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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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话-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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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家庭”这个词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是指奴隶。对丈夫来说,奴隶也包括他的妻子和子女。     
    徐兆寿:严格地说,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并不是中国文化的产物。     
    刘达临:不是的。中国是从商周以后就有了一夫一妻制的,当然当时的奴隶主或贵族们可以是一夫多妻制。实际上,世界上很多民族都存在一夫一妻制。     
    徐兆寿:一夫一妻制从产生以来,虽然人类采取了很多严厉的办法来维护它,但事实上存在的是一夫多妻制。     
    刘达临: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是对女子性自由的约束,而男子则是公开地或在某种幌子下实行着多妻制。这和群婚杂交的遗风有关,更和男子对女子的统治有关。女子是男子的私有财产和性欲发泄的工具,多一些少一些只是根据自己的各种情况来定的。中国古代有“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和“大丈夫三妻四妾”的说法,实际上也是这个道理。     
    狡猾的土耳其人在法律上遵从一夫一妻制,但富有者往往有四个妻子。他们认为和法律并不矛盾,因为在政府婚姻机关正式登记的只有一个人,其余的则可以到教长那里进行合乎教规的登记。     
    因此,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丈夫方面是大肆进行杂婚,妻子方面是大肆通奸。     
    徐兆寿:这样说来,一夫一妻制虽然是人类社会婚姻制度的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与人性相悖的地方,如男女不平等的传统影响,事实上的杂婚与通奸等。     
    刘达临:一夫一妻制并不一定是人类历史上的最后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它和私有制,和国家、政党一样,都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当然也有一个消亡的过程。但是将来以一种什么样的更加合理和更加完善的形式来处理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现在就很难预测了。     
    


