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作者:潘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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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作者:潘绥铭-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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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卫生室的医生也是如此。笔者访谈时,她刚刚大骂了“鸡婆”一顿,刚刚积极表态要求禁娼,就来了两位小姐(说普通话)看病。这位女医生给她们看完以后,告诉笔者:她们就是“鸡婆”;然后“脸不变色、心不跳”地继续冲着笔者骂小姐。
  这不是她们个人的双重人格,也不仅仅只是一种自我心理防卫。这是中国人在“表态文化”熏陶下的人格悲剧:“态”是一定要“表”的,而且必须“表”对;至于自己的实际行为和切身利益,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二者必须分离,甚至必须相互矛盾。久而久之,不仅没有人会察觉其中的矛盾,而且许多人会发现它大有好处。
  于是“表态”就成为一种行为方式,一种文化,一种民族习惯。
  访谈镇内的男女时,他们就比较暖昧了,一般都说:“性产业”不关我的事,封不封我都没意见, 也不愿意管闲事。可是笔者在前文里已经举过例子,在B镇,无论是出租房屋的,还是经营各种小买卖的,连开摩托车载客的当地人都知道,他们与“性产业”已经是“砸断骨头连着筋”了。
  人都是这样。道德义愤最后还是要服从切身利益。有文化的卫生工作者,对于这一点认识得更清楚。
  一位女医生这样说:我们看不起做这种事的女人,但是从职业上来说,对她们的态度必须好,服务也要好。从女人的角度来说,我们支持关闭这些色情场所,但是一扫黄,医院马上就没有病人,没钱可收。过去几年,春节时小姐们回家过年,医院的生意就少许多。现在有些香港人过年也来,或者来这里过年,所以生意还不那么冷清。
  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因为当地正规医院的妇科,主要的收入来自女人的冲洗阴道和阴道内放药。当地80%的小姐有各种妇女病,主要是霉菌性阴道炎 。农村妇女和打工妹里面,阴道滴虫比较多。所以,平时每天可以来70-80人,笔者访谈的那天是90人。每个星期一是人最多的日子。最旺的时候,每天可以来100-150个病人。
  在B镇流行一句话, 叫做“一昌(娼)带来百业兴”。事实上怎么样,笔者无从全面认证;但是这无疑已经成为该社区的一种共识。
  当地人说,刚开始的时候,公安狠抓小姐,每人罚款3000元。结果不但小姐少了,而且留下的小姐也穷了,到后来,本地的商店连百货都卖不出去了。特别是酒楼和饭店, 只好“停业不关门”,以便对上面报喜不报忧。例如,1995年7月有一个18岁以下的外来妹, 在B镇被迫卖淫。后来她告状到省公安厅,于是省里直接派人来抓,搞了一次大“扫黄”,影响B镇的商业长达4个月,直到11月以后小姐们才陆续回来。
  从那以后, B镇一年只抓一两次小姐。每次抓了以后,市面都会冷落整整一个季度。可是上面要求,所以只好一年抓两次。
  地方利益当然也与“性产业” 息息相关。 例如,当地的一位官方人员说:×qiao大酒店是香港人在B镇开办的,势力相对小一些。省里物价局检查它,要罚款。
  结果香港老板罢工了,镇政府少了250万元租金,也不干。最后这事不了了之。
  这就是说,“性产业”的经济纽带已经把许多行业和个人都拉进了一个“共荣圈”。社会学一般理论告诉我们:一种社会现象能不能生存和发展,最关键的并不是看有多少人参与它,而是看有多少人不反对它,尤其是并不真的用行动去反对它。
  三、“理论黑洞”
  对于“性产业”和“红灯区”,大多数中国人还很少思考。这不是问题。但是,如果人们仅仅依靠“飞进几只苍蝇”、“沉渣泛起”的理论并不足以说明所有问题。
  笔者曾经访谈了一位当地的官方人员,他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少数大学生之一。
  他分析说,当地形成“红灯区”的主要原因有五个:
  一是外来投资带来了大量港台人和外国人;二是本地人赚钱很容易,小姐们又年轻漂亮,本地男人对她们有很强烈的新鲜感,所以很舍得在她们身上花钱。
  三是卖淫的高收入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妹。她们在工厂里打工,每月才挣400-500元,而卖淫一次就可以挣到这个钱数。
  四是她们远离家乡,卖淫也没有人知道,所以下水的人越来越多。
  五是当地的各种各样的纵容与支持。
  笔者知道,许许多多中国人都持有类似的看法。可是我们却很少体味这种看法的真实意义。
  这一方面说明,我们中国的具有一些思考能力的人们,对于“性产业”的问题已经形成了一个思考套路,一个解释模型。任何地方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情况,都可以圆满地放进这个理论大筐里,以便在稀里糊涂之中求得一团和气。
  更重要的是,这样思考出来的任何一个原因,都必定是根本无法解决的,而且往往是并不需要去解决的。这样,人们不仅可以不必再劳心费神地探索问题,而且理论上的无奈就是实践中的无奈,人们可以因此而相当心安理得地容忍问题的存在。
  由此,笔者经常想到,在许多禁娼文件和正式出版物里,也常常出现一些对于嫖娼卖淫的原因的理论分析。可是笔者总是觉得,它们真是难得的黑色幽默:不管作者分析出多少条原因,可是读者都会发现:它们是根本无法解决、无法改变的。
  那么,这样的宣传材料,到底是为禁娼呢,还是仅仅满足于宣传?
