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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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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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过了,毛毛狗的肥肚子消了一大半,整个人容光焕发。 
女友变美了当然很好,但,我竟有点怅然若失。 
某天,我们一起在电脑前看电影《大逃杀》。 
「好可怜,我爱的肚子快不见了。」我从后面摸着毛毛狗的肚子。 
「少来了。」 
「真的,我很爱它的。」 
毛毛狗撒娇:「公公,如果胖的我跟瘦的我同时出现,你会选哪一个啊?」 
我想都没想:「当然是胖的那一个啊。」 
「少骗人了,哪有人会选胖的啊。」 
「…因为,胖胖的妳没有人疼。」 
记得,毛毛狗哭了。 
也许这是我对毛毛狗说过,最浪漫的话。 

二哥哥很想你43 史上最强长颈龟 

不可能没有地震。 
二○○四年,大概是我人生遭遇变动最大的一年。 
现在想起来,大概是个征兆。 
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我不在东海租屋处过夜,加温棒没插上电。 
一夜受冻,鱼缸里的食肉怪兽们冷死了一大半。 
毛毛狗跟我哭了好久,她一直嚷着心爱的小丑武士死了。 
「……」我一边哭,一边将胖溜溜的小丑武士捞起来。 
不久,一只成吉思汗莫名其妙翻了肚,原因始终不明。 
保险起见,我将鱼缸的水重新换过,下了药,看着鱼缸里仅剩的长颈龟跟形只影单的成吉思汗。浩浩荡荡养了三年,就剩这两只了。 
我从来不晓得这两只巨大的成吉思汗谁公谁母,说不定两只都是公的或都是母的也不一定,有什么差别呢?我从它们只有五公分大小就开始养,还以为两呎见方的大鱼缸够它们一辈子欢乐了,没想到它们很能吃、卯起来长大︱最后竟长成超过二十公分的小怪兽,对它们来说,鱼缸渐渐变成一个无聊没地方好逛的家。 
无聊嘛,还是得找事情做,这两只成吉思汗老是盯着对方的尾巴绕着圈圈游,一起抢食我倒进去的小金鱼、蚱蜢、面包虫、小青蛙、小虾等,比赛谁吃完后的肚子大,除此之外就是跟长颈龟互咬着玩。 
现在它们之间少了一只,剩下的那一只成吉思汗游得很没劲,吃的鱼也少了。 
「对不起,你一定很想它吧?」我蹲在鱼缸外。 
「公公,我觉得它好可怜喔,你要不要再养一只成吉思汗陪它?」毛毛狗也蹲着。 
「怎么有办法?如果我再买一只小只的成吉思汗下去,一定会被当成饲料吃掉。但又不可能有人在卖十五公分以上的成吉思汗。」 
「那怎么办?」 
「幸亏还有长颈龟陪它啊。」我也只能这么说。 
失去了唯一的同类伴侣,打击远比我想像的还要大。 
孤单的成吉思汗,没病没痛,几天后却一动也不动了。 
偌大的鱼缸里,剩下的长颈龟立场有点尴尬。 
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就有二十公分,脖子长度至少也有二十公分,它有坚硬的龟壳保护,脖子甩出的瞬间攻击力又超级厉害,还曾经将粗壮的金恐龙鱼的头整个含住、甩来甩去,我连阻止都来不及:「喂!它不是给你吃的啦!每天都在看的怎么突然就不认识了!」 

