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作者:潘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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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作者:潘绥铭-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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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错,不像是民工。
  后一位小姐对这个话题则根本不屑一谈。
  还有另一种比较出乎笔者意料的情况。
  据4位小姐在聊天中分别地、零零星星地说,还有一些身为原当地农民的客人,要求进行男对女的口交。这使得小姐也很惊讶,做的时候觉得很勉强。结果,至少有两个这样的客人甚至肯于多付10元或者20元钱。据小姐说,这样的男人都是跟黄色录像学会的。
  可惜,小姐们几乎是完全不谈“生意”的细节的。别处如是,此地亦然。这倒不是因为小姐们害羞,而是由于她们跟嫖客恰恰相反,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细节有什么刺激,从来也不会因此而兴奋,所以也就丝毫没有去谈它的需求。所以,笔者无法获得进一步的资料。
  这些情况之所以值得记载,不仅仅是因为具有个体性行为研究的意义,更是因为在笔者过去的知识储备里,男农民阶层被认为是极端反感这些“变态性行为”的。
  据说男农民认为, 玩什么花样都不如直接插入好。 因为只有那些没本事插入的人(阳萎),那些我不到女人的人(穷光蛋或者丑八怪),才会去做“馋死眼睛急死卵”的观看,以及“吃污水”的男对女口交。
  笔者这次所发现的上述情况,虽然无法据此做出统计,也无法推断是否纯属偶然,但是却可以提醒自己:对男农民阶层的性行为的变化,是不是估计得太小了?
  对广为流传的黄色录像的性行为示范作用,是不是也估计小了呢?
  三、“外来鸡”冲击波笔者在上山的路上,曾经迎面遇到过两位花枝招展的下山小姐,很像是在别的地方见惯了的那种住在大饭店里的卖淫女。当时笔者有些诧异: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里,还有如此“高档”的小姐。
  上山之后的第一天,也陆续见到了几个这样的小姐。谁知开始挨门挨户地探访娱乐场所与投宿场所以后,笔者却惊讶地发觉,这些场所里那些等客的小姐们,竟然没有一个像路遇的那两位。而且,平心而论,这些等客的女人,根本称不上“小姐”,倒像是乡下大姐,甚至像是村里大妈。'4'
  于是笔者赶快找人询问,终于陆续地弄清楚了原委:
  有一些从外地远道而来的洞主或者打股人,尤其是来自沿海地区的阔男人,常常“自带口粮”;就是自己带一个女人上山,而且往往一起在山上居住一段时间。
  这种情况随时都有,随处可见。在笔者考察期间,这样的女人总有十几个。
  据指挥部的干部说,这些女人其实也是“鸡”,只不过被“包”了(所以暂且把她们叫做“外来鸡”,而本地等客的小姐则暂且叫做“本地鸡”)。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观察,这些女人的妖娆和扭捏作态,也确实不像是良家妇女。尤其是山上的“本地鸡”常说:我一眼就知道她们也是干这个的。'5'
  不过这些“外来鸡”确实年轻美貌,善于打扮。尤其是那种“城里鸡”的气质和作派,使得当地的那些“原农妇小姐”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外来鸡”虽然并不在山上卖淫,还总是显出高人一等的神气,但是她们都喜欢在羊肠小道上招摇过市,而且衣着一般都很暴露。结果这在当地社区激起了一些波澜。
  一般民工觉得多了一种“西洋景”可看。有时他们会一排排蹲在棚子门口,翘首以待。山外小姐一来,几十双眼睛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但是小姐过后,他们虽然也目光追踪,却从来听不到任何一声评价。然后,他们就若无其事地、默默无语地各做各的。 这样的场景,笔者遇到过4次。如果来点文学描绘的话,山里男人这种似自卑又似自尊的群体反应,真让人觉得有点惊心动魄,对于山上的潜在的嫖客来说,不但性梦恐怕多做了不少,而且再跟“本地鸡”
  谈交易的时候,似乎也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压价了。
  本地小姐最恨的就是这个。而且有的小姐说,非但是压价,居然还有一些“烂仔”跑到我们这里来要“开苞”(嫖处女)。笔者曾经亲耳听见一位本地小姐在大骂一个嫖客(那嫖客前边说了些什么却没有听到)。
