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鱼玄机是女诗人,善妒,杀死和自己情夫私通的女侍,埋尸土中,却因土上群蝇聚集,遂被揭穿杀人之谜。
城户曾读过这个短篇作品,所以认为柿本高信在遇害的五天前将离婚协议书夹在“鱼玄机”之页间,有着深刻涵义。
5
翌晨八时前,津田来接城户。两人外出后沿着真间川河岸走向柿本宅邸。
“昨晚你回去后我见了富美夫,他在客厅书橱的书页中发现柿本和美雪的离婚协议书,所以带来见我,我暂时予以保管了。日期是九月十三日。”
“这么说,动机不是钱,而是美雪的问题了?”
“这种可能性很大。”
柿本宅邸的大门紧闭。津田按门铃。女佣国子出来了,从门缝窥看,然后很生气似的开门。
“我们有事见柿本夫人。”津田说。
国子毫不回答的跑进屋里。美雪出来了,没有施妆,脸颊看起来有些浮肿。
“抱歉一大早前来打扰,我希望能调查柿本先生的房间和他的随身物品。”城户说。
美雪回答:“辛苦了,请!”
她带两人进客厅。
“这里也兼作你先生的书房。”
“外子通常都在这里作息,可能很喜欢这里吧!”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想调查你先生之物……”
“请便!你们看,和命案发生时一样,这个房间完全没动过。”
城户向津田使使眼色,由上而下,依序打开黑色的书橱。富美夫所说的文学全集摆在中层,还有散文全集、村松枪风的近世画家传、法学全集、数册与贸易有关的单行本,把书橱挤得毫无空隙。
两人分头一册一册的抽出翻看,花了一小时调查,却一无所获。另外也调查了黑檀木书桌,仍未能发现任何足以当证据之物。
国子送上咖啡。美雪颔首之后离开。
“没有呀!”津田说。
城户未回答,茫然地望着墙上的黑框油画。
那似是高畠达四郎所绘、色调沉郁的风景画,二十号大的画面正中央有泛黑色彩的树木,背景为海边的夕暮。
城户走近画。在凝视着画之间,他忽然觉得画框后似藏有某种东西。他踮起脚跟望向画框后,见到像是纸袋之物,马上伸手拿下——是放照片冲印纸的黑色纸袋。
袋子上面的灰尘并不多。
津田跑过来。两人蹲下,从袋内拿出文件,摆在桌上。有优惠公债的委托保管证、中央信用金库的存款簿、题名“F商事委托存款项帐册”的笔记。另外,长型褐色信封内还有委托运用款项的收据字条,内容如下:委托运用两千三百万圆金额,期间三个月。日期是九月十七日,在人见十郎的签名底下,还有人见的印监。
城户注视着那张收据字条,双手不住颤抖!
两千三百万圆果然流人人见手中。但,深町的笔记上并无记载,那么,这笔钱或许是委托人见个人运用也未可知。深町商事的委托运用款项之收据均写深町源造的姓名,再盖人见的印监,可是,现在找到的收据写的却非深町姓名,而是人见十郎。
柿本为何将此收据字条藏在画框背后呢?
同时发现的公债是柿本的名义,金额为三千万圆。中央信用金库的存款簿有两千六百万圆的存款,最后存入的日期为八月三十一日。公债皆是去年买入,每一笔为一千万圆,总共三笔,今年底到期。
由此看来,第一商事支付的两千三百万圆并未存入,而是把金额交给人见。
城户回头望着津田。“终于找到了。杀人的动机是人见为了不想偿还柿本委托运用的两千三百万圆而杀害柿本,也难怪深町会不知这笔款项的存在了。”
津田的表情浮现开朗之色。但,城户却对离婚协议书无法释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至今仍抛不开人见和美雪奸情之事,那种心情有如钻牛角尖!
美雪化过妆,换好衣服回来了。
“找到什么呢?”
“从画框后找出这些东西,包括意外的存款,看来你们能继承的财产又多了五千六百万圆。”
“哦,是吗?”美雪接过存款簿和公债委托保管证。她瞥了存款数字一眼,视线移向城户膝上的收据字条。
城户凝视着美雪。对美雪而言,似乎收据字条上的文字比发现五千六百万圆的巨款更为重要!
“夫人,我们找到这样的收据字条,希望能暂时保管以作为参考。”
“请便!”美雪俯首,似在整理脑海中某种思绪。
“夫人,柿本先生好像准备和你离婚……”
“他提过一次。”
“什么时候?”
