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彼岸的杀戮美国凶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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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彼岸的杀戮美国凶案纪实-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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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名受害者,安德里亚豪,18岁,徒步旅行者。上车后才过了两三分钟,这两个“好心”人就凶相毕露,在小货车的后面,就把安德里亚给捆绑起来,强奸了。强奸过后,镁光灯咔咔的闪啊,又是一顿拍照“留念”。随后,彼泰克问这个小姑娘: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先。小姑娘的答案似乎没能被接受,彼泰克一冰锥就从被害人的右耳刺了进去…。根据彼泰克的供词,当时那一冰锥扎完,女孩儿居然没死,没死怎么办?他拨出冰锥又活活把女孩给掐死了…就是这么的穷凶极恶…简直太万恶了! 
  
       1979年9月3日,在加州海滩的一处公交车站,这对“杀人二人组”披上羊的伪装,骗得了受害人的信任,上了那辆“杀人兄弟”小货车。这回不是一个受害人了,而是两个!分别是15岁的杰基和13岁的杰奎琳。 
  
       两个小女孩儿刚上了车,这两个“善良的羊叔叔”,立马变成了“邪恶的狼外公”;小货车一路风尘直接开到了第一个受害人遇难的那个山谷里。 
  
       具体的细节这里就不做描述了,两个孩子被活活蹂躏了两天之后,两天!同样悲惨地遭到冰锥穿耳、铁丝衣架勒颈…。 
  
       13岁,15岁,这还都是小花咕嘟啊,他们怎么能够下得去手?!可他们就是能够下的去手,而且还“乐在其中”! 
  
       1979年10月31日,16岁的莱内特兰德福德遇害。她是警方已知的最后一名受害者。她的尸体被肢解,整个肚子被捅的~~~你都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想数你都数不出来,全都扎烂了;更加让人胆寒的是,在莱内特死后,彼泰克又用一把钳子给她扒了皮…… 
  
       莱内特受虐的整个过程被摄像机拍了下来:从头到尾都伴随着小姑娘的哀嚎和求饶,彼泰克手持一把大铁锤,不停地击打小姑娘的两个胳膊肘,边打边疯狂地喊:尖叫吧!尖叫吧! 
  
       结束莱内特年轻生命的,还是那个铁丝衣架;随后,那两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又开始虐尸…。 
  
       警方抓住这两个家伙后,问他们: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干? 
  
       彼泰克很轻松地回答了三个词:Just for fun。 (就是为了好玩。) 
  
       就是为了好玩,4条年轻鲜活的生命,终止了,在无尽的惊恐和折磨中,永远的终止了。 
  
       也就是为了好玩,他们又把莱内特那具已经支离破碎、目不忍睹的尸体,拉到了海滩附近一户人家的草坪上,然后躲起来,想看看那户人家发现尸体后的表情以及媒体对此作出的反应…。 
  
       和很多低智商罪犯一样,诺里斯在干完这几票“大手笔”后,向原来的一个狱友吹嘘自己作案经过;诺里斯没有想到,这个早已洗心革面的狱友知道这位老兄“病的不轻”,直到莱内特的尸体被媒体曝光;他马上带上自己的律师,前往洛杉矶警局,向警方作了报告;警方在听完报案人陈述后,马上想到了同年9月30日的一起绑架强奸案;受害人名叫雪莉桑德斯,当时侥幸逃脱。 
  
       警方马上打印出一张诺里斯二次服刑前的照片,带着这张照片找到雪莉,后经当事人证实:这,就是那天绑架强奸的案犯之一! 
  
       “杀人二人组”被交警逮捕了,因为违章停车。 
  
   

最新卷 第9节
   
  
       进了警局的诺里斯惶惶不可终日,心理防线先行崩溃,主动向警方交代了所犯罪案;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诺里斯要求做“污点证人”,帮助警方指证彼泰克,声称所有受害人都是彼泰克所杀;而在他们出狱横行这段时间,洛杉矶共有失踪少女19人,诺里斯只承认绑架了其中的五人。 
  
       审判 
  
       庭审毫无悬念可言;尤其是莱内特被折磨的录像当庭播放之后,法庭内人人义愤填膺;陪审团一致裁决:彼泰克和诺里斯有罪。彼泰克被判死刑,并加判刑期199年——这是为防止处决之前死刑被推翻所作出的备用案——要说这法官也真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诺里斯因为协助警方调查取证,被减免刑罚,判处45年监禁。 
  
