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舞蹈:蒋经国与章亚若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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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舞蹈:蒋经国与章亚若之恋-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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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懋李,你娘和我做女崽时就结拜了姊妹,彼此知心知意。婆也从来把你当亲生的女崽看待,婆晓得你的艰难,婆也是……年轻轻就守寡到今的……女人,婆不愿你再走一遍这样的路,你还年轻……”婆母倒很沉着,缓缓道来。    
    “懋李,人强不过命,世上的事难两全其美。箭离了弦、米成了饭……”周锦华抽抽搭搭。    
    “不!并不是这样!我属于我自己!我还在选择!”她很想吼叫出来,可既没力气,也没勇气。    
    “懋李,你不要为难,我跟你娘商量过了,我还是带着大衍细衍另住别处——”    
    “妈。”她嗫嚅着,却没有声音。    
    “大衍细衍长大了,怪惹眼的,不往来怕也不是办法,要不,”婆母这才哽咽了,“就让他们喊你……三姨?”    
    晴天霹雳!    
    五雷轰顶。    
    她木然跪倒在两位老人之间。欲哭无泪,欲辩无词。    
    婆母就带着孙儿住进了这里,待一切安顿好,婆母才让她来看他们。她带来了钱,水果零食和学习用具。她见茅棚虽寒碜,却收拾得干净熨帖,婆母待她一如既往,心便安了下来。却听两个儿子改口叫她“三姨”,叫得生涩,却又有几分新鲜。他们毕竟还只有八、九岁!一切似懂非懂。    
    她就嚎啕大哭!仿佛委屈的是她,她受了莫大的欺侮似的。    
    婆母和儿子们就不知怎么办才好,就只有哭成一团,哭得天昏地暗。    
    她哭她自己!哭她的坚强和软弱、独立和依附、奢望和卑微、追求和沉沦!她一次次地寻觅,一次次地陷进夹缝不能自拔。离之不能,生之维艰!这是怎样的荒凉和悲怆。    
    她愧对这双儿子!愧对婆母!    
    与其说她依了婆母,不如说婆母依了她的心。是由她自己的手斩断了母爱!    
    她这样做了,为了蒋经国,可难道不更是为了自己?    
    她恨自己。    
    那抹霞光从东窗调皮地窜上婆母的额头,婆母扬起脸庞,眯起双眼像要跟霞光捉迷藏,或许,婆母在追寻一个美妙的梦……    
    她不敢喊,不敢推门,将准备好的生活费悄悄从门缝底下塞进去。    
    她逃也似地离去。


第三部分子规声里烟如雨(7)

    22    
    长夜冷雨。杜鹃啼血。    
    是”布谷——布谷——”,还是“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小小“闺房”四壁和地面潮黏黏的,空气湿重得似乎只要用手捏一把,就会洒下淋淋漓漓的水滴,躺在床上的亚若,蔫得像”腌了一整冬的白菜,只有花瓶里插着的一大捧血红的双瓣杜鹃花,润湿娇艳得像带着清晨的露珠。    
    亚若病了。虽说一般的伤风感冒,可因为心病连夜失眠,她病倒了。    
    人烧得昏沉沉的,可脑细胞异常兴奋,连阖下眼的念头都没有。下午蒋经国给她带来了这捧杜鹃,见她烧得不低,又嘱专署查医师来给她打了一针退烧催眠,她却仍处于亢奋状态。    
    昔日的章懋李与今日的章亚若撕掳纠缠崩裂抗衡。    
    那红宝石戒指又箍在懋李的左手无名指上,像烧红了的烙铁要烧焦熔化她的指头;那斜挂在帐内缀着流苏的洞箫,变成一条响尾蛇“嗤嗤”地向她吐着信子;痛苦和遗恨绞着她的肉体和灵魂,可她像忠贞不渝的恋人保护眼珠般保留着这两件信物,心甘情愿津津有味地自己折磨着自己?    