“我忘了,记不得是八月中或九月初。他说我也该考虑一下新的生活方式,但我根本没有那种念头,就把话题岔开了。”
“依证据看来,柿本先生是打算九月十三日向市川市户政事务所提出离婚协议书,你见过协议书吗?”
“我完全不知道。外子会准备那种东西吗?也许是为了博取绫子欢心而写的吧!”
“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全部必要事项,也有他自己的签名和印监,剩下的只是你的签名和
盖章而已,我想,如果只是为了让女人看,未免太郑重了些。”
“和我无关。”
城户未再追问,完成暂时保管收据字条的手续后,和津田一起离开柿本宅邸。
“检察官先生,美雪确实很可疑,却就是无法证明,如果下将动机转移至金钱上,距拘留期满只剩三天……”
“事情演变成如此,金钱应该也是动机之一了。津田,你去调查人见的公寓,扣押人见所写之物和印监,我马上回地检处申请签发搜索票。为了监定那张收据字条是否为人见的笔迹,我希望能掌握人见所写之物,以及盖在收据字条上的那方印监。”
津田送城户至国府台车站。
6
“人见,九月十七日,柿本董事长交给你两千三百万圆吧?”
“没有。”
“这里有你亲笔所写的收条。”城户将收据字条递至人见眼前。
人见凝视着,苍白的脸孔不停痉挛。
“我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你的意思是并非你写的?”
“我没写。”
“柿本董事长交钱给你时,你都是给他什么样的收据宇条?”
“收款者总是写深町源造,然后盖我的印章。但,这张收条的收款者却是人见十郎,等于我拿了两千三百万圆。这么巨额的款项,我不敢负责去予以运用贷放。通常,在公司里是由深盯董事长决定贷放对象。”
“喂,你要瞎扯也得看时机。柿本有何必要保存来路不明的收据字条?而且和里面有巨额存款的存款簿一起藏在谁都没注意到的地方?人见,你这样死不承认也是无用,所有证据皆已齐全,你最好能有赎罪反悔的心情,事情虽然已经做了,但是杀人总该有相当的理由,有时候是在情非得已之下杀人。在这种情况下,视其原因,也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我也是有血有泪的人,你说出真相吧!”城户一个字一个字用力说着,希望能说服人见。
但,人见只是紧抿着嘴,盯视城户,一句话也不回答。
“人见,你的拘留期限剩下三天。不管你愿意自白与否,我都不得不将你起诉。也许,在公开审判下,你将会被判决有罪吧!而在否认的情况下被判决有罪,刑罚会加重。我虽不知山室律师对你怎么说,但是知道真相的人只有你自己。律师很可能讲的都对你有利,不过事实上没有用,你唯有坦白说出真相,祈求法律酌情减刑才是最好的办法。”
“检察官的立场大概是期待我做出虚伪的自白吧?若是那样,恕我无法答应。假如我杀
害柿本董事长,我会如检察官所说的认罪,因为那样对我有利,但明明无辜却硬要我承认,对不起,我不可能做到。
“你要起诉就起诉好了,在公开审判时我会据理力争,并且在大众面前公开陈述城户明这位检察官的愚蠢。虽不知你有什么证据,但是你不可能让未行凶之人被判决有罪!检察官先生,我已不再回答你的问题,你既认定我是凶手,在调查上也以此既成概念想逼我入罪,面对这种检察官,我已无话可说。”人见以几乎能把玻璃都震响的声音嚷叫着。
他的脸孔丑陋地扭曲,眼角上吊,头发蓬乱,双手不住挥拳。
城户只是冶冶盯视对方。那是犯罪者的脸孔,是穷凶极恶的凶手之表情。杀人罪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为求逃避死刑,正在做最后的挣扎!
让人见退下后不久,津田跑进来。
“找到中里常子了,刑事陪同她在会客室等待。”
“太好啦!”
“从人见的公寓住处找到一张写坏了的信纸,以及两张写有一些数字的纸条,另外扣押了两个印章。”
津田递上印章和信纸。城户试将印章盖在纸上,较小的一个和收据字条上的印监相同。
“在什么地方找到中里常子?”
“银座的‘芦波’附近之咖啡店。刑事从下午三时开始在‘芦波’监视,同时从常子住在世田谷的母亲那儿借来常子的照片,终于找到人。”
“谢谢。”
“还有,我也至中野在十八日晚上途中前往的‘高砂’小酒馆查过,依老板娘之言,中野和女侍应生矶贝光枝搭上了,为了见那女人,每次去柿本董事长宅邸时,归途一定会顺道前往,而且,每个月好像还补贴对方生活费。十八日晚上,因为柿本宅邸发生命案,所以老板娘记得很清楚。
中野是打烊以后才离去,所以应该为十一时过后。当时两人似乎为了某事吵嘴,光枝一怒之下转身就走,中野马上紧追于后。”
“矶贝光枝那女人呢?”