       令很多加州民众感到担忧的是:2010年,诺里斯就要假释出狱了。 
  
       人类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未知的领域充满好奇,更充满恐惧——这是很正常的一种本能反应;人类后来又学会了“思考”,又开始对未知的事物、未知的领域加以否定——这是文明的倒退。 
  
       从小到大,我们每个人都听到过这样或那样的鬼故事;在小的时候,我们往往相信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甚至愿意相信这些都是真实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所谓“阅历”的积累,我们越来越对这种事情不以为然,因为,我们学会“思考”了,开始自觉不自觉地戴上所谓科学的眼镜去“思考”了。 
  
       应一位前辈的要求,我今天要“翻译鬼故事“了,嗯,有点紧张;先喝杯凉茶,去去暑气、去去肝火。 
  
       改变主意了,呵呵,先讲一个自己听来的故事——我的一位大学教授讲给我的故事。 
  
       我当年所在的那所大学,和美国多家大学都建立了友好互通关系,定期互派访问学者;下面这个故事中的主角,就是我的一位大学教授,这个故事,就是他当年在美国的一段经历,一段让他痛苦不已的回忆。 
  
       16年前,王教授作为访问学者被派往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他在那所大学里开设了中国传统风俗课,那是一门选修课,却颇受美国学生的欢迎。工作之余,他还不得不出去打工赚钱,因为美国大学给他的工资标准,是参照该所大学派到我校的学者所受之待遇制定的,这可就苦了王教授了,每天省吃俭用的过日子。直到后来,他和自己本家的一位小五叔联系上,情况才渐渐好转。 
  
       王教授的小五叔解放前是国民党情报处的,军衔为少将,1949年携家眷逃亡台湾,后定居美国,家资巨富。人老了就特别念亲,一想到王教授一家因为自己在大陆受到的那些苦,老将军给了王教授一笔钱,并帮助他在美国做生意,盈利颇丰。生活逐渐安逸稳定下来,王教授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他要把妻子接到美国来,跟自己过几天“洋房别墅”的生活。 
  
       王教授在美国相交了一位好朋友,叫丹尼尔,是他的邻居。据说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经常和王教授一聊就是一个晚上;在王教授到妻子到达美国前,这位丹尼尔先生身患重病,奄奄一息。王教授把妻子接来的第二天,就带着妻子去医院看望这位自己在美国唯一的朋友。 
  
       夫妻俩在病房呆了不到十分钟,王教授起身要走,突然,体质极其虚弱的丹尼尔先生从床上坐了起来,伸出双臂,拥抱了一下王教授的妻子。王教授对我说,当时就觉得特别“不吉利”,心里感到很晦气。 
  
       夫妻二人开车离开了医院,当时王教授刚刚买了一辆崭新的丰田佳美,神奇十足,他准备带妻子去超市购物,因为当时国内还没有那么大规模的超市,这也算是带着妻子“见世面”了。在途中,妻子突然对王教授说:XX,你看那是什么?王教授顺着妻子手指的方向向外望去,四周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随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王教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自己受了轻微的脑震荡;而他的妻子,却永远地离开了他。 
  
       悲痛万分、悔恨万分的王教授一下子就病倒了,天天看着妻子的骨灰盒发呆,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吸烟,烟瘾很重;直到有一天,王教授的堂弟,过来看他,并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他才和妻子二次“重逢”。 
  
       据王教授说,那是一间很黑的屋子,屋子里有不少人,屋子的西墙正中央,坐着一个黑人老太太;她,就是通灵师。 
  
       王教授一走进那个老太太,老太太就开口说:你的身旁有一个女人,和你一样,是亚洲人;穿这一身白色的衣服,个子不高,头发很长;当然,通灵师讲的都是英语了。王教授很惊讶,非常惊讶,因为黑人老太太所描述的,无论是衣服的颜色,或是妻子的身高、头发,说的都对。随后,王教授沮丧地说了自己的妻子遇难的经过。 
  
       接下来的事情,尽管让我难以置信,但一想到当时王教授那忧伤的神情,我又不得不信。 
  
       黑人老太太开始通灵,也就是让王教授的妻子灵魂附体,很快,黑人老太太开口了——标准的中国普通话! 
  
