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蛰存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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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作品选-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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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与《文逊   
  上个月大晚报的编辑寄了一张印着表格的邮片来,要我填注两项:一、目下在读什么书。二、要介绍给青年的书。在第二项中,我写着:《庄子》,《文逊,并且附加了一句注脚:“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  
  今天看见自由谈上丰之余先生的“感旧”一文,不觉有点神经过敏起来,以为丰先生这篇文章是为我而作的了。  
  但是现在我并不想对于丰先生有什么辩难,我只想趁此机会替自己作一个解释。  
  第一,我应当说明我为什么希望青年人读《庄子》和《文逊。近数年来,我的生活,从国文教师转到编杂志,与青年人的文章接触的机会实在太多了。我总感觉到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小,所以在大晚报编辑寄来的狭狭的行格里推荐了这两部书。我以为从这两部书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但是我当然并不希望青年人都去做《庄子》、《文逊一类的“古文”。  
  第二,我应当说明我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能够读一读这两部书。我以为,每一个文学者必须要有所借助于他上代的文学,我不懂得“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究竟是以何者为分界的。在文学上,我以为“旧瓶装新酒”与“新瓶装旧酒”这譬喻是不对的。倘若我们把一个人的文学修养比之为酒,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酒瓶的新旧没有关系,但这酒必须是酿造出来的。  
  我劝文学青年读《庄子》与《文逊,目的在要他们“酿造”,倘若大晚报编辑寄来的表格再宽阔一点的话,我是想再多写几部书进去的。  
  这里,我们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纯粹的白兰地吗?我就不能相信。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所以,我敢说,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  
  至于丰之余先生以为写篆字,填词,用自刻印板的信封,都是不出身于学校,或国学专家们的事情,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这些其实只是个人的事情,如果写篆字的人,不以篆字写信,如果填词的人做了官不以词取士,如果用自刻印版信封的人不勉强别人也去刻一个专用信封,那也无须丰先生口诛笔伐地去认为“谬种”和“妖孽”了。  
  新文学家中,也有玩木刻,考究版本,收罗藏书票,以骈体文为白话书信作序,甚至写字台上陈列了小摆设的,照丰先生的意见说来,难道他们是“要以‘今雅’立足于天地之间”吗?我想他们也未必有此企图。  
  临了,我希望丰先生那篇文章并不是为我而作的。          
我与文言文   
  “文学”第三卷第二号,“文学论坛”栏内有署名“惠”者作“对于所谓‘文言复兴运动’的估价”一文。其中有一段牵涉到我的地方,兹抄录于次:因此,像汪懋祖先生那样的“吉诃德先生式”的行动,实在不能给它太高的估价。  
  值得严重注意的,倒是另一方面有些并不反对白话的人有意无意地在帮文言(封建思想)的忙。第一,“文学遗产”的名词输入以后,施蛰存先生曾经劝青年读《庄子》和《文逊,“利用前时代的遗产”。……从这寥寥的,但是非常刻毒的数语中,我计算出了作者许多不了解我(或者是故意“歪曲”一下)的概念。我自有生以来三十年,除幼稚无知的时代以外,自信思想及言行都是一贯的。我欢迎认识并了解我的思想及言行的人的公允的批判(善意恶意倒不在乎),但是我痛恨一些“有意无意地”曲解我的思想及言行,而陷我于预设的阱中,以图“请君入瓮”之快的文艺界的鬼蜮!  
  署名“惠”君的这段文章,就显然是这种鬼蜮伎俩了。我不想给自己夸张,也不敢给自己文饰,我在这里自述我的见解,以证明“惠”君之施之于我者乃是一种超乎可恨以上的鬼蜮式的评断。  
  第一,我要说明,我在去年应大晚报之征求而填的一枚卡片,是注明了希望·研·究·文·学·的·青·年读一读《庄子》与《文逊这两部书的。后来我这个意思不幸而引起了一场大笔战,在攻击我的许多文章中,大约可分为两种:一、说我是在劝青年读古书,即提倡文言文;二、说我的见解不行,研究文学不必看古书,尤其是《庄子》与《文逊这两部书。在这两类敌人中间,我当然认为第一类是一些故意曲解我的意思的鬼蜮,而第二类是值得尊敬的。  
  现在,汪懋祖君主张中小学应读文言,这种荒谬的见解,我当然也是不表同意的,然而“惠”君却轻轻地把我与汪懋祖君一比较,断定我的罪状比汪懋祖君更大,而是“值得严重注意的”。这种见解,究竟依据于何种概念呢?难道我“希望研究文学的青年读一遍《庄子》与《文逊”,其影响竟比“主张全国中小学生读文言书”更大更恶吗?  
