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东向东、再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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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向东、再向东-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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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月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今天众多国家间的纠纷与政治在媒体的过度渲染使人类有一种幻觉:这么多国家这么多民族,真复杂。但事实上有些小国家在古代野蛮秩序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代的统一要比今天容易得多,并且古代的国家民族版图也应该比今天大得多,气派更是比今人大得多。相比古人,今天的人类都是“小气鬼”,无论哪方面都是。
  下面继续对古埃及与中国的风俗做浅层次对比:
  古埃及法老有让仆人陪葬的习俗,比如吉尔(Djer)。其实这个习俗在更古老的苏美尔文明中也存在。中国一直到汉代都有这个残忍的传统。并且皆为殉葬与从葬并行。
  整个中东地区都有重视葬礼的古老传统,在埃及达到顶点,闻名于世的金字塔为这一习俗的最终总结。世界上对金字塔有各种各样的用途解释,我坚信金字塔不是其他的作用,就是坟墓。但是金字塔很可能为了成仙升天而具有大量的天文方面的考虑,以图与天的真正连接。在古埃及,法老假如想对大臣示好,赠送陵墓和高质量的棺材是常选之礼,这个习俗在中国就非常可以被人们接受。中国人重视坟墓建设、重视死后的安排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今天的农村依然如故,生前建设坟墓以及大搞葬礼排场是正常民风,种种安排体现了“事死如事生”的隆重与慎重。
  用石头装饰坟墓,在诸多方面显示出中国人与埃及的文化渊源,例如坟顶上一定放石头,或者在坟脚头放碎石的习惯都是古埃及金字塔或者一般陵墓的建设方式。
  埃及常见的大型石头建筑的金字塔,或者早期土质夯土阶梯型埃及金字塔,中国境内也有大量发现,只是大小与规模的差别。这个形状的金字塔甚至在遥远的欧洲也偶有发现。考古资料证实,中国古代王侯坟墓多为覆斗状方型坟墓,实际上就是“金字塔”的模仿,并且明确规定了平民百姓不可使用方型坟墓,这一特权表明方锥“金字塔”即使在中国也具有特殊的禁忌含义。中国方锥型王陵以战国为盛,两千年后从明朝前后开始改为圆形。就陵墓形状以及建造方式看,中国的商、周又有紧密联系。但为什么战国才出现方锥陵墓的大量使用?我认为与春秋战国“礼崩乐坏”有关。之前的王侯无论怎样都不敢僭越“法老”的“金字塔”专用权,正如中国境内后来禁止平民的使用,它的使用牵涉等级。东周诸侯分立后,“金字塔”才成为中国境内的王侯特权。顺便指出,从葬礼葬俗上看,南到台湾、海南岛,北到匈奴,全中国以及周边国家皆大同小异,有学者认为这是汉化与交流的结果,我认为这是大汉族思想在作怪。实际上在对待亲人死亡的严肃问题上,尤其关涉神灵与孝道,外族的同化是极其困难的,对于广大区域内的统一性我们只能用他们本来“同源”予以解释。另外还补充一点,中国古代的墓室多为“中”字型或T型,也有“古”字型或“亚”字型,实际上都围绕“十”字这一造型(当然也有一些看不出来所以然的)。那个总是长长的看似浪费的长墓道实际上正是“♀”或“十”字架的下拉长柄的故意模仿,这个形状意味着“复活”和“永生”它在古代也是一种高等级待遇,叫“隧礼”,平常百姓不可使用。其实中国的“古”字部就是“♀”的倒放嘛。我们可以说,在同一种古老宗教意识下,今天的西方人把同一个十字架放在墓上,中国古代人把十字架体现在墓下,他们从墓葬文化上达到了统一归源。
  埃及人对于葬礼超乎寻常的重视全部被中国人继承。另外,从大约5000年前埃及人一般用泥、篮筐织物材料,或木制棺材埋葬人;后期制作木乃伊的时候也用亚麻布包裹死者;王公贵族使用多层棺材,大棺材套小棺材,甚至套在精美的石棺中,棺外绘制咒语和祝福,随葬品从喜爱的生前生活用品到珍贵的文字资料应有尽有,墓室中也同样绘制各种场景。这些多数也都是中国汉代前后最为流行的葬俗,仅考察长沙马王堆就能够了解中埃之间文化的紧密联系。
  古埃及人有拿木乃伊磨碎入药的习惯,中国人喜欢拿古代的骨头,比如甲骨文骨板磨碎后入药,俗称“龙骨”。其药理尚不清楚,但是表面行为的相似却很有趣。
  中国的春节共有5天节日,俗称“过年”,是传统中最隆重的节日,相当于西方人的圣诞节。春节起源最迟也在殷商,是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并且广泛流行于满、蒙古、瑶、壮、白、高山、赫哲、哈尼、达斡尔、侗、黎等十几个少数民族。让我们看看另外一面,古埃及历法中最初每年只有360天,后来加进5天,称为“降神日”,人们每到这几天就大肆举行庆祝活动。在古埃及神话中,阿图姆神不让努特在360天里的任何一天生育,最后在透特神的帮助下努特获得了新的5天,在这5天里她共生下了埃及最著名的5个祖先与神:奥西里斯、何露斯、塞特、伊西斯、奈芙蒂斯。假如按照埃及这几个神来推算,起码这5天节日已经有万年以上的历史。中国的5天春节是否是古埃及“降神日”呢?