一瞬间,长颈龟便整个将金恐龙鱼的头咬掉…… 
这么强,丢什么下去跟它作伴都有危险。 
「我根本没办法帮你找伴。」我苦恼:「你把什么都当食物。」 
「……」长颈龟用笨拙的姿势游着,还给我科科笑。 
我曾经放了一只看起来很低调的淡水龙虾下去,想说类型差这么多应该有机会和平相处吧?但当天晚上,我就眼睁睁看着长颈龟以不可思议的饕客技巧、将龙虾慢条斯理剥壳吃掉。 
我也曾试图养两只凶残的食人鱼跟它作伴,但下场就是食人鱼被长颈龟秒杀。 
长颈龟看起来傻傻的,对只剩自己一个好像不以为意。 
「食人鱼都被你干掉了,觉得自己很屌吗?」我失笑。 
「要不要再养一只乌龟陪它?大一点的。」毛毛狗帮忙出主意。 
「要养就要从小养啊,买别人养大的没感情啊。不然,我们来养水蛇怎么样?我觉得把它们养在一起应该可以恐怖平衡吧?」我有点赞叹自己怎么那么聪明。 
「我讨厌蛇啦!」毛毛狗断然否决。 
孤单好像没有造成长颈龟的困扰,它的食量依然很大,胃口一向很好,好到连我自己也不敢用手指伸进水里逗弄它……我的手指还要拿来敲键盘咧! 
据说乌龟可以活得很久很久,十年、八年也没问题,我想这只长颈龟如此健康,总有一天,应该可以挑战一下史上最巨大的人工饲养长颈龟吧! 
为了让长颈龟的龟壳健康不变软,得吸收足够的维生素A,我还常常将它抓起来放在窗下的水桶里,晒晒真正的阳光。有时候我写小说写到忘了神,水陆双栖的长颈龟默默地爬出水桶,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玩捉迷藏,有两次我什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在我的棉被里找到科科科笑的它。 
可惜我有智障。 
有一天我骑车经过传统市场时,突发奇想,既然长颈龟可以吃掉淡水龙虾,那,干脆改喂它吃溪虾好了?饲料小金鱼一两要三十元,溪虾秤斤在卖的,便宜多了。长期下来可以省钱、又很营养。 
那晚当我回到家,将七、八只活蹦乱跳的溪虾倒进鱼缸时,长颈龟整个很兴奋,狂暴地攻击它看得见的每一只虾子。我觉得有种欣慰的变态快感…… 
「你这家伙,真不愧是唯一活下来的超级杀手啊!」我敲敲玻璃。 
长颈龟不理我,径自展开它的猎食秀。 
那晚我放心地骑车回彰化,过了两天回到东海租屋时,鱼缸里却传出噩耗。 
缸底都是碎裂的虾壳,长颈龟的脖子异常粗大,眼睛大大瞪着外面。 
它巨大沉重的身体半浮半沉在水中,再没有一丝活力。 
你这家伙……我快哭了,整个人难过地跪在地上。 
「你干嘛吃到爆炸!你又吃到爆炸!」我鬼吼鬼叫,气得用拳头砸地板:「对不起我太白痴了!我太白痴了!」 
长颈龟无言以对。 
几个小时后,我看着空无一物的鱼缸。 
像是进入了自动驱动模式,我平静地将水草盆栽拔起,将水抽干,将细碎的砂石一把一把捞放在水桶里,将加温棒收好,灯罩收好,过滤棉一块块塞进垃圾桶里。 
最后,打了通电话给阿和。 
「什么时候有空来我这里,嗯,帮我搬鱼缸到楼下……」 
我摸摸躺在鞋盒里的长颈龟。 
我想,我再也无法养鱼了。 

二哥哥很想你44 谁都可以找到我的咖啡聚 

三岁了,整天吃肉不吃青菜的Puma完全没牙齿了。 
没有牙齿的关系,Puma的舌头无时无刻都露在嘴巴外面,老实说有点可怜,但样子看起来超可爱!不只牙齿掉光光,它的嘴巴也白了,胡子也白了,眼睛也有一点点白内障,虽然尿尿依然很顺畅,但花在大便上的时间越来越久,睡觉时对外界的反应也迟钝了。 
比起这些,老掉的Puma还是对抽插我的小腿保持一定的兴趣。 
由于它的腿力跟腰力已远不如当年,为了避免刺激到它的自尊心,当Puma抱着我的小腿时,我得贴心地用脚撑着它的身体,不让它摔下去。 
「Puma,不要急,慢慢的干。」我都这么安慰它。 
老态龙钟的Puma,也因为它的老赢得了一些特殊资格,大家都很体谅它。 
奶奶牵Puma散步,不再像以前一样扯着它的脖子急行军。 
Puma在家里大摇大摆到处乱尿尿,妈也很少念它或念我了。 
晚上我跟Puma一起睡觉,睡到早上我还没醒透,奶奶从床上把Puma拎下楼尿尿时,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粗鲁地提着它的脖子拎它下楼,而是整只好好地抱下去……虽然Puma还是会用没有牙齿的嘴巴猛咬她,但奶奶也没那么计较了。 
Puma的哥哥们,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哥在台北读博士,三三在台北念硕士,两个人干脆在和平东路附近合租了一层小公寓。那时我研究所的课少了,鱼缸也空了,干脆偶而上去跟他们一起住,在台北写几天小说。毛毛狗在台北当老师,我们约会也近。 
我们三兄弟住在顶楼五楼,有西晒,早上十点过后就热得让人发疯,每天我满身大汗热醒时,大哥跟三三已经出门上课去。 
为了省冷气钱,我过中午就会出门找咖啡店吃饭、写几个小时的小说,写到天黑才回家。 
那些我常去写小说的简餐咖啡店,都有几个共同点:座位多、客人多、东西便宜、有插座。至于东西好不好吃、装潢是不是很有特色,都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不被注意的一个角落,不会因久占座位被老板瞪得良心不安。 
台北很大,捷运很方便,展览很多,百货公司很多,我最爱的电影院到处都有。可对我这么一个从彰化上来的大孩子,台北大得很空旷。 
某国小的低年级教室里,毛毛狗跟她的同事忙着教室布置,我在角落写小说。 
「毛,我觉得台北跟我不亲。」视线稍稍离开电脑萤幕,我揉着太阳穴。 
「公公,那是你都在写小说,没有认真在台北晃啊。」毛剪着壁报纸。 
「可我就是喜欢写小说啊,妳白天要上课,我当然就是写小说啊。没跟妳约会的时候,台北长什么样子我也没兴趣。」这是我的真心话。 