    杜鹃花的芬芳沁进亚若的肺腑,蓝色封面的日记本、鸳鸯图案的被面和奥国制的皮夹子,因为怕受潮,她统统装进了陪嫁的那只樟木梳妆匣子,匣子就放在枕边,樟脑的幽香叫她迷醉又兴奋,她不是正在憧憬着未来吗?    
    “布谷——布谷——”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懋李也好,亚若也罢,都得归去,未来也连着过去,过去的一页能翻过去,却怎么也抹不掉……    
    劈里啪啦硝烟弥漫,爆竹声声中筷子巷又迎来了一个继往开来的喜庆日子——唐家婆婆娶媳妇啦!    
    男人女人婆婆子崽仂子细妹子将原本就狭长如筷子的巷子挤了个水泄不通,欢呼雀跃唐家这盛大的人生喜宴!不只是守寡十余年的唐家婆人缘极好,而且传闻婚礼现代作派,哪个不想一睹为快呢?    
    披着彩带的几辆橡皮车到了,可进不了细巷,新郎傧相急急迎到巷口,停下车,喜娘扶出个干娇百态的新娘子——热烈的观众不约而同“啊——”,那无数张嘴都定格成了大大的圆!    
    民间娶亲喇叭唢呐、花轿颠颠,而今虽作新派,橡皮车迎来的新娘子哪个不是一身大红绫罗绸缎的旗袍呢?    
    可这唐家长子的新娘子,却洁白如雪!    
    白色的缎子旗袍长至脚踝,却短袖露臂,宛若玉树临风妩媚,脚上还是一双白色的高跟皮鞋!最奇的是那一头黑鸦似的秀发上竟箍着薄若蝉翼、涌如浮云拖曳至地的白色婚纱!两个漂亮的小女崽乐呵呵地跟在后面托起才不至于拖地!    
    乖乖!少见多怪的小巷里的人群惊愕不已后才咋舌,才纷纷让出一条缝让新郎新娘一行穿过。    
    “白色?不吉利不吉利!”老先生摇着脑壳,大有“世风日下”的怅然。若不是新娘子右胸襟别着一朵大红绸花,手里捧着一大束绚烂的鲜花,岂不成了孝箍?    
    “你老就不晓得了。眼下作兴这种派头。宋美龄嫁给蒋介石,就是这么一身,这叫西洋婚纱,西洋人认为白色是纯洁幸福的象征嘛。”西装中年男人娓娓道来,自以洋派自居。    
    “宋美龄是宋美龄,人家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啊。”长衫先生追随老先生。    
    “葆苓女中不是美国教会学校?新娘子就是从那里读出来的,听说新娘子的父亲做过县太爷,嫁给唐家,算是下嫁罗。”自有无事不知的女地保多嘴多舌。    
    “差矣!唐家想当年也是新建生米街的富家,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啊。再说上哪去寻这样贤德的婆母?”老先生终是唐家的护卫者。    
    “是瓜葛亲。新娘子二姑妈的女婿是新郎的堂弟啊。”    
    “两亲家母是结拜姊妹啊。”    
    “哟哟,这套婚纱从照相馆租来,一天一夜要好几块光洋呢,唐家婆婆真是样样依媳妇啊。”    
    “新郎——新郎是老式打扮嘛!”    