  当然,这种自带小姐的做法,可能也是后来人学习先行者的结果。有几个山上人都提到过这一点。这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本地小姐的那些特点:自产自销,价低质次。
  第四节  “性产业”的经营管理一、提供服务的方式在这方面,这个金矿区里的“性产业”,与其他地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小姐们都是从提供“三陪”开始,争取最终把客人拉上床去。
  但是当地却并没有“三陪”这样一个词汇。笔者询问过许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个词,更不知道它的意思。当然他们都知道,直接的嫖娼卖淫是犯法;但如果仅仅是小姐陪着吃饭、唱卡拉OK、跳舞、洗头、按摩等等,没有人认为是犯法,就连指挥部的干部也不认为是犯法。
  笔者曾经分别询问过3位干部: 你们省里对“三陪”、异性按摩等等活动,有什么规定?他们都说不清楚。有一位干脆明说:天高皇帝远。不管省里有什么政策,也得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来执行。'1'
  以“三陪”的方式来拉客,是在当地“性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官民互动”
  的产物。
  按照干部们的说法,过去那种“窝点独立门户、卖淫直截了当”的纯粹的、公开的性交易,一直是各级政府严厉打击的重点。没有什么基层政权敢于真的包庇纵容,顶多是一些干部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睁一眼闭一眼,而且政治上的风险很大。
  因此,指挥部一上山,就坚决打击这种直接卖淫。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种现象已经看不到了。
  干部们认为,这就是禁娼成功了,就是我们的政绩。也就是说,是政府的禁娼迫使老板们采取现在这种“以三陪掩护卖淫”的经营方式。否则,他们才不会这么老实,肯定想挂牌子开妓院的。
  老板们则有另一种说法。他们认为,政府的打击固然起了很大作用,但是过去那种直接卖淫,其实并不是最好的经营方式。它太单一了,市场反而并不大,因为有许多客人需要事先过渡一下;而且越是有钱、有经验的客人,越要求这样的过渡。
  尤其是,单纯的卖淫不会有什么“连带收入”,可是投资却并不一定少,经济上并不划算。所以说,现在这种“先三陪,后上床”的方式,其实是一种多种经营,是拓宽了市场。凡是搞过这方面经营的老板,都已经从实践中懂得了这个道理。即使政府不打击,大多数老板也一样会朝这个方向发展的。
  上述认识,并不是座谈的产物,干部和老板也没有什么理论上的总结。这基本上是笔者从跟他们的不断聊天中总结出来的。但是不管怎么说,目前这种“三陪+卖淫”的方式确实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营方式;而且政府也确实没有像严厉打击直接卖淫那样来对待它。
  二、老板从性交易里获得的收入1。老板直接获得的收入一般来说,一个客人打一炮,要交给老板15元钱。如果老板的场所好一些,要交20元。不过老板一般并不直接收钱,而是由小姐额外收下以后,再转交给老板。
  如果小姐“陪夜”的话,老板一般开价50元,还价可以是30元。这钱,一般是老板亲自来收,不过名义上是收取住宿费。一般来说,单纯的住宿是10-15元,因此老板从“陪夜” 里直接获得的差价也是15-20元 '2' 。也就是说,无论客人是“打炮”还是“陪夜”,老板从中获得的收入都基本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笔者的询问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正面直接回答,因此只能推测一下。
  对小姐来说,打炮的时间短,陪夜的时间长,因此小姐陪夜当然会多要钱。可是对老板的收费来说,二者却并无差别。这是因为,陪夜一般都发生在半夜到清晨。
  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那个被陪夜的男人,不会再有别的客人来“打炮”了。因此老板不会由于那人玩的时间太长而损失其他“打炮”者的“应收款”。
  换句话说,小姐收费所依据的是自己付出的时间;而老板的收费依据却是小姐付出的次数。所以笔者很怀疑:山上的一些店老板并不是没钱,却不肯扩大棚子以增加住宿空间,可能就是因为老板懂得,小姐陪夜不陪夜,我收的钱反正是一样多。
  还不如没地方位,迫使嫖客只能“打炮”、快“打炮”、打了就滚,给后边的人腾地方。
  2。老板的“连带收入”
  跟别的地方一样,这里的老板之所以组织和容留卖淫,也是为了获得“连带收入”。因此小姐在提供性服务之后,总要连拉带拽地“劝”客人再消费点别的。如果是“陪夜”过后,那就更是非大吃大喝不可。