  第七节  当地的“二奶”问题一、现状“二奶”问题对于笔者来说,完全是“搂草打到了兔子”,是它自己撞上门来的。所以笔者的调查材料并不多,只能罗列如下:
  1。概述当地人说,现在包二奶很普遍,带小姐是有本事。有钱的都有小的,乡长也有小的。中层干部都是如此,叫做“三小一大”(小汽车、小洋房、小老婆、大哥大)。
  连司机一般都有二奶。
  当地人里,40多岁的人包二奶的特别多。老婆一般都不做声。有些男人还把二奶带回家里。
  “二奶”也有升为老婆的,有跟香港人拿了结婚证的,也有跟当地男人的。一般来说,一开始都是包,后来女方的父母、亲友闹得很厉害,最终就结婚了。
  当地农村靓妹也有被香港人包的。
  在医院的妇科,周末比较多是来人流的,有男人陪着。有些“二奶”给护士塞钱,开假化验单,证明自己已经怀孕了,以便向男人敲诈钱财。
  笔者访谈的一位当地老太大,生怕笔者不信,就带着笔者去看一座三层的好房子,说是香港人的,每层养一个包婆,一共3个,每人每月2000元,不准出门乱跑。
  2。故事故事之一:一位开“四轮车”(双排座的小型货运汽车)载客的司机,32岁,自己已经有两个女儿, 一个儿子,又包了一个“二奶”,却让“二奶”连续打购4次。
  故事之二: 有一个“二奶”,在老家有丈夫,还有4岁的儿子。现在被一个香港人包下来,跟他又生了一个两岁的儿子;因为香港人的老婆生的是女儿。
  故事之三: 有一对广西夫妻一起来到B镇。丈夫伪装是“哥哥”,把“妹妹”
  包给一个香港人。香港人一走,他们夫妻两个就过起了日子。
  故事之四:一个40岁的男人,在外面“兜”(做生意),包了两个小姐,很漂亮的。回家后,自己身上有香水味,打电话又被老婆听到,于是老婆追查到小姐,大打出手。
  故事之五:一个农村男人,已经有了3女1子,又包了小姐。老婆过生日的时候,要去OK厅,恰好遇到那位小姐。小姐不知道,还上来跟男人亲热。于是打架。
  故事之六:一个农村家庭,最小的儿子20岁,读书读不下去,没事做,吃白粉。
  包了一个“衰妹”,是外来妹。家里送他去戒毒,那个“衰妹”给他送白粉,他在三楼上,甩出一根线,把白粉钓上来。
  故事之七:一个农村男人,在镇区里卖牛肉,也包了一个“小的”。结果自己有性病了,还回家传染给老婆。但是老婆一直找不到那个“小的”,所以两口子一直打打闹闹。
  故事之八: 一个男人在外面包婆, 但是老婆把他的大哥大给“抹(Ma)机”
  (盗用号码)了。一次,男人跟包婆通话,叫包婆“别乱跑,晚上我来”。结果老婆追踪而去,发现了。
  故事之九:小姐有的也养小后生。例如在1996年,两个小姐包了两个同乡的后生,但是他们用安眠药把她们灌迷,拿走了存折。小姐第二天醒来才去报案。
  3。“包二奶”的价格让笔者吃惊的,不是它的贵,而是它的便宜。笔者在陆续的访谈中,一共了解到11个“包二奶” 的价格。 其中最贵的是每月5000元人民币,最便宜的则是每月500元,二者相差10倍之多。而且,在这11个价格中,超过每月2000元的只有两个,大约等于2000元的却有5个,还有4个是低于2000元。其中只给500元的居然有两个。
  所以笔者相信当地人的普遍说法:“包二奶”的平均价格,不会超过每月2000元。
  当然,这里所说的,仅仅是男人直接付给“二奶”的现金。除此之外,男人还需要给“二奶”提供住房和日常生活的基本消费。这些往往都不是支付现金。因此,上述价格,实际上相当于“二奶”们的“纯利润”。
  花钱最少的、 每月只给500元的那两个男人,就是前面故事之一和故事之七里面的男人。故事之一的男主角是笔者朋友的朋友,是一个开四轮车的原农民,赚钱并不多。据笔者朋友的间接介绍,他的情况可能有些独特。他完全不怕老婆知道,还经常硬要老婆与“二奶”住在一起,以便省钱。他对付女人可能很有一套。他的那个“二奶”,各方面条件可能比别人的还要好一点,但是他却能够只用那么一点钱,已经把她包了快一年了。
  4。为什么愿意被包?
