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起源+ 完全版+郭绍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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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起源+ 完全版+郭绍华着-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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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无法继续再进一步细分的单位,由于元子是量子性的,
时间就不是无限均匀的,而是有一个最小的极限值。 
时间本身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绝对内容和固有的形态。
状态变化才有时间,变化得越快,时间的尺度就越快,变化
得慢,时间尺度就慢;没有变化,就没有时间;变化表现了
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性,那么时间就是循环的,如果状态可
逆,时间就可逆。 
时间的尺度也取决于状态变化的尺度,而状态的变化是
相对的,是一种状态相对于另一种状态的变化。 
状态是相对的,时间的尺度当然也是相对的。特别是当
某个状态相对两个以上不同尺度的其他状态时,时间尺度的
差异将得到充分的展示。 

2。6。4 空间的定义 
准均匀状态时,系统内局部和局部之间的区别趋向于消
失,于是没有了局部和整体之分,也没有了内、外之分,没
有了相对位置的差别。 

大爆炸使得系统突然之间变成了由无数元子组成的集
合。每个元子就是这个集合的局部,每个局部都处在不重叠
的具体位置上,每一个元子的具体位置由其他所有的元子所


规定、所限制。每一个元子都是相对独立的差别者,如果仅
仅着眼于这些差别者之间的关于相对位置的差别,显然,这
个差别也具有具体内容,也具有具体的差别形式,我们把这
种差别形式定义为“空间”。显然,空间也是一种差别形式。 

2。6。5 空间的形式 
首先,空间的复苏和产生是准均匀体突变为绝对分裂体
的结果,元子的唯一性原则所造成的元子之间的相互不重叠
的次序关系就是空间关系,元子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关系形式
就是空间的形式。元子就是空间的最小尺度和单位。 
其次,这时的空间有两层内容: 
1、作为所有元子集合的这个宇宙,区别于其他可能宇
宙的边界; 
2、每一个元子以及元子之间的位置关系。 
再次,既然空间是差别者之间关于位置的差别形式,那
么有什么样的差别形式就有什么样的空间。 
不是差别者受到了空间的规定,而是空间被差别者之间
的差别形式所规定,差别者最初只是受到其他差别者的规定
和限制,只有当空间本身这种差别形式也作为差别者时,才
会对另一层面的差别者形成限制和规定。 
如果差别形式是稳定的,空间就是不变的。如若差别形
式是发展、变化、不均匀的,空间当然也不是平坦均匀的,
也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 

 

2。7 元子之间的相互关系 

2。7。1 普遍相关的极限 
从我们关于无限维空间的模型和猜想出发,可以这样理
解元子之间的关系: 
1、每一个元子都直接与其他所有的每一个元子直接相
邻和直接接触,元子之间是绝对联系的; 
2、每个元子区别于其他元子,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与
所有其他元子处于差别之中。 

这样,某一个元子单独的微小的变化或移动必须“同时”
推动所有的元子移动,才可能实现自己的移动,任意一个元


子的行为都是所有元子的集体行为。这就是普遍联系原理,
或者绝对相关原理。 
普遍联系是元子通过与所有的元子的直接相互作用来
实现,所以,这又是普遍相互作用原理。 
不过,绝对相关的普遍相互作用只能是一个不可达到的
极限,因为,如果真的如此,整个系统就只能是唯一的一个
元子,是一个彻底寂灭的世界,是一个没有意义的世界,也
只能是没有的世界。 

 2。7。2 不相关性极限 
如果一个元子的行为不能对任何一个其他元子造成任
何影响,与任何其他元子无关,这就是不相关性极限。 
这也是一个不可能达到的极限。一个不与任何其他元子
发生相互作用的元子就是“唯一的”元子,就回到了上述“绝
对相关”时的情景,绝对相关和绝对不相关实际上是同一种
状态。 

2。7。3 相关的程度 
这两个极限构成了这样两个约束性条件: 
1、一个要素不能与所有的其他要素发生绝对完全均等
的相互作用; 
2、至少要和一个要素发生“最少”的关系。 
绝对相关和绝对不相关这两个极限不可逾越,在这两个
极限之间,相关性都有程度可言,因此“相关的程度”是世
界有意义的前提,世界不过是不同程度的相关关系形式的现
象罢了。不同的世界以至不同世界中的不同存在者都可以被
看作是相关性差异的具体形式,看作是相关性差别形式的积
累形式。 