  这种时候, 客人无法小气, 因为小姐会使出浑身解数。实在不行,她会说出“实情”:老板非要赚你的饭钱不可。老板在一边也会适当地做戏。当然,这个规矩也是尽人皆知。所以,这种为了“劝吃”而死磨硬缠的场面,很可能也是一种游戏,是一种“事后娱乐”。'3'
  跟上述直接收入相比,这种连带收入并不少。尤其是山上的物品本来就很贵,容易促使客人们不自觉地超标准消费。这样,老板的赚头也就可以偷偷地打得高一些。以笔者所吃过的7个饭馆为例,一盘最普通的无肉炒米粉是4元;一瓶冰镇啤酒(老板一般都有冰柜)是10元;两个人点4个普通炒菜就是100元左右;一桌酒宴则没有500元下不来,多的要上千元。
  因此,但凡是“款”一点的客人,只要被小姐套住了,那么老板从他的饭钱里捞到的利润,就肯定超过小姐卖淫后上缴给老板的钱。
  此外,针对“逛客”多的特点,老板这里如果招来了新小姐,不仅“三陪”的费用会增加,就连跳舞或者唱卡拉OK的门票也会翻上一倍半倍'4' 。这也是一种较小的“连带收入”。
  三、典型个案的内部组织管理:B场所在社区考察里,“解剖麻雀”是一种好方法。
  笔者上山以后,首先入住山上最大的那家舞厅兼饭馆兼发廊兼住宿,希望首先获得最丰富和最全面的资料。但是入住以后才发现,它刚刚开业,至少在组织管理方面并不是最成型最完善的。不过恰恰是因为刚开业,老板对已经花出去的投资津津乐道,甚至好像是耿耿于怀。所以笔者相当顺利地获得了老板的经济核算方面的基本资料。
  为了继续考察“性产业”的内部组织管理的情况,笔者只得重新入住一个卡拉OK兼饭馆兼住宿的中等场所。但是,在金矿区这样一个拥挤的“棚子社区”里,每个人的活动都不得不很有透明度,笔者的调查工作当然也无法保密。所以笔者一去这个新场所就被老板认出。
  本来笔者以为,这也好,省得向许多人重复解释笔者的工作性质。但是这位新老板的戒备心理极强,虽然没有拒绝笔者入住,却三缄其口,时时处处谨小慎微。
  这样,笔者只好放弃对老板经济账的考察,也不奢望能了解到老板的个人情况。好在, 该场所的性交易却并没有也不可能由于笔者的入住而减少,那里的5位小姐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被老板训练成守口如瓶,所以笔者主要依靠看和听,仍然基本上掌握了那里的内部组织管理情况。
  鉴于这种情况, 笔者将主要依据对第二个场所(简称B场所)的考察,描述其内部组织管理。关于经济核算,则将主要依据对第一个场所(简称A场所)的考察,在下面描述。
  B场所的总面积只有50平方米左右。 棚子上也只覆盖了一层编织布,没有另外加盖竹席。整个大棚子只分隔成三块空间。
  最大的空间就是所谓“外房”,大约30多平方米。卡拉OK厅、饭馆和厨房都在这里。来的人如果是吃饭,就在“外房”的一角支锅做饭烧菜;小矮桌、小板凳一拉出来就开饭上菜。 如果又来了唱卡拉OKt的,大家挤一挤,唱的只管唱,吃的只管吃。小姐一边在这头端盘端碗,一边还可以跟那头的唱客你呼我应,甚至拍拍打打。'5'
  较小的空间是“里房”,有10平方米左右,狭长。房里有4张竹床'6',连成一体。 5个小姐胡乱挤睡在上面,没有自己单独的、固定的床位。她们的个人物品就分别堆在床下。虽然井井有条,泾渭分明,但是笔者至少听到过一次,两个小姐因为香皂不见了而互相争吵。她们的钱也全都藏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只是高度机密而已。'7'
  老板和帮工的空间最小,不足10平方米。它夹在“外房”与“里房”之间,叫做“老板房”。老板有一个男帮工,负责卡拉OK事宜,25岁左右;还有两个女帮工,一个年近花甲,一个徐娘半老'8' ,都负责饭馆业务。他们都是老板的远亲,而老板自己则是三十大几的一条壮汉。晚上睡觉时,虽然是每人一床,但几乎间不容发。
  于是一妇一仔兵分两头,老板挨着老婆婆,铁塔般隔在中间。不过他们显然比小姐们还要挤。这,肯定也是看在“钱老爷”的面子上。
  这样的空间布局, 并非完全是因地制宜。 临走那天清晨,笔者听到老板在说“两个”,而老婆婆却说“3个,后头还有1个”'9' 。这时笔者才恍然大悟,原来“老板房”也是监视哨,可以记录嫖客的真实人数。而且,老婆婆梦中之警觉,天下公认;整个设置,令人叫绝。
  四、小姐与老板的关系说到地下“性产业”的内部组织管理,小姐与老板之间的相互关系,应该是最具有社会学意义的问题。
  从表面上来看, 在B场所,老板与小姐的关系相当平和。与笔者考察过的其他一些地方一样,虽然双方都各有自己的小九九,但依然完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伴生关系。
  不过深入考察之后,笔者发觉,这里还是有其特点的。它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10'
  第一,老板对小姐的人身控制,主观直接的几乎没有,但是客观间接的却异常强大。
  笔者首先跟小姐聊起只身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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