  有些“二奶”是外来的打工妹,有些是穷乡僻壤来的农村妹子,也有一些则是原来的小姐。笔者没有直接访谈过她们,无法进行个案分析;但是从别人对她们的介绍中,笔者觉得,至少有这样几个因素,促使她们不当小姐而当“二奶”:
  (1)“我想有个家”,这在前面分析小姐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2)“二奶”多多少少有一些希望成为小老婆甚至大老婆,小姐却没有。
  (3)“二奶”的收入很固定,比小姐们的“饥一顿饱一顿”更稳定。
  (4)“二奶”的风险(被抓、被欺辱、得病等等)比小姐少。
  (5)“二奶”付出的精力,也比那些辛辛苦苦百般拉客的小姐少。
  (6)“二奶”不受“妈咪”或者“鸡头”的中间剥削,挣的钱全都是自己的。
  除此之外,笔者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来。尤其是那些被低价包下来的女子,很可能觉得,即使每月只有500元的纯利润,也仍然比当小姐强。
  这样的道理可能人人都懂, 所以在B镇,当“二奶”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二奶”不能仅仅靠年轻美貌,还必须有“居家过日子”方面的素质和相应的技巧,所以许多小姐都不合格。
  可是,笔者至少听到过一个例子,有一位小姐就怎么也不肯当“二奶”。据说是因为她很快就要回家乡了。可是笔者猜测,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有一些小姐认为“流动售货”挣的钱更多,或者已经习惯于小姐的那种生活方式。
  5。当地妇女对于“二奶”的痛恨笔者所访谈的那位村妇联主任说:“二奶”真是枪毙有余。现在,良家妇女不忧食穿,就忧男人在外面养个“小的”(白话也叫“小”)。良家妇女反而人不人鬼不鬼了。
  1997年1月13日,当地的市委书记在大会上,一开始就讲:坚决取缔“包二奶”。
  全场妇女热烈鼓掌。妇联主任说:我们拼全力也要选上一个女领导,为女人主持正义。
  二、“包二奶”,纳妾乎?嫖娼乎?
  据当地人介绍,“二奶”这个名词,在三角洲一带原来纯粹是指小老婆,就是按照纳妾来对待的“第二夫人”。后来逐渐把男人所包养的情妇也包括进去了,尽管情妇并不以纳妾的形式和名义出现。当时,“二奶”这个名词并不包括那些被长期包养的暗娼们。一来是因为当时这种情况还较少,二来是因为公安机关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包娼”,而民众一般也都从贬义上认同“包娼”这个词。
  大约从1995年前后起,人们开始在名词“二奶”的前面,加上了一个动词“包(养)”。这样一来,当地民众对“包二奶”行为的性质就其说不一了。
  据笔者所听到的, 一些人认为, “包二奶”其实就是纳妾,就是养小老婆。
  “包”字只是形容词,表示小老婆被独占了。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包二奶”就是以前公安局所说的“包娼” , 只不过现在人们对这种现象相对地宽容了,因此把“娼”字换成了比较好听的“二奶”。
  笔者以为,一个新的流行词汇的出现,不可能仅仅是为了一成不变地指称原有的旧事物。至少,新词汇里的情感构成已经变化了,就像公共汽车被叫做“巴士”
  一样。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包二奶”是以“包娼”为基础的、摹仿纳妾的、新的购买性服务的形式。它的最主要的新特征,就是双方结成了一种共同生活的、相对长期的性关系。但是,它仍然符合嫖娼卖淫的5条判定标准。
  (1)双方自愿(否则是强奸);(2)有性交合(否则仅仅是色情服务);(3) 现金交易(不以现金为支付手段,或者仅仅给对方其他实惠或者其他利益,则不算);(4) 以性交合的次数或者性交持续的时间长短来计算买卖的价格,例如“打炮”是按照性交一次来计价的,“包夜”则是按照持续时间的长短来计价(不以性行为的数量作为计量单位的则不算);(5)双方没有共同经济核算的关系,也没有财产分立的约定。
  人们最不容易弄清的, 就是第4条和第5条标准。在B镇,大多数“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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