  古埃及每年12个月,每月30天,每月三周,一周10天。中国传统同样,把每月30天分为上、中、下“三旬”,每旬10天。
  古埃及人死后制作木乃伊的时间一般为70天,但实际上只需要40天,70天是一种隆重的葬礼过程,它发展为一种必须遵守的仪式。中国人通常在死后把日子分为“头七、二七、三七……”,今天在我老家依然如此。
  古埃及人称呼法老身边干体力活的仆人为“shabtis”;意思是“回答”,表示随时应招。中国古代同样有把仆人称呼为“答应”的习惯,尤其是在清朝,“答应”成为一种职位,正是王侯的仆人。
  埃及是魔法师的摇篮,埃及是巫术的发源地,埃及是巫医合一的典型。中国无论从哪方面都象古埃及不折不扣的继承者,尤其长江流域,楚、巴文化更有明显的古埃及色彩。
  中国道教的炼金术、军国大事常用的占星术、天文历法,门类众多的护身符,甚至看起来匪夷所思的用老鼠屎、人粪便或尿液治病的方法等,都在古埃及很容易地找到根源。
  古埃及文化的彻底中断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公元642年埃及更是进入一个全新的伊斯兰化时代。今天到埃及去,远古的痕迹只剩下了法老的木乃伊与神庙和沉默的雕像。假如要研究古埃及文化与精神遗产,恐怕到中国偏僻的山乡去才是个更好的选择。
  如今生活在埃及的人(下埃及)是阿拉伯人,上埃及是黑人。在今天的埃及基本上找不到我们在石刻与壁画上,尤其是庙宇中常见的“黄种人”。他们到哪里去了?通过什么途径迁徙走的?原因是什么?即便不说他们来到了到了中国,这是历史学家必须回答的问题。但我还是愿意明确指出,这些古埃及的黄种人,那些浮雕中的法老和贵族小姐,以及劳动者,大多和今天的中国人一模一样。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12)
  亚伯拉罕的三个女人以及他们所生后代示意图。
  25:19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甚么活着呢〔或作“我为甚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耶和华对她说:
  “两国在你腹内,
  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
  这族必强于那族,
  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
  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以东”就是“红”的意思〕。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甚么益处呢?” 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在亚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饥荒。这时又有饥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
  利百加在以撒60岁的时候生双生子以扫(Esau)和雅各(Jacob)。他们两个在母腹中激烈争斗,对于母亲的折磨暗示了该两子日后复杂的政治斗争,使亲人伤神,手心手背。
  以撒娶利百加时40岁。可能之前有娶,也可能为安慰儿子丧母之痛亚伯拉罕故意给儿子安排的这次婚姻。《圣经》中对于婚姻多淡漠,并且似乎娶亲年龄在今人看来构成绝对的“晚婚”,40岁很常见,生孩子更是晚得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的解释是,当时的人们没有明确的婚姻概念,只有认定继承人之后才退回去说明娶亲日期,并非是说只有娶亲那天才是找配偶的日期,而是与(王位)继承人的母亲成亲的日期,或者说是与正妻结婚的日期,才计入家谱的。之前娶多少配偶是忽略不计的。在中国古代,只有确定完哪个人是继承人,才确认他的父亲是唯一直系,之前家谱里先不明确①。还有,中国古代似乎素有先妾后妻的习惯,从鲁庄公到贾宝玉婚前的妾都是不作数的,娶妻才算正式结婚。所以,说古人晚婚到40岁是不正确的。生子也有类似的可能,甚至忽略中间的个别代,而以一人代替几人。总之,我相信《圣经》以自己的统一逻辑处理了结婚与生子这两个问题,从我们今天研究的角度完全可以根据现有《圣经》的数据来继续进行族谱梳理基本没有问题,因为我们没有必要知道那么详细,忽略的或许正是应该忽略的东西。从这方面说,我认为《圣经》的作者可谓独具匠心。
