即以“支配阶级对被支配阶级榨取”、“专制时代遗物”、“侵害农民利权”、“不合时势的制度”、“束缚人民的自由”,而赖和却相异其趣地主张保存。1926年1月1日《台湾民报》第86号上将具有代表性的答案发表出来。赖和的回答是: 
  一、保甲制度当“废”呢?当“存”呢? 
  答:存。我们生有奴隶性,爱把绳索来自己缚束,若一旦这个古法废除,则没有可发挥我们的特质。 
  二、甘蔗采取区域制度当“废”呢?当“存”呢? 
  答:存。我是资本家饲的走狗,若这特权丧失,连我做走狗的,恐怕也没有饭处。 
  谁都可以看出,这是用反讽的手法,不仅将殖民统治的真实面目公布于世,而且抓住了保甲制度和奴隶性、甘蔗采取区域制度和资本家饲的走狗这两组不同事物或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其效果比正面反对更强烈,更富战斗性。 
  《对台中一中罢学问题的批判》也通篇用的是反语和曲笔。文字不长,兹录于下: 
  申述鄙见之先,窃思一闻贵报前所征集保制存废之结果及其影响如何?倘舆论自舆论,实际归实际,于事无补,不如缄默为佳。但土人亦焉有舆论,使其有之亦岂有效力。它得如此成绩,自是充分之证据,百余土青年之前途,使能上达,亦仅几个训导巡查,多数终流为高等游民,争及一位天孙苗裔之厨夫饭碗,当局不忍循有力舆论将它闭销,自是宽大处置,少数人不知感恩,尚犹妄发议论,噫!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慨也夫! 
  此文是说,本人在发表意见之前,想一想上一次贵报(指《台湾民报》)征集关于保甲制度存废意见,其结果及影响如何呢?假如舆论与实际毫不相干,提意见毫无用处,那还不如沉默好呢。可台湾人哪里还有舆论呢,就算有又岂有效力?台中一中能得到这样的成绩,就是充分的证据。百余名台湾青年的前途,就算能够发展,也不过出几个训导和巡查而已,多数人只能当个高等的无业游民,争着给一位“天孙苗裔”(日本人)当佣人作为职业。这样的学校,当局不忍心依着强大的舆论(当然是官方的舆论)将它关闭,已经是宽大的处置了,少数人不知道感恩戴德,还在那里妄发议论,唉!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叹可叹!作者对殖民者的差别教育制度和台湾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状况,当然是非常愤慨,却没有正面怒斥当局在台中一中问题上的作为,而是用曲笔说这所学校这么糟糕,当局不关它已经是宽宏大量了。循着这种逻辑,自然就应该责备那些妄发议论的人。这样,就将殖民当局的强霸与虚伪暴露无遗。 
  四、几篇需要说明的作品 
  《赖和全集》杂文栏中,有几篇需要另作说明:《伯母庄氏柔娘苦节事略》和《一日里的贤父母》,即使是在宽泛的概念上,似乎也不应该归入杂文;《第一义谛》则因为比较特别,也需解释。 
  1。 《伯母庄氏柔娘苦节事略》 
  《伯母庄氏柔娘苦节事略》,是赖和给自己的大伯母庄氏柔写的小传,用的是文言文,不足一千二百字,但人物的经历、性情毕现,尤其侧重在苦难中凸显其节操。庄氏柔乃贫穷农户家里的长女,十五岁嫁到赖家,仅一年丈夫病死。十六岁的少妇,“犹带骄(娇)痴”,就成了寡妇。所幸生一遗腹子,“因以上慰翁姑之痛,下留一系之望”,于是,“艰难抚养,啼笑惊心,使大地凝霜,人间满现凄凉之色”。她“摇篮教语,家庭亦溢和蔼之情”,不料“乃见嫉于鬼”,儿子长到十一岁又生病夭亡。家人恐其哀伤过甚,为她过继了一个儿子,“以作寒闺之伴”。她“亦不忍所天(丈夫)无后,姑翁之失侍,节悲忍活,强处劳苦”。赖家本来就不富有,又遭戴万生案连累、疫疠侵染,“重以死丧相寻,生计遂陷艰难”。此时,庄氏柔“家人散亡之后,衣食艰难,下有孤子之累,上无翁姑之怜,可以任意自生,由情别适”,但她“心指古井水,而志比竹煎均,甘处身于困苦,不移情于安乐,劳其十指,以活孤儿”。她洁身自爱,不仰食于人,“凡凭衣捣米拾穗樵薪,不嫌其苦,尽以自励守节四十六年,孤儿赖以成立”。到作者撰此文时,她已六十二岁,“家务犹能自操云”。作者发抒感慨,对庄氏备至赞扬:“然表霜凋木,乃见晚节黄英,白雪飞花,益显岁寒松柏。”文后有一批语,当为赖和师友所写: 
  序体文以简净肃括为贵,作者乃能于千条万绪之中,随序随断不减不增,文笔尤能达其所见,合之上作,可谓异曲同工,再加研砺,当不徒以诗鸣也。 
  “合之上作”,指赖和所作《小逸堂记》,被收入赖和散文作品中,而这篇既有“异曲同工”之妙,是否也应视为散文? 