第二部分第17节 俄底浦斯情结和林风之死

    我想起以前做梦还和别的女人做爱,有好几次甚至和我最亲近的姨姨……她是从小把我抱大的。在我十六岁时,母亲去世了,她就常常来给我做饭。考大学的那阵子,她几乎每天都来看我。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犯了罪。甚至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做梦,明明看着我抱着的人是一个不认识的人,可是转眼竟变成了我母亲。我在梦中吓了醒来,打了自己一个耳光。越是不愿意做这样的梦,可是这样的梦越多。有那么几天,我甚至害怕睡着,怕一睡着就会犯罪。     
    ——摘自《非常日记》     
    俄底浦斯一生下来就被父亲弃于荒野,在邻国长大,后来为了争路而无意杀死了生父,但此时他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生父。后来又到了底比斯边界,解答了人面狮身妖怪的难题而杀了妖怪,成了底比斯国王,并依然当时的规矩婚娶了已国国王的寡妻为妻。几年后底比斯发生瘟疫,经问神意,才知道自己竟然杀死了生父,而且娶了生母。俄底浦斯王用衣服上的金针刺瞎了双眼,眼睛里流出的血如同所有的灾难一起降临,落在他身上,他叫人把宫门打开,让全体忒拜人来看自己这个杀死父亲的凶手,然后要求把自己放逐。这就是伟大的悲剧《俄底浦斯王》。一般人认为,《俄底浦斯王》的悲剧在于其无法抗拒神所安排的命运,但亚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认为,其悲剧主要在于人性深处灵与肉之间的冲突,在于伦理上的悲剧。当林风一次次在梦中梦见自己和母亲交合时,他的悲剧也正是俄底浦斯王所面临的悲剧。     
    徐兆寿:古希腊的神话和悲剧是西方文学与哲学的发源地,令后人无比惊异的是,在这些伟大的神话或悲剧作品里,有很多性描写,而且很多性描写非常大胆而优美,极具象征意味。不过,今天我们看到的古希腊神话和悲剧都是被删简了的,说句不好听的话,是被阉割了的。     
    刘达临:古希腊神话里面的确有很多性内容,这源于古希腊人对性的认识。诗人西蒙尼德曾经提出:“人的生活如果没有性带来的快乐,那还有什么光彩?没有这种快乐,是否连众神的生活都不会令人敬慕了呢?”古希腊神话是以众多神祗复杂多端、令人目眩神摇的性关系展开的,里面有母子婚,有兄妹婚,形形色色,比比皆是。许多历史学家、心理学家认为神话是民族生活形态的原型,正像中国古代的玉皇大帝、西王母等一整套的天界统治机构和人间的完全一样,神的思想感情、相互关系和当时的人间完全一样,希腊神话中众神之间的性关系、性观念,也是当时人间现实状况的一种折射。希腊神话的架构在公元前8世纪已经存在,其成形的年代当比公元前8世纪早得多,也许那时的希腊人还没有十分清晰的性伦理观念。即使已经产生了比较清晰的性伦理观念,但是离开那个乱伦的时代还不远,乱伦意识的残余影响还可能从文学作品中反映出来。在古希腊的许多戏剧中,也有很多性的内容。可惜的是,后世对这些作品里的性内容进行了删节。20世纪30年代,其未删节本在美国海关出现后,还遭到了查禁。     
    徐兆寿:但《俄底浦斯王》似乎是一个例外,它可能是古希腊艺术中最早也最深刻地反映伦理观念的悲剧。     
    刘达临:是的,俄底浦斯王无法逃避反人伦的悲剧宿命,一直是西方文学和哲学以及伦理学家探讨的主题。它仿佛在说明人有近亲通婚的性欲望,但其结果是悲剧。这反映了古希腊时期反对近亲通婚的伦理观念已经确立,而近亲通婚的行为却没有消除,所以说这也是伦理的力量与欲望的力量相对抗的一部作品。     
    徐兆寿:表面上看,这是伦理观的胜利,但实际上,它仍然反映了一种矛盾,即人的欲望与伦理上的矛盾。它同样说明,人的身上有两种东西在选择,一种是纯生物的选择,一般人把它称为身体的欲望,这似乎是无明确指向的;另一种是精神性的,即人的审美、伦理等方面的选择,这是有指向的。这两种东西是很难明确地分开的,有时是一方面欲望上了上风,有时是审美、伦理的观念上了上风,有时是两者协调一致的。应该说,《俄底浦斯王》是一次具有明确目的的写作,它是对过去伦理观的一种反动。但是,我认为,兄妹婚、母子婚、父女婚也并不是没有伦理观。从人的情感上来看,兄妹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都有一种血缘关系,而这种关系是最原始的没有染上社会化色彩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洁也最高尚的关系。他们的相爱本身就是一种伦理,除去科学上的原因外,他们之间的成婚应该说在当时是最高尚的婚姻。婚姻的基础是爱情,从今人的观点来看,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亲情,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们之间的亲情本身就是爱情。试想想,俄底浦斯王和他的母亲如果不知道他们是母子,他们又会怎么想呢?他们一定会相爱下去。这就是弗洛伊德著名的“俄底浦斯情节”。弗洛伊德肯定了一个古老的情爱法则:母子之间的爱欲是人类固有的情节。     
    依此类推,父女之间也有这样的情节。从这个意义上说,“俄底浦斯情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人类永远思考的命题。现代科学观虽然以实证的方式否定了它,但它仍然是一个沉重的命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还是得回溯人类的原初。亚当和夏娃是骨肉相奸,但他们并没有为这种关系而羞愧;伏羲与女娲是姐妹婚,但在我们祖先的典籍里没有读到过他们忏悔的语言;在古希腊的神话里,我们也没有看到宙斯和诸神因为乱伦而感到可耻的心理。他们都是因为首先有了爱,然后才有性,爱与欲、爱与性一直是相连的。这是从人类一开始就有的情节,准确一些说,是人类已有文化史的开头。即使是那些古希腊神话和悲剧中的性内容和性语言,都表现出格调高雅,显示着崇高,没有低下、龌龊之感。从这些方面来看,说古代兄妹婚、母子婚、父女婚等群居杂交时期没有伦理观是不合适的,只不过那时的伦理观与我们今天的伦理观不同罢了,《俄底浦斯王》也只是为人类现代伦理观做了个开场白。     
    刘达临:从这个角度理解了是可以的,但准确一些说,在群居杂交时期,就已经有了伦理观,只不过那时的伦理观还很薄弱。那时的恋母是在爱情与亲情之间。    
    