「公公,可是你在台北跟我约会的时候常常都去看电影,也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干脆你把摩托车运上来台北,认真在台北生活,只要你把台北弄熟了,你就会喜欢台北啦。」毛毛狗一直想着,以后我们结婚了就住在台北,这样她就不必烦恼调职的事。 
「是这个样子的吗?」视线回到电脑萤幕上,我继续写故事。 
土不亲,那就从人开始好了。 
我每个礼拜二,都会固定在靠近捷运中山国中站的一间咖啡店写东西,在那里恰巧遇见过几次读者。 
某天我突发奇想,我干脆在网路上公告,如果有谁愿意跟我分享他的生活经验、用他的人生帮助我取材,礼拜二下午都可以去那间咖啡店找我。 
从此,读者跟我管这种聚会叫「咖啡聚」。 
「刀大,你看这张大头贴就是在喜欢我的男生,不过我比较喜欢这个呦!」 
「Giddens你好,我今年刚考上了师大附中的资优班,我的兴趣是表演。」 
「刀大,我也是用苹果电脑的,你有不会的地方随时打电话给我。」 
「真的啦你不要灰心,我虽然是女生,不过我最喜欢〈楼下的房客〉喔!」 
「老大,我放了几个A片跟动画在我的FTP,你要抓的话我给你密码。」 
那段时光真的很不可思议,许多后来很重要、很熟、很有才华的朋友级读者就是在咖啡聚的时候认识的。我说得少、听得多,大家就是聊天打屁。 
后来那个拿大头贴相本给我看的可爱女孩,我封她秘书,之后考上了清大。 
彬彬有礼的附中资优生叫平平,每次签书会都固定表演模仿秀,经典之作是蔡头加利菁。后来平平上了《全民大闷锅》的全国模仿大赛得了第二,只输给陈汉典。他跟「陈汉」两字非常有缘,后来某高中生仿拟我的小说得了文学奖,还是平平做了一份「原著╱得奖文」的文字对照表放在网路上为我仗义。 
要教我苹果电脑撇步的大学生,半年后邀我去他的母校大叶大学演讲︱︱那是我生平第一场校园演说。这个苹果通在两年后不只帮我设计两款签书会特卖的衣服,还真的写了两本非常畅销的苹果电脑手册。 
不偏食、连〈楼下的房客〉这种惊悚极品也很喜欢的女孩,生日只差我一天,后来成了我签书会的专属主持人,她的名字许多书迷耳熟能详,小仙女OSF。 
至于那个要跟我分享A片的男孩,他被我写进了小说「等一个人咖啡」,当了主角︱︱永远急着跟所有人分享快乐的,阿拓。 
后来到咖啡聚的网友读者越来越多,多到每次聚会我都得用演讲的声音才能让每个人听清楚我讲话,这种情况下,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可以畅所欲言,彻底失去聚会原来的意义,我决定停止这个传统。 
此时此刻写到这里,我用滑鼠点进我的无名相簿,翻看那段谁都可以轻易找到我的日子,那些下午,那间咖啡店,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悉。 

二哥哥很想你45 太像作弊的人生 

拥有的第一个梦想,是什么呢? 
小时候的我,曾梦想当过漫画家。 
但热情有余、天分不足,最后我心甘情愿放弃,从画漫画改成看漫画。 
长大些,对什么是理想、什么是幻想有了一点更清楚的认识。 
我想当记者,写人物采访特稿那种。想当电影导演,专拍不用送票、观众自己就会买票进场的那种电影。不能导的话,写写电影剧本也不错。还有还有…我想设计电脑游戏,想当广告文案撰写者,想帮综艺节目发想有趣的单元,最想在名片上印着「创意总监」这个抬头。 
但我不够厉害,于是没有成为那些我想成为的人。 
幸好我专心投注在写小说的领域里,而小说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默默帮我联系了这个世界的其他部分。 
在这个时期,虽然书还是卖很烂——靠,我真不想一直强调这一点,但演艺圈里越来越多人在看我的小说,于是我接到了几通试探性的电话,跟陌生人喝咖啡,开始帮唱片公司写MV脚本、帮新导演写电影剧本、拟剧情大纲等等。 
天生臭屁的我,总是可以用最平常的脸跟这些「大人物」把会给开完。 
「那这几首歌你就先拿回去听,我们就等你的作品出来啰。」某大人物说完这句话,整个会议室的人都开始收东西。 
「没问题。」我将笔记型电脑塞进背包。 
「还有,不需要提醒你,这些歌都不能流出去吧?」某大人物皱眉。 
「放心,除非我电脑被干了,否则不可能外流。」 
我拉上背包拉链,酷酷起身。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可以听到我原形毕露的声音。 
电梯门一打开。 
「毛!我今天在阿尔发看见周杰伦的背影了!」我迫不及待对着手机大叫:「只有不到五公尺!不到五公尺耶!」 
「真的吗?那你有走过去找他签名吗?」毛毛狗很惊喜。 
「才不要咧,那样我的气势不就整个弱掉了吗?我要努力到有一天可以跟他一起谈合作,而不是找他要签名而已。」我不知道在矜持什么。 
「可是,公公,你可以先帮我要签名啊!」毛毛狗撒娇。 
「哈哈,再说啦!公车来了!」我乐不可支,举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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