  2。 《一日里的贤父母》 
  《一日里的贤父母》分明是一个短剧剧本,它具备剧本的所有特点: 
  (1)完整的戏剧情节和戏剧结构。剧情分三幕,分别是“保长的家里”、“庄口迎接”、“与民同乐”。 
  第一幕是剧情的开始:保长接到警署的公文,说“父母官”要到庄里来打鱼,让庄里的丁壮区长(类似民兵)们8点钟之前必须到庄口迎接,而此时正是溪里水位低、打鱼的好时候,保长却让手下通知渔民不许下网,尽管他们是“专靠此衣食”。 
  第二幕是剧情的发展:丁壮们陆续到了,只一两人由于是从田里回来,稍迟一点儿,警署长就不高兴,说他吩咐8点钟到齐,总要7点半聚集是“向来的规纪”。迟到者分辩道:“因保长7点多钟才传下去,现在亦只才7点45分,我们是向田里回来的……”话音未落,警署长举起手中的刀柄,对说话者又打又骂。警署长说官员们9点钟到,要大家静肃,不可喧哗,还让保长亲自搬把椅子来,他手握刀柄坐下。十多顶轿子到了,“父母官”带着众多“或肥或瘦,或高或矮”的随从进了警署,喝过茶吃过点心,要对民众讲话。他说他是来“与百姓同乐”的。 
  第三幕是剧情的高潮到结局。“父母官”们到了渔区,坐在船头,让人撒下香饵,“随后把上下各一里用大网围住,不许它一尾逃得去”,然后命丁壮们下水去围捕。丁壮们先前得保长传警署长的命令,不许脱下衣裤,以免在“父母官”面前难看,大家就穿着衣服下水。到近午,“溪里鱼亦没有了,所获的堆积不晓得有几千斤”。“父母官”传话,不许人们回家,在此地等候领赏,他却让厨子来挑选肥鲜的“作羹打丸”,教保长把酒,“酒到半酣,兴头亦发,遂击掌唱歌起来,一进击杯倾尽,兴会淋漓”。可怜的丁壮们,浑身是水,饿着肚子,在寒风中战栗,有人靠近炉边想烤烤火,署长不停地驱赶他们:“那肮脏的身子不许近去。”等“父母官”们酒足饭饱,“把剩下的残肴余饭要赏大家吃一口,教大家只管尽量用不用送,又吩咐那鱼大的、好的全部送到县里去,他要分送与‘在上衙门’,剩下的赏给大家。他们要回去,随即各上轿,在轿里再传话说年年要以此为例,不要忘记,大家说:‘父母大人的慈爱是不能忘的。’” 
  (2)强烈的戏剧冲突。戏剧冲突要求剧中人物、时间、场景都要高度集中。此处,主要人物是县官(父母官)、警署长、保长;时间是冬季某一天从早晨到午后;场景分别是保长家中、庄口、溪边。“父母官”到此庄来了一日,把庄民赖以生存的鱼一网打尽,还要年年如此,庄民何以为生?而且,官们坐在船头,丁壮下到水中;官们吃鱼喝酒,丁壮穿着湿衣在冷风中发抖;官们拿走了全部大鱼、好鱼,剩下的才赏给大家。这就是他们的“与民同乐”?强烈的对比形成了强烈的戏剧冲突。 
  (3)个性化的剧本语言。剧本是代言体,作者必须以剧中人的身份代他们写下个性化的语言。《一日里的贤父母》做到了这一点。保长的语言是惟警署是从,又有些无可奈何;警署长对庄民蛮横无理、凶相毕露,对上司毕恭毕敬、周到体贴;“父母官”厚颜无耻,明明是贪婪的搜刮、掠夺、奴役,还美其名曰“与百姓同乐”;而丁壮们的语言则暗藏着对统治者们的愤恨和对事实真相的揭露。例如,对“父母官”们的捕鱼方法,有人在私下里说:“这样法子怕此一回就清楚了,后日我们要怎样为生?”另有人回答他:“呆子,摆起来的怕他全都带去不成吗?”而最后的事实是,“父母官”们把大的、好的全部带走了。百姓还是太善良,料不到官们如此贪得无厌。 
  除了个性化的人物语言(台词)外,这个作品还有剧本必备的舞台说明,如第二幕《庄口迎接》里有对人物上场、行动、动作、表情的说明: 
  丁壮区长陆陆续续到了,只一两人由田里回来的较迟一刻,和警署长同时始共到,署长就有不快的样子,向众人说: 
  ………… 
  署长行近说话人身边,举起刀柄打下去说: 
  ………… 
  再一刻,十几把轿子到了,大家静静肃肃对轿子行个敬礼,轿子抬警署去了,众人跟他到警署前,不敢散去。先一把(第一顶——指轿子)出来就(是)父母大人,腰肥肩阔,面圆目细,摇摇摆摆进了警署,其余或肥或瘦,或高或矮,一齐出轿,一阵皮靴声进了警署去。 