  第二,据“惠”君的文章看起来,似乎我的希望文学青年读《庄子》与《文逊乃是一种“投机”行为,以为我就趁此机会标榜《庄子》与《文逊是我们的“文学的遗产”了。这个见解是使我不禁苦笑的。以前曾经有过许多关于这所谓“文学的遗产”的讨论,朋友们来问我的意见,我终是沉默着,不敢作声,因为我晓得我即使有一种自信,但是人家一定都要痛斥之的。在文艺上,我一向是个孤独的人,我何敢多撄众怒?然而现在却不得不在这里向“惠”君说明我对于这所谓“文学的遗产”的意见了。  
  我根本不承认“文学的遗产”这个名词!  
  所谓“文学的遗产”这个奇特的名词,原是从苏俄来的。正如他们的文艺理论(或曰政策)一样,苏俄对旧时代文学的态度是常常在变动的。当十月革命初成功以后,一切都需要是属于新兴阶级的,于是旧时代的一切文学都被摈弃了,“反革命的”,“资产阶级的”,“封建思想的”,诸如此类的罪名都整堆地抛上一切旧时代文学作品及作家身上去。及至五年计划,逐渐成功,革命时代的狂气逐渐消散,无产阶级逐渐沾染了资产阶级的“余毒”,再回头来读读旧时代的文学作品,才知道它们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意思的东西。于是,为了文饰以前的愚蠢的谬误起见,巧妙地想出了“文学的遗产”这个名词来作为承认旧时代文学的“理论的根据”。关系这种情形,我们可以拿苏俄对于莎士比亚的态度来做例。苏俄最初是“打倒莎士比亚”,后来是“改编莎士比亚”,现在呢,不是要在戏剧季中“排演原本莎士比亚”了吗?(而且还要梅兰芳去演“贵妃醉酒”呢!)这种以政治方策运用之于文学的丑态,岂不令人齿冷!  
  而现在居然有人称我们自己的上代的文学为“文学的遗产”了。中国的文学,是整个的中国文学,它并没有死去过,何来“遗产”?我们既然知道了断代文学史的错误,难道还要蹈入一个新的错误中去吗?所以,倘若我们说文言文已经死了,我们以文言文中的一小部分辞藻用新的方法来引用在新文学中,称它为“文言文的遗产”,这倒是很可承认的。至于《庄子》与《文逊,虽然并不是属于我们这时代中的产物,但它也正如我们现在创造着的文学作品一样,是整个中国文学中的一部分。何谓“遗产”?  
  既然申明了我对于这所谓“文学的遗产”的见解,想“惠”君必然可以明白我之希望文学青年看《庄子》与《文逊并不是为了要标榜“我们的文学的遗产”了。(我所知道的“文学的遗产”,应当是“LiteraryRemains”的译语。而不是这所谓“Liter-aryHeritage”的译语。譬如最近发现的屠格涅夫生前未曾发表的散文小诗,就是屠格涅夫的“文学的遗产”,这意义就等于“遗作”,“遗著”之类。)第三,“惠”君在“利用前时代的遗产”这一句上用了一个引号。这显然指明是引用我的语句了。然而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篇文章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只有在说明我们从事于文学者何以应当看些上代的文学书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每一个人都有所借助于上代的文学”。我说“借助”,意义也许很含糊,然而已经可以表明我并不是主张完全摹仿古文学,或因袭古文学。我想请并世诸作家自己反省一下,在他现在所著的文学作品中,能说完全没有上代文学的影响或遗迹吗?无论在思想,辞华,及技巧各方面?  
  “惠”君说“利用上代文学的遗产”,我应当申辩这不是我的话,我根本不懂得如何去“利用”。  
  最后,“惠”君在“文言”两字底下,用一个括弧加了一个注解:(封建思想)。  
  这意义虽然与我无涉,然而不妨在此顺便纠正一下。我们在“惠”的大著中,还读到了这样一句:“文言和白话之争,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字问题,而是思想问题;在反对文言运动的时候,应该同时抨击那些穿了白话衣服的封建文艺。”从这两方面参看拢来,似乎“惠”君的意思是说:凡文言皆即封建思想,故“帮”文言即“帮”封建思想。而白话中间则也有封建思想。这就自己露出了一个大矛盾,一个逻辑上的大错误,谁个贤明的读者愿意替“惠”君辩护一下吗?  