“从那以后就没有去上班了。”
“依此,中野目击人见的时间大致已可确定。你去向‘高砂’的老板娘作成答询报告。现在,先让中里常子进来。”
津田离开,不久带常子入内。
城户让常子坐下后,吩咐津田在走廊等待。
常子低着头,额头几乎已快碰到桌面。身穿砖红色套装,紧咬着下唇。
“上次你为何逃走?”
“对不起。”
“有人叫你逃走的吗?”
“不是的,我是为人见而逃,因为我认为若说出来会对他不利。”
“什么事对他不利?”
“九月十八日晚上的事。”
“他并没有暍五杯鸡尾酒和三杯轩尼诗XO?”
“是的。”
“你为何要说谎?”
“人见拜托我这么说的。”
“什么时候?在哪里?如何拜托?”
“九月十九日星期二晚上,人见到店里来,说他在某一事件中遭到警方怀疑。他说住在市川的柿本董事长被人杀害,报纸上刊登命案发生时刻为昨晚十时半,而昨晚他在店里和我见面,却因忽然有要事而离开,不过他并未去市川,也和命案无关。但是今天白天,有人打电话给他,表示是从富士山食品公司打的,曾目击他殴杀柿本,并宣称只要出面说一句话,他就会被捕,而如果不想被捕,就乖乖归还两两千三百万圆,下午一时并在银座的田园咖啡店碰面。所以要求我一定坚持命案发生当晚他在店里。”
“这么说,人见真的是八时半至你的店里,喝了一杯鸡尾酒就离开?”
“是的。”
“你认识柿本董事长吗?”
“他曾和人见来过店里几次。”
“你和人见的关系似乎很密切?”
“从春天开始的,他答应过年后和我结婚。”
“既然你们关系那样密切,难道没从人见口中问出真相?譬如,他是否杀害柿本……”
“不可能!他不是会杀人之人,如果他杀人,一定会对我说实话。”
“假如只是这样,你根本没必要从我面前逃走吧!你照人见告诉你的话实说,岂非对他更有利?”
“我以为这件事若被知道,人见的嫌疑会更重。”
“你的话不对。真实的证言比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更重要!你为恋人证言其无辜,岂非更为自然?你若逃走,警方会追捕,一旦被捕,真相立刻大白,这样对人见就已经很不利了。 “
“我只是害怕说出人见拜托我说的话。”
“你逃走的这段期间都在哪里?”
“在都内的各旅馆辗转投宿。”
“见过山室律师吧?”
“没有。”
“其他人呢?”
“什么人也没见……”
城户对雨宫书记官做了个手势,马上制作常子的调查报告。
“刚刚你叙述之内容已制作成调查报告,内容是事实吧?”
“是的。”
城户要常于在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签名、捺指印。
“检察官先生,我会被送进监狱吗?”
“不会的。只是,在审判人见时,你必须以证人身分出庭说出事情真相。”
“人见他……”
“应该不会错!”
“会判死刑吗?”
“刑罚之事我不知道。”
常子再度低垂着头,双肩颤抖。
城户一边冷冷望着对方,心想,人见一定会被判决有罪!
第一次公开审判
1
人见十郎杀人事件的第一次公开审判决定在十月三十日上午十时,审判长为江崎三郎推事。
将人见起诉后约经一星期,城户被叫至江崎推事的办公室讨论公开审判的进行方式时,碰上人见的辩护律师山室龙平。
当时山室提出申请。“如果检察宫先生答应让本案记录由我复写一份,第一次公开审判应再延长一个月左右:如果不答应,则希望马上开始公开审判,因为我的委托人目前行动无法自由。”
公开审判前是否让辩护律师看调查记录,在公开审判进行的策略上具有重大意义。辩护律师若事先知道关系人的供述调查报告内容,能立刻准备反证!
通常事件单纯,而且被告自白时,都会答应辩护律师复写记录,因为被告和证人都可能依调查报告内容在公开审判庭上陈述。但像此一事件,被告否认时,关系人每一项的调查报
告都是论断被告构成犯罪的重要关键,何况对手又是颇有名气的山室律师,很容易因此列举推翻调查报告内容的反证!
“调查报告的复写目前恕难答应。关系人等全部申请为证人,监定书或证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