  众人跟至,等他们坐了,一同再行敬礼,退下一边,他们喝过茶,进上小点心,署长出来说:“父母官要说话,过来前面。”大众就在近前去行礼。父母官开口说: 
  ………… 
  用删节号的地方都是台词。舞台说明在剧本中是一种辅助手段,但它却是戏剧文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叙述人的语言,赖和运用得相当纯熟,既简洁又形象。 
  《一日里的贤父母》还有相当明显的直观性,让剧中人自己表现自己,当面向观众揭示自己的思想,表现自己的性格。如警署长对百姓狠如虎狼随意打骂,对上司温如羊羔礼数周全。作品两次提到他手中的“刀柄”,这一道具寓意无穷。首先,它代表着殖民政权对台湾的武力侵占、强权统治、巧取豪夺;其次,它表现出警察个人品质的低下与凶残,他们时时炫耀权柄,残民以惩,又心虚不安,用威慑、恫吓来提防人民的反抗。这更反映了殖民统治的不义与不公,不靠它手中的武器,就一天也维持不下去。从这里看出,该作品的行动性、动作性很强,人物的性格和思想感情,在行动、动作中得以展示。 
  3。 《第一义谛》 
  《第一义谛》既不是赖和的论文也没有文艺性,而是佛书的翻译。1923年12月,赖和因治警事件入狱,初囚台中银水殿,后送台北监狱。在狱中无事可做,“每向狱吏啰唆”,借来日僧大谷光瑞在南满铁道会社讲演的笔记(由京都市西六条兴教书院出版)。尽管赖和“对宗教素无信仰,又乏研究”,对此书“自始感不到兴趣”,但“无奈又别没有法子可以遣这寥寂,亦就忍耐地读下去”,读了三四遍后试着翻译,又苦无纸笔。他找狱吏要来一节一寸来长的铅笔,写在尘纸李南衡注:日语,楮树皮造的粗纸用来当卫生纸。上,花了四天的工夫译完,还作了一篇读后感,因为又没事做了,就不断地对照原文删改订正。出狱后,这译文在抽屉里躺了两年。快到入狱纪念日了,赖和记起有过这么一回事,认为这部佛书与自己有缘,又找出重新整理,作为“最可纪念的一种业缘”。由于是用铅笔写在草纸上的,还经过无数次的修改,又过了两年,字迹有些不清楚了,有些梵文原有日文“假名”注音,现在已经忘了,所以重新写过的,已不如初译时那样忠实于原文了,有删节,还有作者自己见解的加入。不过,哪是原文哪是赖和的见解不很清楚,只看到在第三章《烦恼即菩提》中有一段标明“赖和自注”,谈法律道德伦理的虚伪性。也许正因为如此,《赖和全集》的编选者才会把它也算作赖和的作品放在此处。 
  这几篇不知道为什么放在杂文栏里。《伯母庄氏柔娘苦节事略》可能是判别有误,另两篇或许是因为此类作品不多,除小说、散文、诗歌外的作品都归入杂文? 
第四节 滴血和忍痛的灵魂思索——《狱中日记》  
  1941年12月8日,赖和一生中第二次被捕入狱。这一次与第一次不一样。第一次是在1923年12月16日“治警事件”中被拘捕,“同狱者”数十人。赖和当时年纪尚轻,没有后来那么重的家庭负累,他又知道自己被捕的原因,满怀不屈者的豪情,斗志昂扬。有诗为证: 
  食饱眠酣坐不孤,枝头好友黑头乌; 
  知人睡晏精神减,破晓窗前即乱呼。 
  坐久心安外虑忘,怜他枝上鸟啼忙; 
  无端最是芭蕉雨,搅乱闲情思转长。 
  一死原知未可轻,吾身不合此间生; 
  如何几日无聊里,已传人间志士名。 
  ——《囚系台中银水殿三首》 
  后人说他即使在狱中亦能食饱眠酣,而且还有闲情欣赏狱窗外的景致,不愧是个青年斗士。藉由这次入狱,赖和更加明白尽管日本政府一再宣扬同化主义,但所谓的台湾“新附民”绝对不可能有哪怕一点点日本国民的待遇,他们被剥夺了所有的政治权利,所以他在《系台北监狱》一诗中还有“今日厕身撄乳虎,模糊身世始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