  “惠”君还以为我之劝文学青年读《庄子》与《文逊,乃是“有意无意地在帮文言的忙”。这里,一个副词“有意无意地”,一个动词“帮”,都非常可以玩味。我要在这里郑重地告诉“惠”君!我并没有“有意无意地帮”过什么。劝文学青年看《庄子》与《文逊,虽然并不一定是对的,但我的确是“有意地劝”的。惟有“惠”君对于我的曲解,乃真有点像是“有意无意地”的了。至于“帮”这个字的含义,我也不十分明白。“帮文言”,“帮白话”,这些似乎都是非常滑稽的说法。不过从“惠”君的文义中求之,我想现在一些拥护白话文学的作家,有时也未免要写一二封文言文的信,似乎也该同我一样地被责为“有意无意地在帮文言的忙”了。即如“惠”君自己,我想平时一定也颇有一些文言的手迹流传在人间罢,倘若有人说这是比劝读文言书更“强调”地在“帮文言的忙”,“惠”君又将何辞自解呢?          
创作的典范   
  几个月以前,有一个学生来问我,要写小说该看什么书。当时我叫他放一眼去看人家的小说,以明白小说是一种怎样的文体,但这决不是习字时所临的碑帖,千万不能摹写,所以同时还得放另一眼去观察社会,把社会上种种现象的代表的片段截取下来,加以组织,这才是练习做小说的人所当首先注意的。  
  不久这学生到开明书店去买了一本《茅盾短篇小说集》,朝夕揣摩,因为茅盾有一篇《春蚕》,他就做了一篇《秋收》,茅盾有一篇《当铺前》,他就写了一篇《小押店》,拿来给我看。他并且告诉我,开明书店门前竖起了一块《茅盾短篇集》的广告牌,写着这本短篇集是“创作的典范”,所以他去买来研究的。  
  当下我对他说,创作是从来没有什么“典范”的,茅盾先生的短篇虽然写得好,但他自己决不肯承认是可以做文学青年揣摩用的“典范”的。一个文学青年,倘然要写出他自己的作品来,即使对于茅盾先生那样的小说,也只能放一眼去看它,知道茅盾是以何种方法来处理他的题材的,而真正的“典范”还得向社会上去寻求。否则,徒然捧了一本《茅盾短篇集》,奉为“典范”,依样画葫芦的来那么几篇,即使写得好,写得活像茅盾,也还不过是一种好的摹仿品,而不是“创作”。  
  “创作”与“典范”是死冤家。如要“创作”,决无“典范”,如有“典范”,则决非“创作”。  
  因此,我又连带的想到近来一些出版教科书迷了心的书贾,往往喜欢把文艺书当作教科书用。一本纯文艺书的广告,大多是“已有某某等学校采作教本”,或“可为学生补充读物”,或“已有多篇被采选入某某教科书”之类,这种思想,正与开明书店把《茅盾短篇集》称之为“创作的典范”这思想一样。一方面是想把文艺书教本化,好多卖几本,多赚几个钱,一方面也自以为可以抬高这文艺书的价值。——而这一点却连大多数的作家都犯了同样的误解,以自己的作品被选用为教科书或补充读物为荣幸。  
  文艺的目的与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好的文艺作品未必便也是好的教本。福劳贝尔的《鲍华荔夫人》是一部文艺杰作,但如果作为中学教本,却不配了;狄根司的许多作品,有很好的伦理教育意味;而且又极少猥亵的地方,但是欧美学校里所采用的还是删净本(Expurgatededition)。郁达夫先生的早期作品,如《沉沦》,《秋河》之类,当作学校语体文教本是很不适宜的,但这无损于它的崇高的艺术价值。反之,茅盾先生的短篇,原来很有艺术的价值,社会的价值,现在却只称之为“创作的典范”,似乎只承认它有碑帖的价值,教育的价值了,我想,这恐怕不见得是推崇了茅盾先生,反而是贬薄了他吧。          
从亚伦坡到海敏威   
  在短篇小说这一门里,美国似乎很有应该可以自夸的地方。短篇小说的鼻祖,应该推举亚伦坡(EdgarAllanPoe)。而在最近几年来,在短篇小说这方面能够卓然成家的作家,则应该推举海敏威(ErnestHeminway),而这两个都是美国人。  
  从亚伦坡到海敏威,这其间也相距到一百年光景。然而在这百年间,短篇小说的演进的历程,在技巧方面讲起来,却好像绕了一个大圈子,仍旧走在老地方。  
  除了一些侦探小说之外,亚伦坡的小说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什么故事或结构的。我们看他的Berenice,Morela,甚至MasquadeofRedDeath,Ataletellheart,这些文章,一口气读下去,直到读完篇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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