 2。7。4 我们的世界 
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世界起源于差别,天生就是不均
衡、不绝对对称的。差别和差别的形式是这个世界的基本前
提和事实。 
此外,不妨越出关于“先天本体”的界限,用推理工具
和浪漫的想象憧憬一下更广阔图景。 

可以把我们的世界想象成元子海洋中偶然溅起的一朵


小小的浪花,元子之间的关系可类比海平面下的海水分子之
间那种近乎均等的联系,而海面上的水分子之间的相关性发
生了差异和变化,在个别维度上被格外地拉伸、展开,产生
了新的相关形式,形成了这朵小小的浪花。 
参与这朵浪花的元子并不是所有元子中的一部分元子,
由于元子的无限相关性,应当是所有的元子。也就是说,每
一个元子都应当参与每一朵浪花。 
由于每一个浪花展开的维度只是无限维之中的极少数
维度,所以,每一个元子只是在这个被展开的维度里成为这
个浪花的成员,这并没有根本改变元子之间的普遍联系,只
是联系的程度出现了差异。在不同的维度里,每一个元子可
以成为任何一个浪花的成员。 
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中的所有成员只是在这几个有
限的维度里属于我们,这并不妨碍这些成员还属于其他所有
世界,在其他维度上被不同程度地展开或处于蜷缩状态。 
这样,我们世界和其他世界的边界就可能会是模糊的,
在两个世界共同拥有的同一个展开的维度上,这两个世界就
会相遇在一起。 
每个维度展开的尺度和程度完全可能是差异的,这样,
每个世界的维度就不会整齐划一,就是说,在不同的尺度上,
空间的维度的数量也可以不同。 

比如,不能断言我们的世界就是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的,
因为所谓“维度”是相关者之间相关性的方向和秩序,不同
的相关者之间有不同的相关方式,最终的相关者是元子,当
追索到最后的相关者时,就会同时追溯到无限维联系,在这
个过程进行途中,在达到最终相关者之前,会经历维度不断
增加的局面,不能断然地把维度的数量作为我们世界的边界。 


2。8 初始原则 
从这一过程中可以归纳出几个事实,这些现象和事实成
为以后发展的一般性原则。 

2。8。1 发生原则 

元子这样的具体差别者在大爆炸中才挣脱了近乎于绝


对相关的相互关系,展示出了自己相对的个体性,这种新的
局面是发生出来的新局面;时间、空间以及随后的相互作用
的“力”以及作用力实现后表现出的“能”、“场”、“粒子”…… 
这样的差别形式都不是先于一切的、现成的绝对事物,也都
是逐步产生出来的。如果在这个世界上,除先天本体之外的
所有的内容都是发生、产生、生成的,那么,发生与生成是
一个普遍的原则。 
发生和生成都以其之前的状态作为基础,同时又都是不
同于前一种状态的另一种状态,都是与前一种状态有差别的
新状态。是一种状态中正在酝酿、孕育、产生着另外一种状
态,而“生成”是新状态已经出现。 

2。8。2 变原则 
如果发生与生成是一个普遍的原则,把这个原则贯彻到
底,就会发现,不仅任何一种状态都是生成的,同时,任何
已经生成的状态,已经生成的差别者、差别形式都将成为其
他新的生成者发生和生成的基础与出发点,成为孕育新状态
的策源地。这样,没有什么状态、差别形式、差别者可以永
远不产生新的状态,不发生变化,永恒地维持自己原有的模
样。一切都应当是变化着的,这就是变化的原则。 
变化的原则是从先天本体继承和发生出来的。 
那么这条原则是否适用于其本身呢?绝对变化原则本
身会不会变化? 
我们又遇到了“罗素悖论”。 
由于我们选择的是相对起点,不是绝对起点,就可以不
追究这个原则的极限,不研究这条原则起源之前的事情,仅
在这条原则有效的范围内讨论问题。 

2。8。3 域原则 
一种状态变化成了另一种状态,对前一种状态来说这是
一个终点,对后一种状态来说这是一个起点。也就是说,任
何状态都是由起点到终点的一个区间,都是一个“域”。反
过来说,任何状态都有起点和终点这样两条边界或者极限,
超出了极限就是另一种状态和规则了。 
在极限范围内这个特定的状态才是其所是。这是域原则。 


同样,域原则本身也只能是在我们选定的定义域之内的
原则。 
域原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元子的不可分性。 
变原则的势态使得一切都处于永恒的变化和运动之中;
域原则的势态又使得一切都有自己是其所是的区间。生成原
则的这两种势态共同作用使得一切都处于既凝固又变动的
相对状态之中。 
尽管一切都处于永恒的变化和流动中,但是,这种流动
是由一个个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域”组成,流动不是无
限均匀的,这两种差别形式的丰饶造就了这个世界的绚丽多
彩。 