    可不,白皙清癯的新郎官,颀长瘦弱的身躯着一袭黑华丝葛长袍马褂,脚着一双千层底黑布鞋,左胸襟别一朵硕大红花,正是东方式儒雅书生风范。轻盈的白色新娘子挽着他的手臂,好像一个早早地进入了酷夏,一个还迟疑地留在寒冬。    
    大概为了调和这强烈的反差,五彩纸屑竟装在几只大簸箕里,人们一把一把撒向新郎新娘,他们的身后也就铺了一条五光十色金灿灿的彩路。    
    “阿弥陀佛!撒两把茶叶拌米就足够了。”    
    “这你又不懂了,这是从英国婚礼撒彩饰麦穗演变过来的嘛,象征富裕和多子呗。”西装最后作结,“嘻嘻,半洋半土、中西合壁。”    
    也是,虽是瓜葛亲,两家也换过庚帖,请算命先生排过八字,要得,天作之合、大吉大利。挑了吉日圆房,却依了新娘子的种种浪漫,到得喜堂上,还得像西人婚礼一样,互换戒指:他给她套上了一只红宝石戒指,她给他戴上了方章型的赤金戒。再是传统式的交杯酒,迷醉中也忽地想起中学英语老师双手一摊说的话:“戒指就是落入圈套的象征。”她笑了,尽管大人再三叮咛拜堂不好笑的。拜堂改良为三鞠躬,新郎新娘对鞠躬时,她见新郎紧张得汗在脸上淌成了无数小沟,她又噗哧笑出了声。    
    她实在太小——十五岁的没成熟的小懋李。    
    他呢,大她三岁,空有雄赳赳名字唐英刚。    
    筷子巷快子。第二年她便生下儿子大衍,学名远波。婆母包下了养育孙儿,因为不放心这十六岁的女崽,只要她喂几顿奶,于是她除了烙刻下新生命从母体分裂时幸福又恐怖的巨痛外,她不过是一个懵懂的小母亲。    
    婆母从心眼里疼她,婆母守寡拉扯大儿子英刚和英武,就把她这长媳当女儿待,祖孙三代倒也恰和。白天,她或看书作诗绘画,或拨弄月琴;也绣花结绒线做衣服,也下厨做几样小菜;逗弄儿子时,昔时女友来邀,也会嘻嘻哈哈上街瞎逛;活得闲适也无聊。黄昏倚门,翘首盼在监狱中做事的夫君归家,然而,唐英刚沉默寡言,似惜话如金。饭后,小夫妻相守一室,唐英刚就抚着缀有流苏的洞箫,呜呜咽咽吹上一阵,吹得满屋的凄凉萧瑟,她就晃晃他的手臂,放下箫,他又到桌前,铺开白纸,让妻研墨,自己抄录几首古诗词,字是一丝不苟的正楷;偶也自作一首,格律无可挑剔,吟来却味如嚼蜡;偶也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凝睇娇妻,睇得懋李的圆脸像熟透了的李子,他却仍无一个字!只有那眼神无限满足。


第三部分子规声里烟如雨(8)

    他的日脚,挣钱养家是义务,与妻相守是权利;除了监狱就是卧室,这以外的天地与他何干呢?    
    她的心扉原来“满园春色关不住”,她的血原来一热就能沸腾,昔日女同学的哥哥因闹学潮关进了监狱,她就陪着女同学去探监,于是撞见了唐英刚!他一声不吭,只是满眼忧悒。晚饭时,他默默扒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回到卧室不吹箫不抄诗,倚着被垛歪着,她走了进来,以为有一场战争或苦口婆心的劝慰,却什么也没有,他的清秀的脸上无一丝怒气,那眼里却分明含着一包泪!    
    她呆了!她不知道男人还有这么黑这么深的忧悒的大眼睛!她不知道世上还有这种柔弱无骨、柔情似水的可怜男人!她也哭了。    
    妥协中,第二个儿子细衍又出世了,学名远辉。日子依旧,婆母照例包办一切。她与他之间却单调重复得无声无息,他们之间从来没吵过,不,他连重一点的话语都没有,吹箫少了,抄诗少了,他久久地凝眸于她,像要把她的身影和灵魂一起摄进他漆黑的瞳仁中,那幽深的黑眸终于使她不寒而栗,她想起了有回黑夜时俯身看井的恐惧。    
    她困惑。她窒息。她害怕深不可测的黑夜中的深井、哦,不,她分明嗅着了他身上特异的气味——他把监狱里的阴森霉腐的气息带回了卧室!她毛骨悚然——家也是一间囚室!温馨的心囚?她驱赶着这种怪念头,却越扎越深。    
    “英刚,换份事,离开监狱好吗?”她求他。    
    他摇摇头。监狱里做事,有什么不好?别人企羡还来不及呢。事情轻松,福利又好,再说对照铁窗上牢中的囚犯,他有天堂中生活的满足,知足常乐呵。老往高处比,人比人气死人,命比命气成病啊。况且换份事,说得轻巧,大学毕业即失业的男子比比皆是,他一介高中毕业生,心能比天高?    