第二部分第18节 恋母、恋父、大逆不道

    徐兆寿:我的本义不是要颠覆现代伦理观,但也不完全赞同现代伦理观全然否定古代伦理观的做法。我认为《俄底浦斯王》给人类提供了一个认识本性、考察伦理的最好的蓝本,虽然它带着明显的今人的色彩来写的,但也同时告诉我们古代人的内在冲突是什么。“俄底浦斯情节”是一个伦理情节,是一个远古人向今人过渡的情节。在后世的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它的存在。     
    从这一个线索开始,我必须扯到另一个与此相应的线索——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它似乎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这种情节。父亲与儿子爱上同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爱着这两个男人。类似的作品在古今文学中还有。在男女主人公们不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能够安全地幸福地爱着,但当他们有一天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内心的冲突就出现了。他们实际上用最简单的形式反映了“原始群婚制”的一些特点。他们之间并不是没有伦理,爱就是最原始最直接的伦理。但这种伦理与现代人的伦理是不同的,因此这种“原始群婚制”在现代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它只能以悲剧而告终。即使在现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史上,这类作品也比比皆是。     
    我的意思是说,持“原始群婚说”者认为那时没有伦理观念是不合适的。“俄底浦斯情节”和“儿子与情人情节”(简称那些带有“群婚杂交”色彩的现代现象)就是“原始群婚制”的“余孽”,是确凿无疑的证明。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常常遇到这样的情节,而且是人类始终难以回避的两种情节,只不过人们对它们的态度有别而已。当俄底浦斯王发现自己娶了生母后,自已刺瞎了双眼,并要求放逐自己。时间是在公元前8世纪。试想想,如果俄底浦斯生活在今天,他会怎么样呢?他只有自杀一条道路。他即使不自杀,也将入狱。父亲奸淫女儿者,在当今的报端屡见不鲜,结果怎么样呢?父亲被判刑。女儿呢?她是受害者。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真的愿意这样或那样吗?那些没有被发现的父女通奸者呢?他们的存在状况又如何呢?这两者都是血亲间的性关系。在渣滓洞里,江姐的一句“你有母亲和姐妹吗”的一句质问,就连刽子手都吓住了。可见,在现代人这里,伦理观念是不可侵犯的。对于“儿子与情人情节”来说,人们似乎非常地通达,没有前者那样苛刻了,但悲剧依然存在。     
    刘达临:说到这一点,我想起你的小说《非常日记》里林风的梦。你在处理这个情节时是怎么想的?     
    徐兆寿:我在最初安排林风之死时,安排了这样一个结局:林风在看守所里思考的时候,余伟给他拿来了很多杂志,就在这些杂志中间,林风看到了一则消息后就痛苦地自杀了。这则消息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说的是新疆的一个地方,有一种神奇的快要绝种的马,人们怎么也找不到种马,便把母马生的子马拉来配种,但子马坚决不肯。当地人实际上都知道,这种马从来都没有子马给母马配种的。他们没办法,只好把子马和母马的眼睛都蒙上,配种行动终于完成了。人们自以为大功告成,便先把子马头上的布取掉了。这时候,子马发现了母马,便扬起前蹄悲鸣数声,然后狂奔而去,没有任何犹豫地跳崖自杀了。     
    我是在2001年的火车上读到这则消息的,记不得是什么杂志了。当时我看完后眼里满含泪水,不知道自己是为子马的贞烈而感动,还是为当地人的愚昧和冷酷而痛苦。当我把这则消息当作林风自杀前最重大的内在事件时,我犹豫了。这是一个伦理方面的事件,它似乎还不足以让林风自杀,因为梦境毕竟是梦境,不是现实。后来我还是放弃了,把那则故事移置到了前面。可是,当我写完后给我的学生们看时,有些学生来给我谈,他们的确有过这样的梦境,也的确正在为这样的梦境而感到羞耻,不敢启齿。当他们看了我的小说后,心理上轻松多了。这实际上是我预料到的,因为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只不过谁也没有勇气来承认和探讨罢了。我写这一情节时,内心的冲突还是很大的。在西方文学中,写这一情节的作品有好几部,但我国文学中几乎没有人写这个内容。中国人的伦理观比西方人要严厉得多,这一冲突应该说也最大。     
    刘达临:这是中国家庭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人的观念中,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的观念特别强烈,直至今日也仍然如此,中国人很少谈什么恋母、恋父,这是大逆不道的。     
    


第二部分第19节 淫乱成性的皇帝

    我曾为王,只要在我还能见到阳光之时,我就得吃喝玩乐。须知人生短暂,变幻莫测,须知别人将在我身后留下的位置上获得利益,所以我一天都不能放弃寻欢作乐。     
    ——亚述最后一个国王萨丹纳帕路斯的墓志铭     
    真是叫人大开眼界,世上竟有这样的墓志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即使人人都这样想,但他临死的时候总是另有它图吧!非也。一个国王道出了世上大部分男人特别是君王的内心,与其说其勇气很大,不如说他恬不知耻。是的,这样一些人对羞耻二字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连这最蒙昧的人性都失去了,他还会有什么人性吗?人就是这样变成野兽的。     
    “罗马人,把妻子藏好啊!因为著名的色魔秃头凯撒将要凯旋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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