2。8。4 孔丘原则 
如果任何事物都是从生成到消亡的过程,那么生成和消
亡就是任何事物的两条边界,任何事物都处于这两条边界之
内,超出了边界就不再是这个事物了。研究、考察一个对象
时,首先要找到这个对象能够成立或成其为该事物的两个边
界,这就限定了这个事物的定义域。所有有意义的活动都只
能在这两条极限的边界范围之内。可以把这种原则称作“执
两端用中间”。 
关于“执中”的认识是中国古典哲学的重要内容,在《中
庸》里,孔子表述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里我们
不仅把“执两用中”作为方法,主要还是作为对象世界本身
的原则。这种原则可称之为“孔丘原则”。 

2。8。5 普遍联系原则 
普遍联系的原则是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但过去这是一
个没有理由的命题。从上述推论可见,无限维联系是普遍联
系的内在原因,所有的事物都因此而联系在一起。 
尽管这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但是,这种联系却不均匀,
有差别,有具体的差别形式。 



第三章 存在与存在者 

3。1 抽象存在 

3。1。1 莱布尼茨模型 
前提: 
世界被设想为是一个差别和差别者之间对立统一的世
界,或者说,世界被设想为是一个差别者和差别者之间对立
统一的世界。 
我们可以尝试用莱布尼茨的求取极限的方法对这个前
提进行分析。 
设: 
在只有A 、B两个互为差别者的体系中。 
令: 
其中一个差别者A相对另一个差别者B趋向于无穷小。
这样,B相对A就趋向于无穷大。 
当: 
差别者A达到“0”时,差别者A就消失了,另一个差
别者B也因此失去了对象,也就不再能够继续作为差别者了。
这时,这个系统本身就消失了,这种状态可以被定义为“无”。 
当: 
这个趋向于无穷小的差别者A在趋向于无穷小的旅途中,
已经接近于0,但是还没有到达0时,尽管差别者A已经无
穷小,但是相对于“无”来说还是有差别,这个差别就还可
以当作“有”。这时,A也因此还是“有”。 
由于这个差别已经无穷小,已经接近没有了任何特征的
极限,所以是近乎于单纯的、纯粹的有,“纯有”。 
A尽管无穷小,但却还没有失去自己的对象,所以,这
两个差别者又是“纯粹差别者”。另一个差别者B无论它自
己有多么丰富的内容,只有和A相对才有意义的,所以,也
因此成为了纯粹差别者。 
这两个差别者之间的差别也因为其中一个差别者的无
穷小而变成了没有内容的“纯粹差别”。 
差别者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于是纯粹差别
者之间的关系也是纯粹差别,“纯粹的对立统一”。 


这样: 
纯粹差别、纯粹差别者、纯粹对立统一、纯有这四者几
乎重叠在一起,它们之间的差别趋向于消失。 
而且: 
纯有和无之间的差别也趋向于、接近于消失。 
在极限附近,“有”是差别仍有意义的前提,处于两个
差别者之间,两个差别者就是“有者”。这样,差别也就成
了“有”的前提。 
两个纯粹差别者之间的差别是“有差别”,两个纯粹差
别者之间的差别是纯粹对立统一,那么,这时的“有”就是
纯粹差别,就是纯粹对立统一。 
如果愿意用“存在”这个词替换“有”这个字,那么,
纯粹对立统一就是存在。在极限附近,存在和存在者无差别。 
这时,纯粹的存在者就几乎等同于纯粹存在,反之亦然。
可把这种理想中的纯粹的存在或纯粹的存在者称为“抽象存
在”。 

3。1。2 “有”与“无”之间的边界 
如果: 
把这个模型“有”意义的标准设为:其中任何一个差别
者不能等于0,不能达到或超越等于0的最后界限; 
把这个模型“无”意义界限设为:这个模型中其中一个
差别者已经等于0。 
那么: 
一个差别者趋近于0的过程就使得模型整体从有向无过
渡,当其中一个差别者无限趋近于0时,就接近了从有到无
的交界点。有和无可能达到无限接近的程度。 
似乎有希望能够越过这个边界,最终实现纯有等于纯无
的境界了。中外经典哲学中都有关于“纯有”就是“纯无”
的思想。但是,这里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障碍在等着我们。 

在只有两个差别者的模型里,当一方趋向于无穷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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