    终于有一天,她叛逆了。那是一个太阳出得太早的清晨,吃早饭时天井厅堂就泻满了碎金,晃得人眼花,当唐英刚从饭桌旁站起,像往常一样,她递给他去监狱的公文包,旋即变戏法似的,她的手中还有一只小巧的女式公文包!淘气、顽劣,像玩火者的恶作剧:“告诉诸位,从今天起我也要去高级法院上班罗!”    
    她蓄谋已久想燃起战火,她孤注一掷要来个鱼死网破!唇枪舌剑最好,泼妇骂街无妨,蛮汉揍老婆也行,反正宣泄出来撒野出来哪怕浑身青紫也痛快了一回!他却仍是忧郁地看定了她,依旧一言不发,渐渐地两行清泪潸然而下,是想起了男子汉的尊严,还是受到上班时间的制约,他急急地出了门,步子还是很轻很轻,只是跨出门槛有个踉跄。她差点就扑了过去——可是婆母拉住了她:“不要紧的,他就是这么个性子。你去吧。我看你这几年也确是闷得苦。万事起头难,去吧。”婆母成了她的“同党”。    
    她爱上了这法院文书工作,井井有条、沉稳细心地做着,活得充实,人也鲜亮活跃了许多。他没有责怨她,连眼神的责怨也没有,只是每日的晚课不再吹箫不再抄诗,只将那支箫于手中轻轻地长久地摩挲着,他神不守舍,他像是失落了很多很多。    
    她问心有愧,便搜肠刮肚寻一个又一个话题,甚至央他说说监狱里的事,法院与监狱本是同一流水线上的活,以前她太存偏见了哩。    
    他摇摇头,不是不说,实在没什么好说。他只能怯怯地看她一眼。唉,连凝睇的权利都放弃了?    
    她希望大衍细衍成为他们的调和剂:“嗨,一起去百花洲划船好吗?”    
    他摇摇头。泛舟百花洲固然有情趣,可自古以来让才子歌妓占了这份风流,正经家庭不为之,还是这样相守着吧。    
    她只得求饶了:“你心里怎么想,说出来好啵?要是你真的不乐意我出去做事,我还是不做算了。”    
    他摇摇头。他的性格决定了他必软弱而不霸蛮,何况他也念了十二年书,都什么时代了,他不能封建到愚蠢的田地。更何况他爱她!宁愿她快乐他痛苦,决不能她痛苦他满足。    
    她终于无计可施,那监狱的气味渐渐幻化为另种气味——没有人气的坟地的气息!    
    她毛骨悚然。可感觉千真万确。    
    她勤回娘家,后来干脆就住回了娘家。是心理的逃避也是生理的逃避。她害怕没完没了地生儿育女,像她的母亲和大姐。独立、进取的意识执拗地在心里扎下了根。好在婆母和母亲都理解且袒护着她。章贡涛却是一百个不乐意:“为人妻,何能不尽人妻之责?三婿英刚,温良恭俭让之辈,如何反目?”说归说,倒也不强逼女儿回唐家,毕竟读的书多,晓得感情这东西古怪得不讲道理又不可捉摸。    
    可双方仍相互绝对忠诚。唐英刚依旧如钟摆般生活,哦,连钟摆的嘀哒声都没有。懋李则检点自己的活跃,除了上班时非与男同事接触,下班就回娘家,闭门坐屋,婆母倒常带着两个孙儿来串门,减轻她的寂寞。她呢,却企盼着英刚能来坐坐,就像结婚前的“表哥”一样,然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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