       “最主要的是,”王教授幽幽地对我说,“那就是我妻子的声音。” 
  
   

最新卷 第10节
   
  
   日期:2008…7…24 16:15:00 
  
       1960年2月28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厄尔巴索,出生了一个男婴,他是拉米雷斯家族的第六个孩子。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孩子是个先天性癫痫症患者;更加令人遗憾的是,他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除了他的作案手法令人切齿外,还有就是他作案的频度,堪称“前无古人”。 
  
       这宗案件,陪审团敲定的开审日期是1988年6月22日,直到次年的9月20日才结案。    这宗案件,号称是美国司法历史上审理时间最长、审理过程最艰难的案件之一。 
  
       13宗谋杀、5宗谋杀未遂、11宗性侵犯、14宗盗窃、暴力抢劫——本文将带你走近美国历史上最凶残的罪犯之一——理查德·拉米雷斯。 
  
        
  
       VII美国噩梦(上) 
  
       理查德·拉米雷斯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在他父亲的眼中,理查德是个“乖孩子”。 
  
       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理查德从一个“乖孩子”变成“美国噩梦”相信也是有原因的;下面,让我们一起追根溯源,简略地回顾一下他成长中的一些“心路历程”。 
  
       孩子是需要有偶像的。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一起学习雷锋、学习赖宁、学习张海迪、学习魏冬梅…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堂弟告诉我,在美国的学校里,他们没有接触到这么多英雄,学校也没有组织他们学习过什么英雄事迹;作为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他们会自己去挑选,挑选英雄,挑选偶像。和美国的大多数孩子一样,小学时候、中学时候,我堂弟心中的偶像、他的超级英雄,都是他的父亲。 
  
       理查德·拉米雷斯在12岁那年也找到了自己心中的偶像——他的堂兄,麦克。 
  
       麦克,退伍军人,打过越战,曾服役于颇具传奇色彩的“绿色贝雷塔”——仅这几条,相信足以让大多数十多岁的男孩子心驰神往了;12岁的理查德就喜欢和自己这位堂兄泡在一起,缠着他给自己讲战斗故事;而这位堂兄,可能也是难得有人崇拜他吧,也乐于和这么一个小屁孩儿分享战争的残酷、个人的神武。 
  
       到了后来,可能是觉得说着不过瘾了,理查德的堂兄又拿出了一堆在越南期间拍摄的照片,全是一些屠杀、折磨战俘、强奸妇女的照片!这家伙,纯视觉冲击,感官震撼哪。还没有形成价值观的理查德感觉“受益匪浅”,更是对自己这位堂兄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在这期间,他还和堂兄麦克一起,开始吸食大麻。 
  
       有一天,理查德照例跑到堂兄家,听战斗故事。麦克正讲的眉飞色舞的呢,他的妻子走了进来,劈头盖脸的就开始数落自己的丈夫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管,就知道哄孩子吹牛皮… 
  
       在自己的崇拜者面前,麦克感到颜面尽失;他回手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抢,对妻子说了句:Shut up!  随即开了枪。 
  
       理查德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我不知道这对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但我知道一点: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由于麦克参加过越战,还确实是个“战斗英雄”,最后只是轻判7年了事。 
  
       随着麦克的入狱,理查德出现了“偶像真空”;他开始特立独行,离群寡居,思想、行为也变得越来越古怪,越来越难以为正常人所接受。到了18岁,他也成年了,也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瘾君子;他平时最大的爱好除了毒品就是吃糖,这也造就了他的一口烂牙和严重的口臭。 
  
       照理说,像他这样的人,书不好好读,工作从来不去想,总得干点什么吧?嗯,他确实也没闲着,他干的事儿也和他的个性一样,为大多数所不齿:他玩邪教,具体点说,就是搞撒旦崇拜仪式这类东西。而成年后理查德的外貌,也颇似撒旦的代言人:年纪轻轻,相貌枯槁,破衣啰嗦,脏了吧唧,蓬头垢面,表情凶恶。即便如此,当时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成为后来的杀人狂徒。 
  
       一开始,理查德只是搞一些“小打小闹”:贩个小毒啦,扒个小窃啦,也因此成了当地警局的“娇客”;后来,理查德感觉自己在家乡的名声实在太臭,便悻悻然地跑到了南加州;身在他乡,理查德也比较能“放得开手脚”——他开始入室行窃了。 
  
       任何事情在发生质变以前,总会有一个量变的过程;理查德也不例外,他逐渐地在与人民为敌、挑战司法权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要是当时能有个人对他大喊一声:同志!你危险嘞!——或许还有得救。 
  
       1984年6月28日的夜晚,理查德顺着一扇敞开的窗户,轻松地进入一户人家;这家的主人是一位79岁高龄的老太太,名叫珍妮·温考,寡居。 
  
       理查德在房间里东翻西翻,找了许久,竟没有找到一件值钱的东西,更不用说什么现金、国库劵之类的了。愤怒的理查德终于发生了质变:他抽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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