  这两句话很重要,“在亚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饥荒;这时又有饥荒”。雅各所生活的时代在时间上有分歧,但一般认为在3600…3900年间,在中国的夏、商之间,这个饥荒会促使许多人远走他乡。同时暗合了中东地区可能的气候改变与沙漠化的趋向。
  因饥荒以撒带着家族前往非利士人居住的北方,耶和华昭示他们不要到埃及去。他们的族人有没有可能一直走到中国的西域呢?太有可能了。中国西北方“哈萨克族”与“伊塞克湖”名称的出现应该就是这个期间。还有,俄国广大的“西伯里亚”地区是否使人想起“希伯来”呢?
  同父亲与俊美的母亲遭遇一样,在外乡丈夫不敢声称自己的身份,来到外乡的以撒不敢向外人说漂亮的利百加是其妻子,只能说是妹妹。
  《圣经》上说:“突然某年收成好,以撒变为大富户”。当地人产生嫉妒,显示出政治上的危险。他们急忙出走,最后停留在“别是巴”这个地方。其他们的活动范围依然在中东附近地区。
  他们的儿子以扫40岁时娶外族赫人为妻。赫人生活的地区很广泛,一部分就在今天的土耳其地区。
  以撒老年病重眼盲。雅各装扮为多毛的以扫,在母亲的阴谋诡计之下骗得了父亲“祝福”——实际上是交接权利和继承。
  祝福内容为:
  “我儿的香气
  如同耶和华赐福之田地的香气一样。
  愿神赐你天上的甘露,
  地上的肥土,
  并许多五谷新酒。
  愿多民事奉你,
  多国跪拜你;
  愿你作你弟兄的主,
  你母亲的儿子向你跪拜。……”
  雅各既先夺了长子名分,现在又骗得“祝福”,以扫闻听后放声大哭,准备要杀雅各。宫廷政变可以想象其中的曲折。理亏的雅各逃往舅舅拉班那里,最终娶拉班的两个女儿(利亚和拉结)和两个丫鬟(辟拉和悉帕),然后生下12个儿子。
  利百加处处看长子以扫不顺眼,连他的两个赫人妻子也不喜欢,婆媳不和闻名于世。种种原因之下,恐怕政治原因最重,以扫为讨父亲喜欢又娶一同族女子——以实玛利的女儿(但严格地说以实玛利同样种族不纯,有埃及人血统,或者说这里暗示出埃及人夏甲就是闪族人?)。这里给出的另外一个暗示是,以色列人与埃及人族源很接近,否则以扫不会娶一个具有埃及血统的人女子就认为是“同族女子”了。或者这里是按照父系而论的族别为“同族女子”也未可知。
  无论前人有多少美洲名称的来源(其中之一是America来自第一个认为印第安人不是印度人而美洲是新大陆的西方人),我都可以暂且不管所有的正统看法,就当他们不存在,我们要做全新的猜测与假设。我把所有的推论都既建立在前人学术成果基础之上,同时又是对所有前人考证和结论的质疑,甚至是彻底推翻——这是目的和结果,也是方法的一部分。既信更疑,否则这个猜想将无法继续,当然这个方法异常霸道武断,但你不得不承认这是另外一种疏而不漏的“缜密”。
  25:20 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现代英语:And Isaac was forty years old when he took Rebekah to wife; the daughter of Bethuel the Syrian of Padanaram; the sister to Laban the Syrian。
  KJV: Isaac was forty years old when he took Rebekah; the daughter of Bethuel the Aramaean of 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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